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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公告(第3号)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称CEP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确定了两地证券、期货及基金从业人员资格互认的具体安排。

根据上述安排,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指完成登记的内地证券从业人员、拥有有效的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的中国公民)通过由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下称考试主办方)主办、中国证券业协会承办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下称香港资格考试)卷一《基本证券及期货规例》、卷二《证券规例》、卷三《衍生工具规例》、卷五《机构融资规例》、卷六《资产管理规例》、卷十六《保荐人(代表)》及卷十七《公司收购和股份回购规例》,并符合香港证监会所列的发牌条件,即可申请相关牌照,而无须通过专业知识考试。经此途径取得行业执业证书的内地专业人员,将被视作符合香港负责人员或代表的行业资格。

现将此次香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和成都6个城市,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成功的考生,可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时间登录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日期及费用

(一)报名交费、退费时间:

考生提交的信息要求完整、真实、准确。

(二)考试费用:

卷一:人民币1100元/卷

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十六、卷十七:人民币1300元/卷。

符合报考资格的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指定的方式及时缴纳报名费用。

三、报考资格

报考香港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为中国公民,并登记为有效的证券从业人员或拥有有效的内地期货或基金执业资格,即:

1.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证券从业人员;或

2.拥有中国期货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

3.拥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报考考生需对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的真实性负责。

四、考试形式及合格线

香港资格考试成绩可用于申请香港证监会相关牌照,有效期为3年,即考生须在通过卷一考试后的3年内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代表牌照;或在3年内通过卷一+卷二/卷三/卷五/卷六/卷十六/卷十七,并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相关受规管活动的负责人员牌照。

所有资格考试的考卷(包括卷一、二、三、五、六、十六和十七)没有通过考试的次序,考生可按自己的需要报考不同的考卷,即卷二、三、五、六、十六及十七的考试可在未通过卷一的情况下直接报考。

*申请为保荐人(代表)/从事《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相关业务或提供意见人士,除须通过相关考卷外,申请人还须维持作为香港证监会第6类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士。

有关申请香港证监会牌照的详情或豁免考试的规定可浏览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www.sfc.hk)。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后约14个工作日通过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电子服务网站(https://login.hksi.org/login)查阅其考试成绩。未曾使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电子服务网站之考生,须先启动(请勿按“建立账户”)其在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记录之帐户。有关登入电子服务网站的程序,请按照《考试手册》(附件 2)第8.1项之提示。

六、背景资料

关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业的发牌制度及CEPA下的资格相互认可的有关规定: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单一发牌制度有十种类别的受规管活动。每位持牌人或注册人士只需根据单一牌照或注册,便可从事不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该十类受规管活动如下:

受规管活动类别

受规管活动

第一类

证券交易

第二类

期货合约交易

第三类

杠杆式外汇交易

第四类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五类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第六类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七类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第八类

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第九类

提供资产管理

第十类

提供信贷评级服务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在香港申请牌照(通过卷一考试后),应按照下列对照表被视作已拥有与其当前登记情况或执业资格相应的香港认可行业资格:

内地证券登记类型或期货、基金执业资格类型

香港牌照列出的受规管活动

一般证券业务

(已通过证券交易专科考试)

证券交易

(第一类受规管活动)

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已通过证券投资分析专科考试)

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四类受规管活动)

一般证券业务

(已通过证券发行与承销专科考试)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六类受规管活动)

期货执业资格

(已通过期货专科考试)

期货合约交易

(第二类受规管活动)

期货执业资格

(已通过期货专科考试)

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第五类受规管活动)

基金执业资格

(已通过证券投资基金专科考试)

提供资产管理

(第九类受规管活动)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可参考以下列表,了解有关香港证监会受规管活动之代表及/或负责人员之发牌申请的香港监管架构的考试。

资格考试卷十六:因应香港证监会关于从事保荐人工作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持牌代表或有关人士的资格准则而设的有关考核。

资格考试卷十七:成为拟从事《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相关事宜及就该等事宜提供意见的第 6 类(就机 构融资提供意见)持牌人士的资格准则下的考试。

