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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外汇储备增加46.85亿美元,黄金储备连增12个月

外汇储备连续三个月增加,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连续12个月增持黄金。

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433.43亿美元,较9月末的33386.58亿美元增加46.85亿美元,升幅为0.14%。

外汇局表示,2025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10月外汇储备延续了此前两个月升势,这主要是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走强,非美元货币总体下跌,但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带来的正估值效应。当月,美元指数震荡上行,累计上涨2.1%至99.8,创8月份以来新高。

今年前10个月,中国外汇储备累计增加了1409.86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在今年前6个月保持连续增长势头,分别增加66.79亿美元、182亿美元、134.41亿美元、410亿美元、36亿美元、321.67亿美元,进入三季度,7月减少251.87亿美元、8月增长299.19亿美元、9月增加165.04亿美元,10月小幅增加46.85亿美元。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未来外储规模有望保持基本稳定。在外部环境波动加大的背景下,适度充裕的外储规模将为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水平提供重要支撑,也能成为抵御各类潜在外部冲击的压舱石。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自去年11月起连续12个月增持黄金。

中国人民银行同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末中国黄金储备为7409万盎司,较9月末的7406万盎司增加3万盎司。

在连续18个月增持黄金后,中国央行2024年5月开始暂停增持黄金,直到去年11月重新出手增持,并一直延续至10月,连续12个月增持。

最新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

最新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

外汇牌价即外汇指定银行外汇兑换挂牌价,是各银行(指总行,分支行与总行外汇牌价相同)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 中间价以及国际外汇市场行情,制定的各种外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买卖价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欢迎阅读与收藏。

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声明:

1.本汇率表单位为100外币换算人民币,仅供参考,客户办理结/购汇业务时,应以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智能柜台或网点柜台实际交易汇率为准,对使用该汇率表所导致的结果,中国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未经中国银行许可,不得以商业目的转载本汇率表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需引用相关数据,应注明来源于中国银行;

3.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业务系统于2011年10月30日进行了升级,本汇率表原有的”卖出价”细分为”现汇卖出价”和”现钞卖出价”,此前各货币的”卖出价”均显示在”现汇卖出价”项下。

4.具体兑换币种以当地中国银行实际开办币种为准,客户可前往当地中国银行网点咨询或致电9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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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外汇风险准备金的政策问答

据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8月10日发布关于外汇风险准备金相关问题的政策问答。人民银行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政策的通知》(银发〔2018〕190号),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业务范围包括:(1)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具体包括:客户远期售汇业务;客户买入或卖出期权业务,以及包含多个期权的期权组合业务;客户在近端不交换本金、远端换入外汇的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客户远期购入外汇的其他业务。(2)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的前述同类业务产生的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的头寸。(3)人民币购售业务中的远期业务。

人民银行表示,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展期无需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代客远期售汇差额交割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并按照银行与客户签约名义本金的全额作为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基准计算和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以下为问答全文:

1.2018年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政策的通知》(银发〔2018〕190号),请问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外汇风险准备金政策的通知》(银发〔2018〕190号),收取外汇风险准备金的业务范围包括:(1)境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具体包括:客户远期售汇业务;客户买入或卖出期权业务,以及包含多个期权的期权组合业务;客户在近端不交换本金、远端换入外汇的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客户远期购入外汇的其他业务。(2)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外与其客户开展的前述同类业务产生的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的头寸。(3)人民币购售业务中的远期业务。

2.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展期是否需要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展期无需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3.代客远期售汇差额交割业务是否需要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代客远期售汇差额交割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并按照银行与客户签约名义本金的全额作为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基准计算和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4.期权/期权组合业务如何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期权和期权组合按名义本金(期权组合采用名义本金最高的单笔期权)的二分之一作为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的基准计算和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5.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产生的远期售汇类业务如何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

答:一是境外机构投资者为对冲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而开展的远期售汇业务暂不纳入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范围。经批准的跨境证券投资目前主要包括:沪深港通、债券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明确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等。二是与境外央行类机构开展的远期售汇业务暂不纳入外汇风险准备金交存范围。境外央行类机构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和主权财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