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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记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5证券简称:姚记科技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104债券简称:姚记转债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12月3日到2022年12月1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更正的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进行了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人数129人,授予总数量1400.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

6、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2人,授予总数量400.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

7、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14.91元调整为每股14.66元,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每股7.46元调整为每股7.21元。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29人调整至113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400.00万份调整至1258.00万份。注销30名激励对象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

期权142.00万份和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董事会确认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10、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行权价格由每股14.66元调整为每股13.76元,回购价格由每股7.21元调整为每股6.31元。

二、调整事项说明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138709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72483891元。详情请参见2023年6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14.66元调整为每股13.76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每股7.21元调整为每股6.31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佛山照明:10月27日接受机构调研,深圳富存投资、鼎睿资本等多家机构参与

证券之星消息,2023年10月30日佛山照明(000541)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接受机构调研,深圳富存投资、鼎睿资本、广东大兴华旗、博大金控、建投资管、中粮信托、中非信银、汇融城、富达价值投资、湘投基金、红猫资管、招商致远资本、国泰君安、华体私募基金、深圳纽富斯投资、亿纬控股、中芯聚源(深圳)、广民投、温氏投资、盈方得参与。

具体内容如下:

问:南宁燎旺在行业中主要有哪些竞争优势?

答:南宁燎旺深耕行业几十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特别是在大尺寸产品及成本控制上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拥有产业链一体化平台,助力南宁燎旺在智能化,交互化等新技术领域的进一步拓展与融合。在研发过程中,随着上下游产业链的打通,使得产品开发中可定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成本竞争力也得到有力的夯实。在研发投入和布局上,一是成立“一院三中心”,引进高端人才,多地区布局组建研发团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聚焦与车灯行业相关的技术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公司的规模化产能和持续提升的产品研发、技术能力对开拓中、高端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

问:车灯行业的竞争格局?

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车灯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目前,外资/合资车灯企业市场占有率仍比较高,但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崛起及国内车灯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国内车灯企业以其较高的性价比逐步切入汽车企业供应链,国内车灯企业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

问:公司车灯业务的未来发展方向?

答:将车灯由传统的照明功能向数字化、智能化和交互性升级,为客户带来更安全、更智能、更高品质、更人性化的驾驶体验,不断提高中高端车灯市场份额。

问:照明行业受地产行业的影响有多大?

答:照明产品属于刚需产品,且随着消费升级和技术的提升,附加值更高的产品,如健康照明、智能照明会逐步推入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行业的优胜劣汰,综合竞争实力强的企业在市场拓展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因此,虽然照明行业与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关联度,但总体受地产行业的影响不大。

问:公司车灯模组的情况?

答:公司车灯模组目前基本处于满产的状态,主要客户包括理想、福特、日产、长安、吉利、奇瑞等。公司今年定增其中一个募投项目是车灯模组生产建设,经测算,该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营业收入6.4亿元,将大幅提升公司车灯模组的产能。

问:公司贸易业务有哪些?

答:公司贸易及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国星光电的贸易及应用类产品、外延及芯片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以及公司的电工产品和租赁收入、废品收入等。

问:公司如何升毛利率?

答:一方面是调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加大高附加值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提升产品销售毛利率。另一方面是多维度降成本,从自动化升级、供应链优化、新材料替代、生产工艺改进、严格预算约束等方面发力降成本,提升效率。

问:公司涉及的原材料采购主要有哪些?

答: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灯珠、电子元器件、铝基板、塑料件、金属材料等。

佛山照明(000541)主营业务:通用照明产品、LED封装及组件产品、车灯产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佛山照明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67.97亿元,同比上升4.17%;归母净利润2.39亿元,同比上升6.12%;扣非净利润2.3亿元,同比上升1.72%;其中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2.31亿元,同比上升6.6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975.66万元,同比上升13.6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983.9万元,同比下降22.27%;负债率43.38%,投资收益1949.02万元,财务费用-3461.99万元,毛利率18.68%。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5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4家,增持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7.3。

以下是详细的盈利预测信息:

图片

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该股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1.56亿,融资余额增加;融券净流入116.66万,融券余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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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期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期权

目录

特别提示

第一章 释义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管理人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第五章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第九章 规则

特别提示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股权激励计划采取股份期权模式。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的______________。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_______万份股份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的____%,其中首次授予权益_______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_______万股的____%,预留_______万份,占目前公司注册总额_______万的____%。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_______股公司股份的权利。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________元。

价格计算方式:

4、在本激励计划实施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份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__________等事宜,股份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______年,即股份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份期权行权完毕之日止。

6、本激励计划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股份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___________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网络、公司,指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激励计划、本计划,指以公司股份为标的,对________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3、股份期权、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虚拟股份(即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权)的权利。

3、激励对象,指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份期权的公司_____________及其他员工。

