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外汇

各税种外币汇率折算规则全梳理!

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取得外汇收入时,如何将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是每个财务人员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不同税种对汇率折算的规定不尽相同,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税务风险。本文将系统梳理各税种下的外币折算规则,助您轻松应对涉外税务处理。

外币折算消费税汇率规则_中行外汇兑换手续费_外币折算增值税税率

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按外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实务要点:

二、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的外币折算规则与增值税完全相同:可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三、企业所得税

1. 一般跨境交易

2. 应补(应退)税款

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少计或多计所得的,按检查确认补税或退税时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汇率折算。

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区分三种情况:

实务建议: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五、其他税种折算规则

车辆购置税

按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土地增值税

按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算。

印花税

按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计税依据。

希望本文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外币折算的税务规则。如有特定复杂情况,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招人啦

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电话_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_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招聘条件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现面向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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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应在2025年1月至7月间毕业,报到时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相关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

2.留学回国人员,应在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间毕业,留学期间和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报到时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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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有志于从事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5.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6. 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 符合履职回避及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及职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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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应聘人员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应聘,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在报名时注明主要课程和学习内容等,中心将根据相关度等进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英语成绩,并在报名时上传成绩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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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24:00。

报名方式:登录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https://safeic.hotjob.cn/)进行报考人员注册,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考信息并报名。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保持一致。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mail.rmd-saf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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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2025年10月10日黄金原油外汇股指“枢纽点+多空持仓信号”一览

净空头减少的有:道琼斯指数US30、英镑兑美元GBP/USD、英镑兑日元GBP/JPY、纽元兑日元NZD/JPY。净多头扩大的有:现货黄金XAU/USD、美国原油WTI OIL、香港恒生指数HK50 Hang Seng、欧元兑美元EUR/USD、澳元兑美元AUD/USD、纽元兑美元NZD/USD。净多头减少的有:现货白银XAG/USD、富时中国A50FTSE China A50、标普500指数S&P 500、美元兑瑞郎USD/CHF、美元兑离岸人民币USD/CNH。

汇通财经提醒,持仓信号是据“净多头%最新”与“净多头%昨更”数据对比得来,净多头有所增加则信号是“净多头扩大”,净多头由负变正则是“持仓逆转为净多头”,以此推理。表格中,“净多头%最新”指当前“多头占比减去空头占比”,“净多头%昨更”表示上次更新的(通常上个交易日更新的)净多头数据,以便对比。净多头为负 即多头占比<空头占比。净多头为正,即多头占比>空头占比。从最新净多头%与昨更净多头%(上个交易日净多头%)进行数据对比的角度,解读出的“持仓信号”共覆盖“净多头扩大、净多头减小、净空头无变动、净空头转为多空平衡”等13种信号,据实际数据对比结果对应展示其中的某几种,详见本文图表。此持仓信号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行情价格当前走向可能与头寸指示方向出现矛盾,这些矛盾可能蕴含着某种潜在机会,同时,后续价格走势受各方面复杂影响,交易者需自行做决断。

【本图表涉及到的交易品种有:现货黄金、现货白银、美国原油、富时中国A50、香港恒生指数、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100、道琼斯指数、德国DAX40、欧元兑美元、欧元兑英镑、欧元兑日元、欧元兑澳元、英镑兑美元、英镑兑日元、美元兑日元、美元兑加元、美元兑瑞郎、澳元兑美元、澳元兑日元、加元兑日元、纽元兑美元。】

净空头减少的道琼斯指数US30英镑兑美元GBP/USD英镑兑日元GBP/JPY纽元兑日元NZD/JPY净多头扩大的现货黄金XAU/USD美国原油WTI OIL香港_多头头寸

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质扩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末,相关企业通过试点政策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

记者了解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效率,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

政策先后试点推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多样化跨境资金运营需求。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率先推出首批试点。2022年推出第二批试点。

据悉,2021年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首批试点的主要政策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满足跨国公司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需求,降低政策合规和账户管理成本;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稳慎经营的前提下,提升企业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减少企业资金在途划拨时间。

2022年推出的第二批试点在首批2个试点地区和10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企业,同时,政策方面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且支持第一批试点企业自动适用第二批试点政策。

截至2024年12月,相关试点企业共54家,分布于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上述54家跨国公司通过试点政策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3188家,极大程度便利跨境资金配置,跨国公司政策便利“获得感”不断增强。

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

在总结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响应跨国公司诉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24年12月,再次优化试点政策,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

一是将试点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依需要在分局申请,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试点政策的跨国公司近百家。

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多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跨国公司可通过资金池实现外汇盈余的出口成员企业与外汇短缺的进口成员企业之间错币种余缺调剂,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若某跨国公司每年错币种余缺调剂规模1亿美元,以企业贷款利率3%计算,每年可为跨国公司节省300万美元的财务成本。

三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成员企业新增或退出、名称变更等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可就近选择合作银行办理;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合作银行办理外债和境外放款项下涉外收付款。政策优化后,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时间预计平均压缩50%~75%。

四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此前试点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

记者注意到,最新试点政策与上一轮政策优化间隔仅3个月。

每日经济新闻

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质扩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末,相关企业通过试点政策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

记者了解到,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效率,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

政策先后试点推出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和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多样化跨境资金运营需求。其中,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率先推出首批试点。2022年推出第二批试点。

据悉,2021年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首批试点的主要政策内容包括:一是统一本外币政策,满足跨国公司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需求,降低政策合规和账户管理成本;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稳慎经营的前提下,提升企业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减少企业资金在途划拨时间。

2022年推出的第二批试点在首批2个试点地区和10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和企业,同时,政策方面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且支持第一批试点企业自动适用第二批试点政策。

截至2024年12月,相关试点企业共54家,分布于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上述54家跨国公司通过试点政策完成跨境资金调拨4669.41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3188家,极大程度便利跨境资金配置,跨国公司政策便利“获得感”不断增强。

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

在总结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响应跨国公司诉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24年12月,再次优化试点政策,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决定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等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

一是将试点审批权限下放至分局,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依需要在分局申请,将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根据前期摸底情况,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请试点政策的跨国公司近百家。

二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多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跨国公司可通过资金池实现外汇盈余的出口成员企业与外汇短缺的进口成员企业之间错币种余缺调剂,帮助企业节约财务成本。若某跨国公司每年错币种余缺调剂规模1亿美元,以企业贷款利率3%计算,每年可为跨国公司节省300万美元的财务成本。

三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成员企业新增或退出、名称变更等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可就近选择合作银行办理;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合作银行办理外债和境外放款项下涉外收付款。政策优化后,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时间预计平均压缩50%~75%。

四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此前试点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

记者注意到,最新试点政策与上一轮政策优化间隔仅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