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IPO

IPO观察丨新湖期货年入77亿,遭证监会38问,“新湖系”资本版图再添一子?

红星资本局消息,近日,新湖期货IPO申请获证监会反馈。监管共提出38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公司实控人认定、合法合规和同业竞争等方面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新湖期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8.45亿元、73.64亿元、77.6亿元和13.87亿元。扣除销售货物成本后的营业收入后,新湖期货手续费收入和利息净收入等与期货经纪业务相关的收入占比超过6成,为其主要营收来源。

值得注意的是,新湖期货实控人是曾经的温州首富黄伟,其通过新湖集团实控新湖中宝(600208.SH)、湘财股份(600095.SH)两家上市公司。如果新湖期货成功IPO,黄伟旗下上市公司将再添一家,也将成为A股第五家期货上市公司。

2021年营收77亿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占比超6成

公开资料显示,新湖期货成立于1995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主营业务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22年7月,新湖期货提交招股说明书,申请在沪市主板首发上市;近日,其又更新了招股书。

最新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新湖期货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8.45亿元、73.64亿元、77.6亿元和13.87亿元;实现归母公净利润分别为2430万元、7708万元、1.66亿元和4972万元。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对于2022年上半年营收规模明显缩小,新湖期货解释称,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上海疫情对大宗商品贸易带来影响,公司也采取了控规模降风险的策略,控制了基差贸易的整体规模,因此2022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货物收入规模降低。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虽然销售货物收入对新湖期货的营收规模造成一定影响,但这部分收入所带来的实际效益并不高。报告期内,扣除销售货物成本后的营业收入中,新湖期货手续费收入和利息净收入等与期货经纪业务相关的收入占比超过6成,其他与风险管理业务相关的收入占比约为3成。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新湖期货的手续费收入分别为8724万元、2.19亿元、1.24亿元、8186万元,占扣除销售货物成本后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3.13%、42.25%、37.89%、33.42。其中,手续费收入的大头是交易所减收手续费收入,即期货交易所对各个期货公司缴纳的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进行适当的减收返还,受各大交易所减收政策影响,减收品种及减收比例上均具有波动性。

利息收入主要源自客户保证金及公司自有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是期货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新湖期货实现的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分别为7046万元、8394万元、1.12亿元及5000万元,占扣除销售货物成本后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77%、25.70%、21.55%和24.72%。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期货市场成交量的提升和期货公司自身实力的壮大,期货行业的竞争也更为激烈,但同质化也越来越明显,传统的期货经纪业务所产生的手续费收入仍是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

据中期协披露,2021年我国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314.9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68%;2022年上半年手续费收入128.1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45%。

收入依赖期货经纪业务,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让期货公司陷入“看天吃饭”的困境。另外,根据证监会期货公司分类评级结果,2022年新湖期货的净利润指标在全行业排名第22位,期货业务收入指标全行业排名第31位,并非处在行业头部地位。

在此背景下,新湖期货如何突出重围,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值得关注。

实控人是前温州首富

“新湖系”资本版图或再添一子

招股书显示,新湖期货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伟。黄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兴和投资控制公司54.00%的股份,通过众孚实业、新湖集团、新湖中宝分别控制公司22.00%、8.00%、7.6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1.67%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另外,IPO前,黄伟配偶李萍持有新湖集团22.76%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二人持有的新湖集团部分股权存在质押。

监管要求新湖期货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未将李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李萍是否有重大违法情况,是否存在通过未认定李萍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从而规避实际控制人变动、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或股份锁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黄伟所持新湖集团股权的质押原因及具体情形等。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黄伟是曾经的温州首富,一手打造了“新湖系”资本版图。这意味着,如果新湖期货成功IPO,黄伟旗下的上市公司将再添一家。

据新京报报道,“新湖系”目前除了控股新湖期货、湘财证券,还以新湖中宝为控股平台,参股的金融企业包括盛京银行(02066.HK)、中信银行(600998.SH)、温州银行、阳光保险(06963.HK)、新加坡亚太交易所等多家传统金融机构。同时,“新湖系”还参股了趣链科技、51信用卡、万得信息等多家金融科技及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新湖系”近期拉开了减持序幕。

