Tag: 服务实体经济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一)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注意引导客户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

(二)坚持实需原则,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灵活展业。在与客户达成合约前,根据客户拟叙做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基础交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合度评估、交易背景调查、业务单据审核、客户声明或确认函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确认所办业务是否符合实需原则。

(三)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面向企业的外汇政策传导,提供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套期保值服务,充分响应企业对基层外汇服务的需求。

二、丰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

(一)对客户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已具备对客户期权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自行开展上述新产品业务。

本通知所称普通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或到期日前约定的时段行权的标准期权。亚式期权,是指期权结算价或行权价取决于有效期内某一段时间观察值的平均值,分为平均价格期权和平均执行价格期权。

(二)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可根据客户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用于确定结算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对于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项下的损益、期权费,境内客户应以人民币结算,境外客户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外币结算,但不得将损益、期权费分别按本外币结算。

(三)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为客户办理外币对衍生品业务,反向平仓、差额结算产生的损益,可为客户办理相应的结售汇。金融机构不得协助客户开展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对衍生品业务。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开展近远端人民币金额相同、外币金额不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产生的外汇敞口,可以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做好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

(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人民币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期限和币种覆盖范围。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善银企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电子化多银行询价、交易和全流程管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便利企业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

四、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

具备资格银行可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对外汇合作衍生品业务服务,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符合《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见附件)要求的合作银行可按规定开展合作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前款所称具备资格银行指具备相应衍生产品资格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包括尝试做市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指境内不具备经营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五、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一)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符合下列情形的,银行可自行审核并留存有关真实性资料后办理,但应提前20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外汇局分局:

1.符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要求,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政策性注资情形除外。

2.外资银行因法人化改制或发展人民币业务需要将外汇资本金结汇。

(二)银行因政策性注资背景产生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仍按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办理。

(三)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以及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的黄金和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外汇敞口,可自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交易平盘。

(四)银行自身项下的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不含政策性注资)、直接投资等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应自行留存有关真实性或支持性材料。银行自身项下衍生品交易视同对客衍生品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中期协将恢复对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备案工作

11月8日,由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联合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及上海上市公司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七届期货机构投资者年会”在上海成功举行。会上,中期协会长王明伟透露,近期,中国期货业协会将恢复对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的备案工作。

中国证券网消息,上海证监局局长严伯进指出,当前上海期货行业的发展势头良好。伴随上海自贸实验区的三年建设,上海的期货经营机构呈现加速集聚的势头。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合规水平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持续改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创新业务逐步展开,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越来越强、效果越来越显著。他希望本届期货机构投资者年会能够就如何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特有功能,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如何主动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更多地开启“期货+实体”的新服务模式;如何进一步提升合规风控水平,适应持续创新发展的要求等重要问题上展开深入探讨,凝聚更多共识,推动更多合作。

严伯进表示,在支持期货行业发展、推动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方面,上海证监局一贯而且将继续牢牢把握“五个坚持”原则,即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底线,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宗旨。

王明伟认为,发展机构投资者对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些年,中国期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机构投资者占比依然偏低,未来还需要在制度、机制上不断的创新发展,培育有利于期货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土壤,改善期货投资者市场结构。

王明伟表示,期货市场发展必须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中国期货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机构,近年来一直积极倡导鼓励广大会员单位服务好实体经济。近期,中国期货业协会将恢复对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的备案工作。

菜籽粕期权明日上市 三年上市5期权 郑商所服务实体上台阶

中证网讯(记者 周璐璐)菜籽粕期权1月16日将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正式挂牌交易,这是中国期货市场2020年上市的首个新工具,也是继白糖、棉花、PTA和甲醇等期权后郑商所上市的第5个期权品种。菜籽粕期权的上市,标志着郑商所在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期权市场品种体系、满足市场多元化风险管理需求等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白糖、棉花期权上市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市场各方参与积极,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PTA、甲醇期权上市近满月,运行态势喜人。相信菜籽粕期权上市后,将在促进我国油脂油料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上市期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菜籽粕价格形成机制,提高价格发现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此外,上市菜籽粕等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权品种,有利于“保险+期货”试点推广,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帮扶农民稳收增收,维护油脂油料市场稳定。

产业参与积极 市场活力增加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对新时代中国资本市场建设提出了总要求。具体到期货市场韧性建设上,主要体现在品种工具丰富、交易流动性适度,以持仓规模为标志的市场厚度足够、以产业企业为代表的投资者参与充分等方面。

白糖期权是郑商所上市的第一个期权品种,也是中国期货市场首批上市的期权品种之一。白糖期权上市以来,市场运行平稳、交投活跃。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2019年白糖期权累计成交677.3万手(单边,下同),日均成交2.8万手,较上年增长46.8%;日均持仓13.2万手,较上年增长15.7%。

场内白糖期权的上市,给整个行业的定价模式、市场格局及产业竞争等诸多方面带来了积极变化。两年多来,涉糖企业积极参与期货、期权市场,利用期权的灵活性,针对企业实际需求设计出不同策略组合,实现资金占用更少、风控更确定、策略更精细的风险管理。

广东中轻糖业公司期权业务负责人张桥森对记者说:“自期权上市之初,我们就开始探索进行期权交易。目前公司的套保操作已从单纯的期货套保逐步过渡到‘期货+期权’的模式。期权与期货结合的策略更多样,灵活性更高,企业能够根据行情的变化,实施更加优化的策略,去平衡风险与收益。总的来说,无论是在现货套保方面,还是在期货头寸保护方面,期权都能充分发挥它独有的优势,期权的上市对企业的稳定经营有着很大帮助。”

