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1年招聘启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1年招聘启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华融”,股份代号:2799)前身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是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脱困而成立的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2012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本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30日,中国华融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金融服务业务,以及资产管理和投资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目前,中国华融设有33家分公司,服务网络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旗下拥有华融证券、华融金融租赁、华融湘江银行、华融信托、华融期货、华融融德、华融实业、华融国际、华融消费金融等平台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山东分公司”)是中国华融在山东省的分支机构,在总部授权下开展业务。现因分公司发展需要,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业务开发岗:2人

(二)任职条件

1、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大型金融机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知名律所、法院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较强的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及谈判能力,较强的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5、具有大中型金融机构市场开发、信贷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经验及客户资源者优先;

6、工作地点:济南、青岛。

(三)岗位职责

负责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收购重组或风险化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积极营销客户,扩大市场业务规模;各类经营业务的立项、尽职调查、风险分析、方案制作、签订合同、资金投放等实施工作;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请在www.chamc.com.cn中国华融网站下载填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应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dhuman@chamc.com.cn(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以“姓名”命名)。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059779

3、考试方式:本次招聘分为面谈、笔试和面试三个阶段。我分公司将根据简历情况,择优筛选并于报名截止日后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谈。根据面谈情况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谢绝未经邀请者登门拜访。

4、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应聘报名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中国石油2019年年度业绩出炉!

今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香港交易所股票代号:00857;纽约证券交易所存托股份代码:PTR;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宣布,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面对国际油价震荡频繁、国内油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严峻形势,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优化生产组织和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防控,大力实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主要生产指标稳定增长,经营业绩符合预期,特别是上游增储上产成效明显。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9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报告_石油天然气板块排名第一股票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6.0%,经营利润1,217.6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56.82亿元;实现每股基本盈利0.25元。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6601元,派息率达70.0%,其中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9年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45.0%计算派发每股股息人民币0.04243元,并增加特别派息每股人民币0.02358元。

全年业绩回顾

强化风险勘探,油气保障“压舱石”地位更加稳固。

2019年,中国石油坚持以效益为导向推进勘探开发,国内风险勘探获得3项战略突破、4项重要发现,油气增储上产成效明显,原油产量止跌回升,天然气产量创五年来最高增幅;海外多个区域风险勘探和滚动勘探取得重要进展,油气业务实现量效齐增。

2019年,公司原油产量9.09亿桶,同比增长2.1%;可销售天然气产量3.91万亿立方英尺,同比增长8.3%;油气当量产量15.61亿桶,同比增长4.6%。公司加强投资成本源头管控和生产运行成本精细管理,勘探与生产板块实现经营利润960.97亿元,同比增长30.7%,继续保持公司盈利主体地位。油气单位操作成本12.11美元/桶,同比下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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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高效市场,加快推进转型升级。

炼油化工板块积极实施减油增化,扎实推进炼化转型升级。全年加工原油12.28亿桶;生产成品油1.18亿吨;化工产品商品量2,575.6万吨,同比增长5.5%,其中乙烯产量586.3万吨,同比增长5.3%。持续深化对标管理,大力加强成本费用管控,炼油化工板块实现经营利润137.64亿元。销售板块积极应对资源过剩和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强化国内外资源协同创效,加大精细营销和战略营销,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全年销售成品油1.88亿吨、同比增长5.1%。销售板块经营亏损5.65亿元,同比减亏58.85亿元。

天然气与管道板块统筹国内外资源,落实国家价格政策,拓终端提效益,优先保障国产气全产全销,努力推价提效。有序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中俄天然气东线北段顺利建成并成功投运。2019年,销售天然气2,590.91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9.5%,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713.81亿立方米,同比增加7.4%。天然气与管道板块实现经营利润261.08亿元,同比增长2.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报告_石油天然气板块排名第一股票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9

持续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业务发展。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以技术进步助力油气业务发展。勘探开发业务方面探索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实现增储上产,发现并形成了长庆庆城大油田、四川页岩气和塔里木博孜-大北两个大气区,夯实了公司资源基础。中东碳酸盐岩油藏亿吨级产能工程及高效开发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炼化业务方面制定实施高质量发展规划,高附加值产品产量明显增加,华北石化炼油改造工程投产,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塔里木和长庆乙烷制乙烯、大庆石化结构调整等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公司持续深化全产业链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数字油田、智能炼厂、智能管道、智慧加油站和物联网建设,公司运营效率和可靠性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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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责任,推进绿色发展转型。