1月16日,大智慧(601519.SH)公告称,第二大股东湘财股份拟在半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减持价格不低于9元/股。以此计算,这笔减持最少套现3.6亿元。1月17日,湘财股份发布异动公告称,1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06.43万股。

一边推动旗下公司上市,一边逐渐减持套现,“新湖系”的资本大戏还在继续。

证监会发38条反馈意见

含合规合法、同业竞争等方面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对新湖期货IPO的反馈意见,内含38项提问,除实控人认定外,监管机构还注意到了新湖期货的诉讼、仲裁及投诉情况等合规合法及同业竞争等方面。

新湖期货表示,证监会提及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三起标的金额较大的重大诉讼、仲裁中,第一个是浙江万孚投资集团与新湖期货资产管理合同纠纷,目前已结案,法院没有支持浙江万孚投资集团要求新湖期货赔偿约8440万元的诉求。第二起和第三起的案由分别是销售合同纠纷和采购合同纠纷,新湖瑞丰为原告,涉案金额合计约614.93万元,目前两个案子尚未有最终结果。

合规性方面,报告期内,中期协曾对新湖期货及新湖瑞丰出具了约见高管谈话通知书;2019年初,新湖期货被上交所暂停股票期权经纪业务相关交易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对此,证监会要求说明相关纪律处分、监管措施的过程、背景及具体原因和整改情况,补充披露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同业竞争方面,证监会认为,黄伟所控制的湘财证券与新湖期货在资产管理、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公司应说明在上述业务方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

招股书显示,湘财证券与新湖期货存在关联交易。湘财证券在新湖期货开设期货账户,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权益分别为5042万元、1487万元和5576万元。另外,湘财证券还利用期货账户从事期货IB业务,具体包括协助办理开户、合同变更及销户手续,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等服务。新湖期货向湘财证券支付相应经纪服务费,2019年-2022年上半年,分别为65.89万元、79.82万元、99.23万元和46.54万元。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新湖期货招股书截图

由于湘财证券与新湖期货在资产管理、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证监会也要求说明,是否共享销售渠道、相同客户等,对新湖期货独立性的影响等。

对此,新湖期货表示,湘财证券为公司提供的期货IB业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服务费率处于市场上证券公司提供期货IB业务的费率区间内,整体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保荐券商单方面撤稿 新湖期货IPO戛然而止

6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新湖期货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销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企业主动撤回上市申请叫停IPO皆是由企业本身和保荐机构同时分别提交上市材料和保荐资格的撤回申请,但此次新湖期货IPO的叫停是由海通证券单方面发起。

2024年以来,沪深两市企业在审核过程中因主动撤稿而被终止的企业并不少,但由保荐人单方面提交撤回申报材料终止上市的仍较为少见。

IPO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和被保荐机构申请撤销保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上市终止方式。前者一般是企业与保荐机构达成了一致意见,皆同意撤回相关的申请材料,后者则一般是因出现了特殊情况,但企业与中介机构意见可能未能统一,而中介机构在综合各情况分析后对于该项目已经没有信心,于是中介机构则可单方面冒着得罪企业的风险选择申请撤销对该项目的保荐。

新湖期货主板IPO于2023年3月4日获得受理,同年3月21日进入问询阶段。不过,排队超一年时间,新湖期货IPO撤单。

业绩方面,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新湖期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48亿元、73.64亿元、77.6亿元、13.87亿元;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29.23万元、7708.03万元、1.66亿元、4972.13万元;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18亿元、0.73亿元、1.66亿元、0.5亿元,2020年和2021年的增速分别高达217.3%、115.23%。从业绩来看,新湖期货2022年上半年有减速的迹象。

另外,期货行业与证券行业类似,同质化竞争激烈。对于行业波动大、周期剧烈的特征,还需要各家期货公司不断探索应对良策。

招股书显示,新湖期货还存风险管理业务的风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又具体分为基差贸易业务、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其中,基差贸易贡献了绝大部分收入。

基差贸易是指公司在与客户进行现货交易的同时,判断不同基差的偏离,再对市场趋势予以分析后,通过利用期货、场外衍生品等工具对冲风险,以获取风险较低、期现结合收益的业务。基差贸易是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高度融合的一种贸易方式,根据两个市场的波动不同,通过对基差强弱的判断获取基差变化带来的收益。

