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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股份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不超过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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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3日,永和股份披露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根据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告显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业务品种包括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外汇互换、远期结售汇及其他外汇衍生品等,相关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

交易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从业务目的来看,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用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不涉及投机性或套利性交易。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进行规范,并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实施。

同时,公告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汇率波动、客户履约及内部操作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制度约束、选择资信良好的交易对手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进行控制。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雷厉风行)

中国外汇:加强外汇合规管理 守护企业扬帆远航

要点

随着企业国际化经营纵深发展,跨境业务将面临多法域、差异化的外汇监管环境,建立健全自主可控的外汇合规管理体系,成为中资跨国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作者 | 江小照 徐彩霞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外汇》2025年第16期

近年来,在深度推进全球化的过程中,中企面临的外汇管理挑战日趋复杂,国务院国资委也高度重视央企境外资金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健全资金内控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做好面对外汇管制、汇率大幅波动等情形的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从企业日常资金管理角度来看,企业外汇风险管理主要包含外汇市场风险管理和外汇合规管理。外汇市场风险管理因其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企业损益,企业普遍比较重视,加之有成熟的金融衍生工具等手段实施风险对冲,中资跨国公司一般在外汇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已经积累了完备的管理体系和良好的操作实践。外汇合规管理是指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在从事外汇业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要求,防范外汇违规风险的管理行为。

与较为直观的外汇市场风险管理相比,企业外汇合规管理更具挑战。其一,外汇合规要求多隐藏在企业跨境收支结算、结售汇等资金交易环节,与企业业务深度绑定,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其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具有共性,但在不同细分业务领域的具体操作要求上仍有较大差异,且可能因政治经济等形势变化而调整管控尺度,企业很难采用统一标准精准管理。其三,大部分经济体主要依托商业银行为抓手传导外汇合规管理要求,实施外汇合规管理,在这种模式下,企业普遍较为依赖合作银行意见,自主管理意愿和能力相对不足。随着企业国际化经营纵深发展,跨境业务将面临多法域、差异化的外汇监管环境,因此,建立健全自主可控的外汇合规管理体系,成为中资跨国公司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

企业外汇合规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初期阶段,主要涉及产品进出口业务,此时企业往往重点关注国内外汇管理政策要求。随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整合调整,中企“出海”路径正从单一产品输出向全球产业链布局的战略跃迁。这一转型不仅重构企业价值链条,更对企业跨境经营的外汇合规管理体系提出全新要求。

一是外部经营环境变化,企业需练就自主外汇合规管理能力。近年来,我国外汇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推出多项跨境便利化措施,为市场经营主体创造“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经营环境。与此同时,外汇管理强化了对外汇领域的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对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这对涉外企业外汇合规管理工作仅依赖合作银行的被动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外汇收支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境内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外直接投资(ODI)、外债及跨境担保等资本项目业务,均须按规定完成事前备案或登记工作;同时,企业还需严格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法定义务。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差异化的惩戒措施,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结合近年我国外汇监管部门公布的处罚案例,违规企业行为主要集中在违反外汇登记规定、非法买卖外汇、违规跨境资金流动、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逃汇等方面。通过对具体案例分析,企业违规行为主要源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存在缺陷而导致。企业外汇管理违规不仅对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更对企业的品牌、声誉乃至业务开展等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随着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广泛和深入,涉外企业练就自主式外汇合规管理能力日益必要。

与此同时,随着涉外企业全球化向纵深推进,企业面临着不同东道国的差异化的外汇管理政策要求,需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应对能力。根据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24年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简明统计,2024年我国企业对全球151个国家和地区的9400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1024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中企“出海”进程不断加速。除少数发达经济体外,大多数经济体都不同程度地实施外汇管制,所以企业能否在东道国将资金顺利汇入、汇出,以及实现有效配置均深刻考验着企业的外汇合规管理水平。

尽管中企“出海”通常具备一定的国内外汇合规管理能力和经验,但由于对东道国政策法规理解不足,加之语言文化差异,往往面临“水土不服”的挑战,涉外企业亟须加强本地化的外汇合规管理能力建设。

二是聚焦外汇政策改革研究,企业可借助政策红利提升自身竞争力。大部分经济体在制定和执行相关外汇管理政策时,会因时因势进行调整,因此,企业需要持续跟踪最新的外汇管理政策变化。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汇管理改革新政的充分理解和实践,来助力企业化解全球化经营风险,更好地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效益。以跨境资金池政策为例,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运用该政策进行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管控境内外资金风险,还可以统一调剂全球资金以降低融资成本和操作成本,极大地支持企业全球化战略布局。当然,大部分政策改革红利的应用,都会以合规作为基础,跨境资金池政策也不例外,该政策对主办企业、入池成员单位以及主办银行都有严格要求。

