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6年4月18日

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监管指引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重要突发事件、媒体负面报道、线索明确的投诉举报等情况,对投教基地是否持续符合建设标准,开展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中国证监会可以自行或者组织派出机构对投教基地进行检查,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基地的检查工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部署和工作需要进行检查。派出机构自行开展检查的,应当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检查方式包括实地考察、体验基地的投教设备,在线浏览、测试互联网基地或实体基地的互联网宣传载体,查阅资料,访问投资者、询问基地工作人员等。

检查人员可以对有关情况、资料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回避制度。

投教基地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保证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要求认真整改。

投教基地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检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发现不符合《指导意见》、申报指引以及本指引规定的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主动报告监管机构。

投教基地应当完整记录开展的各项工作,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并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建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投教基地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况调整。

设定正常运行的投教基地基准分为 100 分,根据投教基地在考核期内服务投资者、投放投教产品、开展投教活动、投教人员配备、投教经费投入、满意度调查、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所获奖励以及持续合规状况等情况,相应加分或扣分以确定投教基地的考核计分。

投教基地应当对照考核指标表(见附件),如实填写自评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监管机构。监管机构根据日常监管检查等情况,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

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每年根据投教基地建设运行情况,结合以前年度考核结果,事先确定优秀、良好的投教基地的相对比例,并根据考核计分的分布情况,具体确定各类别、各级别投教基地的数量,其中优秀、良好的投教基地考核计分应当高于基准分,考核计分低于60分的基地,认定为不合格。

投教基地在自评时不得存在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报送、提供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和资料,被发现查实的,将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考核等级结果。对于在考核期内发现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投教基地及其单位,考核结果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中国证监会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投教基地建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以及受中国证监会管理、为证券期货市场提供公共基础设施或者服务的专门机构(以下统称会管单位)申报投教基地的命名与考核情况,以及各辖区市场主体申报投教基地的命名与监管情况,将分别作为中国证监会评价会管单位和派出机构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两者的分支机构申报投教基地的命名与考核情况,将持续纳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分类监管,作为评价投资者保护相关指标的加分或者扣分项;

(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会管单位在选择投资者教育及相关培训、研究、宣传工作的承办或者合作单位时,优先考虑受命名投教基地的申报主体,特别是考核结果优秀的投教基地;

(四)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会管单位可以为基地特别是国家级基地提供投教产品、投教活动、师资力量、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服务,组织基地交流共享投教信息和成果,表彰宣传先进基地;

(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会管单位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将投教基地工作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并积极开展针对投教基地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

(六)中国证监会在评审国家级投教基地时,优先考虑考核结果优秀的省级投教基地。

对于存在不符合《指导意见》、申报指引以及本指引规定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投教基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提交整改报告,情节严重、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取消命名并向社会公布。被取消命名的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派出机构取消省级投教基地命名后,应当自取消之日 10 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播报

(实体)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考核指标表

投教基地实际接待人次

国家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500人次,省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200人次;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专职投教人数和从业资格人数

投教基地配备的专职投教工作人员数量,以及其中具备证券、期货或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有变化的,以平均每月人数为准)

人数多于1名,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投教产品考核期初种数,新增的种数、数量和原创产品覆盖面

基地期初投放的投教产品种数,新投放的投教产品种数、数量以及原创投教产品的点击量(包括微信阅读量)加总

国家级基地不少于20种且每年新增不少于10种,省级基地不少于8种且每年新增不少于4种;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投教活动场次和参与人次

投教基地组织公益性投教活动的场次总数,以及参与人次总数

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参与人次和满意度

参与投教基地满意度调查的总人次,对投教基地表示满意或较为满意的人次占比

调查人次:国家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300人次,省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120人次;满意度:所有基地80%以上为满意或者较为满意;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为保障投教基地正常运行实际发生的经费投入

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宣传投教基地工作的网站或者专栏、微博、微信或者APP实际刊发的宣传基地工作的材料合计篇数(在不同载体刊发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宣传材料不重复计算)

国家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5篇,省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2篇;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教材课件、覆盖学生和师资培训

基地投放的适用在校学生的原创教材、课件、游戏等投教产品种数,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教育活动覆盖的学生人次,以及针对在校老师开展的培训活动参与人次

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投教基地及其建设运行单位所获投教方面的奖励,以考核期内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发布的文件为准

国家级、省级部门的奖励,每个分别加1分、0.4分

在场地、开放、投教设备和人员、投教产品、投教活动、满意度调查、运行保障、宣传、命名使用、日常运行、报告、检查、留痕、考核等方面,考核期内被发现查实存在不符合《指导意见》、申报指引以及本指引规定要求的情形

涉及量化指标的,查实1项未达到规定标准100%但达到70%及以上的扣1-3分,达到30%及以上但未达到70%的扣4-7分,未达到30%的扣8-10分;

涉及非量化指标的,综合考虑主观过错、行为性质和后果、对投资者的不利影响或损害等因素,查实1项扣1-3分,情节严重的扣4-7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8-1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

1. 指标统计口径,均为本考核期内的数据;填写的所有数据应当有纸质或电子记录留痕证明。

2. “投教”为投资者教育的简称,包括证券期货知识普及、风险提示、法规政策咨询等投资者教育服务,不能涉及具体投资建议。

3. 排名范围为基地所属级别或辖区的所有实体基地(既是国家级又是省级的基地,在国家级基地中排名,省级基地在本辖区基地中排名),按比例计算的基地家数四舍五入取整;第2-5、8项的各细项分别排名,分别加分;第1-9项加分的前提是相关基地的指标高于申报指引规定的标准,且高于排名范围内所有基地指标的均值。

