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风险提示

转口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的风险提示

转口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风险提示

近期,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安排下,各地方外汇管理分局陆续开展了对转口贸易外汇收支的专项检查,发现转口贸易项下存在大量通过虚假单据套利的现象,以全额保?证金方式构造贸易背景。个别地方外汇管理局已经召开了监管座谈会,并口头提出转口贸易项下融资业务控制要求。为避免出现资金风险和政策风险,总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下发转口贸易外汇收支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风险提示,请各分行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确保本行信贷资金安全及业务作合规性

一、关于转口贸易的几种形式

目前实务中转口贸易存在着以下几种方式:

1、离岸转口业务,指货物从境外购买后未报关进入境内,而是将货物转卖到境外第三方的贸易方式。

2、在岸转口业务,指货物从境外进口后,暂时存放在保税监管区域,后转卖至境外第三方的贸易方式。

3、仓单转卖业务,指境内进口企业将暂时存放于保税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内的货物通过转卖仓单的形式实现货权转移的贸易方式。

4、提单转卖业务,指境内进口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进口合同,在货物未入境或未发生实际流转的情况下通过提单背书方式将货物转卖给第三方企业的贸易方式。

二、关于转口贸易中的异常表现形式

本行在对客户提供转口贸易结算、融资服务时,应切实防范为交易背景虚假或融资需求虚假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对于下列异常情况,应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甄别,既要确保为进行正常转口贸易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也要避免有意纵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1、新成立企业或是新进入某一行业的,企业进出口(转口贸易)额短时间内增长快速;与注册资金、企业规模、历史交易、员工人数不相匹配的。

2、交易模式单一,在找到成熟的套利模式后,频繁运用,借助银行的贸易融资滚雪球发展,特别是利用境内外市场价格差异进行90天以上远期贸易融资套利交易。

3、相关贸易合同表面上存在不合理因素。如高进低出,主要是大宗商品的“非盈利性”交易,低于进货价格或是零毛利的抛售;舍近求远,如某境外公司将本可在本地进行加工的黄金非要出口到境内保税区内进行简单切割后复出口(广东、深圳两地监管部门已经对于黄金、珠宝加工贸易进行了风险提示)。

4、转口贸易的上下游交易对手均在本行开立(本外币)NRA账户,或相关开户资料表明,上下游交易对手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三、关于转口贸易的政策及合规风险提示

1、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对资金充裕的企业应防止企业过度套利,全面把握和有效控制政策风险。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如果客户通过提供没有真实贸易背景而仅为出于套利目的而提供的虚假合同而在本行办理融资,即便是提供100%的质押或保证金办理低风险业务,也有可能因为基础交易不真实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

3、一些企业利用虚假转口贸易骗取政府奖励,资金进出规模量巨大,成为热钱进出通道,并可能涉及地下钱庄、洗钱等非法交易。如有触犯刑法等犯罪违法行为,银行的信贷资金将面临着风险。

4、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金融机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四、关于加强转口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的意见

2013年以来,全国外汇收支形势与去年相比发生了逆转,1月份单月结售汇顺差创历史最高值。因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一段时间内,控流入控结汇重新成为国际收支平衡的重点方向,外汇管理部门对于虚假交易背景的收付汇行为必将全面检查、从严打击,也将涉及到银行提供结算、融资服务方面。为此,总行提出相关要求如下:分行在办理转口贸易结算及融资时,应严格按照“了解你的客户(KYC)”原则,认真了解客户的交易背景,为企业办理转口贸易项下的跨境资金收付,应切实履行对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审核义务,重点审核资金流和物流(物权)是否匹配。提供融资服务时,对于各种物流(物权)单据,严禁仅凭复印件等非正本(原件)为客户办理贸易融资业务,并确保物权的正确归属,防止借用物权单据进行融资等非法行为发生。远期信用证承兑前可通过海运公司官网或船讯网(shipxy.com/)等相关公共网络追踪运输货物,核查运输单据的真实性,并通过原产地证明、保险单据等第三方单据,加强与进出口合同和运输单据、仓单等文件的一致性和关联性审核。

在此基础上,对于转口贸易单据的审核,应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加强相应单据的审核:

