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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股价狂潮:连续两天换手率达50%,散户接盘的信号?

灯塔媒介11月15日讯,在资本市场上,股价的波动常常牵动着投资者的神经。11月13日至15日,和而泰(002402)的表现让人瞩目,股价的上涨和连续两日达到50%的高换手率,似乎揭示了机构、游资和散户之间的激烈博弈。

这背后,究竟是散户接盘的信号,还是市场转折点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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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4日的数据来看,一家机构位列卖四席位,净卖出8462.65万元。这一行为显示出部分机构在股价高位时选择了获利了结。机构投资者通常以价值投资为主,他们的撤退可能意味着对当前股价的高估有所警惕。

同时,深股通的净卖出1.56亿元,也反映出外资对和而泰的谨慎态度。

这些数据表明,至少有一部分机构投资者认为股价已经到达了他们的预期目标,选择在此时退出,以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与机构的谨慎撤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游资的激进。

11月13日的龙虎榜数据显示,买入额远高于卖出额,市场总成交额为1.29亿,显示出游资对和而泰的强烈看好。游资通常追求短期利润,他们的介入往往伴随着股价的快速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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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的数据显示,和而泰的股价先是大跌,随后大涨,收盘报价为19.40元,涨幅3.25%,成交量399.39万手,成交额75.01亿,换手率再次达到49.84%。但主力资金净流出2.70亿。这一数据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对散户接盘的猜测。

当日的高换手率和巨额成交额表明,散户的参与度极高。在股价的剧烈波动中,散户可能受到市场情绪的影响,跟风买入,推高了股价,但同时也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

众所周知,换手率是衡量股票活跃度的重要指标。11月14日,和而泰的换手率高达50.36%,11月15日也达到了49.84%……这样连续两个交易日的高换手率并不常见。

连续两天的高换手率,意味着市场上近一半的流通股份易手,这是市场活跃度的直接体现,但同时也暗示着可能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散户可能因为对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和对风险的低估,而成为接盘的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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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和而泰的交易数据分析,或许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机构投资者在股价高位时选择了谨慎撤退,游资则通过激进的买入推动了股价的上涨,而散户的高参与度则加剧了市场的波动性。连续两天高达50%的换手率揭示了市场的投机氛围,也暗示了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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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这家成立于2000年的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电子等领域。

近年来,公司的业绩稳步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0.40亿元,同比增长28.30%,净利润3.55亿元,同比增长6.29%。

然而,业绩的增长并未直接转化为股价的上涨。事实上,和而泰的股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表现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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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融资数据来看,11月14日,和而泰获得融资净买入额超1亿元,居于当日融资净买入额前列。这表明,市场对和而泰的看好并非空穴来风。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融资买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在股价快速上涨的同时,和而泰的融资余额也出现了大幅下降,近4日累计减少5198.80万元,环比下降9.09%。这样的数据,不禁让人对市场的理性产生怀疑。

总的来说,和而泰连续两天达到50%的换手率,以及机构的撤退、游资的活跃和散户的参与,共同描绘了一个复杂的市场画面。这既可能是散户接盘的信号,也可能是市场转折点的前奏。

而在资本市场的喧嚣中,保持理性,坚守价值,才是投资者的立身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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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债券欺诈发行案余震 再次给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

壹 ||5月31日,证监会网站公告,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证监会正在推进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

贰 ||一位头部券商人士表示,根据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实质差异,厘清保荐执业规范与债券承销执业规范的不同,区别认定债券主承销商的尽调责任。

叁 || 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案再次给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近年来,证监会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日趋严厉。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随着一纸巨额罚单而暂时告一段落,然而,这场地震却余波渐起。

监管层对恒大地产的行政处罚披露后,对涉案中介机构的追责,是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为其提供服务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面临着相关部门的调查,以及业务层面的变化。

经济观察报采访上述涉及的中介机构,其中一家机构的人士表示,目前监管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会否将承担责任等仍然不确定。

此外,A股上市公司掀起一场“退单”风波,被“退单”的对象正是与恒大地产合作多年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石油(601857.SH)、中国人保(601319.SH)、中国信达(01359.HK)等上市公司陆续官宣与普华永道(包含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普华永道”)“分手”。截至6月6日,杭州银行(600926.SH)、招商蛇口(001979.SZ)、招商轮船(601872.SH)和都市丽人(02298.HK)、招商银行(600036.SH、03968.HK)、 宁 波 港(601018.SH)、宁波远洋(601022.SH)、迈瑞医疗(30076.SZ)、东鹏饮料(605499.SH)、粤电力A(000539.SZ)、青岛港(601298.SH、06198.HK)等20余家上市公司宣布与普华永道取消合作。

