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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洗钱信息中心应履行哪些反洗钱职责?

更多“我国反洗钱信息中心应履行哪些反洗钱职责?”相关的问题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

A. 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B. 可以任意散布

C. 不需保密

D. 可以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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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A. 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B. 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

C. 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信息

D. 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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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A.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B.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C.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D.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E.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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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信息中心,负责()的接收、分析。

A. 大额现金支取报告

B. 大额交易报告

C. 可疑交易报告

D.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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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对金融机构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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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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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利用金融机构洗钱方式的主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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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经济体中,从外部进入的非法收入和合法收入的比率越低,区分犯罪收入和合法收入的难度越大()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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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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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怎样进行境外汇款?

如果你打算移民或移居海外,可能正烦恼如何把国内资产转移到海外。一般来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每人每年只能汇款5万美元到国外。但如果你是有合理需求的话,只要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还是可以透过国内银行进行超过5万美元的购汇和境外汇款。本文将会以中国银行为例,讲解一些进行国际汇款时需注意的事项,例如汇率手续费限额和汇款流程。

Ken叔税服你, 中国银行怎样进行境外汇款?

若需要从美国汇款到中国,除了传统银行电汇,你也可以考虑更有效率、更便宜的汇款平台,汇款最快即时到账,更支持中国支付宝/微信收款。

中国银行境外汇款汇率

你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网站和手机APP查询即时外汇牌价,单位均为100外币换算人民币。国际汇款的话是看“现汇卖出价”,因为你是从银行买入外币,所以是看银行的卖出价格。另外,表格中有一栏是“中行折算价”,它是人民银行发布的官方指导基准价,但它不适用于客户购汇。

以汇款到美国为例,你要跟中国银行购买美金,就要看美金的“现汇卖出价”。银行汇率与市场中间汇率不同,当中的差价就是银行收取的货币兑换佣金。以撰文当日(2024年4月27日)为例,中银网站的美元外汇牌价是726.77(相等于每一美金是7.2677人民币),而当时的市场汇率是7.2458,计算下来中银的汇率包含了约0.3%的差价,虽然看似不多,但随着汇款金额增加这笔佣金手续费就会越滚越大。

中国银行跨境汇款手续费

当你通过中国银行进行跨境汇款时,除了交易汇率当中的隐藏佣金,中国银行还会收取汇款手续费和电讯费,收费详情如下:

Ken叔税服你, 中国银行怎样进行境外汇款?

(资料检查日期:2024年4月27日)

中国银行跨境汇款限额

中国银行境外汇款支持18种货币,可通过柜台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有关资金用途和汇款金额需遵循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详情如下:

Ken叔税服你, 中国银行怎样进行境外汇款?

一般来说,大数目的汇款银行都会要求你亲自到分行柜台办理手续。如果是经常性的汇款,你可以通过柜台、网银或自助终端渠道办理首次汇款业务并保存为常用模板,在任一渠道再次汇款时可直接调用,无需重复填单,汇款过程就更加安全便捷。

中国银行跨境汇款时间

中国银行跨境汇款一般都是在几个工作日到账。另外还要注意银行针对不同币种的汇款截止时间,过了这个时间银行就会等到下一个工作日再处理你的申请。如果是重要用途的大金额汇款,建议还是一大早到分行柜台排队办理。

中国银行如何汇款?

你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柜台、网上银行和自助终端渠道办理境外汇款,流程如下:

柜台

填写《国际汇款申请书》

支付汇款本金和手续费

签署《国际汇款申请书》并留存联系方式

收妥汇款回单

网上银行

回到首页点击「转账汇款」->「跨境汇款」

按照提示填写汇款信息,提交汇款申请

自助终端

点击「行内、跨行转账」->「境外汇款」

插入银行卡并验证密码

选择汇款目的地

按照提示填写汇款信息,提交汇款申请

A50期指是什么?A50期指有何重要性?