公司积极探索油气行业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绿色能源生产和绿色技术全面进步。一方面持续加大国内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跨国天然气管道和国内天然气骨干管网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制定实施新能源发展行动计划,探索地热、太阳能、风能、可燃冰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形成油气为主、多能互补的绿色发展格局。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发挥产业、技能和人才优势,全年实施帮扶项目近70个,定点扶贫资金较2018年增幅超过73%;深入推行海外本土化战略,用工本土化率保持在90%以上。近期,面对突如其来、态势凶猛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全力保供油气、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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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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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20年,受地缘紧张局势、国际油价不确定性、气候变化以及世界多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面临下行风险,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实施资源、市场、国际化和创新战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公司油气业务稳定增长,加快新能源业务研究和布局,切实提升公司成长性和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推进世界一流国际能源公司建设迈上新台阶,与广大股东共享中国石油成长发展带来的价值和成果。

利率与汇率的相互作用

利率与汇率的相互作用

1、汇率政策和利率政策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中并没有对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协调给予足够的重视,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几乎是完全分离的。从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由此开始,我国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之间的影响日益密切。

2、利率变动对汇率的影响

首先,利率政策通过影响经常项目对汇率产生影响。当利率上升时,信用紧缩,贷款减少,投资和消费减少,物价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进口,促进出口,减少外汇需求,增加外汇供给,促使外汇汇率下降,本币汇率上升。与利率上升相反,当利率下降时,信用扩张,货币供应量(M2)增加,刺激投资和消费,促使物价上涨,不利于出口,有利于进口。在这种情况下会加大对外汇需求,促使外汇汇率上升,本币汇率下降。

这里以人民币利率下调为例来说明利率-汇率机制的传导效应:利率下降,国内需求上升,进口需求也上升,导致人民币汇率下降;进口需求上升和通货膨胀率上升,使得对人民币贬值预期增加,企业进口增加而出口减少,资金外流增加,导致人民币汇率下降。实际利率的下降引起外汇汇率上升、人民币汇率下降。实际上,人民币汇率下降的效果是扩张性的:一方面,人民币汇率下降,在国外相对价格变化的影响下,由于出口扩大,在乘数作用下使国民收入得到多倍扩张,另一方面,人民币汇率下降通过收入再分配效应和资产效应导致国内需求下降;与此同时,出口企业利润增加,进口商品成本上升,推动一般物价水平上升。总之,人民币利率下调造成人民币汇率下降,对总需求的影响是双重的。

其次,通过影响国际资本流动间接地对汇率产生影响。当一国利率上升时,就会吸引国际资本流入,从而增加对本币的需求和外汇的供给,使本币汇率上升、外汇汇率下降。而且,一国利率的提高,促进国际资本流入增加,而资本流出减少,使国际收支逆差减少,支持本币汇率升高。与利率上升相反,当利率下降时,可能导致国际资本流出,增加对外汇的需求,减少国际收支顺差,促使外汇汇率上升、本币汇率下降。

海通证券:融券业务政策调整对营收影响有限 投资端改革有望拉动券商业绩

智通财经APP获悉,海通证券发布研究报告称,1月28日,证监会发布最新通知,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该行认为此次融券业务规则调整对券商收入影响有限。随着监管投资端改革的推进,市场交投活跃度有望提升,券商经纪业务及资本中介业务将受益,此外市场上行亦能推动券商自营收益的提升。重点推荐:中信证券(600030.SH)、华泰证券(601688.SH)、中金公司(601995.SH)等。

事件:2024年1月28日,证监会发布最新通知,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措施包括:1)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2)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海通证券观点如下:

限制限售股出借,坚决打击违规减持。

此次证监会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0月,证监会发布通知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借证券,并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截止至2024年1月19日,融券余额较新规实施之初降幅达23.4%;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达到35.7%。

制约机构信息优势,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该行认为,此次转融券交易机制由实时可用改为次日可用,有利于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有效贯彻了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上“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要求。

融券规则持续调整,业务规模阶段性下滑。

2023年10月,证监会对融券保证金比例和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股份出借规则进行调整;2024年1月,广发证券、中信建投等券商官网宣布将禁止投资者通过融资买入的证券偿还融券合约。融券规则的持续调整,体现了此轮资本市场投融资平衡改革向着深入细化的方向逐步落实。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1月26日,市场融券余额从876亿下降至701亿,下降20%;转融券余额从1199亿元下降至953亿元,下降20.5%,业务规模出现阶段性下滑。