4. 在填写“3.投教产品”时:

(1) 投教产品种类包括音像、电子、纸质以及用品类(具有投教功能的历史实物、办公用品、学习用品或日用品等)投教产品。计算投教产品种数时,原创产品和非原创产品种数分别乘以5和1后加总计算。

(2) 内容不同的两个投教产品,算两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两个投教产品,以相同形式存在的,算一种,以不同形式存在的,算两种,例如,在不同报刊中发表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两篇投教文章,算一种;但相同或相似内容的投教产品,以出版物和非出版物,或者纸质和电子等两种形式展现的,算两种。

5. 在填写“4.投教活动”时,投教基地外出举办的、参与或联合其他主体举办的公益性投教活动都计入该投教基地开展的活动。

6. 在填写“5.满意度调查”时,可以包括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或招募志愿者等调查方式涉及的参与人次及满意度情况。

7. 在填写“7.宣传要求”时,投教基地的工作包括投放投教产品、开展投教活动等,有关宣传均可计入宣传材料。

(互联网)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考核指标表

网站信息量和信息更新率

考核期初的网站信息量,以G为单位,以及信息更新率,以%为单位

网站信息量:国家级基地多于2G,省级基地多于0.8G;信息更新率:所有基地信息更新率月均不低于1%;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访问量、点击量和独立IP数

网站及其衍生的微博、微信或者APP等的访问量、点击量和独立IP数量

访问量:国家级基地多于3万人次/月,省级基地多于1.2万人次/月;点击量:国家级基地多于2万人次/月,省级基地多于0.8万人次/月;独立IP数量:国家级基地多于1万个/月,省级基地多于0.4万个/月;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专职投教人数和从业资格人数

投教基地配备的专职投教工作人员数量,以及其中具备证券、期货或者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有变化的,以平均每月人数为准)

人数多于1名,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投教产品考核期初种数,新增的种数、数量和原创产品覆盖面

基地期初投放的投教产品种数,新投放的投教产品种数、数量以及原创投教产品的点击量(包括微信阅读量)加总

国家级基地不少于20种且每年新增不少于10种,省级基地不少于8种且每年新增不少于4种;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投教活动场次和参与人次

投教基地组织公益性投教活动的场次总数,以及参与人次总数

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参与人次和满意度

参与投教基地满意度调查的总人次,对投教基地表示满意或较为满意的人次占比

调查人次:国家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300人次,省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120人次;满意度:所有基地80%以上为满意或者较为满意;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为保障投教基地正常运行实际发生的经费投入

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宣传投教基地工作的网站或者专栏、微博、微信或者APP实际刊发的宣传基地工作的材料合计篇数(在不同载体刊发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宣传材料不重复计算)

国家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5篇,省级基地平均每月多于2篇;且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教材课件、覆盖学生和师资培训

基地投放的适用在校学生的原创教材、课件、游戏等投教产品种数,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教育活动覆盖的学生人次,以及针对在校老师开展的培训活动参与人次

排名前10%、11%-20%、21%-50%的,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投教基地及其建设运行单位所获投教方面的奖励,以考核期内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发布的文件为准

国家级、省级部门的奖励,每个分别加1分、0.4分

在网站、开放、投教设备和人员、投教产品、投教活动、满意度调查、运行保障、宣传、命名使用、日常运行、报告、检查、留痕、考核等方面,考核期内被发现查实存在不符合《指导意见》、申报指引以及本指引规定要求的情形

涉及量化指标的,查实1项未达到规定标准100%但达到70%及以上的扣1-3分,达到30%及以上但未达到70%的扣4-7分,未达到30%的扣8-10分;

涉及非量化指标的,综合考虑主观过错、行为性质和后果、对投资者的不利影响或损害等因素,查实1项扣1-3分,情节严重的扣4-7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8-10分;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

1. 指标统计口径,均为本考核期内的数据;填写的所有数据应当有纸质或电子记录留痕证明。

2. “投教”为投资者教育的简称,包括证券期货知识普及、风险提示、法规政策咨询等投资者教育服务,不能涉及具体投资建议。

3. 排名范围为基地所属级别或辖区的所有互联网基地(既是国家级又是省级的基地,在国家级基地中排名,省级基地在本辖区基地中排名),按比例计算的基地家数四舍五入取整;第1-6、9项的各细项分别排名,分别加分;第1-9项加分的前提是相关基地的指标高于申报指引规定的标准,且高于排名范围内所有基地指标的均值。

4. 在填写“4.投教产品”时:

(1) 投教产品种类包括音像、电子、纸质以及用品类(具有投教功能的历史实物、办公用品、学习用品或日用品等)投教产品。计算投教产品种数时,原创产品和非原创产品种数分别乘以5和1后加总计算。

(2) 内容不同的两个投教产品,算两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两个投教产品,以相同形式存在的,算一种,以不同形式存在的,算两种,例如,在不同报刊中发表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两篇投教文章,算一种;但相同或相似内容的投教产品,以出版物和非出版物,或者纸质和电子等两种形式展现的,算两种。

5. 在填写“5.投教活动”时,投教基地在线下举办的、参与或联合其他主体举办的公益性投教活动计入该投教基地开展的活动。

6. 在填写“6.满意度调查”时,可以包括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或招募志愿者等调查方式涉及的参与人次及满意度情况。