A50期指是什么?A50期货指数是新华富时a50指数,指数包括中国A股市场市值最大的50家公司。这50家公司的市值占A股总市值的33%。最能代表A股市场的指数。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则是以A50指数作为基础资产的期货合约,主要专注于其他国家股指衍生品的开发。

A50指数.jpg

A50期指是什么?A50指数是唯一可以在海外直接投资中国股票的国际投资机构指数。因此,许多国际投资者认为,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可以根据预定股票的大小买卖标的指数价格指数。结算差价交货。A50期货是以A50指数为交易对象的股票指数期货。

目前,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以美元计价。有两个交易时段,一个是T时段,即北京时间9:00-16:30,另一个叫T+1。A50期货指数和一般交易规则一样,但也是双向交易,可以随时买卖,但不同的是A50期货指数开仓数量不限,涨停不限,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回报,这也是全球投资者青睐新华富时A50期货指数的重要原因。

合约连续2个月和2个季度;报价和报价以富时中国A50指数为准。合约最小摆动为1指数点,即合约每手1美元。合约所有月份的净持仓量不得超过5000手

A50指数重要性

首先,A股市场与A50指数走势具有相当高的一致性和收敛性。所以说,A50指数是中国股市走势的精确指标。

其次,A50期货的主要投资者是国际投资者,因为信息来源更完整,对趋势的判断也要更准确。

最重要的是,A50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对于A股市场非常具有指示性。在中国境内,为投资者提供近20小时的交易时间,所有交易日均可进行新交所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交易。

a50与沪深300.jpg

A50与沪深300相关性非常高指数,投资者可以利用该属性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两者的1年、60天和30天周期的相关性均在94%以上,且随着周期的增加,还有增加的趋势。因此,A50可以丰富国内投资者的套期保值渠道,成为沪深300指数的有效套期保值工具。

此外,金融股在A50指数中的权重高达50%。也就是说,当国内金融板块发生变化时,会对A50产生相应的影响,而且变化幅度会比沪深300期货指数还要大。

综上所述,对于国内股票的交易者,A50期货合约可以作为对冲套利的投资工具;无法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的投资者,可以使用A50指数期货合约作为投资工具;哪怕是普通A股散户,也可以用A50期指预测市场走势,提前投资计划。以上就是关于A50期指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

原油期货获实质性进展 争取年内推出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巢新蕊 “证监会正会同有关方面,协同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5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主办的“第九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表示,该项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

上期所理事长王立华随后表示,上期所争取年内推出原油期货品种。

现场人士告诉记者,这是其首次听到证监会人士和上期所人士同时对原油期货推进情况做明确表态。而除原油期货外,国内期货市场多项创新也在进行。

原油期货筹备

当日,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刘鸿儒、原主席周道炯、原副主席陈耀先、原副主席范福春等也出席了“第九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

此前业内已形成共识,中国原油期货市场因其开放性和国际性特征,在结算、交割、参与主体及相应规则设计方面,比现有期货产品复杂得多。原油期货品种的推出,需要诸多制度创新和政策配套,涉及到外汇、央行、海关、财税、商务、法制办等多个部委的有关法规政策调整。同时,国内期货市场现行的法规政策等也需要被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

据王立华介绍,目前上期所已经确立了“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的原油期货方案:即交割标的物选取中质含硫原油,采用人民币或美元计价和结算,积极争取外汇实行总额控制、统一监管、敞口额度内自由兑换方案,实行保税原油实物交割,使得境内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都能有效参与市场。

该交易所并在拓宽和提高信息数据发布的渠道、范围和频度,从而提升上海原油期货价格的影响力。

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原油期货上市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上期所就相关业务诉求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完成了相关配套文件初稿。同时该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提出修订意见,并完成了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调研和初步方案的拟定。