此外,企业“出海”过程中,监管部门也非常愿意倾听企业的声音,企业结合一线业务实践,向监管当局建言献策,有助于政策更好地服务与支持企业业务发展。

企业外汇合规管理实施路径

涉外企业可参考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结合企业外汇业务实际情况,打造涵盖组织架构、内控制度、系统建设、合规文化等要素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分层防御、协同监管的组织架构,保障外汇合规管理落地。企业外汇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外汇合规管理能力的积累、政策的落地都离不开有效的组织架构。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构建符合发展需要的架构体系,推动企业外汇合规管理从“被动监管遵循”向“主动合规治理”转变。

考虑到外汇合规管理的专业性以及与资金业务的高度关联性,企业可考虑由司库部门作为合规管理牵头统筹机构,根据涉外业务规模及复杂度配置专业岗位或团队,形成业务执行、合规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分层防御、协同监管机制。

在具体职责划分方面,外汇业务操作部门作为执行主体,需严格遵循外汇监管政策及公司合规要求,落实业务流程管控,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体系建设,包括制定制度规范、跟踪政策动态、落地监管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与风险整改,同时组织合规培训、打造合规文化。审计部门独立履行监督职能,构成第三道“防线”。三者形成“执行—管理—监督”的闭环机制,确保外汇业务合规开展。

对于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中资跨国公司而言,多元化的跨境业务结构与分散的属地化运营模式,使得公司外汇合规管理呈现多维度、跨地域的复杂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总部主导的外汇合规垂直管控体系优势明显。通过总部组建专业团队制定标准,各成员单位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接总部管理要求,构建起总部牵头、分级管控的“总分联动”管理架构,一方面可确保外汇合规管理要求在全球经营范围内精准传达和执行,另一方面可借助集中化管理降低重复投入成本。

对于设有财务公司的中资跨国公司来说,可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由财务公司国际业务部门承接集团外汇合规管理统筹职责,实现管理升级、价值创造的双重目标。这种集约化的管理模式,不仅能系统性地规避外汇合规风险,还能为集团全球化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健全内控制度体系,规范外汇业务操作标准。企业外汇合规管理部门可牵头制定企业内部外汇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和重点业务操作指引,并推进落实。外汇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作为企业外汇合规管理工作纲领性文件,是企业外汇合规管理的基础性、框架性制度,需明确管理原则、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以实现企业外汇合规风险闭环管理。

在业务规范指引方面,就国内而言,企业可充分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对于较复杂的专项业务,例如境外投资业务,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多部门监管,在投资备案和外汇登记、再投资、统计报告义务等环节存在差异化要求,企业可在内部进一步形成标准化操作指引,以引导业务单位具体操作。

就海外外汇合规管理而言,企业可结合东道国的政策法规要求,借助当地银行等专业机构力量,编制业务操作指引,为境外业务提供标准化操作规范。

针对国内国际外汇监管环境的动态变化,企业需建立长效跟踪解读机制,结合对政治局势、经济形势的预判及外汇政策变化情况,评估可能的影响并统筹应对,及时做好“外规内化”的基本工作,即将外部政策法规要求转化为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实现外部规范与内部管理的有效衔接。

三是完善信息系统,支持健全外汇合规管理机制。“出海”企业可积极探索信息化外汇合规管理路径,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搭建信息化合规监控平台,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理。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可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构建外汇合规知识库,整合外汇管理法规政策(外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内规)、操作指引、典型案例及培训资源等内容,支持多维度检索,确保合规政策要求不受人员流动影响,帮助成员单位做到“业务开展有依据、问题处置有参照”;其二,支持动态监测管理,通过识别关键业务环节合规要求,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实现合规风险及时预警、快速处置。例如企业报关单证与收付汇数据的匹配情况、直接统计申报表与账务对应情况、跨境资金池额度使用及资金使用流向监测等情况;其三,完善电子档案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管理中心,做好各类外汇专项业务登记材料及凭证、关键业务备案文件、直接统计申报表、跨境资金池业务合同等的档案管理,避免遗失。

四是加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外汇合规管理氛围。合规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外汇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支撑。

企业外汇合规文化建设需从组织保障、宣贯培训、监督激励三方面着力。企业需配备与涉外业务规模、风险管控难度相匹配的外汇合规管理人员,并与业务部门建立双向赋能机制,形成动态的人才储备梯队;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知识测评等宣教方式,将合规基因融入员工行为准则;同时,加强审计监督问责,通过制度约束与价值引导相结合,培育“主动合规、人人有责”的文化氛围,为国际化经营提供坚实支撑。

