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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贸易税务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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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刊发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的原因,公告称主要有3点,1、经考虑目前尚未完成的部分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的预期工作量及所需时间2、,近期因国际评级机构下调公司评级引起有关境外贷款的问题,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解决方案,3、融创房地产境内公开债展期事项等对财务报表影响的不确定性,公司预期无法于本月底前完成集团截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即公司预期无法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

什么是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也即离岸转手买卖,是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后又向另一非居民转售该货物,且货物没有进入居民一线关境。

在该贸易方式下,货物买卖全在境外,未到我国境内。

需要注意的事,如果货物进入到保税区,企业需要到海关办理报关,海关为其出具的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此时货物“未报关进口”,但实际只是指海关未为其出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并不属于转口贸易业务。

转口贸易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企业从事转口贸易,从境外购入的货物未入境再销售给境外,因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在境外,企业不属于在境内销售货物,取得销售货物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企业向境外销售货物收入,不需要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里。《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文规定,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企业在转口贸易项下,向境外销售货物不需要报关离境,不属于出口货物,不涉及享受出口退税事项。

企业向境外销售货物,不能开具发票,可以向境外开具形式发票或收款收据。

(二)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企业与境外供应商签订的货物采购合同又和境外购买方签订的货物销售合同。该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取得于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适用境外法律,在境内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则不属于印花税税目规定的“购销合同”,不需贴花。否则,该合同不论是在境外签订还是在境内签订,均应按“购销合同”贴花。

(三)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企业从事转口贸易,向境外单位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属于销售货物收入,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企业从境外购入货物的成本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准予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从境外购入货物,以境外销售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作为入账依据。通常境外票据要具备发票中的要素,如:销售方、购买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收汇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第五条规定,银行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时,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也就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才能办理转口贸易收汇手续,并且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

比如:企业从事转口贸易,在日本购入货物后销售给台湾企业。企业向日本供应商付美元和从台湾企业收汇也应为美元,并且付汇行和收汇行在同一家银行网点。

会计处理

(一)购货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二)销货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三)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更多“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于每年()前需开具《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的,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相关的问题

第1题

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期缴纳。企业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税款。

A.2000;2000,10000

B.5000;5000,10000

C.1000;1000,5000

D.3000;3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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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C.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D.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满12个月时为一个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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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某批发兼零售的居民企业,2020年度自行申报营业收入总额3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370万元,当年亏损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核算正确。假定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该居民企业2020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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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某批发兼零售的居民企业,2020年度自行申报应税收入总额3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370万元,当年经营亏损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总额核算正确。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8%,该居民企业2020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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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以下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表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是()。

A.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季度终了和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30日内,将主要机构、场所申报信息传递给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B.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季度终了和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30日内,将本地被汇总纳税机构、场所申报信息传递给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C.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对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同一税务处理事项作出不一致的处理决定,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就有关处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报省级税务机关协调

D.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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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2020年某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总额120万元,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27.5万元,全年亏损7.5万元,经税务机关检查,成本费用支出核算准确,但收入总额不能确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办法,应税所得率为25%。2020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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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以下关于非居民企业纳税地点错误的是()。

A.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B.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各处税务机关协商决定,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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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只需要报送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和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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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信息资料,不正确的是()。

A.主要机构、场所名称以及纳税人识别号

B.要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

C.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D.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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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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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以下关于非居民企业被源泉扣缴所得税的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B.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应于收到第一笔款项时确认收入实现并扣缴税款

C.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的,其分期收取的款项可先视为收回以前投资财产的成本,待成本全部收回后,再计算并扣缴应扣税款

D.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未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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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 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所得税

更多“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相关的问题

()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 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种所得税

A.个人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

C.印花税

D.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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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是指对非居民()的纳税事项管理

A.增值税

B.企业所得税

C.个人所得税

D.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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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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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消费税纳税人概念中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在我国境内

A.最终销售地

B.起运地

C.支付地

D.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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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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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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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B.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C.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D.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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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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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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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B.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C.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D.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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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分行指我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行,以下关于支付利息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有()。

A.境外分行开展境内业务,并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由境内机构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B.境外分行开展境内业务,并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计入分行的营业利润,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C.境外分行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为代收性质时,由境内机构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D.境外分行从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为代收性质时,无需由境内机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国际金融组织向国内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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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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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0〕31号)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上述目录在本通知执行期限内修订的,自修订版实施之日起按新版本执行。

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二)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本条所称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执行。

三、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本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四、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6月23日

各税种外币汇率折算规则全梳理!

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取得外汇收入时,如何将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是每个财务人员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不同税种对汇率折算的规定不尽相同,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税务风险。本文将系统梳理各税种下的外币折算规则,助您轻松应对涉外税务处理。

外币折算消费税汇率规则_中行外汇兑换手续费_外币折算增值税税率

一、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纳税人按外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实务要点:

二、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的外币折算规则与增值税完全相同:可选择销售额发生当天或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三、企业所得税

1. 一般跨境交易

2. 应补(应退)税款

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少计或多计所得的,按检查确认补税或退税时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汇率折算。

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区分三种情况:

实务建议:

四、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五、其他税种折算规则

车辆购置税

按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土地增值税

按取得收入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价折算。

印花税

按凭证书立当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计税依据。

希望本文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外币折算的税务规则。如有特定复杂情况,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