4、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

5、等待期,指股份期权授予日至股份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6、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份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份的行为。

7、可行权日,指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是交易日。

8、行权价格,指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9、《公司章程》,指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0、《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_______(具体的目的等)_______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管理人

1、___________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机构/负责人,依据管理办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拟订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

(二)……

(三)……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________依据……。

(三)……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_____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三)……;

(四)……

第五章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一、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于增资扩股/股东转让……

二、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份数量

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期权_____万份股份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_____万股的____%。

本公司为有限公司,所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为虚拟股份,本公司的股权估值为_____万元人民币,虚拟为_____万股股份,1%的股权虚拟为_______股,在工商登记中仍按百分比进行登记。

三、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次期权授予计划中,授予高管人员____人,合计授予_______万股,占本次授予期权总数的____%;授予……

四、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有效期

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份期权首次授予日起____年。

2、授予日

授予日为本计划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预留授予日经_________审议批准之日。

3、等待期

股份期权授予后至股份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____个月。

4、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份期权自授予日起满____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份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为_______的,则【具体的年限或特殊情形】,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______元。

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股份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份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

② ……;

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②……;

③……

2、股份期权的行权条件

在行权期,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份期权需满足如下条件:

① ……;

② ……;

③ ……

七、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股份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减资、分红派息等事项,应对股份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份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份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份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份期权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份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当日的市场公允的协议价或前一日的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份期权数量。

(3)减资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份期权数量;n为减资比例(即1股公司股份缩为n股股份);Q为调整后的股份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减资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配股

P=P0×(P1+P2×n)/

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当日的市场公允的协议价或前一日的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减资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减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资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份期权的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3、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行权价格、股份期权数量。

4、提前或加速行权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视激励对象实际工作年限以及职位等提出加速行权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不得对该方案提出异议。

在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权。工作满一年,可以提前对未来6个月内可行权的期权进行行权;工作满两年,可以提前对未来12个月内可行权的期权进行行权;以此类推,不满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对未来3个月内可行权的期权进行行权。

5、股权回购

公司无义务对激励对象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但是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权对激励对象已行权但未转让交易的股权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平价格或估值进行回购,每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期权行权价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本计划将提交_________审议。

二、本计划经公司_________审议通过后,并且符合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期权。

三、股份期权的授予、激励对象的行权程序:

(一)股份期权的授予

1、公司_________负责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拟定、修订、审议。

2、_________办理具体的股份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份期权行权程序

1、获授对象在期权计划确定的可行权日内,向公司提出行权申请,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2、_________对申请人的行权数额、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审查确认。

3、获授对象的行权申请经_________确认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获授对象转让股份或进行增资扩股。

4、获授对象行权后,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向登记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监督,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计划所确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期权。

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如需)。

4、……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一)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激励对象应当按照本计划规定锁定其获授的股份期权。

(三)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五)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

(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执行本计划;

(二)股权激励计划,则适用第五章第四条中的加速行权规定,否则仍按照本计划执行……;

(三)………;

(四)………

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成为不能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期权的人员;

5、公司________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并在30天内完成行权(如遇不可行权日,从可行权日计算日期或30天内提交行权申请),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1、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经和公司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3、因经营考虑,公司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激励对象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4、丧失劳动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会认定的情况。

(三)特殊情形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公司确认,其所获授的股份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照规定行权;

2、到法定年龄退休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经公司确认,其所获授的股份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照规定行权;

3、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经公司确认,其所获授的股份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照规定行权,并根据法律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九章 规则

一、本计划经公司_________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计划由公司_________负责解释。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重大消息走漏 佛照再陷“泄密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佛山照明新任董事长涉嫌内幕交易案件尚未了解,昨日,佛山照明再一次陷入了舆论风暴眼。昨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将进军锂电池项目,而有人发现早在13日某网络博客中便已经透露了该消息,并已经被各大网站转载30多条。

佛照事故不断,显然在内幕信息管理上存在较大漏洞。而记者昨日从广东证监局了解到,下一步将强化“知情人等级制度”的执行,未来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内幕交易案件,涉嫌犯罪的更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件直击】博客提前预告重大事项

昨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8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投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锂电池生产等事项。因涉及投资金额较大,且为市场热点项目,公司股票于8月17日停牌一天,18日公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今日,佛照公告称,公司与合肥锂鑫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青海威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锂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国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签署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青海佛照锂电正极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佛照出资2550万元,占51%股份为控股股东。新公司将主营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

昨日有读者报料称,佛山照明投资锂电池的消息早在13日便已经提前泄露。经记者核实,确实有网络博客在8月13日13时03分发布了这样一篇博文:“佛山照明:下周公告投资1亿元做锂电池项目”,这与昨日佛山照明发布的公告内容除了数额之外,基本事实相同。

昨日本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在13日至16日期间,至少还有近30家网络论坛或博客先后大量发布了与上述博文内容完全一致的信息。

