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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密集调整,东莞证券一波三折的IPO之路再生变数?

东莞证券2025掌证宝_东莞证券IPO进程 人事变动影响 IPO审核不确定性

近日,IPO进程一波三折的东莞证券进入人事密集调整阶段。

5月20日,东莞证券公告,因工作调整,郭小筠不再担任合规总监、首席法务官,郜泽民不再担任副总裁,以及不再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任命罗贻芬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命张亦超为总裁助理。

而在半月前,东莞证券也公告,总裁潘海标因工作调动原因离任,由董事长陈照星代为履行总裁职务。

人事几番变动,对IPO进程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5月24日,南都湾财社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东莞证券采访上述问题,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应。

不过,湾财社记者采访中,有资本市场观察人士认为在目前证券业追求质量而非数量的背景下,人事密集变动为券商IPO进程进一步增加了不确定性。

高管密集调整

5月20日,东莞证券宣布,任命罗贻芬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命张亦超为总裁助理;此外,因工作调整,郭小筠不再担任合规总监、首席法务官;郜泽民不再担任副总裁,以及不再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

从两位离职高管来看,或与到龄退休有关。其中,郭小筠,女,今年55岁;郜泽民,男,今年60岁。

招股书显示,郭小筠,196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沈阳市第二十一中学、东北微电子研究所、深圳法制报社总编室、深圳市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鹏润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负责人、监事,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总监,历任东莞证券总裁助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法务部总经理,首席风控官,首席法务官,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总经理,东证宏德董事长。

郜泽民,196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内蒙古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助理。

据上述公告,郭小筠与郜泽民均转任为东莞证券高级顾问。

从新任命的两位高管来看,罗贻芬2004年加入东莞证券,中间虽曾短暂地离开过,但很快又回到东莞证券,审计和投行经验较为丰富。

具体来看,罗贻芬曾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管部员工、中投证券(现中金财富)稽核监察部员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合规部副总经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业务部(原资本市场创新业务部)总经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九部总经理。现任东莞证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而新任总裁助理张亦超评级分析师出身,在固收及债务融资方面经验较为丰富。具体来看,其曾任上海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员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分析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总部副总经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总部总经理。现任东莞证券总裁助理兼债务融资总部总经理。

此番人事大调整,距离东莞证券原总裁离任不到半个月。5月8日,东莞证券公告,总裁潘海标因工作调动原因离任,由董事长陈照星代为履行总裁职务,该代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聘任新的总裁之日止。

IPO两次中止

人事频繁变动之下,外界广为关注的一点是,东莞证券IPO进程是否受影响?

事实上,东莞证券的IPO之路虽早,但过程颇为曲折,先后经历两次中止,至今仍在冲刺之路上。

具体而言,东莞证券的IPO之路始于八九年前。 2015年6月,东莞证券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请首发上市材料并获得受理。2017年1月,东莞证券递交更新后的招股书。

就在上市进程看似有条不紊地推进之时,意外陡生。2017年5月,东莞证券宣告中止IPO。

变故因一则单位行贿案而起。2017年5月4日,东莞证券第一大股东锦龙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收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作为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于2017年5月3日签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下称“《起诉书》”)。《起诉书》称,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本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彼时,锦龙股份也公告称,公司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通知,鉴于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于近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7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的申请。

再次苦等近4年后,东莞证券冲刺IPO之路终于迎来利好。2021年2月,证监会恢复对东莞证券的审核,这意味着该司中止多年的IPO曙光重现。

2022年,东莞证券更是春风得意,一开年就收获了“大礼包”:2022年2月24日,东莞证券首发过会,距离上市仅一步之遥,7年长跑终于如愿拿到A股上市“入场券”。

但2024年4月1日,锦龙股份发布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核的公告。公告称,收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来函,因其暂缓提交IPO申请文件中记录的财务资料,2024年3月31日起东莞证券IPO审核进入中止状态。

这意味着,东莞证券IPO再度中止。而旁观它的同行们,比它过会晚数月甚至半年的两家券商均已成功登上资本市场的舞台。

其中,首创证券于2022年9月1日过会,但已在2022年12月22日登陆沪市主板;信达证券2022年6月30日过会后,也已于2023年2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

在互动平台上,此前陆续有投资者提出质疑,东莞证券过会却迟迟未能拿到批文是否跟大股东有关?