(一)离岸转口业务。重点加强对于提单等货权凭证的真实性审核。对于先收后支离岸转口的,支付时还应审核境内企业的收款凭证;先支后收离岸转口的,收汇时还应审核境内企业的付款凭证;

(二)在岸转口业务。收付汇时除应审核上述合同**、收付款凭证之外,还应审核货物进出境的备案清单正本及区外企业与区内企业签订的仓储协议;

(三)仓单转卖业务。1、对于货物不出保税区直接将仓单转卖给区内、外企业的,还应重点审核以下背景材料和单据:货物进境备案清单正本、境内进口企业与进境备案清单上体现的区内经营单位签订的仓储协议;2、属于将仓单转卖给区内企业同时货物在不同特殊经济区域发生转移的,应重点审核以下背景材料和单据:货物进境备案清单正本、境内进口企业与进境备案清单上体现的区内经营单位签订的仓储协议、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的进出境备案清单/报关单;3、属于将仓单转卖给区外企业并且货物在不同特殊经济区域发生转移的,应重点审核以下背景材料和单据:货物进境备案清单正本、区外境内进口企业与进境备案清单上体现的区内经营单位签订的仓储协议、贸易方式为保税间货物的进出境备案清单/报关单;

(四)提单转卖业务。属于境内进口企业将提单背书给境外第三方企业的,应重点审核证明相关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副本。

白银LOF单日跌超三成,基金公司连夜改净值,这事到底谁该负责?

那天晚上十点,我刷手机看到国投白银LOF暴跌31.5%的新闻,手一抖差点把泡面打翻。不是因为亏钱——我没买,是觉得太离谱:一只天天能买卖的基金,收盘后突然把净值砍掉三分之一,连个提前通知都没有。第二天早上,群里全是截图,有人赎回前还涨着,到账一看,钱少了快一半。

这事不是突发奇想。早在1月30号,美国那边白银期货一天跌了36%,国内沪银期货却卡在17%涨停板不动,价格硬生生被“焊”住。上期所结算价和真实市价差了三十多个点,但基金还在按那个“冻住”的价格估值。没人说这不对,但也没人说这能一直撑下去。

白银期货跌了1点是多少_国投白银LOF暴跌31.5%_基金净值收盘后调整

更奇怪的是场内交易。2月2号之前,这只LOF在交易所里溢价率冲到64.26%,比场外净值贵六成多。买的人明知道不划算,还是抢着进,因为当时场外已经限购、暂停申购,只剩场内能进。35次风险提示、24次停牌、反复限购……不是没提醒,是提醒完大家还是照买,觉得“这次不一样”。

最让我愣住的是估值调整的操作方式。下午三点收盘后,基金公司发公告,说按国际银价重新算净值,而且当天赎回全部按新净值走。也就是说,你下午两点半提交赎回,三点前钱还没到账,系统却用晚上才定的“新价格”给你结算。连反应时间都没给,更别说撤回了。合同里确实写了“重大事件可调整估值”,但没写“可以收盘后改,还往回算”。

国投白银LOF暴跌31.5%_白银期货跌了1点是多少_基金净值收盘后调整

后来他们赔钱了。小额亏损全赔,1000块以内一分不少,超过的部分按阶梯赔。92.4%的小散被覆盖,机构一毛没赔。钱是从公司自己的账上出的,没动基金一分钱。有人说这是认怂,我觉得不是。要是真按合同甩手不管,法律上可能站得住,但以后谁还信公募?尤其是连基金名字都带“白银”两个字,结果底层一半是债和现金,波动全靠白银撑着,普通人哪分得清这叫投资还是碰运气。

还有京东金融这些平台,宣传“T+0垫资赎回”,结果行情一崩,垫的钱收不回,倒扣用户手续费。用户以为买了只基金,其实卷进了期货+LOF+第三方垫资三重机制里,一层套一层,谁都没说清楚。

白银期货跌了1点是多少_国投白银LOF暴跌31.5%_基金净值收盘后调整

赔偿方案是2月15号定的,小程序2月26号上线,动作很快。但快不等于问题没了。比如,收盘后改规则算不算违约?监管没明说,法院也没判例。再比如,R5级产品卖给了大量只看过收益率、连“LOF”两个字都念不顺的普通人,销售过程里真有人讲清了价差、溢价、双轨制和追保风险吗?