“出海”企业寻求外汇合规政策助力

一是建议相关部门编制更具实操价值的国别外汇合规操作指引。随着中企全球化布局进程加快,企业对海外重点国家外汇政策的系统化解读需求日益迫切,包括对东道国投资准入及再投资、利润汇回、跨境结算、法人程序性遵从等合规政策执行细节的解读。特别是外汇管制较严格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当地政策调整频繁、信息透明度低、执行标准不统一,加之语言及文化差异,中企往往陷入信息获取困难、资金管理被动的境地,难以独立构建完整的政策解读与执行体系。

建议相关行业协会可牵头组建专项工作组,整合中企“出海”重点国家和区域的金融机构、法律机构等专业资源,共同编制具有实操性的国别外汇合规操作指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以降低企业“出海”的政策适应成本,为企业全球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支持企业集团外汇合规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当前国内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的是多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各部门以企业法人为基本单元开展合规监管,为企业法人逐个开通业务经办权限,并受理业务开展、实施后续监管。这种模式便于监管工作执行落地,但对于企业集团而言,由于总部无法及时了解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信息,管理上相对被动和滞后,较难有效监测其执行的合规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导致出现一定的管理壁垒。

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协调搭建监管数据共享通道,经风险评估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总部开放所属成员单位的数据信息接口,支持企业集团总部及时监测各成员单位的合规执行情况,形成更加高效完整的集约化、系统化的外汇合规管理生态体系。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监管环境和不断高企的企业合规管理挑战,构建系统化、智能化的外汇合规管理体系,不仅是中企“出海”的“防护盾”,更是中企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加速器”,同时,既是对中企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展现中企全球化运营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企业唯有将外汇合规管理理念内化为组织日常管理基因,将外汇合规管理能力锻造为核心竞争力,才能在波谲云诡的国际市场中行稳致远。

三大股票股指期权同日“上新” 个人投资者该如何投资?

沪深300股指期权_股票股指期权上市交易_期指四合约是啥

12月23日,三只新股票股指期权上市交易,上交所、深交所各上市一只沪深300ETF期权,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权——为中国境内首只股指期权。此前,我国境内市场仅有上证50ETF期权一只股票期权,标的跟踪上证50指数;此次沪深交易所新上市的两只股票期权,标的跟踪沪深300指数,中金所的股指期权直接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相较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也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求。三股票股指期权同日登场11月8日,证监会宣布正式启动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工作,将按程序批准上交所、深交所上市沪深300ETF期权,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权。仅一个半月后,新增的三只股票股指期权即面世。上交所上市的沪深30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代码为510300;深交所上市的沪深30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嘉实沪深300ETF,代码为159919。股票股指期权是金融期权中的一种。简单来说,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股票期权以股票或者ETF等为标的物,股指期权以股指为标的物,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即权利金),以获得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权利。可以将此类期权视作股票资产价格的保险,也就是说,若投资者认为股票或ETF的价格未来会上涨,可以买入看涨期权,若到期时股价确实上涨,投资者可以行权价格买入该股票或ETF;若此时市场价超过行权价,投资者还可以市场价卖出,赚取差价。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两只股票期权合约类似,均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类型,首批上市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均为四个,2020年1月、2月、3月、6月,共计72个合约。沪市沪深300ETF期权全天总成交量46.87万张;权利金成交额4.25亿元,成交面值188.38亿元,总持仓量18.07万张。深市沪深300ETF期权23日全天总成交量14.01万张,权利金成交额1.01亿元,成交面值57.58亿元,总持仓量7.19万张。中金所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标的物为沪深300指数;首批上市合约共6个月份,2020年2月、3月、4月、6月、9月和12月,共计168个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首日成交量26850手,看涨期权持仓量6710手,看跌期权持仓量5014手,权利金成交额2.98亿元。首批挂牌168个合约中,二月合约成交占比71.92%。近五年来首次扩容,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本次新上市的三大期权,是近五年来场内股票期权首次扩容。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3日的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活动上表示,推出股票股指期权交易,对于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产品布局具有深远意义。三个交易所同步推出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有利于优化市场平衡机制,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星海表示,作为国际上发展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股指期权功能充分发挥后,能够反映标的指数波动率,帮助投资者灵活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结构,丰富交易策略,有助于引入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指出,深交所推出沪深300ETF期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产品体系,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上交所副总经理刘逖在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上市仪式上表示,沪深300ETF期权上线,与上证50ETF期权发挥协同效应,构建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降低A股整体波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申万宏源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主要还是为市场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工具。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现实中广泛做空的条件也并不成熟,这就需要通过期货及期权这种工具来帮助投资者实现做空,实现对自身的保护。而此前我国的股票期权品种比较单一,因此此次推出新的股票股指期权产品,就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多规避风险、发现价值的工具,这也是让机构投资者能够放心入场的一个前提条件。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表示,沪深300期权的推出还有助于催生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和创新型金融产品。公募基金过去十多年的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产品形式上,比如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或者指数基金从普通场外指数基金到LOF和ETF。而基于投资策略的核心创新仍显不足。期权的推出有利于构建不同风险水平的多样化投资策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求。期权合约代码怎么看?三大交易所的期权合约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合约代码、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割方式等。事实上,投资者从合约代码中就可以获取一些基本信息,合约代码包含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沪深交易所的股票期权合约代码是一致的,以“300ETF购1月4500”为例,“300ETF”为标的物;“购”为合约类型,此处代表认购期权;“1月”为到期月份,此处代表2020年1月;“4500”为行权价格,保留三位小数,此处为4.5元。这一合约代码意味着,买入该合约的投资者,有权在2020年1月以4.5元的价格买入沪深300ETF。中金所的股指期权合约代码逻辑类似,具体编码方式略有不同。其代码的通用模式为IOYYMM-C/P-XXXX,其中“IO”为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YYMM”为年份和月份;“C/P”为合约类型, C为看涨,P为看跌;“XXXX”为行权价格。以“IO2003-P-3800”为例,其含义为:买方有权在2020年3月到期时以3800点的价格卖出指数。个人投资者要满足什么门槛?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股指期权交易有一定的门槛。三大交易所对于股票股指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基本类似,可以总结为“三有一无”,即有资产、有经验、有知识,无不良记录。沪深交易所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七项条件:(一)申请开户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四)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中金所规定,个人开户需符合六项标准,其中资产方面要求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经验方面要求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股票股指期权如何投资?锐汇(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培丽介绍,股票股指期权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套期保值策略,比较常见的操作方式如在持有股票的情况下,卖出看涨期权以获得额外收益,这在长线投资者中较为流行,其认为所持有的股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涨幅不会很大。另一种是方向型价差策略,简单地买入看涨或者看跌期权,或者买入看涨看跌期权价差组合,但要求预测方向正确才能获利,较为受到散户欢迎。陆培丽表示,三大股票股指期权利于投资者实现更为精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投资者需注意的是,沪深交易所将投资者分类制定了不同的持仓限额标准:最低的为新开合约账户,权利仓持仓限额为100张、总持仓限额为2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400张;最高的为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0张、自有资产余额超过300万元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权利仓持仓限额为5000张、总持仓限额为10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00张。成交金额方面也有限制。投资者持仓数量超出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将被强制平仓。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张彦君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即期外汇、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境