锦龙股份的回复较为官方和一致,基本上是“东莞证券IPO已获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证监会的批复,关于后续进展请关注证监会官方网站。”

湾财社记者也注意到,早在东莞证券过会时,证监会对东莞证券提出的诸多问题中,就涉及杨志茂犯罪对东莞证券股权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而这亦是东莞证券2017年上市失利的重要原因。

今年4月初,在东莞证券IPO审核再次进入中止状态时,湾财社记者曾针对IPO进程何时恢复这一问题采访东莞证券。

彼时,对方表示,由于财务数据更新问题,根据相关规则IPO审核进入中止状态,公司将在三个月之内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后恢复审核,后续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4月25日,锦龙股份在年报中提及参股公司东莞证券的核心竞争力时也充满信心,“未来东莞证券将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新的发展”。

IPO冲击之路增加不确定性

如今,三个月已过半,目前进展如何?此外,今年人事几番变动,对IPO进程可能会带来哪些影响?

5月24日,湾财社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东莞证券采访上述问题,截至发稿尚无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金融系教授胡继晔在接受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东莞证券IP0的一波三折,主要是因为证监会和交易所在IPO进程中很看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而持续经营能力意味着公司各方面的波动不能过大。此前东莞证券的业绩和人事均出现了比较大的波动,这可能是它一个大的硬伤。

从业绩上来说,根据东莞证券年报,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5亿元,同比下降6.26%;归母净利润6.35亿元,同比下降19.70%。而据此前陆续公布的年报,2023年A股上市券商中七成以上归母净利润实现了同比增长。

胡继晔补充道:“一个企业如果主要管理层出现频繁调整,外界可能会认为其经营管理不够稳定,进而对其IPO不利。比较成功的IPO,人事都相对比较稳定。另外,我们在现实中也可以看到,有些已经成功上市后的企业,由于内部控制权的争夺,以及其他各种人事问题,最后导致企业业绩的下滑。”

财经评论员刘晓博也认为,人事密集变动对券商IPO进程不太有利。“今年以来,IPO的发行节奏明显收紧,很多公司的IPO申请都处在终止状态。东莞证券现在即便重新补充材料,能不能过会、能不能真正地通过IPO,不确定性也较大。加上现在证券业的背景已经不是追求数量,而是追求质量,这也将给它的IPO带来不确定性。”

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在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 实习生王佳佳

拆解IPO|起个大早赶个晚集,东莞证券何时登陆A股

中小券商资本金需求_东莞证券2025掌证宝_东莞证券IPO进展

在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之际,对资本金需求迫切的中小券商正在密集冲刺上市。

信达证券2月1日喜登A股成为新年首支券商股后,其他多家排队券商也引起了市场的密切关注。其中,东莞证券格外引人注意,毕竟其申请上市历程已长达数年之久。

东莞证券的IPO之路始于七年多前。2015年6月,东莞证券向证监会提交了招股书并获受理,但不到两年后变故陡生,IPO宣告中止。

随着时光车轮的滚动,东莞证券进入了充满希望的2021年。这一年的2月份,证监会恢复对东莞证券的审核,中止多年的IPO曙光重现,并于次年2月首发过会,距离上市仅一步之遥。

然而,至今已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批文却迟迟未至。2023年,东莞证券是否能顺利登陆资本市场,犹待观察。

上市之路突生变故

据东莞证券官网信息,该司成立于1988年6月22日,注册资本15亿元,是东莞市属国有控股重点企业,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

30多年来,东莞证券以经纪、资管、投行三大业务为核心,发展证券自营、私募基金、另类投资等业务,已成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从股权架构来看,锦龙股份为东莞证券第一大股东,持股40%,但东莞市国资委通过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东莞证券55.4%的股份,为该司实控人。

虽然股东背景强劲,但东莞证券的上市之路并不顺利,反而一波三折。

2015年6月,东莞证券向证监会提交了申请首发上市材料并获得受理。2017年1月,东莞证递交更新后的招股书。

就在上市进程看似有条不紊地推进之时,意外陡生。2017年5月,东莞证券宣告中止IPO。

变故因一则单位行贿案而起。2017年5月4日,东莞证券第一大股东锦龙股份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收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作为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于2017年5月3日签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下称“《起诉书》”)。《起诉书》称,本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本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证券2025掌证宝_中小券商资本金需求_东莞证券IPO进展