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在香港申请牌照时,必须符合《适当人选的指引》及《胜任能力的指引》(可于香港证监会下载)所列的准则。根据上表,内地证券期货基金专业人员虽已符合香港证监会的“认可行业资格”的要求,但根据《胜任能力的指引》,内地专业人员必须通过香港相关的法规考试以符合其“有关本地监管架构的考试”的要求。详情请参阅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考试手册》内的附录一。

有关申请香港从业牌照的细节,请咨询香港证监会的发牌科。

咨询电话:(852) 22311222(选择语言后按1)

电子邮箱: licensing@sfc.hk

有关考试报考的问题,请咨询中国证券业协会考试组织部。

咨询电话: 0531-66680773

电子邮箱: kaoshi@sac.net.cn

七、考试教材

考试纲要详见附件1。

成功报考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获香港资格考试的《温习手册》(电子版)一本。考生可根据《温习手册》准备考试。

此外,考生准备考试时可参阅下列资料,此清单并不涵盖所有资料。

*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附属法例

* 由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守则、操守准则及指引

* 香港证监会网址:www.sfc.hk

* 香港交易所网址:www.hkex.com.hk

* 香港金融管理局网址:www.info.gov.hk/hkma/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网址:www.mpfa.org.hk

为反映行业及规则的转变,考试温习手册会定期或在适当时作出更新。考生在考试前应先查看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的网页(行业资格栏)以取得考试温习手册最新的资料。

八、关于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

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为有意投身金融服务业的人士提供全面而优质的专业培训课程、活动及国际认可考试,旨在协助他们提升其业内专业技能。

「香港证券及期货规例」培训。考生可通过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了解更多有关「香港证券及期货规例」网上培训的相关资料。

九、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康桥大厦17楼

网址﹕www.hksi.org

热线﹕(852)31206100

电子邮箱﹕exam@hksi.org

十、防疫措施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纸质(可打印手机截图)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否则将无法参加测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黄、红码的考生无法参加考试。

(二)考生需承诺考前7天体温不超过37.3度,无感冒、咳嗽等症状,近7天中没有境外和境内疫情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居住社区未有发生疫情、没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并在测试签到时签字承诺。

(三)考试期间,考点将提供有效安全间隔距离的座位,同时会安排专人在考试间歇期对考场进行消毒。

(四)考生进入考场需出示未见异常健康码并配合测温,如健康码提示异常或体温超过37.3度,监考老师有权拒绝考生入场。除现场取像外,测试期间要求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点所在城市如有其他特殊疫情要求的,协会将及时告知。如考试安排有调整,协会官网将发布相关通知。

十一、测试咨询

如有疑问,请登录协会网站查询常见问题及解答,亦可通过网报平台在线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2年10月24日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9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不达标或降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3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公示至今已满四十五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6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不达标或降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2,23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8名,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2,23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2,422,362股。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将于2025年10月28日完成,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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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2026年5月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6年5月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502元,1欧元对人民币8.0139元,100日元对人民币4.3559元,1港元对人民币0.87463元,1英镑对人民币9.2599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232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0561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3839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8.7569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4.9985元,人民币1元对1.1782澳门元,人民币1元对0.57185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0.9510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4096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213.87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776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4916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4.4571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2752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326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585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627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6.62799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5280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7306泰铢。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6年5月8日

2026年5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2026年5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6年5月7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487元,1欧元对人民币8.0251元,100日元对人民币4.3661元,1港元对人民币0.87415元,1英镑对人民币9.2826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401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0630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3884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8.7721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0070元,人民币1元对1.1788澳门元,人民币1元对0.57373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0.9808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4000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212.38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806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4955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4.6309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2679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313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529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618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6.62151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5225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7273泰铢。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6年5月7日

2026年4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2026年4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6年4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628元,1欧元对人民币8.0057元,100日元对人民币4.2812元,1港元对人民币0.87581元,1英镑对人民币9.2416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8824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0000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3518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8.6659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0085元,人民币1元对1.1766澳门元,人民币1元对0.57715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0.9367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4547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217.09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602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4737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5.6224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3186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333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587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609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6.59050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5570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7867泰铢。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