在技术方面,按照设计方案,交易所的交易结算等系统,期货公司会员端、银行端系统,以及周边系统的改造测试都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在交易和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及上期所人士研究拟定了境外会员和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的路径,商定了资金管理和监控的主要机制。在人员配备方面,交易所将抓紧对有国际原油期货实战经验的专门人才进行全球招聘等。

期货市场创新

对下一步原油期货等市场的发展准备,姜洋强调,今年年初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对下一步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品种,中国推出原油期货不仅仅是上市一个新品种,更关系到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创新。在推出原油期货的同时,姜洋表示,证监会也在积极推进国债期货市场建设,相关一批农产品期货、大宗商品期货、期权、指数等新交易工具也在研究开发中。

“目前,期货市场的品种创新步伐较大,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及期货公司IPO上市等各类创新正在大力推进”,姜洋强调,要继续加强市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期货法》立法调研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同时推进手续费、套保、套利、保证金及限仓等市场制度改革。

王立华也表示,在不放松原油期货上市筹备工作的同时,下一步,上期所将从更深层次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产品的系列化,重点推动钢铁类产品期货、相关期货品种的期权类产品、商品指数等的研究和开发。

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四季度工作动态

中国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1. 11月21日,为引导行业培育健康行业文化,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生态,中国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正式成立。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地方证监局、沪深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将按照证监会行业文化建设工作纲要的要求,具体负责推动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自律、宣传工作。委员会还邀请行业资深专家作为委员会顾问,为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咨询。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2. 11月,组成专题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证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3. 12月,研究起草《2020年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工作安排》(讨论稿),提交协会理事会、监事会讨论。

4. 12月,为做好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工作,根据《建设证券基金行业文化、防范道德风险工作纲要》要求,向证券公司发送《关于报送证券公司文化建设配套制度和改进计划》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结合自身特点,研究提出自己的企业文化理念,制定文化建设配套制度和改进计划。

证券经纪业委员会

1. 10-12月,委员会工作小组就制定《证券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暂定名)展开研究,并结合《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启动相关自律规则的修订工作。

投资银行委员会

1. 10月28日,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科创板发行上市和承销制度实施情况座谈会”和“科创板交易制度实施情况座谈会”。会议分别由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和副会长孟宥慈主持。会议征集了行业机构的意见建议,总结了科创板运行经验,并完成《关于科创板发行承销制度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科创板发行上市及交易等制度规则意见建议征集情况的报告》报证监会深改办。

2. 11月25日,委员会组织召开新三板改革专题座谈会,协会副会长孟宥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新三板改革相关业务规则及协会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会后,向证监会及股转系统公司反馈了行业意见。

3. 11-12月,委员会向证券公司启动投资银行类业务最佳实践案例征集工作。旨在更好地指导和规范证券公司提升执业质量,发挥“看门人”作用,支持创业板、新三板改革,增强服务直接融资的能力。

4. 11月27日,《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草案)》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会后,根据办公会意见,委员会组织召开底稿系统建设调研会,就底稿系统开发及运行维护进一步听取委员单位意见。

5. 12月,协会会同证监会机构部梳理了投行业务的监管情况,形成了进一步加强投行业务自律管理、提高证券公司执业质量的工作建议,拟于2020年有序推进。

固定收益委员会

1. 10月31日,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深圳召开。会议围绕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进行了交流。会议由主任委员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主持,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主任陈飞,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27家委员会委员单位发起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倡议,并现场签署《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关于构建良好生态强化职业道德的自律公约》。截至目前,已有89家承销机构加入自律公约。

2. 12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自律规则体系,明确债券承销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职责和执业标准,规范债券承销机构执业行为,提升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推动公司债券业务规范发展,委员会组织修订《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并向监管部门及行业征求意见。

绿色证券委员会

1. 12月,委员会就绿色证券业务发展情况向全体证券公司进行书面调研,王遥委员负责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相关调研报告通过证监会相关部门报人民银行并在《传导》刊发。

