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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0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5,752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151%,行权价格为35.25元/份。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安排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8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5,75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151%。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非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28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规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248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39元/股,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248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规定,并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景旺电子: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摘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批。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权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24年 10.00% 15.00% 10.00% 15.0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25年 21.00% 32.30% 21.00% 32.30%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26年 33.10% 52.10% 33.10% 52.10%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

若预留的权益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权益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B)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25年 21.00% 32.30% 21.00% 32.30%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26年 33.10% 52.10% 33.10% 52.10%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相较2023年的增长率(A)考核年度净利润相较2023年的增长率(B) A≥Am或B≥Bm 100%

Am>A≥An或Bm>B≥Bn 80%+(A-An)/(Am-An)*20%或 80%+(B-Bn)/(Bm-Bn)*20%

A<An且B<Bn 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A)优秀 (B)良好 (C)一般 (D)合格 (E)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90% 60% 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及人力资源管理部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管理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须保留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二)为保证激励的有效性,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三)考核结果应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五年后人力资源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期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期权

目录

特别提示

第一章 释义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管理人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第五章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第六章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第九章 规则

特别提示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网络”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股权激励计划采取股份期权模式。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的______________。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_______万份股份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的____%,其中首次授予权益_______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_______万股的____%,预留_______万份,占目前公司注册总额_______万的____%。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每份股份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_______股公司股份的权利。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________元。

价格计算方式:

4、在本激励计划实施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份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__________等事宜,股份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份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______年,即股份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份期权行权完毕之日止。

6、本激励计划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股份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___________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 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1、公司、本公司、某网络、公司,指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激励计划、本计划,指以公司股份为标的,对________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3、股份期权、期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虚拟股份(即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权)的权利。

3、激励对象,指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股份期权的公司_____________及其他员工。

4、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

5、等待期,指股份期权授予日至股份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6、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份期权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份的行为。

7、可行权日,指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是交易日。

8、行权价格,指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份的价格。

9、《公司章程》,指 《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0、《公司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_______(具体的目的等)_______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激励计划。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管理人

1、___________是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机构/负责人,依据管理办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拟订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

(二)……

(三)……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________依据……。

(三)……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_____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三)……;

(四)……

第五章 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一、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于增资扩股/股东转让……

二、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份数量

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期权_____万份股份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_____万股的____%。

本公司为有限公司,所授予激励对象的股份为虚拟股份,本公司的股权估值为_____万元人民币,虚拟为_____万股股份,1%的股权虚拟为_______股,在工商登记中仍按百分比进行登记。

三、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次期权授予计划中,授予高管人员____人,合计授予_______万股,占本次授予期权总数的____%;授予……

四、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有效期

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份期权首次授予日起____年。

2、授予日

授予日为本计划首次授予日及各次预留授予日经_________审议批准之日。

3、等待期

股份期权授予后至股份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____个月。

4、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通过后,授予的股份期权自授予日起满____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份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为_______的,则【具体的年限或特殊情形】,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次授予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为______元。

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股份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份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

② ……;

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

②……;

③……

2、股份期权的行权条件

在行权期,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份期权需满足如下条件:

① ……;

② ……;

③ ……

七、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股份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减资、分红派息等事项,应对股份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份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份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份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份期权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份期权数量;P1为股权登记当日的市场公允的协议价或前一日的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份期权数量。

(3)减资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份期权数量;n为减资比例(即1股公司股份缩为n股股份);Q为调整后的股份期权数量。

2、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减资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配股

P=P0×(P1+P2×n)/

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当日的市场公允的协议价或前一日的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减资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减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5)增资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份期权的数量和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3、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行权价格、股份期权数量。

4、提前或加速行权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视激励对象实际工作年限以及职位等提出加速行权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不得对该方案提出异议。

在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加速行权。工作满一年,可以提前对未来6个月内可行权的期权进行行权;工作满两年,可以提前对未来12个月内可行权的期权进行行权;以此类推,不满一年部分,可以提前对未来3个月内可行权的期权进行行权。

5、股权回购

公司无义务对激励对象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但是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权对激励对象已行权但未转让交易的股权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市场公平价格或估值进行回购,每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期权行权价格。

第六章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本计划将提交_________审议。

二、本计划经公司_________审议通过后,并且符合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期权。

三、股份期权的授予、激励对象的行权程序:

(一)股份期权的授予

1、公司_________负责股份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拟定、修订、审议。

2、_________办理具体的股份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份期权行权程序

1、获授对象在期权计划确定的可行权日内,向公司提出行权申请,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

2、_________对申请人的行权数额、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审查确认。

3、获授对象的行权申请经_________确认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获授对象转让股份或进行增资扩股。

4、获授对象行权后,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向登记机构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监督,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计划所确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期权。

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股份期权激励计划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3、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股份期权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如需)。