除了利用白糖期权进行套保,场内期权也逐步运用于“保险+期货”项目。据了解,在2018年郑商所16个白糖“保险+期货”试点项目中,就有8个项目使用场内期权对冲风险。白糖期权上市前,“保险+期货”试点利用白糖期货复制期权来对冲风险,成本高、效率低。白糖期权上市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始运用场内期权进行风险对冲,有效降低了对冲成本,增强了抵御价格风险的保障能力,减少了蔗农保费支出,提升了“保险+期货”项目效益。

和白糖期权一样,棉花期权自2019年1月在郑商所上市后运行平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棉花期权累计成交346.4万手,日均成交1.5万手,日均持仓8.1万手。场内棉花期权也为产业链企业带来了更为灵活、方便、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上海纺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纺投”)多年来扎根产业链,拥有强大的“期现联动+产融结合”等优势。在郑商所2019年“产业基地”评审会上,该公司介绍了其充分利用棉花期权与期货工具的新业务模式,如“籽棉套”等。

据上海纺投期权业务负责人侯立斌介绍,“籽棉套”业务是2019年新推出的业务,该业务依据期货价格指向棉花销售价格、籽棉收购价格指向棉花成本、轧花厂必然跟着期货价格的节奏来调整籽棉收购价格的基本原理,依托精准成本核算,将籽棉收购与期货、期权市场密切联动,提前套保、指导收购、锁定利润,有效规避了新棉集中上市期套保时间短暂、窗口拥挤的问题。

“2019年9月,公司派出棉花专业团队常驻东方前海棉业,商定共同开展‘籽棉套’业务。综合考虑国内外市场宏观面、基本面及企业实际加工需求后,制定整体策略:定价是机采棉参考兵团农一师报价、手摘棉参考周边地方市场报价;收购时根据套保情况判断收购价格,边收边套,边套边收,同步销售,不留库存。”侯立斌说,“籽棉套”业务将套保机会进一步提前,先人一步,根据加工企业盈利预期、自身收购量和对籽棉收购价的预期等进行量身定做,在收购环节就能确定套保成本,进而锁定利润,这对于提升轧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菜籽粕期权上市恰逢PTA、甲醇期权上市满月。上市以来,市场运行平稳,价格合理有效,投资者有序入市,部分产业企业尝试运用期权套保。据统计,截至2020年1月15日,PTA、甲醇期权上市首月运行22个交易日,PTA期权累计单边成交量达到28.1万手,成交额为1.2亿元,日均持仓量为2.9万手;甲醇期权累计单边成交量达到29.9万手、成交额为1.7亿元、日均持仓量为2.3万手。

数据显示,2019年郑商所期权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郑商所全年期权累计成交1060.1万手,较上年459.3万手增长130.8%;郑商所期权开户数较2019年初增长了478.9%,其中法人参与数为1690户。法人客户成交和持仓占比分别为64.3%和53.5%。

期货、期权相互促进 市场韧性持续增强

2019年,郑商所共上市3个期权品种,成为国内上市期权数量最多的期货交易所,建设丰富品种工具体系的步伐不断加快。郑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白糖、棉花期权在促进标的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发挥功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初步显现。

以白糖期权为例,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白糖期权上市以来,白糖期货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显著减少。主要是因为白糖期权为投资者对冲期货头寸部位的风险提供了新工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极端行情时市场的恐慌情绪,减少了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行为,充分体现了期权作为期货“再保险”的功能。如2019年1月21日,SR1905期货合约出现涨停板单边市,许多空头投资者主动在对应期权合约上开展保护性操作,心态更稳定,避免了在下一交易日集中买入期货平仓,大幅降低了市场波动。

随着期权市场培育深化、流动性增加,更多期权对冲、期权行权以及期权与期货跨市场套利交易,有助于标的期货近月合约活跃和连续合约活跃。同时,该负责人介绍,从郑商所已上市期权运行情况来看,期货近月活跃也带动了期权市场客户参与近月及非活跃期权合约交易,如白糖和棉花期权1911系列合约到9月份已成为次主力合约,成交占比均达20%以上。

更为重要的是,从白糖期、现货价格周期性波动趋势来看,特别是在白糖期权上市以后,白糖期货“削峰填谷”、熨平现货价格波动幅度的引导作用日益显著。

夯实市场基础 迎接更大发展

据介绍,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郑商所已上市期权品种共计35个月份、1136个合约到期,各月份(含主力月份和非主力月份)到期日行权业务开展顺利。期权行权效率保持较高水平,客户行权、放弃选择操作适当;会员对客户期权到期日提醒、行权资金检查、批量放弃等业务操作正确;交易所端到期日自动行权及放弃处理、结算顺畅。

郑商所在期权合约研发过程中,借鉴国际市场惯例,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及已上市期权运行经验,充分考虑品种特点,力求科学设计合约规则,做好市场风险防范。

在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方面,该负责人介绍,郑商所市场监察系统采用期货、期权一体化设计,针对期权风险特点,建立期权价格预警体系,分会员、分客户对期货、期权持仓进行实时监控,防范操纵市场风险。目前,郑商所正在建设新一代监察系统,将运用现代数据分析技术,进一步提升期货、期权一体化监控水平。据了解,郑商所持续优化技术系统。郑商所技术压力测试和期权仿真交易表明,交易、结算、行权、风控、监察、通信等技术系统模块功能均能满足更多品种期权上市需要。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持续开展期权知识培训,进一步创新投教方式,更好地满足市场期权人才需求。做好产业企业的期权深度实务培训,持续组织期权讲习所,充分发挥“产业基地”企业以“点带面”效果,带动更多产业链企业利用期权管理风险。在确保已上市期权品种的平稳运行的同时,持续优化规则制度和技术系统,积极推动动力煤等更多期权品种研发上市,努力建设更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期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