7. 在填写“8.宣传要求”时,投教基地的工作包括投放投教产品、开展投教活动等,有关宣传均可计入宣传材料。

股票怎么转让给家人账号

股票转让给家人账号是一个较为常见的行为,具体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首先,若家人账号已在同一证券公司开户,可直接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或柜台办理股票的过户手续。在交易软件中,按照相应的操作流程,输入转让股票的代码、数量等信息,并选择转让给家人账号的选项,提交相关申请后,经过证券公司的审核和处理,即可完成股票的转让。

若家人账号在其他证券公司开户,需先办理转托管手续。转托管过程中,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家人账号的相关信息等。完成转托管后,再按照上述在同一证券公司的转让流程进行操作。

在整个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要确保转让的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限售等限制条件。同时,要及时了解证券公司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以避免因手续不全或操作不当而导致转让失败。总之,通过合理的操作和注意相关事项,就可以顺利地将股票转让给家人账号。

股票怎么转让给家人账号

二、股票怎么转让给家人

在股票市场中,将股票转让给家人是一项较为常见的操作。首先,需要明确转让的方式,通常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转让,也可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办理。

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转让,家人需要拥有证券账户。然后,你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或柜台,下达股票转让的指令。在下达指令时,需要准确填写转让股票的代码、数量、价格等信息,以确保转让的顺利进行。

如果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双方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然后,将这些材料提交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会将材料提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会办理股票的过户手续,将股票从你的名下转移到家人的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股票转让方式可能会有不同的费用和手续,在进行股票转让之前,建议你咨询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要遵守证券市场的相关,确保股票转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股票怎么转让给家人使用

股票转让给家人使用是一个较为常见的行为,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首先,在证券交易市场进行转让是一种常见途径。家人需先在证券公司开设证券账户,完成相关开户手续后,便可以通过证券交易软件或线下交易柜台进行股票的买卖操作。在转让过程中,要确保家人对股票的相关信息,如股票代码、持有数量等有清晰的了解,以免出现操作失误。

其次,如果是通过非交易市场进行转让,比如家族内部的传承等情况,需要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这可能涉及到起草,明确转让的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重要条款。协议需经过专业律师的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办理手续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将股票的持有人信息从原持有人变更为家人。

总之,股票转让给家人使用需要谨慎操作,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合规,避免因操作不当而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证券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以上是关于股票怎么转让给家人账号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外汇头寸、风险资本与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外汇头寸、风险资本与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一、序言

巴塞尔协议核心内容是商业银行必须量化信用和市场等各种风险并计算相应的风险资本要求,而外汇风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市场风险。近年来我国银行间OTC市场建设取得快速发展,已推出外汇远期和外汇互换等一系列外汇金融衍生品。随着我国汇率波动幅度的逐渐加大,如何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同时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监管是我国结售汇管理和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随着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持续震荡,发达经济体相继推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跨境资本流动波动加剧,并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人民币也面临较大升值压力,给我国的外汇风险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原有头寸管理方法显现出了一些不足。譬如,以前银行不能持有负头寸,这样在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下,银行不能通过持有外汇负头寸来规避外汇贬值的风险,限制了银行对冲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不利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活跃。

国际外汇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场外(Over-the-counter,OTC)市场,以离岸金融市场或境外金融市场为主,是一个组织松散、受到监管较少的场外市场,主要集中在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国际大城市和国家地区。场外金融市场是一个批发性市场(Whole sale market),该市场的金融产品通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最能体现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因此,美国等监管机构为避免过度监管窒息金融创新,提倡自律监管,没有要求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等机构实施巴塞尔协议中关于风险计算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国际外汇市场是完全自律的市场,各国央行等监管机构在外汇市场建立中的作用非常有限,市场参与者统一遵守行业自律规则,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要遵守 ISDA 或类似的 MASTERAgreement等协议,并自行控制交易风险,监管机构一般不单独针对衍生产品及其交易制定特殊的监管规则,而将精力集中在完善市场基础和加强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由于该市场产品复杂,且交易规模巨大,市场监管宽松使得其蕴含着巨大的系统风险。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尤其是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如何有效管理场外金融风险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西方国家监管层逐渐重视对外汇金融风险的监测,主要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监管原则,监管这些金融机构对风控原则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其中,外汇头寸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手段。随着我国外汇形势的变化和银行外汇业务快速发展,2012年4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将下限下调至零以下,根据结售汇业务量分档最多可允许持有1000万美元外汇负头寸,这在我国外汇头寸管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利于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给予商业银行在管理外汇头寸方面更大的灵活性,有利于市场均衡价格的发现。但目前还只是一个有限的放开,外汇风险管理仍面临不少挑战,例如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与控制方法、工具、系统滞后或缺失,不能适应市场风险管理日益复杂化的要求,包括VAR在内的计算模型是从国外引进的,没有考虑我国特殊经济结构的模型。随着外汇市场衍生品的推出,外汇远期和互换等衍生品相继纳入头寸计算范围内,增加了头寸管理和风险资本计算的复杂性。鉴于此,有必要分析当今各国在头寸管理和风险资本方面的做法,借鉴这些国家在头寸计算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逐步完善我国的头寸管理制度,在保证国家金融安全、有效实施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前提下,推动外汇市场的发展。

二、中国外汇市场交易分析

随着我国汇率波动范围和弹性的逐渐加大,外汇产品风险已成为监管层和各金融机构关注的重要问题。我们以远期外汇市场为例,选取从2005年8月汇率改革到2007年3月共20个月作为考察期,以月为周期,从合约持仓集中度和市场会员持仓总量变动率等方面对我国的外汇市场交易进行分析。