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

1. 10-12月,委员会成立工作小组,开展课题研究。主任委员单位申万宏源证券、副主任委员单位浙商资管牵头完成《以“四个敬畏”换取“一个合力”—论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东证资管牵头完成《资产管理行业监管规则的统一性研究—以完善券商资管规则为视角》、德邦证券牵头完成《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问题与发展路径》、华泰资管牵头起草并向行业发放《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量产品整改情况调查问卷》,根据问卷反馈内容完成《券商资管存量产品的现状、整改困难与整改路径》。

融资类业务委员会

1. 11月18日,委员会就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管计划进展发布第十一期进展通报。

2. 12月17日,委员会就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系列资管计划进展发布第十二期进展通报。

投资业务委员会

1. 10月11日,协会会同证监会机构部、基金业协会召开第三十三次子公司三方会商会议,共审议了4家证券公司提交的整改方案材料。

2. 11月11日,根据委员会整理,协会在官网公示了第十三批经联合机制审查认可的证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等规范平台名单,包括1家证券公司的1家符合条件的二级管理机构。

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

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

1. 10月8日,协会发布《证券分析师参加外部评选规范》,发布后举办证券研究业务培训班,加强对证券公司研究部门负责人、研究业务合规人员和证券分析师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规范要求,同时加强业务方面培训。

2. 10月15日,协会2019年第三季度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例会在京召开。会议围绕当前国内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和资本市场生态建设问题进行了研讨,来自证券公司的9位首席经济学家和基金公司的3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委员会将参会专家的发言进行汇总整理,报送协会领导,并刊发在《传导》2019年第76期。

3. 11月18日,委员会在《传导》刊登“首席经济学家经济形势分析与资本市场研究系列报告”。该系列报告为2019年专题课题研究中的部分优秀成果。2019年8月,协会组织证券行业首席经济学家和分析师开展2019年专题课题研究,涵盖宏观经济分析、金融供给侧改革、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资本市场生态建设以及证券公司差异化发展等问题,共收到课题投稿50篇,现已在《传导》刊登出7篇。

4. 12月4日,委员会与中证金融研究院组织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首席经济学家问卷调查,对2020年一季度经济金融做出预测与研判。同时组织证券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首席宏观分析师和首席策略分析师开展2019年全年宏观经济数据预测问卷调查,并将统计结果报送证监会。

5. 12月,委员会组织完成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修订,提交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提交理事会审议。

6. 12月20日,协会2019年第四季度证券基金行业首席经济学家例会在京召开。会议围绕2020年宏观经济形势和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进行了研讨。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康主持本季例会,会议邀请了日本野村证券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董事总经理陆挺做主题演讲。来自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八位负责人及首席经济学家参加了会议。

托管结算委员会

1.委员会持续推进证券公司运营管理信息报告专题工作,按月收集试点证券公司运营管理信息数据,并整理形成运营信息分析报告。

2.10月,委员会组织召开运营管理报告机制专题会议,就运营证券公司运营管理报告机制最佳实践和相关指标优化问题进行研讨,并形成《证券公司运营管理信息报告机制最佳实践》,将向行业征求意见。

3.10月,委员会向行业收集整理了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相关意见及建议并致函中国结算。目前,委员会已将中国结算对有关问题的回复意见和解决思路向行业反馈。

4.12月,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证券公司托管结算业务行业培训,旨在帮助行业及时了解中国结算在开展账户登记结算业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规范开展资产托管和运营外包服务。

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

1. 11月,委员会组织课题小组开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国际比较研究,旨在研究境外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情况,为国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供借鉴。课题小组于11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证监会打非局副处长陈柏峰及相关人员出席会议并参加讨论,会议确定了课题初步框架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截至目前,课题组分工对美国、英国、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的资本市场体系架构概况、场外市场、私募市场、区域性证券市场相关情况开展了初步研究。