有人问,这次赔了,下次呢?我觉得问错了。这不是下不下次的问题,是现在这套玩法,本来就该让人心里打鼓。一个连净值都能“晚上改、白天扣”的产品,再标榜多专业、多合规,都掩盖不了一个事实:它的价格不是市场一秒一秒吵出来的,而是人在某个时间点拍板定的。

基金净值收盘后调整_白银期货跌了1点是多少_国投白银LOF暴跌31.5%

基金公司赔钱那天,热搜没上,新闻不多,朋友圈里只有几个老基民晒了到账截图,配文就一句:“终于回来了。”

这事就这样了。

白银期货跌了1点是多少_国投白银LOF暴跌31.5%_基金净值收盘后调整

嘉实稳泰债券: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嘉实稳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7

日《关于准予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448号)注册募

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嘉实稳泰债券;基金代码:002551;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

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

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1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

销。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

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

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

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

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4月

9日《上海证券报》的“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

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

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

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躇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稳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

京、广州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6年4月12日到2016年4月13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

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

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人民币汇率持续上涨 外汇“黄牛”重现银行网点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强势上涨,不少人瞄准其中“商机”。

6.26、6.25、6.24,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在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连破三关。汇率持续上涨的势头,让一些人瞅准了其中的“商机”。记者昨日走访市场发现,一度销声匿迹的外汇“黄牛”重新在银行网点现身,以比银行优惠的价格低买高卖赚取差价。但是银行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外汇“黄牛”私下换汇属于违规做法,暗藏风险。

“黄牛”买卖美元来者不拒

身背一个大挎包,一双眼睛滴溜儿乱转,不住地四下打量,口中总是念念有词:“换美元吗?要外汇吗?”这样的场景在多年前并不鲜见,但随着国内外汇管制逐渐放开,外汇“黄牛”几乎消失。不过,近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屡创新高,一些“黄牛”重操旧业。

“我想兑换一些美元。”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崇文门附近的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网点,以购汇人身份找银行工作人员拿号等待。就在记者等待叫号的时候,一位身着黑色夹克的“黄牛”悄悄挨着记者坐下。“要换美元吗?我们这儿价格比银行便宜。”这位“黄牛”介绍说,银行的现钞卖出价约为619元人民币兑换100美元;而如果在他这里兑换100美元,则只需要618元。

“不过要是低于1万美元,也犯不上找我换了。看你要买多少,买的越多当然越合适。”这位“黄牛”表示,自己“只换大数额”的。记者随即以购买1万美元为由,与“黄牛”商议价格,但他仍然咬定618元人民币兑换100美元的“基准价”。

虽然人民币汇率节节攀升,可是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外汇“黄牛”依旧喜欢囤积美元。

记者向“黄牛”询问卖美元的价格,他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几度。“你要是卖美元,我肯定买!100美元我615元人民币买,肯定比你卖给银行合适多了。”记者查询同期银行的现钞买入价,100美元仅为612元左右,相比之下,卖给黄牛确实“合适”不少。不过,这样兑换让黄牛也收获颇丰:100美元以615元收进,618元卖出,转手的差价就达到3元。

为什么在人民币升值时还钟情于囤积美元?这位“黄牛”显得很坦诚:“现在美元需求量高,我从你这儿便宜买来,多高价都能卖出去。”

“给需要的人准备需要的钱”

为什么一度从银行网点“消失”的外汇“黄牛”重现市场?是什么原因导致购买美元的人选择外汇“黄牛”而非正规银行?