彼时,锦龙股份也公告称,公司接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通知,鉴于本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对东莞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东莞证券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7年5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166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的申请。

中小券商资本金需求_东莞证券2025掌证宝_东莞证券IPO进展

再次苦等近4年后,东莞证券冲刺IPO之路终于迎来利好。2021年2月,证监会恢复对东莞证券的审核,这意味着该司中止多年的IPO曙光重现。

2022年,东莞证券更是春风得意,一开年就收获了“大礼包”:2022年2月24日,东莞证券首发过会,距离上市仅一步之遥,7年长跑终于如愿拿到A股上市“入场券”。

但如今,将近一年时间过去,东莞证券尚未能获批上市。而旁观它的同行们,在东莞证券苦苦等待之时,比它过会晚数月甚至半年的两家券商均已成功登上资本市场的舞台。

其中,首创证券于2022年9月1日过会,但已在2022年12月22日登陆沪市主板;信达证券2022年6月30日过会后,也已于2023年2月1日在上交所上市,成为今年A股市场首家上市券商。

投资者连续质疑

面对首创证券和信达证券的后发先至,东莞证券压力有多大,外界不得而知。但其在冲刺IPO中,起了个大早,却未能赶个早集,令投资者疑惑不已。

在互动平台上,最近一年来,陆续有投资者提出质疑,东莞证券过会却迟迟未能拿到批文是否跟大股东有关?

锦龙股份的回复较为官方和一致,基本上是“东莞证券IPO已获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证监会的批复,关于后续进展请关注证监会官方网站。”

湾财社记者也注意到,早在去年东莞证券过会时,证监会对东莞证券提出的诸多问题中,就涉及杨志茂犯罪对东莞证券股权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而这亦是东莞证券2017年上市失利的重要原因。

2022年5月,在互动平台上,也有投资者发问“东莞证券这几个问题是否解决:杨志茂犯罪是否影响锦龙股份取得发行人股权的合法性,相关股权是否涉及代持?杨志茂被判刑后和《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颁布后,相关股东是否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和公司治理等情形等三大类问题?”

彼时,锦龙股份回应称,公司持有东莞证券的股权不存在代持的情形,公司符合股东资格条件,不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和公司治理等情形。

那么,过会后迟迟未能拿到批文,究竟是何原因?全面注册制改革启动后,是会继续选择原有程序上市还是更改计划?针对这些问题,2月21日,湾财社记者致电东莞证券,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业绩表现跌宕起伏

在迟迟未能拿到批文之际,东莞证券也因内控问题收到监管机构的罚单。

2022年9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东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证监会发现该司作为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在该项目中存在质控负责人同时担任保荐代表人,在相关流程中未严格落实回避要求的情形,公司内控管理存在较为严重的缺陷。

按照《保荐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东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该司加强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而从财务数据来看,近年来该司业绩表现跌宕起伏。湾财社记者查询Wind数据后发现,2013年-2015年,东莞证券营收、净利润逐年增长,但随后的三年中,营收、净利双双下滑,其中营收分别同比下滑40.70%、6.03%、27.12%,净利润同比下滑42.75%、7.65%、7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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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2019年开始的又一个三年中,该司营收和净利重新开启了逐年增长的模式:2019年营收、净利增速回正,到2021年公司营收规模甚至恢复至2015年相近的水平。

但2022年,市场走弱,A股表现不佳,券商业绩表现整体承压,东莞证券也是其中之一。

2023年1月,锦龙股份公布的东莞证券未经审计财报显示,2022年,东莞证券实现总营收23.27亿元,净利润为8.2亿元,均同比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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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下滑之际,对资金募集的需求可能更为迫切。据东莞证券此前招股书,公司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7亿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目前我国不少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严重,对传统通道业务依赖性较强,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类似,行业整体竞争日趋激烈。为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和资本实力,中小券商谋求IPO上市的热度不减。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锦龙股份股价一度强势封涨停,有传闻称或是因为东莞证券上市临近,但未能获得官方证实。

如今,IPO之路坎坷不平的东莞证券何时能正式敲开A股的大门,仍是个未知数。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 实习生郭可儿