合约持仓集中度,反映的是该合约的交易双方的集中程度。外汇市场远期合约期限大致可分为1周、1周-1月、1-3个月、3-6个月、6-9个月和9个月-1年等六类。由表1可以看出,美元远期交易在我国外汇远期交易中占主要地位,各合约按交易频率和按交易量排序的结果基本一致,1-3个月美元、1周-1月美元和9-1年美元是我国外汇远期市场上最活跃的三种外汇远期合约。下面重点考察1-3个月美元远期的持仓集中度,分买方和卖方考察前3名市场成员的交易资金占该合约总交易资金的比重。

图1列出了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的持仓集中度情况。可以看到,2006年2月以前1-3个月美元远期的买方资金集中度水平很高,基本在95%以上,2005年8月、9月和10月则都高达100%。随后该集中度水平有较大下降,基本都维持在55%到80%之间,但2007年1月和2月该集中度水平大大提高,2007年2月高达98.7%。总体说来,我国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买方资金集中度水平处于较高水平。卖方资金集中度情况和买方基本一致。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从具体的市场主体上看(表2),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大的外资银行,市场集中度较高。

市场会员持仓总量变动率反映各外汇远期市场的市场主体某合约的交易量变动情况,本文分别从买入和卖出两方面考察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的情况,且只考察比较活跃的市场成员的交易量变动情况,选取交易量前三名的市场成员进行分析,详见图2。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图2显示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主要买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花旗银行。工商银行的买入主要集中在2006年4月之前,之后其买入量为0,而且除2005年2月交易量较大为14.81万元外,其余都在7.5亿元以下。农业银行的买入较为分散,除2007年其买入量为15.42亿元外,其他都在10亿元以下,但其总体买入量要比工商银行多。花旗银行的买入则比较连续,从2005年12月开始每月都有买入该合约,但其买入量都比较小,基本在5亿元以下,而从2006年12月开始其买入量有较大增加,2007年2月更是高达43.9亿元。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远期合约交易的集中度非常高,且交易连续性较差,存在交易量异常变化,如果外汇头寸管理滞后,商业银行将无法通过持有外汇正负头寸对冲汇率风险,不利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活跃和健康发展。并且现在多数国家根据外汇头寸计算外汇风险和风险资本,而确定合理的外汇风险头寸计算方法,便于中央银行掌握更充分的信息从而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因此,有必要分析当今各国在头寸计算管理和风险资本监管方面的经验,逐步完善我国的头寸管理制度。

三、各国(地区)外汇头寸管理方法

为对外汇头寸进行控制和有效监管,首先要明确头寸的计算方法。国际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首先确定对单一货币头寸的计算方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各种货币的头寸进行汇总,得到一个总的头寸。单一货币头寸常用来测量在汇率发生单位变动时,银行持有该货币头寸所面临的损失或盈利。当计算出单一货币的头寸后,就容易计算一个银行总的外汇头寸,目前总外汇头寸有三种最常用的方法:

(1)总的加总头寸(GAP, gross aggregate posi-tion),即所有币种净空头之和的绝对值加上所有币种净多头之和的绝对值;(2)净加总头寸(NAP, net aggregate position),是所有币种空头头寸之和与所有币种多头头寸之和对冲后的差额的绝对值;(3)简略的头寸(SHP, shorthand position),即为所有空头头寸之和与所有多头头寸之和二者之中最大者,因此,该方法又称为最大加总头寸(MAP,maximum aggregate position)法。

举例来说,假设Fi表示单一货币i的头寸。如果Fi>0(Fi0时Fi的绝对值,Ni表示Fi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则 P=170,N=175,GAP=170+175=345,NAP=5,SHP=Maximum (170,175)=175。至于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取决于货币币值之间变化的相关性。如果货币之间完全正相关(即相关系数为1),则跨货币的汇率风险理论上可以忽略,在这种情况下,加总方法宜采用NAP计算方法,这是因为多头和空头之间可以相互抵消;如果货币之间完全没有相关性或者完全负相关,则多头头寸的损失(或盈利)则无法由空头头寸的盈利(或损失)来对冲,这种情况下,宜采用GAP方法,因为该方法将空头和多头相加,更准确地反映了头寸持有者的风险。而简略头寸方法是上述两种方法的折中,适用于货币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不是完全相关的情形。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取决于货币之间变化的相关性以及本国的具体情况,但考虑到极端的完全相关或不相关的情形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时,MAP方法是一种最好的折中。在总头寸的计算方法上,各国往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但MAP方法是巴塞尔协议委员会推荐的方法,使用简易头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银行的监管资本,在实际操作中使用得比较多。

境外市场风险监管的成熟经验对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监管有相当的借鉴作用。本文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地区),考察其具体的头寸管理方法,这些国家(地区)分为两个样本:5个发达国家和8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于发达国家,本文选择了10国集团、欧盟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挪威等5个发达国家,表3列出了这些国家的头寸管理概况。表4中列出了8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头寸管理情况,包括:亚洲的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拉西亚、菲律宾,拉丁美洲的巴哈马群岛,非洲的冈比亚、加纳。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一)头寸计算方法及限额设置依据。