首当其冲的原因,是黄牛能够给出的差价优势。记者昨日查询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发现,100美元的现钞卖出价为618.94元人民币,这一价格确实比黄牛给出的“618元兑换100美元”高出1元左右。

记者就购买美元问题咨询某商业银行外汇服务柜台得知,在银行兑换美元有额度限制。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外管局对境内人士购汇有额度限制,每人每年最多可购5万美元的外币,如果您要取现的话,每日取现最高额度为1万美元。”

“如果您一次兑换在5万美元以内,只需要带您的身份证和存折或储蓄卡,在银行填写一张因私购汇单就可以了。如果超过5万美元,我们需要您提供一个资金用途证明,比如您兑换的资金是用于留学的话,我们需要您美国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签证等手续证明。”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

相对银行的限制,找“黄牛”兑换大额美元不仅没有额度限制,也无需复杂的手续和证明,外汇“黄牛”因此有了生存空间。

“说实话,现在这价格有的是人买,我手里美元多,你去柜台想多换都换不来。”前文所述的“黄牛”底气十足,他说,购买美元的人,多数都是着急取现而且大数额的购汇者,“我是给需要的人准备需要的钱,他们都无所谓价格,我最高一笔都换过几百万美金,一笔我就能赚将近10万元人民币。”

私下换汇违法违规不可取

在银行兑换外币有额度限制,手续也相对麻烦,导致不少兑换者为了图省事让外汇“黄牛”生意兴隆,但是此种行为难道不存在风险?

“这一段时间因为汇率波动,外汇‘黄牛’又多了起来。他们的汇价有时候比银行汇价便宜一些,所以有市场。”某大型国有银行负责人坦言,市民找“黄牛”换汇虽然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不受额度限制,但也不可轻视其中风险。外汇“黄牛”这种私下换汇的做法是肯定违法违规的,同时不少外汇“黄牛”的背后都有地下钱庄的存在,而央行和外管局等多部门近年来一直坚持打击地下钱庄。

此外,外汇“黄牛”手中的外汇很多并非是从正规渠道获得,存在一定风险。银行业人士透露,时有市民找“黄牛”兑换导致收到假币的情况发生,损失严重。

新闻延伸

手中有外汇勿盲目兑换

随着人民币汇率的攀升,手中持有一些外汇的市民有点儿犯嘀咕:“人民币正在升值,该不该现在把外汇换成人民币?”对此,银行业理财专家建议,市民不要盲目换汇,特别是中短期内有出国旅游、留学或投资移民需求,就不必换汇。因为现在换成人民币,等急用的时候再换回来,算上汇兑成本不一定划算。

对于长期闲置的外汇,理财专家认为,市民可以关注一些银行推出的中长期外汇理财产品,以锁定相对高的收益。同时,家庭资产组合中最好有一定比例的外汇配置。

人民币汇率再破7 沪深300期货强势持续

北京时间1月26日,因美元指数持续走弱,人民币汇率二次破7,再创阶段新高,人民币资产吸引力继续提升。(数据来源:同花顺)沪深300指数期货主力合约在1月26日仍处于近三年来的高位。国内经济步入触底反弹阶段,稳增长政策持续托底,叠加人民币进入升值周期,共同增强了股指期货市场安全垫。

沪深300期货

沪深300指数期货主力合约实时日K线图(数据来源:新浪财经)

期货市场具有T+0交易制度、双向交易机制的特点。

以模拟账户为例:沪深300指数期货价格自2025年7月以来,市场整体经历了一轮显著的上涨行情。若选择沪深300指数期货主力合约进行模拟参与。期间方向判断正确则可能获得正向收益;当然,若方向判断错误,交易同样可能面临亏损风险。(数据来源:以上盈亏数据仅根据模拟交易举例,不作为实盘交易依据)

近期期货市场热点不断,若想系统了解期货、提升交易能力,欢迎参加每日经济新闻联合中粮期货举办的 “经·粮杯—全国期货模拟争霸赛”!

现在报名,即可体验(广告)

报名参赛即可获赠100万模拟本金,零成本试错、收获成长!

进入每日经济新闻App,点击:私人订制 → 期货大赛

报名入口请见下图:

人民币汇率破7_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_沪深300期指合约

风险揭示与免责声明:

内容版权归中粮期货所有,未经授权请勿使用,违规者将依法追责;观点仅反映发布当日判断,不构成交易建议;期货交易风险较高,公司不对交易结果承担责任;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您审慎操作。

成员交易咨询资格公示:

李颖——交易咨询资格证号Z000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