但期货公司做基差贸易业务,也是凭借比散户具备全面精准的信息优势,在期现两个市场间套利。只要在期货、期权等市场上进行多空操作,期货公司仍摆脱不了风险收益框架下的零和博弈守恒定律,通俗讲就是有盈必有亏。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不仅包括基差贸易业务,还包括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且都是由新湖期货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进行。因此,新湖期货及新湖瑞丰是否会通过相对弱势的客户为公司增利,这需要很多方面的约束。

股权稳定性遭质疑?新湖期货IPO遇监管“38”问,万元发家的传奇能否再添“贵子”

财联社2月17日讯(编辑 陈侃迪)黄伟,一个在资本市场既传奇又神秘的人物,白手起家一路创办“新湖系”。在去年,“新湖系”版图下的公司新湖期货开启了A股IPO上市之路,但在上月证监会的反馈中共提出了38问,涉及股权业务、业务纠纷、投资者举报等等,2月初新湖期货再次递交首发说明书,目前仍在待审。

据悉,此次新湖期货冲刺上交所主板IPO上市,预计发行不超过1.2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如能成功上市,则是续新湖中宝、湘财股份后的再一家“新湖系”旗下上市公司,同时也将是A股的第五家期货上市公司。

证监会IPO反馈意见,含38项提问

在今年1月份证监会对于新湖期货IPO申请的反馈意见中有多处重点。例如新湖期货实际控制人为黄伟,其通过新湖集团、众孚实业等多家公司合计控制新湖期货91.67%股份的表决权。

而黄伟持有的新湖集团部分股权存在质押,其中11.28%股权为奋华投资对新湖集团享有的本金及其对应的投资收益提供质押担保,7.90%股权为光大信托投资新湖集团享有的对差额补足义务人/股权远期回购义务人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黄伟妻子李萍持有新湖集团22.76%的股权、间接持有新湖期货5%以上的股份。

证监会表示,黄伟所持新湖集团的股权存在质押,是否对新湖期货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不利影响;是否会导致新湖期货实际控制人负有较大的债务,从而影响控制权的稳定性。另外,还应说明报告期内未将李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是否存在通过未认定李萍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从而规避实际控制人变动、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或股份锁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在业务方面,对于公司的发展监管也提出了9个问题,分别为增速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资管业务发起设立产品是否有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风险管理业务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的波动原因,与行业变动趋势、幅度是否一致以及差异原因,及各项目的波动原因等。

不过由于行情变动原因,去年期货行业整体业务收入都出现下滑,新湖期货表示,鉴于期货行业盈利模式特点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状况,若未来资本市场波动程度进一步加剧,市场不景气及客户大量流失等将可能引起期货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程度进一步加大,或者交易所大幅减少减收手续费的比例或取消减收政策,或者产业客户对冲需求减弱导致风险管理业务收入下降,不排除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涉及三起大金额诉讼及仲裁

此外,监管还提到了新湖期货三起标的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及投诉事件。首当其冲的便是浙江万孚投资集团与新湖期货资产管理合同纠纷。该事件是2016年浙江万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与新湖期货、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新湖期货荣华1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浙江万孚以2亿元资金认购2亿份份额。

但资管计划到期后,浙江万孚仅取得剩余款项1.16亿元,本金剩余的8440.06万元全部亏损。 目前法院已结案,未支持浙江万孚主张的赔偿。

第二第三起则是分别为销售合同纠纷和采购合同纠纷,截至招股书提交之日法院尚未判决。

另外,证监会还特别点明了“举报信”一事,该事件是在2022年3月份,网上公开了一份针对新湖期货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新湖瑞丰的“实名举报信”,信中称,厦门纳百圆、福建聚航等多家公司在新湖期货开户,进行期货、期权交易。但新湖瑞丰擅自修改交易结算规则,伪造上千倍的权益及交易记录,合谋骗取客户数千万资金,信中还指责新湖瑞丰高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证监会表示,这反映新湖期货子公司新湖瑞丰与其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客户之间存在纠纷,要求说明举报事项是否属实,以及新湖期货及新湖瑞丰的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骗取客户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教师到亿万首富