政策调整对券商营收影响有限,投资端改革有望拉动券商业绩。

截止至2024年1月26日,市场融券余额701亿,占两融余额比例为4.38%,A股市场限售股票市值为9.01万亿,占A股总市值的12.2%。2023年上半年,证券行业利息净收入281亿元,占总营收12.5%。考虑到行业利息收入还包括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以及质押式回购利息,限售股融券业务收入占券商营业收入不足0.07%。该行认为,此次融券业务规则调整对券商收入影响有限。随着监管投资端改革的推进,市场交投活跃度有望提升,券商经纪业务及资本中介业务将受益,此外市场上行亦能推动券商自营收益的提升。

证监会强调以投资者为本,预期投资端政策加速出台。

1月25日至2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表示要突出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重点完善发行定价、量化交易、融券等监管规则,旗帜鲜明地体现优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预计更多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投资端改革实质性措施将会加速出台,实现投资者长期回报的持续提升,利好证券行业长期发展。

风险提示:资本市场大幅下跌带来业绩和估值的双重压力。

什么是外币兑换

什么是外币兑换

外币兑换是指外币兑换成人民币,或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或人民币兑换成外币。

依据外币兑换的实体,可把其分为广义和狭义的概念。狭义的外币兑换专指外币现钞的兑换业务;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外币现钞的兑换,还包括旅行支票、旅行信用证、信用卡以及外币票据买入等项业务。

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可在中国银行或指定机构兑换的外币现钞有以下19种:美元、英镑、法国法郎、德国马克、日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加拿大元、芬兰马克、奥地利先令、比利时法郎、瑞士法郎、港元、丹麦克朗、荷兰盾、挪威克朗、瑞典克朗、意大利里拉和马来西亚林吉特。

外币兑换的种类

外币兑换可分为现钞兑换人民币、现汇兑换人民币。当退汇时,可分为人民币兑换外币现钞、人民币兑换外币现汇汇出境外。

外币兑换的程序

(1)顾客填写“卖出外币申请书”,经办人员向顾客询问兑换金额,并清点、核对。

(2)经办人员认定顾客要求兑换的货币为可自由兑换货币,鉴别货币非假币后,发给顾客对号单。

(3)经办人员套写“买人外币兑换水单”。

(4)银行复核无误后,将人民币现金连同水单交给顾客,收回对号单并请顾客当面点清。

(5)外币兑换人民币的折算方法:外币金额×现钞买人价=应付人民币金额。

(一)鉴别外钞

每一种货币都有纸币与铸币,每一种货币又都有多种面额和版式。有些货币伪钞较多,收兑时必须鉴别真伪。由于铸币解钞出运不便,各外汇银行基本不再受理铸币。而对多种面额和版式的纸币,在兑换时,不仅要对各种货币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而且还应熟悉各种外币的流通情况,把握外币现钞的退出流通时间等。此外,还要掌握鉴别真假钞的常识,以防止把假钞或停止流通的废币收兑进来。

首先应鉴别各国钞票的主要内容。通常钞票上包括:发行机构名称、币别、金额、印刷年份、连续编号、发行机构的标记和负责人签字、法律有效词句、票面上各种人文景物的装饰图案和花纹等。然后从各国的钞票的纸张特性、印刷方法和油墨质量等方面鉴别真伪。由于世界各国或地区印刷钞票的要求很高,都力求使用最新、最好和最可靠的印刷技术,如纸钞上加红蓝纤维丝、案例线、水印、荧光等以防止伪钞,因此,在查钞时,要特别注意这三方面的标准,以眼看和手摸来鉴别真伪。同时,还可借助现代化设备和仪器来鉴别伪钞。若发现伪钞、涂改钞、变造钞和已停止流通的外钞,银行应予以没收,以避免在国内其他行处及代兑点再误兑人,并开出没收假钞证明一式两联。

