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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

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尔

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主要是利用

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在银行办理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的保值增值操

作,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

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未经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原则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应符合公司外汇管理原则及要求,所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坚持谨慎、稳健的操作原则,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一)   风险最小化原则:公司外汇管理工具的目标都应以外汇风险最小化为目标。

外汇管理手段包括分币种自然平衡和使用外汇对冲工具。使用外汇对冲工具

必须严格遵照分币种预测的现金流,减少外汇风险敞口(即外汇收支不平衡

所产生的盈余或者缺口),严禁使用外汇对冲工具增加风险敞口。公司严格

禁止开展投机性的外汇交易。

(二)   集中管理原则:公司外汇资金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资金管理部集中管理,统一操作。未经公司资金管理部同意,公司及各级

控股子公司不得直接对外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三)   交易对手管理原则: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

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与其关联方符合前款情形主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除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外,尚需遵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

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约定。

(四)   账户管理原则: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控股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

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总裁/总裁办公会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体额度须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

执行。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开展额外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董事会可在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总裁办公会负责办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   公司单笔或全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需由董事会审议。

(二)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预

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裁及经营班子决策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公司及经营班子的决策权限为:单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

务的,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额度金

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外汇衍生品投资额度。

第七条 公司下属各级子公司总裁或管理层不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后审批权,所

有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上报上级经营班子审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可基于上一年度发生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及对于下一年度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的预测,向股东会提请审议关于下一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预计规模等事项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可授权总裁/总裁办公会决定公司下一年度每一项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具体调整相关业务规

模以及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开展前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前述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规模的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股东会审议相同事项时为止。

第四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

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或外汇业务权限人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管理,

主要职责为:1.负责审核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决定工作原则及方针。

第十一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    资金管理部: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外汇利率

等市场行情,识别评估市场风险;拟定外汇交易策略及具体执行计划,编制

交易方案;执行具体的衍生品交易;形成具体的管理报告,定期向总裁/总裁

办公会报告。

(二)    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查各公司的外汇敞口,及时将外汇敞口提报资金管理

部,与公司总裁对资金管理部的外汇方案进行会审;监控并执行资金交割业

务;

(三)    业务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

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    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各大金融机构及研究机构的经济等形势分析,针对汇率

利率数据及结算货币等给予公司财务及业务指导,制定年度预算计划等;

(二)    各公司财务及业务部门对公司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提供敞口数据,以供资

金管理部进行风险分析;各公司财务部及时根据业务变化及现金流变化调整

更新预测数据;

(三)   公司资金管理部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货

币汇率与外币银行借款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制订外汇风险管

理方案,向公司提示风险,并提供建议解决方案,经相关内部决策机构审议

通过后,根据方案决策实施。

(四)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资金管理部的交易台账及金融机构发来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文件,进行审核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供金融机构相应文件;并按台账执行

资金的交割,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   资金管理部及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

行核对,并定期向公司总裁/总裁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三条   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

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

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应采取以下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一)   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交易不会占用正常经营现金流外的额外资金;由于预测现金流发生

偏差,将使用轧差交易,并及时预警相关公司,加强预测准确性;

(二)   预测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预测在汇率出现变动

后的盈亏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授权

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中约定的外汇金额、价格及交割期间,及时与

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资金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

及时上报总裁及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

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

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

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

资金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

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

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资金管理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

向董事会报告。

第七章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披

露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

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二十条    除本制度第八条规定情形外,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时,需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由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并实施。

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风险,可能或已经遭受重大损失时,

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第二十二条 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财务部负

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 10 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华鹏飞: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49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

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

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为推动公司国际物流及供应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

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

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以

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经营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和防范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

品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投资事宜。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

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

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

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本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

交割期间需与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目时间相匹配。

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

交易。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认为:为推动公司国际物流及供应链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在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的使用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投资事宜。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

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防范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值波动甚至产生亏损的市场风险。

由于内控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

低,但仍可能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合同条款等信息,将可能导致损失或面临法律风

险。

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处理

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可控。

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

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

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同时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

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会计政策核算准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经营紧密相关,有利于规避外汇市

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会通股份(688219):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

? 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1月17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泰铢、港币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不超过9,7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本次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外币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泰铢、港币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制订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存在因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5、违约风险

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6、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选择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信誉良好且与公司有稳定合作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和外汇期权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目标汇率,有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海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中财网

合盛硅业(603260)获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套期保值规模上限1亿元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260,以下简称“公司”)11月18日发布公告称,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合约价值及保证金/权利金上限均为1亿元,交易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此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涉及投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交易核心要素明确:聚焦外汇套期保值 规模与期限划定

公告显示,公司此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涵盖即期/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及上述产品组合等,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旨在对冲汇率及利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潜在影响。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外汇)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即期/远期结售汇、即期/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对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单位: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单位:万元)10,00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交易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审议程序落地:董事会授权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

据公告,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由于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与风控并重:明确三大风险 多维度筑牢防线

公司在公告中提示,尽管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但仍面临三大风险:一是市场风险,汇率、利率波动可能导致合约价值变动;二是操作风险,因人员操作不当或流程疏漏引发损失;三是银行违约风险,交易对手银行若违约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执行。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已建立多维度风控体系:

制度层面,依托《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投机性交易,所有业务均需以实际经营需求为基础;

交易对手选择,优先与资质合法、信用等级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合作,降低违约风险;

流程管控,执行严格的授权管理与资金审批程序,财务部门专人跟踪市场动态及合约公允价值变化,及时评估风险敞口。

业务影响: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增强经营稳健性

合盛硅业表示,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可能对营收及利润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此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助于锁定汇兑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汇率及利率风险的能力,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提供支撑。

公告同时强调,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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