在总头寸的计算上,各国和地区往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NAP、GAP和MAP法均有。其中,简略头寸方法(MAP法)论文格式是巴塞尔委员会推荐的方法,即取多头头寸绝对值和空头头寸绝对值二者中的最大者,在实践中被较多地使用(如欧盟、澳大利亚、香港地区等)。从表3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发达国家将各外汇业务项目按照NAP、GAP或MAP方法进行加总后,对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金的比率都做出规定,实行一个统一的比例,这样简化了管理的复杂性。而表4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都是根据一级或二级资本(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来确定外汇头寸数量。有时,外汇交易的资质(如澳大利亚)、外汇历史成交量(如加纳、马来西亚)、外汇管理能力(香港地区、马来西亚)也是在确定外汇头寸时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头寸计算范围。

在头寸计算范围方面,发达国家大多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统一对表内和表外业务设置头寸。不少发展中国家外汇头寸也同时包括了表内和表外项目,从趋势上看,远期、期权以及未来出现的创新品种等衍生品表外业务会纳入头寸的计算范围之内。

(三)头寸设置的正负区间。

在头寸管理中,多头和空头外汇头寸的设置的对称度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大多数的发达国家以及像巴哈马群岛、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设置的多、空头寸相等。头寸设置的不对称程度,能够反映一国央行设置头寸的动机和依据。一些国家,如加纳对多头头寸的控制比空头严格,而另一些国家如韩国、菲律宾对空头头寸的控制比多头严格。究其原因,对于前一类国家,即对多头控制比空头严格的国家,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是减轻本国货币的贬值压力,因为对多头控制严格,会促使市场卖出外汇增加,相应地买入本币的量增加,减缓了本币贬值压力;二是鼓励本国银行的海外融资行为,最大限度地引进海外资金;三是对于那些仅控制多头而对空头不实行管制的国家,管理当局可能认为本国银行没有能力从海外融入资金,因此对空头头寸进行管制没有意义,或者本国货币贬值时空头头寸面临的潜在风险没有引起当局的注意和重视。后一类国家,即对空头控制比多头严格的国家,目的可能在于通过放松多头头寸增加外汇储备,以表明本国良好的国际信用。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即上述头寸设置的政策目标与巴塞尔监管的谨慎性原则可能会有冲突。根据巴塞尔监管的谨慎性原则,如果一国货币贬值的可能性大于升值的可能性,则对外汇空头头寸的控制应更严格,应鼓励本国银行持有多头头寸。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本国货币贬值的可能性的确比升值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根据谨慎性原则,应对空头头寸的控制更加严格。但这种不对称的头寸设置,将给银行以更大的空间买入外币卖出本币,这种市场交易行为将导致本国货币贬值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与该国的外汇政策目标相矛盾。

四、头寸管理、审慎监管与央行外汇市场干预

从各国头寸管理的实施情况看,实施外汇头寸管理的主要目的包括:基于谨慎原则确定风险资本、提高央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有效性、提高外汇市场效率以及限制一国外汇储备的波动等,本文重点阐述头寸管理对风险资本和央行外汇市场干预的影响。

(一)头寸管理与风险资本。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审慎监管原则,对市场风险应设置相应的资本要求,已成为国际上银行进行风险管理普遍接受的模式。监管的前提是风险的识别和量化,目前对于外汇风险主要有基于外汇头寸的限额方法(Limits on the size of open positions)和内部模型法。内部模型法是指基于银行内部风险价值(Value-at-Risk,VAR)模型的一种计量方法,在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风险设置最低资本要求。VAR方法也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技术基础之一,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对《新巴塞尔协议》的逐步重视,采用VAR限额进行市场风险管理也成为必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规定:“VaR值已成为计量市场风险的主要指标,也是银行采用内部模型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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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市场风险中的外汇风险,目前多数国家采用基于外汇头寸的限额方法,原因在于内部模型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VAR方法计算复杂,需要大量的信息,对实施的要求较高,在实际操作中,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方法未涵盖价格剧烈波动等可能会对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小概率事件,因此需要采用压力测试对其进行补充。而且大多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只能计量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不能计量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因此,使用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其局限性,恰当理解和运用模型的计算结果。为此,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监管当局在满足以下一些条件时才允许使用该模型计量外汇风险:首先,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在概念上是健全的,并且能够保证风险管理的完整实施。这些标准是银行总的内部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共涵盖了立于交易的风险控制单元、主动的风险管理介入、完善的风险控制记录系统、银行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独立检查等。其次,银行具有足够多的能使用这项复杂模型的技术人员,不仅交易岗位需要,而且风险控制或者必要的后台领域也需要。再次,基于监管当局判断,银行使用的模型由合理计量风险的良好记录。最后,银行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由于存在上述局限性,目前在各国和地区最常用的外汇风险暴露测度指标是机构净敞口外汇头寸。头寸计算方法简单,且实施简便,从 20 世纪70—80年代开始,各国商业银行就已经普遍使用敞口头寸计算市场风险,监管机构也普遍通过头寸管理来进行汇率风险管理,根据暴露于风险下的外汇敞口头寸(通常是简易头寸,MAP)设置8%的最低资本要求,从表5和表6可以看出,不管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多根据外汇头寸计量外汇风险和设置风险资本,对多头和空头头寸设置对称的资本额度,资本额度在1%至150%,多数设置为20%。这对中国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监管层大力推行VaR值作为计量市场风险的主要指标,但由于VAR是从国外引进的,没有考虑我国特殊经济结构的模型,而我国二元市场的经济结构特征对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的市场风险存在显著影响,国内IT系统和数据库发展较国外仍有其局限性。并且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分为银行账户风险和交易账号风险,只有可交易工具才具有市场价格的连续记录,可以用统计方法测量和建模,但对于银行的外汇交易,由于每笔交易具体且实时性强,要想及时计算出VAR难度较大,而采用基于外汇头寸的限额方法,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二)头寸管理与央行外汇市场干预的有效性。