继董事长庄坚毅及董秘邹建平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遭到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之后,时隔短短数日,佛山照明又陷入“泄密门”,让不少长线持有佛山照明的股民心有余悸。记者昨日分别致电佛山照明总经理钟信才和董秘邹建平的手机,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邹建平不在内地。

【权威声音】广东证监局:将集中力量查处内幕交易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省证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当前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中内幕交易问题,已经成为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对此,监管部门将强化“知情人等级制度”的执行,未来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内幕交易案件,涉嫌犯罪的更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董秘是内幕信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该负责人还表示,为进一步明晰董秘的职责,广东证监局将在2010年年底前出台《辖区证券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对董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责任和义务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在任职资格上,董事会秘书在任职前应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条件,并规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由专职人员担任;董秘的任职程序是由董事长提名,其要离任应当进行离任审计且空缺期间应指定董事或高管人员代行职责。未来还将进一步完善知情人报备制度,从根本上杜绝内幕交易的根源。

【专家说法】佛照若有违规小股民可起诉

从董事长提前买股,到投资锂电池事件被提前泄露,无一不折射出佛山照明在内幕信息监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

股市观察家皮海洲认为,监管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是内幕交易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这一次是佛山照明被查,但是在证券市场上,肯定还有很多漏网之鱼没有浮出水面,其中不乏大鱼。”

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同样认为,“近些年来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出现了较多像佛山照明这样的违规事件,可以肯定的是,监管力度再不加强,问题只会越来越多。”

那么小股民是否可以起诉佛山照明?对此,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宋一欣律师明确表示:“暂时还不行,只有在证监会调查结束,确定佛山照明存在违规操作之后才能展开起诉。他同时对监管政策提出了一点建议,“国内的监管层应该学习美国的‘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举报者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的激励机制才能促使更多的人加入监管队伍,市场才能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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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上半年业绩增长13.54%

佛山照明昨日晚间发布中报,因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8081.78万元,同比增长13.54%。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24亿元,同比增长11.43%;每股收益为0.08元,同比增长14.29%。佛山照明周二停牌,停牌前收报13.29元(记者贾肖明 实习生尚玲 )

2025年多场合股份期权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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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多场合股份期权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合同甲方(激励方):甲方名称:多场合股份甲方地址:______甲方联系方式: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乙方(激励对象):乙方名称:______乙方地址:______乙方联系方式: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一、股份期权激励与股权激励制度描述1.激励方式股份期权激励:乙方获得在一定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甲方公司股份的权利。股权激励:乙方获得甲方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2.激励条件乙方应满足甲方设定的激励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年限、岗位、绩效等要求。乙方承诺在甲方公司服务一定年限。3.激励实施甲方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乙方表现,定期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和实施。二、激励数量与比例1.激励数量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股份期权和股权,具体数量根据乙方岗位、绩效等因素确定。2.激励比例乙方获得的股份期权和股权比例将根据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确定。三、行权条件与时间1.行权条件达到公司规定的业绩目标。按时履行服务承诺。2.行权时间乙方行权时间将根据公司规定和激励计划确定。四、管理与变更1.管理机构甲方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2.变更与终止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对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变更或终止。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对乙方实施的股份期权激励与股权激励进行监督和评估。有权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乙方表现,调整激励计划的具体条款。义务:按照激励计划向乙方发放股份期权和股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乙方理解激励计划的内容和操作流程。2.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行使股份期权和股权。在符合激励计划条件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行使激励计划中的权利。义务:按照激励计划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业绩要求等。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利用股份期权和股权进行非法交易。六、激励计划的终止与变更1.激励计划的终止如乙方违反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激励计划。如公司发生重大变故,如并购、重组等,甲方有权终止激励计划。2.激励计划的变更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乙方表现,对激励计划进行变更。任何激励计划的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七、激励计划的解除1.甲方解除甲方在乙方违反激励计划规定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时,有权解除激励计划。2.乙方解除乙方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解除激励计划。八、争议解决1.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与激励计划相关的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变更本激励制度任何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作为本激励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激励制度同等的法律效力。2.解除除本激励制度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激励制度。若一方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激励制度,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1.定义本激励制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战争、政府行为(如政策调整、禁令等)等。2.责任免除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双方应互相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激励制度义务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天(具体时长),双方应协商解决激励制度的履行问题,如变更激励制度内容或解除激励制度等。十一、争议解决1.协商本激励制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诉讼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十二、保密条款1.保密内容双方应对在激励制度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激励计划细节、员工个人信息等)予以保密。2.保密期限保密期限自激励制度签订之日起至激励制度履行完毕后______年(具体时长)止。十三、激励制度的生效与有效期1.生效本激励制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有效期本激励制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甲方代表(签字):______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见证人(如适用):______见证人签字:______合同签署地点: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