关于印花税、T+0、延长交易时长 证监会刚刚重磅回应

T+0交易不成熟_股票t0哪个交易所_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

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答记者问,其中关于印花税、T+0交易、延长交易时长等市场关切问题,逐一给出回应。

回应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

近期投资者关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声较多,对此,证监会回应称,已关注到市场对调降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的呼吁和关切。从历史情况看,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活跃市场交易、体现普惠效应发挥过积极作用,有关具体情况建议向主管部门了解。

8月14日,北京商报发表评论《A股也可以考虑取消印花税》引发热议,评论称,香港证券业发声要求撤销股票印花税,A股也可以考虑取消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总税收而言影响并不大,但是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资本市场的活跃,彻底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利于股市的发展和活跃,是股民期待的好事。

对于本次证监会的表态,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留有较大悬念,对于T+0监管层明确表态现阶段不合适,但却没有明确否认调降印花税,仍存在较大市场预期。

据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院统计,2021年证券交易印花税为1800亿元,仅占财政税收总额的1.1%。而且从程序上来看,这一次较以往更具便利性。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调整权限已经从全国人大下放至国务院。相比起开会周期较长的全国人大,国务院对印花税的调整拥有更高的灵活度,可以根据宏观经济形式做出更快地调整。

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日本和德国等都先后取消了印花税。2014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对AIM和高增长板块的合格证券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储备税和印花税,私人投资者购买合格证券可免征税。证券交易成本的降低对企业、投资者都有刺激作用,对股票市场参与全球竞争也有利好。

现阶段实行T+0交易不成熟

对于市场热议的T+0交易,证监会则表示,现阶段实行T+0交易的时机不成熟。

证监会表示,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应当实行T+0交易,近年来有广泛讨论,总体上,各方面对此分歧较大。

证监会认为,T+0交易客观上对于丰富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活跃度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上市公司质量和经营效益,T+0交易方式对市场估值的中长期影响有限。目前A股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小散户占比96%,现阶段实行T+0交易可能放大市场投机炒作和操纵风险,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大量运用程序化交易,实行T+0交易将加剧中小投资者的劣势地位,不利于市场公平交易。

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8月18日,证监会也表示,将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当晚,证监会发布消息,指导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自8月28日起进一步降低证券交易经手费。

据了解,沪深交易所此次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上交所表示,2012年至今,上交所A股经手费收费标准历经三次调整,累计下调55.73%;以2022年全年成交额测算,上交所预计每年将向市场让利约14亿元。

8月18日晚间,据上交所发布,上交所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28日起,取消证券发行环节发行认购经手费,涉及产品及业务包括主板及科创板新股认购、优先股认购、存托凭证认购、配股、公开增发,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债券发行认购,基金认购,公募REITs询价和认购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同步降低证券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降低融资融券费率,将ETF纳入转融通标的。

此外,完善股份减持制度,加强对违规减持、“绕道式”减持的监管,同时严惩违规减持行为;优化交易监管,增强交易便利性和畅通性,提升交易监管透明度。适时推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研究适当延长交易时长

8月18日,证监会表示,研究适当延长A股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时间,更好满足投资交易需求。

此外,证监会表示,激发市场机构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集约化、差异化、功能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优化证券公司风控指标计算标准,适当放宽对优质证券公司的资本约束,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二是实施融资融券逆周期调节,在杠杆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研究适度降低场内融资业务保证金比率。

三是研究推出深证100股指期货期权、中证1000ETF期权等系列金融期货期权品种,更好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要。允许更多境内外投资机构在审慎前提下使用衍生品管理风险。

四是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优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简化登记备案,进一步推进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五是大力发展中国特色指数体系和指数化投资,鼓励各类资金通过指数化投资入市。

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

近期,上市公司掀起回购潮,证监会8月18日指出,将修订股份回购制度规则,放宽相关回购条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

证监会表示,提高上市公司投资吸引力,更好回报投资者聚焦四大方面,一是制定实施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动方案。建立完善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

二是强化分红导向,推动提升上市公司特别是大市值公司分红的稳定性、持续增长性和可预期性。研究完善系统性长期性分红约束机制。通过引导经营性现金流稳定的上市公司中期分红、加强对低分红公司的信息披露约束等方式,让投资者更早、更多分享上市公司业绩红利。