值得关注的是,6月5日,上海家化(600315.SH)披露,董事会通过了续聘普华永道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月7日,朗新集团表示,经过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已续聘普华永道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郭凤丽律师称,企业“换所”实际上反映了市场对于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强烈要求。当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涉及财务造假案时,客户往往会出于对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考虑,选择解约以避免潜在的风险。

与此同时,普华永道还面临合伙人流失等压力。5月20日,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文表示热忱欢迎普华永道、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合伙人加盟发展,并称“来了就是合伙人”。

恒大地产债券发行人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人士表示,随着监管趋严,目前包括金杜在内的律所从接项目到内控变得非常严格,对于底稿完整度、核查真实性的要求提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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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开启调查

5月31日,证监会网站公告,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显示,2019年至2020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同时,证监会正在推进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调查。

恒大地产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告显示,参与恒大地产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建投”)、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发行人律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Wind数据显示,恒大地产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在深交所公开发行的5期公司债券,分别为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恒大地产在发行这5期债券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里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

据悉,5期债券的发行中,中信建投为其中4期的唯一主承销商。“20恒大04”牵头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山证券为联席主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对债券及发行主体都给出了最高的AAA评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则对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月5日,经济观察报就上述情况向中诚信国际、普华永道采访,二者均表示,暂无对外回复的消息。

在此之前,3月29日,针对恒大地产欺诈发债,中信建投作为主承销商有何应对等投资者提问时,中信建投管理层表示,自恒大发生流动性危机以来,中信建投及时成立应急工作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在对恒大地产的行政处罚公告中,证监会表示,交易所债券市场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进融资效率、强化市场约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债券发行人在享受融资便利的同时,应当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投资者保护意识。证监会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坚决做到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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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慎认定责任

在此前的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中,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邦证券”)作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洋建设”)发行债券的主承销商与债券受托管理人,曾陷入赔偿泥潭和诉讼纠纷。

德邦证券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57.44万元,并处以55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912.44万元;该项目责任人周丞玮、曹榕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25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为该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德邦证券、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评级公司,审计该公司2012年至2014年三年年报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均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案件于2020年底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五洋建设及董事长陈某某、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连带赔偿487名投资者7.4亿元债务本息。其中,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100%的连带责任,评级公司、律师事务所承担10%、5%的连带责任。

在恒大地产欺诈发债案件中,券商可能面临何种处罚?

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程晓璐认为,在恒大地产欺诈发债案件中,券商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表示:“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券商作为承销商,负责债券的发行与销售。若券商在承销过程中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导致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就可能构成违规行为。

程晓璐称,券商还可能因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而面临处罚。持续督导是券商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监督和信息披露的一项重要职责。若券商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发行人的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事项,就可能构成失职行为。未能做到这一点的律师事务所将面临监管机构的处罚。

一位头部券商人士表示,在债券欺诈发行案件中,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坚持“追首恶”,对承销机构行政责任的认定不宜与发行人的违法及违约行为直接挂钩,不宜因发行人违约即推定承销机构未勤勉尽责。在中介机构不存在故意的情况下,如发行人财务造假,会计师应承担主要责任,承销机构只有在未充分履行分析性程序情况下才应承担相应责任。

该人士表示,根据债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实质差异,厘清保荐执业规范与债券承销执业规范的不同,区别认定债券主承销商的尽调责任。尤其是针对一些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债券虚假陈述案件,在责任认定方面,更要保持专业和审慎。

程晓璐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负责对发行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若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或者与发行人串通作弊、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就可能构成违规行为。此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可能因未按规定履行质量控制义务而面临处罚。

郭凤丽建议,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以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也要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和改进自身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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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敲警钟

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案再次给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证监会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日趋严厉。

5月15日,是资本市场第六个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发布了2023年的执法“成绩单”,并明确了2024年的执法重点。最新披露数据显示,资本市场违法案件查处数量正在大幅提升。

证监会表示,严厉惩戒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依法对机构和人员进行“双罚”。2023年,证监会共对25家中介机构、94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在依法适用“财产罚”之外,监管层用足用好法律赋权,探索适用“资格罚”,如对中天华茂会计师事务所在东方网力年报审计执业中未勤勉尽责行为,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5倍罚款,暂停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对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的国海证券项目负责人孙某,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2021年9月债市首次发生中介机构因“五洋债”欺诈发行案被诉判承担连带责任后,“示范效应”逐渐显现。很多债市违约案件,正在给案件涉及的部分中介机构带来“冲击”。中介机构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案例在逐渐增多。