各国进行头寸管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外汇政策服务,即通过发展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为实现经常账户的自由化服务,并且通过限制外汇市场交易商的交易头寸,以确保本国汇率的稳定。因此,发展中国家监管部门往往明确规定多头头寸的上限和空头头寸的下限,并且在这个上、下限范围内,交易商可以向市场提供必要的市场流动性。另外,外汇头寸限额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信用,当一国设置的多、空头寸的上下限不对称时,例如设置较大的外汇多头头寸而设置较少的外汇空头头寸时,将有助于改善一国总的净外汇资产额,这将表明该国具有较强的外债偿还能力。Kriljenko和Ivan(2003)指出,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外汇头寸管理和结售汇等制度,可以使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比发达国家中央银行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

从头寸管理的实施效果看,相比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监管者能够更有效地实施头寸监管,从而可以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究其原因,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监管者往往具有更大的信息优势。在监管当局实施外汇干预后,外汇市场参与者改变他们对汇率走势的预期,并修正他们的外汇净头寸,从而导致总外汇交易命令流的改变,强化外汇干预的效果。具体来说这种信息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发展中国家监管当局有关于货币、汇率发展和政策的更多信息。相比于其他外汇市场参与者,监管当局自身参与数据的统计,且能够在数据发布前从其他官方统计机构中获得影响外汇市场走向的信息,因而发展中国家监管当局拥有更多关于货币和汇率政策(包括外汇干预)的信息,而外汇市场其他参与者只能从公开信息和行为中去推断政策走向。

其次,发展中国家监管当局有关于外汇交易命令流的更多信息。为了从外汇市场活动中推断汇率未来走势,关于外汇市场微观结构的相关研究非常强调外汇交易命令流的重要性。直观上,一个正的外汇命令流反映了市场上对于外汇的过剩需求,从而导致本币的贬值。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者充分利用自身制定法规的便利,要求外汇市场参与者提交上报他们参与外汇交易活动价量等方面的信息,从而比其他市场参与者有更大的信息优势,进而有效地监控了外汇交易活动。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外汇头寸在外汇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从宏观监管层面看,外汇头寸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外汇风险测量方法,并且便于中央银行掌握更充分的信息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中国正处在从固定汇率制度向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国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离不开中央银行的有效管理和干预,而头寸的合理设置便于发展中国家有效管理和干预外汇市场发展。从商业银行经营角度看,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慢慢扩大,正负头寸管理将更加有利于商业银行的风险对冲,降低风险敞口,并且为商业银行提供一种高效的外汇风险测量和风险资本确定方法。

(一)我国目前外汇头寸管理的特点及不足。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结售汇头寸限额和浮动幅度有所放宽,但限额仍相对较窄。如前所述,我国外汇交易的集中度非常高,且交易连续性较差,存在交易量异常变化,如果外汇头寸管理滞后,商业银行将无法通过持有外汇正负头寸对冲汇率风险。我国现行综合头寸限额管理,基本上仍旧体现了当初外汇短缺时期防止外汇银行过多持有外汇的管理理念。在2012年之前,商业银行不能持有负头寸,这样在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下,银行不能通过持有外汇负头寸来规避外汇贬值的风险,限制了银行对冲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不利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活跃。2012年4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了商业银行在管理外汇头寸方面更大的灵活性。但目前还只是一个有限的放开,特别是相对较窄的负头寸限额仍一定程度上对银行管理结售汇头寸的外汇风险造成了局限性,无疑增加了银行的外汇交易和头寸管理成本。

其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结售汇头寸和自有的外汇头寸实行分开管理。其中,银行的客户结售汇头寸、自身结售汇头寸以及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形成的外汇头寸实施综合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自有外汇头寸,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自营外汇买卖业务的管理办法,譬如规定:金融机构自营外汇买卖业务每天敞口总头寸是否超过其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的20%等,这种管理方法不利于对外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

再次,根据2006年6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通知,可以看出我国外汇的总头寸计算方法是一种净额加总方法。净额加总方法的特点是多、空头寸之间可以对冲。对于一个多种货币构成的组合,采用NAP计算总头寸,意味着预先假设组合中任何两种货币之间的相关系数为1,即交叉货币之间的风险可以忽略。但如果货币组合中各货币币值变化反向时,交叉货币之间的风险加大,组合将面临损失。本文采用2012年度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对人民币的中间价数据(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计算各货币走势的相关性,得到美元与欧元的相关系数为-0.559,美元与英镑的相关系数为-0.217,相关系数为负且较大,这就说明如果按照多、空头头寸对冲的方法确定头寸,对冲掉的头寸仍存在风险。因此在确定头寸加总时,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数据进行决策。当然,上述分析只是根据一年的数据进行的,但考虑到实际中币种之间相关性达到1或-1这样的极端情况很小,采用简略头寸方法(即MAP)法是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计算方法。

(二)政策建议。

基于我国外汇头寸管理实际特点和不足,借鉴国际的做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采用基于外汇头寸的资本限额计算方法,便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计算外汇风险和风险资本。而确定合理的外汇风险头寸计算方法,便于中央银行掌握更充分的信息从而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确保我国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快速发展。