三是修订股份回购制度规则,放宽相关回购条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

四是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优化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轻资产科技型企业重组的估值包容性,丰富重组支付和融资工具。

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

近期市场对IPO节奏关注较多,也传闻将暂停再融资,证监会对此也进行了回应。

证监会表示,实现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需要充分考虑投融资两端的动态积极平衡。没有二级市场的稳健运行,一级市场融资功能就难以有效发挥。始终坚持科学合理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同时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更好地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

证监会进而指出,统筹好一二级市场平衡,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完善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此外,在支持北交所高质量发展、推出企业境外上市“绿灯”案例、进一步推动REITs常态化发行方面也将推出务实举措。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今天证监会出台了诸多利好政策,这些都直指问题的核心,特别是引入长期资金,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加大回购,减少交易成本,优化交易机制,合理把握IPO再融资节奏,每一项若能够加大落实力度,皆是重大利好。

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

支持香港市场发展,统筹提升A股、港股活跃度也是证监会提及的重点。

证监会表示,目前,已经宣布在沪深港通中引入大宗交易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推出务实举措,激发香港市场活力,促进内地和香港市场协同发展。一是持续优化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拓展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在港股通中增设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二是在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及相关A股指数期权。三是支持在美上市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上市。

另外,今年3月境外上市新规正式实施,证监会表示将推出更多“绿灯”案例。而对于该方面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考虑,证监会8月18日也进行了回应。

证监会表示,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以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积极踊跃,申请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持续完善备案合规标准要求,加强境内外监管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备案工作,已有19家各类企业完成赴港、赴美境外上市备案。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畅通企业境外上市渠道,推出更多符合条件的“绿灯”案例,包括市场较为关注的协议控制(VIE)架构企业和平台企业。同时,推动形成更加透明、高效、顺畅的境外上市监管协调机制,尊重企业依法合规自主选择境外上市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规范健康发展。

营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

在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方面,证监会则表示,重点是营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

具体举措包括一是支持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扩大资本市场投资范围;二是研究完善战略投资者认定规则,支持全国社保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三是制定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行为规则,发挥专业买方约束作用;四是优化投资交易监管,研究优化适用大额持股信息披露、短线交易、减持限制等法规要求,便利专业机构投资运作管理;五是丰富场内外金融衍生投资工具,优化各类机构投资者对衍生品使用限制,提升风险管理效率;六是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将指数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纳入投资选择范围。

同时,证监会表示,将加强跨部委沟通协同,加大各类中长期资金引入力度,提高权益投资比例。包括推动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水平;推动研究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会计处理,推动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落地,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与资金规模;推动加快将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展至全国,扩大制度覆盖面;支持银行理财资金提升权益投资能力;积极推动各类中长期资金树立长期投资业绩导向,全面建立三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机制,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

从“融资市”到“投资市”——一份基金费用表彰显资本市场生态巨变

一份简单的公募基金收费表,折射资本市场“十四五”期间的巨大变化。某消费精选是一只成立于2020年4月的股票型基金。2020年,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显示,其管理费为1.5%年费率,托管费为0.25%年费率。而2025年8月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则显示,其管理费降至1.2%年费率,托管费降至0.2%年费率,申购赎回费用也相应降低。

公募基金市场综合费率过去五年明显降低。Wind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整个公募基金市场规模从20.06万亿元增长至32.30万亿元,增幅达61%。相比之下,2020年公募基金市场的全部费用合计为1839.38亿元(含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与交易费等),而到了2024年,公募基金市场全部费用则为2508.49亿元,增幅仅为36%。

2022年4月,《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聚焦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做到行业发展与投资者利益同提升、共进步。2023年7月,证监会印发《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按照“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的实施路径分阶段推进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截至目前,三阶段改革已全面落地,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推动行业从“规模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是“十四五”时期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A股市场重融资轻投资,不重视投资者回报。这一情形,在“十四五”期间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中得到了彻底扭转,A股市场正在从“融资市”迈向“投资市”。