(二)兑换外币

1.兑入外币

凡属国家管理局“外币收兑牌价表”内所列的各种外国货币,经营外汇业务的外汇银行均可凭持兑人的身份证办理收兑业务。收兑时,必须坚持“先收后付”的原则。接到客户交来的外钞时,先鉴别真伪并清点数目,确定为合格外币后,再与顾客核对,按当天现钞买人价兑付,并填制外币兑换水单(Exchange Memo)。汇入外币水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兑入外币水单,由兑入行加盖业务公章交给持兑人收执;第二联为外汇买卖科目外币贷方传票;第三联为外汇买卖科目人民币借方传票;第四联为外汇买卖统计卡,留存备查只用。

2.兑出外币

一般是对已签证出境的外国人和批准出国的中国人办理。客户申请购买外币时,应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购买,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兑付。

当国外旅客要离境时,未用完的人民币可要求兑回外币,但须凭本人护照和其本人自外币兑入日起6个月有效期内的原外币兑换水单,在J’bf-E指定银行的兑换机构办理。其兑换的金额只限于在境内花费的剩余部分,且不能超过原兑换水单金额的50%。兑后应收回原兑换水单,作为兑出外币的原始凭证存档备查。

办理兑出手续时,经办人员应填制“兑出外币水单”,再根据申请人交付的人民币金额按当日挂牌的现钞卖出价折算外币金额,填写在有关栏内,再交出纳员复核,凭以兑付相应的外币现钞。同时,在外币兑换申请书上加盖业务公章后退回申请人。

兑出外币水单也是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兑出外币水单,由兑出行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申请人收执;第二联为外汇买卖科目人民币贷方传票;第三联为外汇买卖科目外币借方传票;第四联为外汇买卖统计卡,留存备查之用。

(1)银行经办人员审核所收外币是否属于本行可办理兑换的货物,是否流通,并确认币种和金额,鉴别真伪。

(2)经办人员填制“外汇买卖套汇水单”。

(3)兑出外币金额的计算:

兑入外币金额×兑入外币现钞买入价=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兑出外币卖出价=兑出外币金额

(4)复核员复核清点、鉴别真伪无误后,收进所兑人的外币,付出应兑出的外币。

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外汇兑换水单、交付现钞即可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本人身份证(中国公民户口簿(十六岁以下中国公民)、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中国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中国港澳居民)、中国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护照(外国公民或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外籍客户及中国港澳台同胞可凭本人原银行外汇兑换水单及与水单记载一致的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境时办理退汇业务。

外币兑换业务核算要点

(1)按实际支付或收到的人民币金额记录“银行存款”等科目。

(2)按实际向银行购入或销售的外币金额与按企业选定的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记录相关科目。

(3)上述两项的差额计入“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

(4)在日常核算中逐笔确认外币兑换业务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币兑换业务核算案例分析

[例1]某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采用业务发生当日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2月15日出口产品,售价 1000美元,当日市场汇价为$1=¥8.00,2月20日收到外汇并向银行结汇,当日市场汇价为$1=¥9.00,结汇银行的美元买入价为$1=¥8.8,实际收到人民币 8800元。

应作分录:

(1)2月15日出口产品

借:应收账款($1000×8)           8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8000

(2)2月20日收款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800

财务费用                  200

贷:应收账款($1000×9)         9000

“应收账款”账户由于折算汇率变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将在期末予以调整。

[例2]某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采用业务发生当日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1月20日为偿还一笔10 000美元的长期借款而向银行购入外汇,当日市场汇价为$1=¥8,该银行的美元卖出价为$1=¥8.2,企业实际支付人民币82 000元。

应作分录:

借:长期借款($10 000×8)          8800

财务费用                  2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82000

“长期借款”账户由于折算汇率变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将在期末予以调整。

进行外币收兑的因素

国家确定某种外币能否收兑,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货币发行国对本国货币出入境是否有限制;二是这种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能否自由兑换。随着我国国际交往的不断扩大,外币兑换业务量也随之不断增长,可兑换的外币种类也日趋多样化。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中外机构或个人所持有的外国货币不得在我国境内自由流通使用,所有汇人或携人的外币或外币票据,除另有规定外,均须结售或存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银行对凡属外汇收兑牌价表内的各种外国货币均予收兑。国家因公或因私对个人或单位批准供给的外汇,都应按外汇牌价持等值的人民币,交指定的银行兑换成外汇。外国人及华侨入境后凭护照或身份证将其外币兑成人民币以便在境内使用,离境时,未用完的人民币,同样凭护照或身份证及原外币兑换水单,交指定的外汇银行兑成外币携出境。非法换取外汇,攫取国家应收的外汇,都属非法的套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