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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已与三十二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协议 本币互换对我国经济有何作用

9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欧央行、瑞士央行、匈牙利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8月18日,与泰国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5月13日,与巴西央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深化对外货币金融合作,稳步推进双边本币互换。据统计,今年内中国人民银行已与8家外国央行签署(含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什么是本币互换?我国当前本币互换情况如何?越来越多的本币互换协议,将为经济发展带来哪些影响?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

问:什么是本币互换?为什么要进行本币互换?

答:双边本币互换是指两国(地区)的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在互信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有抵押的融资安排,一方以本币为质押,获取另一方等值货币。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可以把本币互换想象成央行之间开立的一张“货币信用卡”。比如中欧双方签订本币互换协议后,当欧洲的银行需要人民币给企业支付从中国进口的货款时,欧央行就可以动用这张“信用卡”,用即时汇率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取人民币,到期之后,双方再按原汇率换回货币并支付少量利息。

双边本币互换在维护金融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等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以前中国企业在境外做生意,一般需要先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再把美元换成对方的货币。汇率波动可能对利润产生影响,还得交不少手续费。有了本币互换,双方做生意直接用本币结算,既方便又免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

问:近年来,我国本币互换协议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自本币互换启动以来,人民币“朋友圈”一直在稳步扩容和深化。从范围看,截至今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已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有效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覆盖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的主要经济体及众多新兴市场国家。从规模看,本币互换协议总规模约4.5万亿元人民币,为全球提供了稳定的人民币流动性。

问:本币互换能够为经济发展带来哪些促进作用?

答:本币互换能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对于国际经贸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央行的本币互换协议为例,2013年,两国首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人民币互换资金规模为1900亿元。近年来,中巴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中国连续15年保持巴西最大贸易伙伴地位,巴西也是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今年双方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助于深化两国贸易往来,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区域和全球金融稳定。

问:对企业生产,本币互换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答:对于在海外生产经营的企业,做进出口贸易时,可向当地银行申请获取互换项下本币资金,直接与客户用人民币或对方本币报价和结算,锁定成本利润,不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生产经营更加稳定。企业借此能实现更精准定价,有利于对经营进行长远规划,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问:对人民币来说,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意味着什么?

答: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愿意持有和使用人民币,意味着人民币国际认可度提升。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本币互换已成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了各国的金融自主性和稳定性。未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国家(地区)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双边货币合作与互信水平提升,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稳慎扎实向前推进。

跨境卖家外币兑换全攻略

跨境贸易中,外币兑换是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对于跨境卖家而言,掌握合法合规的兑换路径、规避汇率风险、优化操作成本,是保障资金安全与提升利润的核心能力。本文从跨境卖家实际需求出发,系统梳理兑换外币的全流程要点,助力卖家实现高效资金管理

一、兑换外币的合法性与额度管理

(一)合法渠道与额度限制

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兑换外币完全合法,但私下交易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为等值5万美元,超额需提供留学证明、商务考察材料等有效凭证。跨境卖家需特别注意,频繁大额换汇可能触发外汇监管审查,建议保留所有兑换水单(有效期6个月)以备后续结汇核查。

(二)现钞携带与申报要求

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超需向海关申报并填写《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对于跨境卖家而言,若需携带大额现钞用于境外采购或支付,应提前通过银行申报并获取合法凭证,避免因违规携带导致资金被扣或行政处罚。

二、兑换外币的流程优化与实操技巧

(一)银行兑换流程与材料准备

中国大陆居民仅需身份证即可在银行柜台办理现金兑换,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有效签证。推荐优先选择中国银行,其支持币种最全且小众币种可提前1-2天预约。线上预约需绑定中行借记卡,适合小额高频兑换;柜台办理支持无卡取现,适合大额或紧急需求。

(二)渠道选择与汇率策略

银行汇率通常优于机场或特许兑换机构,但需注意现钞汇率与现汇的差异。跨境卖家应关注实时汇率波动,通过银行APP或外汇平台锁定有利汇率。旅游平台如携程支持线上预约、线下取钞,适合临时小额需求,但需注意手续费差异。建议大额兑换错峰办理,避免在节假日或市场波动期操作。

(三)实操注意事项与合规要点

购汇时需如实填写用途(如“跨境贸易结算”“海外仓储租赁”),境外购房、投资等用途不被允许。部分银行提供“零钱包”服务,可兑换小面额外币用于境外小额支付,需提前预约并注明需求。对于外贸企业,单日提钞超1万美元需向外汇局报备,频繁大额换汇需保留完整交易记录以备合规审查。