例如,“16宁远高”违约后,债券发行中介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融证券”)、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等遭到投资者起诉。2023年11月底,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国融证券对投资者的案涉本金在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4年2月底,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笔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违约责任仲裁案,该券商被仲裁赔偿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3亿元。

对于中介机构接连受到行政处罚、被刑事追责,以及遭遇民事赔偿等案例,程晓璐对中介机构提出以下合规作业提示:第一,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第二,强化尽职调查和核查验证工作;第三,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发行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和干扰;第四,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

她认为,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行为对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秩序产生直接影响。中介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合规建设和风险管理,确保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始终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道德准则。同时,监管机构也在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以及处罚机制,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杨光明认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托于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切实而严肃地践行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健康繁荣的根本保证,也是投资者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自行作出交易判断、承担交易风险的前提。而虚假陈述是证券市场的传统痼疾,不仅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更对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让装睡的“看门人”不敢装睡,是司法审判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基本态度。

杨光明建议,为了证券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中介机构在最开始发现问题时就及时“吹哨”,既是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负责,也是避免自己“同流合污”进而被判令担责的必要举措。

新证券法将施行 资本市场顶层设计加速完善

为给新证券法3月1日起施行做好准备,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正进一步加速完善。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注协日前制定新证券法实施的工作方案。专家认为,新证券法施行在即,当务之急应对照修订内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立改废释”。应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围绕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采取系列措施。业内人士表示,应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新证券法和注册制有关规定推广落地,分步实施注册制将激发资本市场活力和效率。

“立改废释”持续推进

证监会近日发布《决定》,决定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业内人士认为,应持续推进“立改废释”工作,为新证券法施行做好准备。

此次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五种类型:一是因证券期货市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有的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或者不适应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咨询从业资格及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咨询执业资格的通知》等;二是因上位法发生变化等原因,有的文件已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包括《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查处非法期货交易中职责分工的通知》等;三是因上位法发生变化等原因,有的文件规定内容与上位法规定内容重复,或者仅是转发上级文件,包括《关于境外中资证券类机构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四是有的文件所规范事项已有新的规则予以规范;五是有的文件所规范事项已不存在或者已执行完毕。证监会指出,下一步,有关系统清理的结果将根据工作进程分期分批公布。

“为确保新证券法落地生根,应抓紧清理与证券法不一致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自律规则,及时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立改废释”即立新规、改旧规、废除与新证券法抵触的规则、根据新证券法精神解释有关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认为,新证券法表明了提升证券市场化程度的决心,因此许多原有规则应随之调整改变。当前,应依据市场化方向,渐进和逐步修改现有部门规章,在此过程中逐步向市场化迈进。当然,目前较全面市场化的证券市场秩序确立仍有距离,因此,“立改废释”工作仍应持续推进。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核心,新证券法强化市场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分析人士认为,这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履职尽责提出更高标准。

中注协2月21日表示,日前,中注协制定新证券法实施的工作方案,针对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双备案制和事后监督处罚力度加大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赔偿责任风险增加等重大变化,围绕提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采取系列措施。

“新证券法出台实际上使会计师事务所肩上的责任更重了。”刘俊海建议,最高法在修改完善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民事责任司法解释时,充分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实现开门释法、民主释法。

叶林指出,注册制背景下,中介机构责任至关重要。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既是盈利性组织,也是“守门人”。不过,叶林认为,虚假陈述仍应强化控股股东责任,强化执行业务董事的责任、分别划定不同中介机构的责任外延,不能过分强调连带责任而忽视“公平”。

申万宏源研报指出,新证券法提升了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的勤勉尽责要求,也对证券公司的证券保荐、承销、销售等尽责责任做出强化,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其中,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销售,销售、提供与投资者情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这在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误导投资者等方式销售的基础上,要求证券公司更加了解投资者,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化销售责任。

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7月22日挂牌交易 金融衍生品市场继续完善

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交易_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条款_股指期货交割日期

近日,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相关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股指期货和期权是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工具,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位居全球第二位,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随之增加。

此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经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和1个股指期权产品,分别为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和上证50股指期货,以及沪深300股指期权。

