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外汇资讯

证券投资品种——金融衍生工具

1、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四个显著特征:

(1)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点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

(2)杠杆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

(3)联动性。这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变量)未来价格(数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

2、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风险-收益特性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产品形态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场所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划分为股权类产品和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可分为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和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3、什么是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4、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有哪些?

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是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制度保证,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最大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该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

5、金融期货的种类有哪些?

按基础工具划分,金融期货主要有三种类型: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

6、金融期货的有哪些基本功能?

金融期货具有四项基本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就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建立相反的头寸,从而锁定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的交易行为。

(2)价格发现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3)投机功能。与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相同,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也会利用对未来期货价格趋势的预期进行投机交易,预计价格上涨的投机者会建立期货多头,反之则建立空头。

(4)套利功能。严格意义上的期货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合约在不同市场上可能存在的短暂价格差异进行买卖,赚取差价,称为跨市场套利。

7、什么是金融期权?

金融期权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

8、金融期权有哪些特征?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就获得了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即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但并没有必须发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期权的买方可以选择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利;期权的卖方在收取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即当期权的买方选择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发行合约规定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的权利。

9、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基础资产不同。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履约保证不同。现金流转不同。盈亏特点不同。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10、金融期权有哪些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金融期权划分为很多类别。

(1)根据选择权的性质划分,金融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2)按照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

(3)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11、金融期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类似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伸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9228 调升93个基点

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9228,较前一交易日调升93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6年2月26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228元,1欧元对人民币8.1462元,100日元对人民币4.4208元,1港元对人民币0.88557元,1英镑对人民币9.3391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024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126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4618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8.9211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0382元,人民币1元对1.1637澳门元,人民币1元对0.56308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2045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2975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207.37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307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4441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5.9816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1690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174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085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864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6.36080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4838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5165泰铢。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即期外汇、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境

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不得与前述金融

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银行外币借款、可能的对外投资/

并购外汇付款等的外汇收支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

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且严格按照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公司

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

会审议标准的,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

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

间点的金额(含使用交易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在经过有权决策机构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范围内,由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

体方案。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风险管理、计划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业务资料保管。财务总监

负责组织部门经办人员按照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进行具体实施操作。

第十五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为:

(一)业务部门根据采购和销售合同/订单等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外币收付款

预测,将相关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报送财务部门用于汇率风险防范的分析决策;

(二)公司财务部门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通

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对拟进行的外汇交易的汇

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并根据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

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具体交易计划,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与合作

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及其他业务操作。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登记每笔合约的成交日

期、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盈亏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

况持续关注。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

责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案,同时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收付款的预测,并报至财务部

门。

(三)公司审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外汇相关业

务的实际操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

况等。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组织履行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交易内容、结算情况、资

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

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

结算。

第二十条 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

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经审慎判断后下

达操作指令。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

风险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对于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由董事长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商讨应

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

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

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

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档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保

存期限为十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公司股票上市地不

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自本

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自动失效。

10月9日南方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C净值下跌6.12%,近3个月累计上涨0.84%

金融界2024年10月9日消息,南方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C(010847) 最新净值0.7681元,下跌6.12%。该基金近1个月收益率14.00%,同类排名2618|3146;近6个月收益率3.23%,同类排名2185|3017;今年来收益率14.83%,同类排名444|2929。

南方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C股票持仓前十占比合计62.41%,分别为:格力电器(9.25%)、陕西煤业(8.23%)、中谷物流(7.54%)、景津装备(7.33%)、潞安环能(5.37%)、建设银行(5.33%)、中煤能源(4.95%)、淮北矿业(4.90%)、中国黄金国际(4.79%)、天地科技(4.72%)。

公开资料显示,南方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C基金成立于2021年2月9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南方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C规模2.86亿元,基金经理为李锦文。

简历显示:李锦文先生:中国,复旦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安信基金、招商基金,历任审计员、行业研究员。2015年9月加入南方基金,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2017年5月15日至2018年12月7日,任南方智慧混合基金经理助理;2018年12月7日至今,任南方智慧混合、南方瑞祥基金经理;2020年5月15至今,任南方智诚混合基金经理;2021年2月2日至今,任南方匠心优选股票基金经理;2021年3月25日至今,任南方远见回报股票基金经理;2022年11月18日至今,任南方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混合基金经理。2024年1月12日至今,任南方成份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国君、中信建投、银河、民生、中投、招商已可开通科创板!国金、兴业、东方等更多券商启动预约,APP小程序线上线下任你选

天天财经独家,速关注

3月7日晚间上交所宣布符合科创板股票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相关权限后,各家券商动作迅速。