根据资料显示,新湖期货的实际控制人黄伟曾在浙江瑞安城关一中做过教师。90年代初凭借温州人的生意头脑先开始了眼镜柜台买卖的生意,赚到第一桶金后开始进入股市,重点买入新股,随后在股市赚足了资本又在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上大展手脚。

有了巨额的资本后,开始涉足黄金、房地产等实业项目,并创办了新湖集团。

1994年新湖集团在杭州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黄伟个人一度控股新湖中宝、新湖创业、哈高科、湘财证券等多家金融机构。2022年黄伟以13亿美元财富位列《2022年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2190位,夫妇两人则以200亿人民币财富位列《2022年衡昌烧坊·胡润百富榜》第279位。

渤海证券委托第三方“拉客”被警示,九年IPO路添新变数

10月2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渤海证券北京广顺北大街证券营业部及三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间,该营业部存在部分员工委托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的违规情形,时任营业部负责人曹硕、合规专员强晓彤未尽到合规管理责任。

这是渤海证券2025年以来第三次遭遇监管处罚,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这家正在冲刺IPO的天津唯一地方法人券商的在合规问题。对于一家已在上市路上跋涉九年的中小券商而言,接连不断的监管处罚无疑为其IPO之路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

违规“拉客”屡禁不止,营业部合规管理形同虚设

券商委托第三方招揽客户的违规行为近年来屡见不鲜,这种做法通常涉及委托无证券从业资质的银行员工、互联网平台人员甚至亲友招揽客户,并通过支付佣金、赠送礼品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渤海证券北京广顺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违规行为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多,从时间跨度上看,这并非个别员工的偶发行为,而是一种系统性的管理失控。

渤海证券IPO进展_渤海证券监管处罚_光大证券 天津

北京证监局在处罚决定中特别指出,该营业部的违规情况反映出合规管理严重不到位。时任营业部负责人曹硕作为第一责任人,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失察失管;合规专员强晓彤作为专职合规人员,同样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把关作用。更值得关注的是,方健作为直接责任人,在这起违规事件中同样难辞其咎,被监管部门单独采取警示函措施。

渤海证券监管处罚_光大证券 天津_渤海证券IPO进展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委托第三方招揽客户屡禁不止,背后是券商行业的“业绩焦虑”与合规成本的博弈。传统经纪业务竞争白热化,部分营业部为冲规模,默许员工“走捷径”。在佣金率持续下行、客户获取成本不断攀升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券商营业部铤而走险,试图通过违规手段快速扩大客户规模,最终酿成监管风险。

对于渤海证券而言,这次北京营业部被处罚并非孤立事件。2024年8月,广东证监局曾对渤海证券广东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原因包括在知悉下辖证券营业部发生重大事件后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及下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这表明渤海证券在分支机构管理方面存在普遍性问题,合规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处罚频发业绩承压,IPO之路多舛命运堪忧

渤海证券自2016年启动IPO以来,上市之路已历时九年,期间因合规问题多次中止审核。目前,上交所官网显示其IPO审核状态为“已问询”,但距离成功上市仍遥遥无期。

从业绩表现来看,渤海证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06亿元,同比增长14.51%;归母净利润7.42亿元,同比增长9.44%。其中,证券自营业务营业收入占比高达46.44%,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然而,这种过度依赖自营业务的收入结构隐藏着巨大风险。2025年上半年,受资本市场震荡影响,渤海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大幅缩水至1.81亿元,同比减少71.50%,占营收比重也降至19.11%。

渤海证券IPO进展_渤海证券监管处罚_光大证券 天津

更令市场担忧的是渤海证券接连不断的监管处罚。2025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渤海证券因在财务顾问核查工作中未勤勉尽责,被没收业务收入56.6万元,并处以169.81万元罚款,罚没金额合计226.41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至2025年间,渤海证券因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累计罚没超420万元。

2020年10月,渤海证券曾因天津津诚国有资本项目未严格履行内核程序、中泰证券债券项目未执行回避规定,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此外,该公司还在2023年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制度不完善被天津证监局警示,2024年11月因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7.5万元。频繁的监管处罚暴露出渤海证券在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

当前监管趋严背景下,中小券商若无法解决合规文化缺失、业务结构单一等问题,IPO难度将显著加大。

行业“拉客乱象”频现,监管持续加码整治力度

渤海证券营业部委托第三方招揽客户的违规行为,在券商行业并非个案。

2024年7月,四川监管局对国金证券成都青白江青江东路营业部因银证合作中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作出处罚。