(2)扩大头寸范围,对外汇头寸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大多数的发达国家以及相当一些发展中国家,灵活利用正负头寸限额,有效地实施了期望的政策目标。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件将外汇头寸下限下调至零以下,但限额仍相对较小,当前环境下人民币持续升值的可能性远大于贬值的可能性,人民币持续升值使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风险加大,因而应该在遵循渐进性汇改的原则下,逐步给银行更大的空间买入外币卖出本币,采取扩大限额区间的方法,减少结售汇头寸超买或超卖的抛补交易,满足银行合理管理结售汇头寸的外汇风险。

(3)在头寸计算范围方面,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将期权、期货以及远期都纳入头寸计算范围内。我国目前虽然及时将远期、调期纳入计算范围,但对境外人民币衍生产品目前仍没有一个明确的、完善的解决办法。对于像外汇远期这样的线性衍生品,计算头寸方法比较简单。但随着外汇期权等非线性衍生品的推出,如何合理地计算这些复杂的衍生品的头寸,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外汇头寸、风险资本与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管理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指引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指引

近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会公告23号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配套《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投教基地),是投资者教育保护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是证监会今年5月份启动的“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投资者教育要求的重要举措。我国有1亿多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众多,广大投资者接受证券期货教育服务的途径有限,投资经验和风险意识不足,建设投教基地,是适应我国投资者特征,持续、系统开展投资者教育的现实需要。目前的投教基地存在着资源分散、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基地运行,提升教育效果。推广建设投教基地,有利于提高投资者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资者队伍,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证监会在充分听取相关部委以及市场主体、教育机构、新闻媒体、投资者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指导意见》和《指引》。《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投教基地的定义、功能目标,建设原则和命名管理的主体、原则、方式等。二是投教基地的建设标准,明确了投教基地的分类,规定了投教基地的教育内容、功能区域和其他标准。三是投教基地的申报命名,明确了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申报途径和命名程序。四是投教基地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投教基地的命名使用、日常运行、考核管理的要求,规定了激励措施和禁止情形等。《指引》提出了申报首批投教基地的具体量化标准,细化了申报材料要求。

下一步,证监会将推出首批投教基地,让投资者拥有一站式的教育服务场所,集中、系统、便利地获得更加公平的教育服务。希望相关各方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不断提高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教育水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23号

现公布《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9月8日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和推广投资者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投教基地),充分发挥其功能,提高投资者教育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精神,现就加强投教基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投教基地的定义。投教基地,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证券期货知识普及、风险提示、信息服务等投资者教育服务功能的场所、网络平台等载体,是开展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平台,可以由下列三类主体建设运行:一是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以及受中国证监会管理、为证券期货市场提供公共基础设施或者服务的专门机构;二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及证券期货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其他机构,包括教育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

(二)投教基地的功能目标。投教基地通过开展多样化投资者教育活动,展示资本市场发展成果,投放投资者教育产品,提供投资者咨询等服务,运用体验式、互动式等技术手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帮助投资者集中系统、持续便利地获取证券期货知识,认识投资风险并掌握风险防范措施,知悉权利义务,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培育成熟的投资者队伍。

(三)投教基地的建设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投教基地要坚持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二是专业性原则。投教基地要提供专业、准确的投资者教育信息,不得欺诈或者误导投资者。三是特色性原则。投教基地要依托建设单位的资源优势,体现差异,突出特色。四是节约性原则。投教基地建设要侧重现有投教载体的升级改造,科学论证新建载体,鼓励不同主体协作互补,避免重复建设。

(四)投教基地的命名管理。对于达到本指导意见规定建设标准的投教基地,可以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命名为省级投教基地,其中具有较高质量、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投教基地,可以由中国证监会命名为国家级投教基地。但命名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基地建设单位合规水平、盈利水平等情况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命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集中征集、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方式,并考虑地区平衡,逐步扩大覆盖面。申报命名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中国证监会可以视情况调整。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所命名投教基地实行分级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

二、投教基地建设标准

(一)投教基地的分类。投教基地按照载体形式不同,分为实体投教基地和互联网投教基地。

(二)投教基地的教育内容。投教基地应当提供投资者参与市场需要了解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和专项产品业务知识、政策法规、自律规则,投资风险与防范措施,投资者权利义务、权利行使与救济方式,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特征与危害,互联网金融与信息安全知识等,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

(三)投教基地的功能区域。投教基地应当具备产品展示区、专家讲堂区、模拟体验区、互动沟通区、征集意见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还可以根据投资者需要以及建设单位的优势设置特色区域。

(四)实体投教基地的标准。实体投教基地的标准包括:

1. 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投资者教育的场所设施,按规定对社会公众开放,有一定的受众面和较好的效果,配备满足投资者教育需求的软硬件设备,有专人引导、讲解,设有宣传投教基地工作的网站或者专栏;

2. 展示或者投放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的投教产品,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原创产品,积极开展公益性投教活动,及时满足投资者合理的教育需求;

3. 具有保障投教基地正常运行的经费,设有明确的投教基地管理部门,具备开展投教工作所需的人员,具有完善的投教基地管理与考核制度;

4. 不存在本指导意见规定的禁止情形;

5.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投资者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互联网投教基地的标准。互联网投教基地的标准,除前述实体投教基地第2项至第5项标准外还包括:

1. 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投资者教育的网络平台,可随时接受社会公众访问,访问量不少于规定人数,配备满足投资者教育需求的软硬件设备;

2. 网络防护体系完善,网站栏目设计合理,检索功能强大,信息准确、丰富,更新率达到规定标准。

为适应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要,投教基地的具体量化标准,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另行规定。

三、投教基地的申报命名

(一)申报主体。投教基地的申报主体是负责其建设运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省级投教基地可以由其授权建设运行该基地的分支机构申报。两个以上主体合作建设运行投教基地的,应当商定由其中一方主体负责申报。