兑换外币是跨境卖家资金管理的必修课。通过合法渠道、合规操作、科学规划汇率策略,可有效降低资金成本、规避法律风险。建议卖家建立外汇管理台账,定期复盘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并关注国家外汇政策动态,确保业务始终在合规框架内高效运行。

金融链动全球经贸发展,上海3000万亿元金融市场“磁吸”全球资本

在全球经贸格局加速重构背景下,金融在深化国际经贸合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1月5日,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正式开幕,第八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金融助力全球经贸发展”分论坛也同期举行。

来自中外监管层、金融机构及学术界的重磅嘉宾热议全球贸易变局,并表示中国正以高水平金融开放链接全球资源,助力全球资本共享中国市场机遇。

论坛上,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表示,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去年以来,中央金融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配套发布《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为全球经贸发展注入新动能。

吴伟称,上海将持续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营商环境,努力把上海打造成为全球资本“愿意来、留得住、能发展”的热土。

从上海看全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能级提升

具体看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能级不断提升。

吴伟提到,今年1~9月,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2967.83万亿元,同比增长12.7%,覆盖股票、债券、期货、保险、信托、外汇等多个领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成为吸引全球资本、定价全球资产的重要平台,股票总市值、银行间债券市场规模均位居全球前列;此外,全球持牌金融机构达1796家,其中外资机构占比约1/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中心进入试运行阶段。

吴伟强调,上海将围绕三大方向深化建设。首先是搭建跨境投融资便利桥梁,依托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优势,为跨境金融服务提供灵活高效解决方案,打造“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节点城市,助力沿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产业链合作。

其次是激发全球贸易与产业新动能,创新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保障全球供应链资金畅通。

此外,在金融合作生态方面,将持续完善金融法规政策体系,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同时拥抱金融科技浪潮,为全球经贸发展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的金融基础设施。

金融赋能经贸发展,共建开放生态圈

论坛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以视频方式发表致辞称,当前全球经贸格局正经历深刻调整,全球经贸合作机制受损,不过跨境贸易投资仍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尤其是新兴贸易投资逆势增长,数字、绿色、智能等领域国际合作方兴未艾。

在此背景下,中国也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持续为全球经贸提供动力。盛秋平称,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6.59万亿元(全年有望突破50万亿元),其中进口额约20万亿元,稳居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进口市场。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布局,开展产供链全球合作,中国经贸更加融入全球经济。

对于深化商务和金融良性循环,盛秋平提出,将聚焦重点领域协同,支持金融机构深度参与。针对外贸外资形势变化,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完善走出去配套金融服务,更好支持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加强银企对接,帮助受冲击的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护航优质企业出海。

中国银行行长张辉结合具体实践提到,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不断重塑,催生了跨境金融服务的新需求。商业银行要加快创新跨境金融服务,持续探索科技赋能,有效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链上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跨境结算、融资、风控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扩大开放中也要守住安全底线,”盛秋平也强调,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双边合作,扩大人民币使用,支持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同时强化风险防控。此外,深化与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战略合作,探索与更多银行和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此外,法国展望与创新基金会主席让-皮埃尔·拉法兰(Jean-Pierre Raffarin)则提到,世界格局加速变化,为适应变化需要金融资源助力经济转型。具体看来,这类“转型基金”可以投入生态、气候、AI、医疗等战略领域;金融工具方面,市场需要更多的双边工具,推动中国、法国企业进行互相融资,进一步发展中法金融合作。

人民币国际化推进,实体企业跨境贸易便利化提高

“伴随着国际贸易格局重构,中国和越来越多国家的经贸关系持续深化,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使用正当其时。”张辉提到,助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商业银行要把握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机遇,完善离岸人民币金融产品体系,有效满足海外主体持有人民币的贸易投资和风险对冲需求。

针对如何提高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便利化程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苏赟会上称,为帮助企业减轻汇率波动的影响,降低结算成本,人民银行自2019年起试点跨境人民币自由结算,通过减审批、简流程、缩时限,并配套离岸贸易、外贸新业态、境外贷款、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场景政策,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结算成本、提升交易效率与安全。

“上海作为全国首批人民币跨境使用试点城市,持续先行先试。”苏赟进一步称,目前已落地境外人民币借款、经常项下集中收付、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四项创新业务,并出台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

具体实践中,跨境清算公司副总裁万泰雷会上称,实体企业作为跨境贸易的主力军,其结算效率、资金管理等痛点一直是金融服务关注的核心。针对这一需求,相关机构主要通过产品创新赋能与平台桥梁连接两条路径提供精准服务。这些服务均基于深度市场调研,紧扣企业实际需求设计,通过本地合作银行即可触达,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便捷化的跨境金融解决方案,切实提升实体企业参与全球贸易的便利性与抗风险能力。