据记者了解,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合约标的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中证1000指数。中证1000指数由A股中市值排名在沪深300、中证500指数成份股之后的1000只股票组成,是宽基跨市场指数,与沪深300和中证500等指数形成互补。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表示,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近年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快速,但是产品结构性上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推出,弥补了股市之前对中型股票的风险管理工具不足的短板,将满足机构投资者对于中型股票和成长股的风险对冲和投资组合的需求。中证1000指数成份股与已上市股指期货品种的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上证50指数、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不重叠。上市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将有助于形成覆盖大、中、小盘股的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产品体系,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避险需求,健全和完善股票市场稳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认为,时隔7年,监管层批准开展新的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交易,充分说明了监管层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和衍生品工具发挥风险管理功能的认可。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基础资产是波动性较大的股票,市场覆盖面广,且是很多交易策略的投资标的,因此,拟推出的新产品是对现有金融衍生品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有利于缓解现有衍生品市场的对冲压力,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管理风险的需求,促进股票市场稳定,更加充分地发挥金融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

据悉,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200元,以当前中证1000指数约7000点计算,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面值约为140万元。目前已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合约规模约在90万元—130万元之间,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规模与现有已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合约规模相当。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的其他主要条款与现有已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基本保持一致。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设计为0.2点。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交易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到期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设计为合约价值的8%。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交易代码为IM。

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100元,与已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一致。以当前中证1000指数约7000点计算,中证1000股指期权的合约面值约为70万元,略高于沪深300股指期权(约45万元)。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其他主要条款与已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产品基本保持一致。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中证1000指数收盘价的±10%。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3个季月。行权价格覆盖中证1000指数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10%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为欧式。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看涨期权交易代码为MO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看跌期权交易代码为MO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下一步,证监会将督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好各项工作,保障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经济日报记者 祝惠春)

3月2日起,下调至0!央行这一降,事关谁的钱袋子?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6年3月2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20%下调至0。有什么影响?

1. 对外贸企业:省钱+敢接长单了

以前因为银行要把押金成本转嫁给企业,企业锁定汇率(签远期合同)的代价比较高,可能要多交手续费。现在成本归零,企业和银行谈价格的空间就大了,锁定未来汇率更便宜了。同时,心里有底了,就不怕接周期长的订单,也敢做利润薄但规模大的生意。这让企业的经营更稳健,专注做好产品。

2. 对外汇市场:降温+减少波动

当更多的企业可以低成本地进入市场进行套期保值(锁定风险)时,市场上的交易对手就更多,买卖力量更均衡。这就像一条河,河道宽了深了(市场深度增加),就算有石头扔进来,水花也不会溅得特别大(汇率波动会更平稳)。

3. 对资本市场(股市/债市):提振信心

外资非常看重汇率的稳定性。如果人民币汇率大起大落,外资可能会因为担心汇兑损失而流出。央行这个动作,向市场传递了“我们会用工具维护汇率合理稳定”的信号,并有利于航空、金融等板块。

“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下调至0,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运用宏观审慎工具来调节市场供求、稳定汇率预期的操作。此举旨在支持和鼓励企业管理汇率风险,同时释放抑制人民币过度升值的信号。”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

董希淼表示,当前人民币面临较强的升值压力,企业远期购汇的动机通常较弱,此时较高的准备金意义不大,反而增加了企业正常的套保成本。将准备金率下调至0,有助于鼓励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如未来需支付外汇的进口企业,抓住成本低的时机进行套期保值,锁定汇率风险。

本次出台的工具还有助于推动银行更好协助企业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广开首席产研院资深研究员刘涛分析认为,此前2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虽由银行缴纳,但在实际业务中,一些银行有可能通过调整远期报价、扩大点差等方式将这部分隐性成本转嫁给企业,导致企业锁定远期汇率的成本偏高,部分中小企业因此放弃套保,直接暴露于汇率风险之下。

“本次下调将显著降低外贸企业远期购汇的套保成本,有助于鼓励更多中小企业理性对冲汇率波动,稳定生产经营预期。”刘涛介绍,银行无需再缴存外汇风险准备金,也可释放大量可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外汇业务规模,提升远期、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活跃度,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价格发现与风险管理功能。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伴随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此前出口高增长积累的结汇需求正加速释放。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最新结售汇数据显示,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分别达到999.3亿美元和887.6亿美元,单月顺差规模分列历史第1和第3位。

“我们判断,若后期人民币延续较快升值走势,其他稳汇市政策工具也可能出手,中间价调控力度也会相应加大,有效引导市场预期,防范汇率超调风险的作用。”王青强调,需要指出的是,稳汇市政策工具主要目标是控制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而非改变汇率运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