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不得与前述金融

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银行外币借款、可能的对外投资/

并购外汇付款等的外汇收支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

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且严格按照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公司

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

会审议标准的,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

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

间点的金额(含使用交易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在经过有权决策机构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范围内,由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

体方案。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风险管理、计划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业务资料保管。财务总监

负责组织部门经办人员按照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进行具体实施操作。

第十五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为:

(一)业务部门根据采购和销售合同/订单等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外币收付款

预测,将相关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报送财务部门用于汇率风险防范的分析决策;

(二)公司财务部门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通

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对拟进行的外汇交易的汇

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并根据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

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具体交易计划,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与合作

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及其他业务操作。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登记每笔合约的成交日

期、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盈亏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

况持续关注。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

责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案,同时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收付款的预测,并报至财务部

门。

(三)公司审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外汇相关业

务的实际操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

况等。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组织履行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交易内容、结算情况、资

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

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

结算。

第二十条 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

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经审慎判断后下

达操作指令。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

风险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对于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由董事长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商讨应

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

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

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

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档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保

存期限为十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公司股票上市地不

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自本

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自动失效。

股指交割日什么意思

股指交割日是期货市场中一个重要的日期,它标志着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也是合约持有者必须履行交割义务的日子。在这一天,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将根据合约规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现金结算或实物交割。

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允许投资者对未来的股票市场指数进行投机或对冲。与股票不同,股指期货合约具有固定的到期日,即交割日。在这一天,所有未平仓的合约都必须进行结算,这意味着投资者必须决定是进行实物交割还是现金结算。

在大多数情况下,股指期货采用的是现金结算方式。这意味着在交割日,合约的买方和卖方将根据最后交易日的指数收盘价进行现金的转移,而不是实际交割一篮子股票。这种方式简化了交割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并且更符合大多数投资者的需求。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表格,展示了股指期货交割日的关键信息:

关键信息说明

交割日

合约到期的最后交易日

结算方式

通常为现金结算

结算价格

最后交易日的指数收盘价

交割义务

合约持有者必须履行结算义务

了解股指交割日的意义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投资者的交易策略,还关系到风险管理和资金安排。投资者应该密切关注合约的到期日,并在交割日前做出相应的决策,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或错过交易机会。

总之,股指交割日是期货市场中的一个关键节点,它要求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进行结算。通过现金结算的方式,市场参与者可以有效地管理风险,并利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和对冲。对于那些希望在股票市场中进行更复杂操作的投资者来说,理解股指交割日的机制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