此外,在大宗商品领域,人民币国际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维多(中国)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谢喜全会上提到,当前中资企业全球化布局加速,尤其在海外资源端项目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与融资模式迎来重要机遇。通过将项目融资与人民币深度绑定,服务商及科技企业在下游采购环节全面采用人民币结算,可将合同期限灵活延长,从而有效降低全链条外汇风险。

中国外汇市场韧性持续增强

“十四五”以来,跨境收支规模稳步扩大、人民币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外汇市场韧性持续增强

外汇市场交易量2024年达到41万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37.4%;跨境收支规模2024年为14万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64%;2021年到2025年上半年,外商来华各类投资净流入7400多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一系列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韧性持续增强。

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目标,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对于促进经济内外部均衡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以来,中国国际收支总体情况如何?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负责人近日介绍,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稳步增加,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3.2万亿美元以上。具体看,呈现3方面特点:

跨境贸易呈现较强韧性,经常账户顺差持续处于合理区间。2021年至2024年,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进出口年均规模接近6万亿美元,较“十三五”年均规模增长近43%。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较“十三五”年均规模增长26%。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协同发展,贸易伙伴呈现多元化格局,共同推动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稳定在国际一般认为的合理区间。

跨境双向投融资日益活跃,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外商来华各类投资净流入7400多亿美元,境内主体对外投资净流出亦较快增加。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超过11万亿美元,对外负债超过7.2万亿美元,分别较2020年末增长25%和10%;对外净资产为3.8万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三位。

外汇市场韧性增强,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提升。持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由2020年的17%上升至30%左右,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占比由16%上升至近30%,企业等主体外汇风险敞口明显降低。

高效配置外汇资源

“十四五”以来,外汇市场功能更加完备,市场深度拓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外汇市场有足够的容量承接各类交易,为高效配置外汇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从产品体系看,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已具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成熟外汇市场产品体系,银行柜台外汇市场的挂牌货币超过40种,能够满足市场多样化的资金汇兑和汇率避险需求。

“在参与主体方面,截止到今年6月末,已经有703家银行和115家非银机构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其中包含了296家外资机构,交易范围已经涵盖了主要的币种,更好满足多层次主体的交易需要。”朱鹤新说。

同时,人民币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2025年9月末,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的三年一度全球外汇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人民币继续保持全球第五大交易货币地位,人民币全球交易份额占比8.5%,较2022年上升1.5个百分点,是全球占比增幅最大的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推动外汇市场高水平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不断提高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惠企利民增加获得感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惠企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持续推动包括对外贸易在内的经常项目便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推进高水平便利,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2021年以来,对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上海、江苏等重点区域高水平便利化政策先行先试,实施按展业原则自主办理资金收付、扩大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等经常项下资金结算便利化举措,截至2025年9月末,全国共办理上述便利化业务约4.7万亿美元。

精简许可,“一站式”服务实现企业“少跑路”。2024年,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各地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企业可在银行享受名录登记、账户开立、收支结算一站式服务。

数字赋能,电子化服务跑出“加速度”。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完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十四五”以来,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核验惠及超12万家企业,涉及业务金额2万多亿美元。

“我们将继续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助力外贸保稳提质。”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说,将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均衡发展,动态评估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情况,适时升级试点政策。进一步畅通政策传导路径,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介政策理念及内涵,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记者 邱海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跨境贸易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

支持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后,按规定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拓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情形下为优质企业办理以下情形的轧差净额结算,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进行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一)境内外关联企业之间一般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二)货款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三)销售货款与相关销售返利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四)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五)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审慎合规银行为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以下简称贸易便利化政策)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措施(以下简称高水平开放试点):

(一)银行经备案可开展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已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主办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主办企业是财务公司或自身无贸易涉外收支的,可不为前述所称优质企业)。

(三)跨国公司资金池成员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

跨国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守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关规定,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便利试点”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跨国公司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时,原则上每个自然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四、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

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金额,涉外员工个人在核定金额范围内可在银行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免于提交单证。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贸易便利试点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薪酬”。

银行应为企业配套制定专属方案,明确适用的涉外员工范围及其薪酬发放安排,做好购付汇或收结汇金额动态管理,建立相关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五、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六、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

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相关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按规定向外汇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等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据客户委托代理、代办收付汇业务,均适用上述规定。

七、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

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以下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业务:

(一)具有贸易往来的境内外机构间代垫货物运输、仓储、维修、报关、检验、税收、保险等费用。

(二)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上述代垫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应报备所在地外汇局。银行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

八、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承包工程项目的境内企业,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登记后,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其中,承包工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从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向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企业应按要求制定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规范,并在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主要收支信息和账户余额,以及相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九、完善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

银行应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机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

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交易真实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监测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同时废止。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