截至3月9日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发稿时,已有国泰君安、中信建投、银河证券、民生证券、中投证券、招商证券等多家券商表示,投资者无需预约,可以直接申请开通科创板权限,开通渠道包括线下和线上,线上渠道有APP、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国金证券预计,最晚3月11日上线科创板权限直接开通功能。

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国金证券等券商都已启动科创板权限开通预约。从预约情况看,投资者表现非常踊跃。

除了开通交易权限外,各家券商也纷纷提供科创板相关政策解读、科创板基金投资等配套服务

6家券商推出正式开通服务

截至3月9日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发稿时,据不完全统计,已正式推出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券商有六家,分别是:

1、国泰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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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获悉,在国泰君安南京西路营业部,已经出现了国泰君安首个开通了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据介绍,达到开通科创板权限标准的客户(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如果适当性匹配,只需要签署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风险揭示书并回答知识测评,通过即可办理,整个流程迅速快捷。

值得一提的是,国泰君安除了线下300多个营业部的柜面与VTM机可办理权限开通外,国泰君安君弘APP中的开通科创板权限业务也已经上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一键申请开通交易权限,参与科创板投资。

2、中信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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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表示,客户只要满足相应准入条件及适当性要求,即可直接开通科创板权限,不用预约。

3、招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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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3月8日已经上线线上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功能,可通过APP进行。

开通时间:在公司开立过创业板的客户不受时间限制,其他客户是交易日的9:00-16:00。

开通路径:1)登录智远一户通APP—我的—业务办理—交易管理—开通科创板,或首页的科创板专区。2)登录智远一户通电脑PC端—首页点击科创板广告进入。

4、银河证券(小程序直接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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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已可以直接开户,公司的“银河证券小店”小程序可以引导客户直接开通科创板权限,线上有几千名员工参与此项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银河证券是第一个在投资者教育上关注科创板的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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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生证券(APP直接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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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科创板权限开通流程是:

Step1 打开民生证券官方综合交易app民生财富汇-点击“开通科创板”

Step2 点击“申请开通”

Step3 条件核验成功提交开通申请

系统会自动审核您是否满足开通条件,若满足,再阅读《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并确认后,点击“提交开通”申请即可。

Step4 条件尚未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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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中投证券

中国中投证券表示,公司已正式上线开通科创板,掌中投APP、“中国中投证券微中投”官方微信同步推出受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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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已推出预约开通服务

在正式开通科创板权限服务推出前,国信证券、天风证券、国金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华鑫证券、东吴证券等不少券商也已提前布局,宣布预约开通科创板板权限,投资者的热情也十分高。

例如,自国泰君安证券君弘APP预约科创板权限开通于3月5日午间在业内率先上线,短时间内预约人数就突破万人。

东吴证券3月7日21点正式向用户开放科创板预约开户功能,仅仅数小时,预约开户人数已突破一千人。

天风证券3月8日10时正式向用户开启科创板预约通道,短短2小时,预约用户接近300人,预约非常火爆。

1、光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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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表示,收到客户预约信息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匹配、分发,将数据推送到相应的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后续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公司正在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建立整套集适当性要求、交易规则、注册制制度解读、科创板投资分析等全维度、多层级的投资者教育课件,用于后续投教及服务支持工作。

2、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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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表示,科创板预约后,将有国信客户专员第一时间为您查询相关办理资质,邀请用户参加科创板投资特训班,并联系协助您办理后续手续。此外,国信证券95536客服、小信智能客服等多个渠道全程回答用户科创板疑问。

3、兴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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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可通过“优理宝APP”或兴业证券官方微信预约开通。

4、天风证券

科创板规则落地后,天风证券第一时间筹建跨部门的科创板专项项目小组,负责科创板相关的业务筹备。开通科创板预约通道是项目小组的第一个面向客户的应用,预约成功后,将有天风证券专属客户经理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协助客户完成账户开通等后续工作,并为客户提供科创板相关的政策解读、研究报告等持续跟踪服务。

此外,天风证券也通过微信公众号、培训会等各渠道,持续开展科创板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5、东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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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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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华鑫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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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证券经纪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预约成功之后,公司客户所在营业部会主动联系客户,根据规定流程为客户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

8、国盛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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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盛证券在国盛官网、微信公众号、国盛通及大智慧版本APP都已全覆盖预约开通功能。

9、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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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方正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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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可通过“方正证券小方APP”或方正证券小方官方微信预约开通。

附:投资者开通科创板权限应符合哪些要求?

客户准入: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有24个月交易经验。

适当性要求: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

上交所《关于证券公司开通客户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答记者问》部分内容:

关于证券账户的认定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可用于计算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关于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资金账户内的下列资产可计入投资者资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计算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关于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股转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查询。

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无需满足上述资产和交易经验的条件。

会员在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时,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科创板股票的客户,以纸面或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书应当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规定的内容,充分揭示科创板的主要风险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