同年9月北京证监局处罚书显示,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营业部曾因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以及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等问题被北京证监局处罚。

2025年1月,光大证券上海金山区卫清西路证券营业部员工张欧,同样因违规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进行投资者招揽活动而遭到处罚。

业内合规专家表示,界定“委托第三方招揽”是否违规需综合三大维度:一是看主体资质,第三方是否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二是看行为表现,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三是看管理责任,券商是否对员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在实际操作中,“委托第三方”的边界虽然看似清晰,但常存在灰色地带,这也给券商合规管理带来挑战。

监管部门对券商违规“拉客”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码。从近期案例来看,监管处罚不仅针对违规营业部和直接责任人,还会追究分支机构负责人甚至公司总部的管理责任。这种“全链条”问责机制,意在倒逼券商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

对于中小券商而言,在经纪业务佣金率持续下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何在业绩压力与合规要求之间寻求平衡,成为一道必答题。业内人士建议,券商应通过技术防控、考核改革和文化重塑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将合规管理落到实处。

渤海证券在公告中表示,“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坚持举一反三,依法合规、稳慎推进公司各项业务。”

然而,对于这家已经在IPO路上跋涉九年的券商而言,单纯的表态远远不够,唯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合规文化,优化业务结构,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最终实现上市梦想。

老虎证券递交赴美IPO招股书:拟募集1.5亿美元,小米持股14.1%

继富途证券开启美股上市之旅后,同样身为互联网券商老虎证券也在美递交了招股说明书。

北京时间2月23日,老虎证券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开递交了招股书,拟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招股书披露,公司拟在纳斯达克挂牌,计划交易代码“TIGR”,并计划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募集最多1.5亿美元资金,这与此前彭博报道的2亿美元募集金额相比有所缩减。

公开数据显示,老虎证券成立于2014年,公司在2015年8月推出自主研发的交易平台“Tiger Trade”后进入快速发展期,累计交易规模在三年内突破1万亿人民币。目前老虎证券可向投资者开放美股、港股、英股、A股(沪港通/深港通)等全球主要市场的股票交易下单与执行,以及保证金融资、资产管理、量化交易API、账户管理、投资者教育、社区讨论等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老虎证券拥有注册用户158万,开户客户50.2万,入金客户8.2万。2017年及2016年同期,这三项数据分别为71.3万、20.5万、4.2万和36.8万、7.9万、1.4万。三项用户量指标实现连年增长。

老虎证券年交易规模也在2018年突破千亿美元,达到1192美元,2018年第四季度日均交易量也达到5.43亿美元。远高于2017年633亿美元的同期水平。

老虎证券IPO_老虎证券招股书_老虎证券 招答看准

在客户活跃度和交易规模扩张的刺激下,2018年全年老虎证券共实现了3356万美元的总收入,与2017年的1694.9万美元相比,增长了98%。

老虎证券方面表示,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交易佣金、融资服务费、投资收益、利息和其他收入。2018年,交易佣金收入为2604.3万美元,占比约77.6%,融资服务费收入为644.2万美元,占比约19.2%。

但值得注意的是,老虎证券目前依然未实现收支平衡。2018年,公司基于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Non-GAAP)的年净亏损为1008.9万美元。

2018年7月,老虎证券刚刚完成超5亿C轮融资,投后估值10.6亿美元。此轮融资投资方包括PAC(Prospect Avenue Capital)、弘泰资本(Hontai Capital)、海松资本(Oceanpine Capital)等。

老虎证券招股书_老虎证券IPO_老虎证券 招答看准

老虎证券融资历史,其中包括罗杰斯等投资大佬(数据来源:天眼查)

根据招股书内容,目前老虎证券的主要股东,除创始人巫天华外,还包括小米集团和美国最大的互联网券商盈透证券。

其中,巫天华通过sky fintech holding  limited持有老虎证券18.9%的股份。但由于老虎证券在首次公开募股后将采用双股权结构,巫天华将持有全部的B类普通股,且B类普通股含20股表决权,因而巫天华拥有高达70%的投票权。除此以外,小米则持有老虎证券14.1%的股权,盈透证券持股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