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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所有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和2022年9月2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的客户适用范围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A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30日(含)但少于9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180日(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

(3)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4)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等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投资的起点及定期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股票型基金 赎回费用_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规则_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时间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2人,行权数量为20,595份,本次行权满足《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所任职子公司不再由公司控制,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的3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1,925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在授权日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金额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3、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151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0人缺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沐女士主持,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2人,行权数量为20,595份,本次行权满足《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所任职子公司不再由公司控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注销预留授予的3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1,925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亿元,同比增长279.29%。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半导体业务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半导体业务实现收入为43.00亿元,同比增长12.20%,业务毛利率为34.56%,净利润7.24亿元。主要情况说明:

(1)从销售地区来看,第三季度公司半导体业务在中国市场的收入创下季度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14%。其中,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6%,AI服务器、AI PC等计算设备及工业相关业务收入增长显著。中国市场收入占全球总收入的49.29%,继续成为公司增长最快、战略优先级最高的地区。除中国外的亚洲市场实现中个位数同比增长,其中韩国等地区受新能源车型带动,汽车客户收入增长明显。欧洲地区延续第二季度末的补库存趋势,同比增长超过10%,汽车Tier1及工业客户需求明显回暖。美洲地区在汽车和工业需求带动下,同比增长约14%。

(2)从产品维度来看,各主要产品线销售收入均实现良好增长。其中,MOSFET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3%,全新一代80V、100V MOSFET产品已正式发布并实现量产交付。逻辑芯片及模拟芯片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5%,第三季度陆续推出多款AI电源及汽车应用相关模拟芯片产品,逻辑芯片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宽禁带与IGBT产品尽管当前收入占比较小,但随着SiC MOS与GaN FET等产品在第三季度逐步实现量产交付,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实现约三倍增长。

2、产品集成业务

受2024年年底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及供应商、客户出于谨慎性考虑的扩大化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影响,产品集成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减少。公司于2025年陆续剥离产品集成业务,并完成部分产品集成业务子公司的出售。2025年第三季度产品集成业务收入为1.1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50%,净利润3.70亿元(第三季度产品集成业务的净利润主要来自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中与交易对手约定的过渡期损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各项交割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其中昆明智通、深圳闻泰、黄石智通、昆明闻讯、香港闻泰、印尼闻泰已经交割;无锡闻泰、无锡闻讯相关业务资产包已经交割;印度闻泰相关业务资产包资产已完成转移,部分资产权属变更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3、期后事项提醒

本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业务表现突出,收入实现同比12.20%的稳健增长。但在期后阶段,安世半导体以及安世半导体控股收到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下达的部长令(Order)和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的裁决,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25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相关事件走向和潜在影响难以具体量化,半导体业务后续能否保持前三季度良好发展势头暂时存在不确定性。若安世控制权在2025年末前无法恢复,公司可能面临收入、利润及现金流阶段性下调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彦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彦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彦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彦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彦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彦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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