(二)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 投教基地申报表;

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投教基地建设运行方案及效果、年度投放投教产品或者开展投教活动的资料、投教基地管理制度等;

4.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途径。国家级投教基地申报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省级实体投教基地申报材料提交基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省级互联网投教基地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主体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四)命名程序。对证券期货行业外机构申报投教基地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对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级投教基地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征求相关派出机构意见。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后,正式为投教基地命名并向社会公布。派出机构在命名省级投教基地后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投教基地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管理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所命名的投教基地,证券期货行业外机构申报的投教基地同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命名使用。投教基地要在显著位置摆放或者展示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投教基地标识。

(三)日常运行。投教基地要主动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持续符合本指导意见规定的建设标准,及时报送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和成果,主动告知命名主体投教基地变更名称、地址、负责人等重要事项。

(四)考核管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投教基地持续符合建设标准。投教基地要主动配合,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五)激励措施。中国证监会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投教基地建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和专门机构以及各辖区市场主体申报投教基地的命名与考核情况,将作为中国证监会评价相关单位投资者保护工作时的加分项;

2.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申报投教基地的命名与考核情况,将逐步纳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分类监管,作为评价投资者保护相关指标的加分项;

3. 在选择投资者教育及相关培训、研究、宣传工作的承办或者合作单位时,优先考虑受命名投教基地的申报主体,特别是考核结果优秀的投教基地;

4. 组织为投教基地提供投教产品、师资力量,开展业务培训,资助创新投教项目,组织信息共享交流,表彰宣传先进,对服务面广的国家级投教基地加强支持服务。

(六)禁止情形。投教基地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从事违法违规、欺诈误导投资者的活动;

2.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投资者教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仍向投资者提供,或者不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服务质量差,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3. 不履行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日常工作要求,不参加、不配合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

4. 从事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对于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要求投教基地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命名并向社会公布。被取消命名的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派出机构取消省级投教基地命名后,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首批投资者教育基地申报工作指引

一、投资者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投教基地)类型

首批申报命名的投教基地类型为中国证监会命名的国家级投教基地。

二、投教基地具体量化标准

(一)国家级实体投教基地

1. 具备专门用于投资者教育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交易日对社会公众开放;接待公众不少于500人次/月;配备可供投资者演示、体验、互动的投教设备,并根据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定期更新、完善;有经过培训掌握相关知识的专人引导、讲解;设有宣传投教基地工作的网站或者专栏并做到内容及时更新,每月更新不少于5篇信息。

2. 展示或者投放的书籍手册、音频视频、模拟交易或者游戏软件、历史实物及讲解介绍等投教产品不少于10种,做到信息科学准确,语言形象通俗,形式生动活泼,并有一定数量的原创产品。

3. 开展特色鲜明、创新有效的投教活动,活动形式可以包括讲座论坛、实习培训、咨询答疑、知识竞赛、投资者调查互动、模拟交易比赛等,形成品牌活动;与投资者互动沟通渠道畅通,能够及时满足投资者合理的教育需求。

4. 具有保障投教基地正常运行的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设有明确的投教基地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投教工作人员;具有完善的投教基地管理与考核制度。

5. 不存在《指导意见》规定的禁止情形。

(二)国家级互联网投教基地

除应当符合前述第2项至5项规定的标准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1. 具备专门用于投资者教育的网络平台;可随时接受社会公众访问,访问者数量不少于1万人/月;配备满足投资者教育需求的软硬件设备,并根据市场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定期更新、完善。

2. 网络防护体系完善,保障网站内容不被非法篡改、删除,网站访问用户信息安全、不被泄露;网站栏目设计合理、便于浏览,有用户体验栏目;检索功能强大,检索指标完善;网站信息准确、丰富,信息量不少于200兆,每月信息量更新率不低于1%。

三、申报材料

(一)投教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使用计算机填写后盖章);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投教基地建设运行方案;

(四)投教基地2015年度运行情况;

(五)投教基地2015年度投放的投教产品;

(六)投教基地管理与考核制度。

附件: 1.申报表(实体基地).doc

附件: 2.申报表(互联网基地).doc

可转债难玩还是股票难玩?

具体文章标题 投资可转债股票,哪个容易赚钱?哪个的收益更高?

可转债和股票都是比较常见的投资品种,但它们的投资风格和特点不同。哪个容易赚钱?哪个的收益更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和股票双重属性的金融工具。可转债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票面利率和股票溢价,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但收益相对较低。可转债的投资风格更为稳健,适合那些注重资产保值和收益稳定的投资者。

其次,股票是一种具有较高风险和较高回报的投资品种。股票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股票价格的涨跌,具有较高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但收益相对较高。股票的投资风格更为激进,适合那些注重高回报和高风险的投资者。

其次,需要考虑市场行情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如果市场整体走势不佳,股票价格持续下跌,那么投资者应该考虑减少股票的投资,转向可转债等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如果市场整体走势良好,股票价格有望上涨,那么投资者可以考虑增加股票的投资,以追求更高的回报。此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也需要考虑,如果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以承受更高的风险和波动性,那么可以增加股票的投资,以获取更高的回报。如果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不能承受太高的风险和波动性,那么可以增加可转债等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投资可转债和股票都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品种。投资者需要关注公司的基本面、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走势等因素,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可转债和股票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劣势,哪个容易赚钱?哪个的收益更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投资品种,关注市场行情和公司基本面等因素,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