4、……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一)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激励对象应当按照本计划规定锁定其获授的股份期权。

(三)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份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五)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

(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时,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执行本计划;

(二)股权激励计划,则适用第五章第四条中的加速行权规定,否则仍按照本计划执行……;

(三)………;

(四)………

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当发生以下情况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失职、渎职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或给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2、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存在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

3、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成为不能持有公司股份或股份期权的人员;

5、公司________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份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并在30天内完成行权(如遇不可行权日,从可行权日计算日期或30天内提交行权申请),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

1、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经和公司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3、因经营考虑,公司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激励对象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

4、丧失劳动能力;

5、死亡;

6、其它董事会认定的情况。

(三)特殊情形处理

1、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公司确认,其所获授的股份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照规定行权;

2、到法定年龄退休且退休后不继续在公司任职的,经公司确认,其所获授的股份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照规定行权;

3、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经公司确认,其所获授的股份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照规定行权,并根据法律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九章 规则

一、本计划经公司_________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计划由公司_________负责解释。

_______年___月___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是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2人,行权数量为20,595份,本次行权满足《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所任职子公司不再由公司控制,同意注销预留授予的3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1,925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在授权日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等待期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金额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3、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151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年10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5人),0人缺席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杨沐女士主持,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12人,行权数量为20,595份,本次行权满足《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所任职子公司不再由公司控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注销预留授予的33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91,925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5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亿元,同比增长279.29%。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半导体业务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半导体业务实现收入为43.00亿元,同比增长12.20%,业务毛利率为34.56%,净利润7.24亿元。主要情况说明:

(1)从销售地区来看,第三季度公司半导体业务在中国市场的收入创下季度历史新高,同比增长约14%。其中,汽车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26%,AI服务器、AI PC等计算设备及工业相关业务收入增长显著。中国市场收入占全球总收入的49.29%,继续成为公司增长最快、战略优先级最高的地区。除中国外的亚洲市场实现中个位数同比增长,其中韩国等地区受新能源车型带动,汽车客户收入增长明显。欧洲地区延续第二季度末的补库存趋势,同比增长超过10%,汽车Tier1及工业客户需求明显回暖。美洲地区在汽车和工业需求带动下,同比增长约14%。

(2)从产品维度来看,各主要产品线销售收入均实现良好增长。其中,MOSFET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3%,全新一代80V、100V MOSFET产品已正式发布并实现量产交付。逻辑芯片及模拟芯片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5%,第三季度陆续推出多款AI电源及汽车应用相关模拟芯片产品,逻辑芯片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宽禁带与IGBT产品尽管当前收入占比较小,但随着SiC MOS与GaN FET等产品在第三季度逐步实现量产交付,收入规模较去年同期实现约三倍增长。

2、产品集成业务

受2024年年底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及供应商、客户出于谨慎性考虑的扩大化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影响,产品集成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减少。公司于2025年陆续剥离产品集成业务,并完成部分产品集成业务子公司的出售。2025年第三季度产品集成业务收入为1.1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50%,净利润3.70亿元(第三季度产品集成业务的净利润主要来自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中与交易对手约定的过渡期损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各项交割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其中昆明智通、深圳闻泰、黄石智通、昆明闻讯、香港闻泰、印尼闻泰已经交割;无锡闻泰、无锡闻讯相关业务资产包已经交割;印度闻泰相关业务资产包资产已完成转移,部分资产权属变更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3、期后事项提醒

本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业务表现突出,收入实现同比12.20%的稳健增长。但在期后阶段,安世半导体以及安世半导体控股收到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下达的部长令(Order)和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的裁决,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2025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相关事件走向和潜在影响难以具体量化,半导体业务后续能否保持前三季度良好发展势头暂时存在不确定性。若安世控制权在2025年末前无法恢复,公司可能面临收入、利润及现金流阶段性下调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彦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彦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彦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彦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9月

编制单位: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彦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彦茹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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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科沃斯(603486)股权激励首期行权启动

截至2025年9月19日收盘,科沃斯(603486)报收于105.0元,较上周的97.43元上涨7.77%。本周,科沃斯9月18日盘中最高价报111.69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9月15日盘中最低价报94.83元。科沃斯当前最新总市值605.17亿元,在小家电板块市值排名1/2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73/5153。

本周关注点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确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可行权激励对象共计873人,可行权数量为2,961,25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138%。行权价格为31.86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为2025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率不低于2%,实际增长6.71%。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杰出”“优秀”或“良好”,个人行权比例为100%。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调整方案。因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可能导致股份变动,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需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每季度末测算行权对转股价格的影响,当调整幅度达到0.01元/股时即实施调整并披露;若行权期内提前完成行权,也将即时测算并在触及调整阈值时进行调整与公告。证券事务部被授权负责具体测算及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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