除了公募基金费率变化外,“十四五”时期,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出台,着力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入市的痛点堵点,保险资金长期股票投资试点、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广至全国等重要改革举措相继落地,长期资金入市脚步加快。截至今年8月底,各类中长期资金合计持有A股流通市值约21.4万亿元,较“十三五”末增长32%。与此同时,上市公司主动回报投资者的意识明显增强,这5年上市公司通过分红、回购派发“红包”合计达到10.6万亿元,比“十三五”期间增长超过8成,相当于同期股票IPO和再融资金额的2.07倍。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表示,在“融资市”思维下,资本市场的核心定位往往侧重于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转向“投资市”,则意味着将投资者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市场建设者更加注重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包括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健全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优化交易机制、改革并购重组制度等,构建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学术委员付立春表示,从“融资市”转向“投资市”,体现监管思路从“做大”转向“做强”,从“让企业能融资”转向“让投资者能获益”。这一变化强调市场的完整生态,要平衡投融资两端,培育长期资金,引导企业重视股东回报、分红与治理质量,推动资本市场从数量扩张走向高质量发展,真正实现资本形成与财富积累的良性循环。

田轩表示,长远来看,资本市场将更加注重内在价值的提升与投资者回报的可持续性,市场定价机制也将趋于理性,引导长期资金持续入市,增强市场韧性与活力。上市公司将不断改善公司治理、提升盈利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从根本上优化上市公司群体结构,减少市场投机行为,推动市场从“炒概念、讲故事”向“重治理、提价值”转变,形成更加成熟、理性的市场投资氛围。资本市场将更好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形成一个结构优化、功能健全、投资者信心充足的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效、更稳定的金融支持,助力企业技术研发、产能升级和战略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形成“融资-发展-回报-再融资”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记者吴黎华)

证监会表态深入研究论证T+0,分析称科创板或已具试行条件

证监会对“T+0”交易制度的推出作出表态。

2月26日晚间,证监会在答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科创板高品质发展的提案》时表示,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

对于“T+0”交易制度,安永审计服务合伙人赵国豪对澎湃新闻记者说,总体来看,虽然目前市场仍有分歧,但“T+0”交易是成熟资本市场的必然发展方向,推出必要性十足。同时,科创板推出的一年多来,运行良好,已逐步具备试行“T+0”制度的条件。

“T+0”是必然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实行“T+1”交易制度,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要等下一个交易日才可操作。“T+0”则是“当日回转交易”,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即可卖出。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国内股市建立之初采用的是T+1的交易制度,但A股曾在1992年5月开启了“T+0”交易制度,后来为维护股票市场稳定,在1995年1月1日又改回了T+1交易制度并一直沿用超过25年至今。

不过,对于重新恢复股票“T+0”交易的可能性,包括监管在内的市场各方,近年来正不断研究推出的可能性。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曾向媒体公开表达了证监会对重新恢复实施股票“T+0”交易制度的可能性。

2015年,时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的桂敏杰也表示,“T+0是全球主要交易所都普遍采取的制度,全球实现中央托管下的44个交易所,除了上交所和深交所之外全部实现‘T+0’交易,在大盘蓝筹股实行‘T+0’条件已经成熟”。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上交所回应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时曾表示将“适时推出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保证市场的流动性,从而保证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实现”。

2020年4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于“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的表态则被市场解读为放松“T+0”回转交易的政策信号。

2020年8月,肖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长远来看在A股市场实施“T+0”交易制度是未来改革的方向。

“总体来看,‘T+0’交易是成熟资本市场的必然发展方向。”安永审计服务合伙人赵国豪对澎湃新闻记者说,“T+0”政策不仅能够完善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提高市场效率。同时,有利于投资人保护自身的利益。

“当前,国际通行的市场规则普遍为‘T+0’,我国的债券ETF、黄金ETF等证券品种上也已经实施‘T+0’制度。从长期角度来看,‘T+0’交易是必然发展方向。”赵国豪进一步指出。

据了解,目前全球主要交易所,大多执行“T+0”交易制度。不过,各地区对日内“T+0”交易,制定了不同的限制和监督措施。如美国不同账户类型监管、日本的特殊涨跌停制度和日内单次“T+0”、印度机构投资者禁入和特殊保证金制度、中国台湾从信用账户到现股账户逐步放开“T+0”制度等。

主要分歧点在交易便利性理解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推出“T+0”交易制度是国内资本市场的必然发展方向,但市场各方目前对此仍存在一定分歧。

证监会表示,推出“T+0”交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属于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调整,涉及主体多,市场影响大,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对于推出“T+0”市场各方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进一步开展政策研究和制度准备,逐步形成市场共识。

那么,当前市场推出“T+0”的不成熟条件有哪些呢?最主要的分歧点又在哪里呢?