2. 10-12月,委员会向委员单位征集相关宣传资料,旨在促进投资者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了解,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宣传工作。委员会向委员单位征集相关宣传资料,并陆续刊登于《中国证券》公益宣传栏目,进行集中宣传。

互联网证券委员会

1. 10月18日,为了解人工智能在投资者教育的应用,委员会人工智能在投资者教育应用课题组对金融界集团关于人工智能在投资者教育应用的技术、内容架构以及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2. 11月,为了解行业内外智慧网点建设情况,委员会智慧网点课题组等12家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到上海对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和华为上海研究中心等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召开智慧网点专题研讨会,就课题提纲和内容进行讨论,后续将形成相关研究报告,供行业参考。

3. 12月,为加强对专业委员会服务能力、提高主动性,结合互联网证券委员会的特点,经主任委员会讨论通过,拟将委员会工作动态、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金融科技发展等信息进行汇总,供行业参考交流,目前第1期《证券行业金融科技动态》已完成编撰工作,并在委员会范围内推广。

国际战略委员会

1. 11月24日,由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证券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蓝皮书(2019)》(以下简称《蓝皮书》)在国际金融论坛第16届全球年会上正式发布。协会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出席论坛并发表致辞,并就证券业更高水平开放、证券公司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参会嘉宾进行了交流,并介绍了《蓝皮书》成果。

2. 12月,第二届中日资本市场论坛筹备小组成立,根据论坛筹备时间表安排,委员会研究讨论全体会议及分论坛“中日证券公司的协作与合作”的嘉宾发言、议题、论坛形式等环节。

合规管理委员会

1. 11月,委员会反洗钱工作小组开展《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修订工作,并形成初步修订稿。

2. 11月8日,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2019年修订)。

3. 12月,委员会完成《证券公司利益冲突管理研究报告》,并刊发于《传导》2019年第87期。

风险管理委员会

1. 10月23日,委员会系统性风险研究课题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证券行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来源、评估证券公司各类业务的风险点、提出完善《证券行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报告》的建议,旨在为保障证券公司稳健经营、助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

2. 10月24日,委员会配合协会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二期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系列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行业在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和交流,引导证券公司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培训班邀请了大和证券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管理负责人分享证券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实践经验,促进行业与国际投行间的交流与分享。

3. 11月27日-12月3日,根据证监会机构部并表工作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委员会组织开展证券公司并表监管试点外部专家评审工作,对申请并表监管试点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旨在加强证券公司集团化风险管理能力。

4. 10月-12月,为做好《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制定工作,以及研究行业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评价标准等重点难点课题,委员会根据监管部门及行业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同证监会机构部、舆情监测公司进一步研究提高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能力专项评价标准的可操作性,引导证券公司加强声誉风险管理,维护行业形象。

财务会计委员会

1. 10月,委员会向全行业发放了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情况的调研问卷,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了解证券行业增值税改革实施情况,并反映相关问题及建议。经整理分析形成《证券行业深化增值税改革运行情况及相关建议》,并反馈财政部。

2. 10月,委员会课题小组向行业发放了证券公司管理会计调查问卷,旨在了解行业管理会计应用情况、未来规划及难点问题。11月,课题小组走访调研了瑞银证券、中金公司、兴业证券和兴业银行,了解金融机构在业务结构、财务组织架构、管理会计框架和工具及系统建设等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并根据问卷和走访调研情况形成了《证券公司管理会计调研报告》。

3. 10月,委员会向上市证券公司征集了金融工具估值、减值案例,旨在配合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证券行业的全面实施,增强证券公司估值、减值指引的操作性。课题小组就33家公司反馈的估值减值案例进行了整理和研究,并形成相关案例初稿。

4. 11月,委员会开展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研究工作,并于11月组织证券公司结算和财务专家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模式现状、存在问题及调整优化建议等问题,形成了《关于调整优化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模式的建议》报告。