赵国豪说,目前,市场各主体对于是否推出“T+0”政策,以及何时推出“T+0”尚未形成明确共识。“对于如何设立适当的机制,正确树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意识,如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因市场波动而受损等,都是仍需要深刻研讨的话题。”

“总的来说,市场对于‘T+0’的分歧点,主要在于支持者及反对者对‘T+0’机制赋予的交易便利性理解不同。”赵国豪指出,支持者认为,“T+0”交易是成熟市场的标志,其存在比较明显的价格发现和损益锁定功能。既可以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用率,也可以使投资者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行为或纠错,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但反对者认为,‘T+0’政策是‘鼓励投机’,方便高频交易,不符合价值投资的长期导向,尤其是投资理念尚不成熟的中小投资者,可能会频繁交易扩大亏损,出现‘越纠越错’。”赵国豪进一步指出,“同时,也有观点认为,当前国内资本市场流动率充足,无需再通过‘T+0’的机制进一步‘刺激’市场。”

对于“T+0”与“T+1”的优缺点,海通证券研报指出,一方面,T+0制度相比T+1制度存在诸多优点:一是交易具有及时纠错功能;二是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提升市场的定价效率;三是股市成交量的提升会使得资金的周转速度也将上升。但另一方面,从T+0到T+1的转变,会加大股票市场的波动,投资者参与股票投资的风险会加大。

推进“T+0”可从三方面着力,科创板或已具备“试验”条件

虽然市场各方当前对“T+0”交易制度仍有分歧,但总体看“T+0”推出的时机已越来越成熟。证监会表示,将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

华安证券研报指出,A股实行“T+0”交易制度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随着A股投资者日益合理、投机现象大幅下降、市场有效性逐步提升,执行T+0交易制度有利于抑制股价操纵、提升市场定价效率。

那么,推出“T+0”交易制度,主要需在哪些方面着力?推出的路径又是什么呢?

赵国豪认为,主要需要从三方面发力。“首先,是尽快出台配套的风险管理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这个方面,国内市场可借鉴海外资本市场经验,对市场投资者分级管理,设置适当的‘T+0’投资者准入门槛。准入门槛可综合考虑交易经验及投资规模,并对投资者充分进行风险提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其次,是继续推动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随着国内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可从政策引导方面继续推动企业年金、养老金等中长线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这可以为‘T+0’制度的回归创造更稳定的市场条件。”赵国豪强调。

“最后,是需要进一步系统性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赵国豪解释说,近年来,各级主管部门已经大力加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力度,尤其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更加明确了各方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责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加大退市力度,提升优胜劣汰,确保中介机构做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才能持续稳定和优化市场环境,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让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发挥更好的价格发现功能,为更加市场化的“T+0”制度的回归创造条件。

在推出路径方面,赵国豪说,“T+0”制度不是仅属于某一板块的“专利”。但改革需循序渐进,在当前国内的资本市场环境下,择机有条件的推广实施“T+0”制度是更为实际的考虑。例如挑选合适推广的板块,从“单次T+0”制度试行开始,是妥当的做法。

海通证券则指出,T+0交易可以从大盘蓝筹先行试点。目前,A股投资者结构还不完善,散户的占比还很高,目前还不适合一步到位全面实行T+0交易。从账户分层的角度看,大盘蓝筹股可以成为对应的标的试点。

值得关注的是,科创板自推出以来,运行良好,或已经具备推出“T+0”的条件。

“从科创板当前的运行情况来看,机构投资者占比相对较高,交易有序,对于更为市场化的交易机制接受度更高。科创板运行一年多来,市场波动率逐渐收敛,逐步具备试行‘T+0’制度的条件。”赵国豪认为。

海通证券指出,虽然从现金账户角度推进“T+0”的路径下,大盘蓝筹或成为试点。但是如果从两融账户推进,科创板的两方面特点决定,其是实行“T+0”的最优解。一方面,是科创板两融业务中融资融券两个方向上的力量较为对等。另一方面,是科创板是机构投资者占比高。因此,可以考虑将科创板作为“T+0”推出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