5. 11月,为跟踪了解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证券行业的影响,委员会课题小组结合上市证券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准则转换日数据分析新准则对公司金融资产配置、损益波动、信用资产减值等方面的财务影响,并形成相关报告。

信息技术委员会

1. 11月1日,委员会在京召开证券行业核心业务软件系统统一测试合作备忘录签约会议。中国证券业协会、大商所子公司大连飞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恒生电子、金证科技、顶点软件共同签署《证券行业核心业务软件系统统一测试合作备忘录》,利用大商所行业测试中心专业技术平台,对证券行业主流核心业务软件系统进行统一测试。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大连商品交易所理事长李正强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委员会相关代表见证了备忘录签署。

2. 11月6日,协会向行业印发《证券行业核心业务软件系统统一测试合作备忘录》、《证券行业核心业务软件系统统一测试服务方案》,旨在提升证券公司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有效解决各证券公司因信息技术资源配置不同、测试标准不同导致的核心业务软件系统升级变更风险,降低行业整体测试成本。

3. 11-12月,第七届科技奖完成申报及初审阶段工作,此次共有63家机构申报了136项科技项目。经审查,共有62家公司申报的135项科技项目通过审核,1家期货公司的1项科技项目未通过审核。协会对通过审查项目进行了公示。

4. 12月5日,委员会在福州召开证券公司运维及信息安全事件案例编写专题工作会议。案例编写由副主任委员国信证券总工程师刘汉西牵头,本次会议由委员单位兴业证券负责承办。证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刘铁斌出席会议并讲话,证监会机构部负责同志及11家案例编写工作组成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案例编写工作的总体情况,讨论并审议了案例汇编全书框架内容等。

5. 12月11日,委员会召开证券公司灾备系统建设解决方案专题工作电话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委员长城证券互联网金融总监谢权主持。会议听取了山西、东吴、南京三家试点券商的工作进展汇报,讨论了案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了证券公司异地灾难备份最佳实践资料汇编初稿。

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员会

1. 10月16日,2019年“扬帆计划·证券行业大学生实习”活动圆满结束。委员会联合共青团中央向六百余名优秀实习学生颁发实习证书。活动为证券行业和高校搭建了投资者教育和实习就业的合作平台,有助于推动投资者教育持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 12月20日,委员会表决通过协会《关于聘任和解聘调解员的议案》,本次议案续聘调解员61名,新聘调解员31名,解聘调解员8名。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由会长办公会审定。

3. 12月28日,协会联合中国证券报对活动进行专版宣传。通过访谈证券公司、实习学生、高校学者等宣传行业在投资者教育及帮助学生实习就业方面开展的具体活动。

4. 12月30日,为进一步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总结宣传证券公司在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委员会启动《2019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编写,并组织召开了写作大纲讨论会,证监会投保局、协会相关部门、报价系统、委员会委员单位代表参与讨论。

自律处分委员会

1. 12月3日,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将“自律监察委员会”更名为“自律处分委员会”并提交理事会审议。

2. 12月4日,协会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委员会办案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有助于规范协会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及实施自律措施,保障自律管理对象正当权利,促进证券业高质量发展。

3. 12月,委员会将从业人员失职行为管理作为年度调研工作并由副主任委员华泰证券合规总监李筠牵头。研究成果《证券从业人员失职行为管理研究》被评为协会2019年重点课题研究优秀课题报告。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委员会

1. 12月,委员会召开主任委员电话会议,研究推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规范发展,打击恶意投诉、维护咨询机构正当合法权益,并起草相关的建议报告。

资信评级委员会

1. 12月10日,协会与交易商协会联合发布《2019年第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

2. 12月,与交易商协会联合完成了2019年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评价数据统计评定工作,评价结果拟由两个协会同时对外发布。

自律协调委员会

1. 11月24日,委员会在广州召开第三次主任委员会议。主任委员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阎卫星主持会议,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安青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研究了委员会工作重点,并讨论了深化协会与地方协会合作方式相关事宜。

中国证券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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