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6年3月25日

三大股票股指期权同日“上新” 个人投资者该如何投资?

沪深300股指期权_股票股指期权上市交易_期指四合约是啥

12月23日,三只新股票股指期权上市交易,上交所、深交所各上市一只沪深300ETF期权,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权——为中国境内首只股指期权。此前,我国境内市场仅有上证50ETF期权一只股票期权,标的跟踪上证50指数;此次沪深交易所新上市的两只股票期权,标的跟踪沪深300指数,中金所的股指期权直接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相较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也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求。三股票股指期权同日登场11月8日,证监会宣布正式启动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工作,将按程序批准上交所、深交所上市沪深300ETF期权,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指期权。仅一个半月后,新增的三只股票股指期权即面世。上交所上市的沪深30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华泰柏瑞沪深300ETF,代码为510300;深交所上市的沪深300ETF期权,合约标的为嘉实沪深300ETF,代码为159919。股票股指期权是金融期权中的一种。简单来说,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股票期权以股票或者ETF等为标的物,股指期权以股指为标的物,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费用(即权利金),以获得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权利。可以将此类期权视作股票资产价格的保险,也就是说,若投资者认为股票或ETF的价格未来会上涨,可以买入看涨期权,若到期时股价确实上涨,投资者可以行权价格买入该股票或ETF;若此时市场价超过行权价,投资者还可以市场价卖出,赚取差价。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两只股票期权合约类似,均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类型,首批上市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均为四个,2020年1月、2月、3月、6月,共计72个合约。沪市沪深300ETF期权全天总成交量46.87万张;权利金成交额4.25亿元,成交面值188.38亿元,总持仓量18.07万张。深市沪深300ETF期权23日全天总成交量14.01万张,权利金成交额1.01亿元,成交面值57.58亿元,总持仓量7.19万张。中金所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标的物为沪深300指数;首批上市合约共6个月份,2020年2月、3月、4月、6月、9月和12月,共计168个合约。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首日成交量26850手,看涨期权持仓量6710手,看跌期权持仓量5014手,权利金成交额2.98亿元。首批挂牌168个合约中,二月合约成交占比71.92%。近五年来首次扩容,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本次新上市的三大期权,是近五年来场内股票期权首次扩容。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3日的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上市活动上表示,推出股票股指期权交易,对于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产品布局具有深远意义。三个交易所同步推出沪深300ETF期权和沪深300股指期权,有利于优化市场平衡机制,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星海表示,作为国际上发展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股指期权功能充分发挥后,能够反映标的指数波动率,帮助投资者灵活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结构,丰富交易策略,有助于引入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入股票市场。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指出,深交所推出沪深300ETF期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产品体系,吸引长期资金入市,深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上交所副总经理刘逖在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上市仪式上表示,沪深300ETF期权上线,与上证50ETF期权发挥协同效应,构建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降低A股整体波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发展有积极意义。申万宏源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主要还是为市场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工具。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现实中广泛做空的条件也并不成熟,这就需要通过期货及期权这种工具来帮助投资者实现做空,实现对自身的保护。而此前我国的股票期权品种比较单一,因此此次推出新的股票股指期权产品,就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多规避风险、发现价值的工具,这也是让机构投资者能够放心入场的一个前提条件。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监柳军表示,沪深300期权的推出还有助于催生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和创新型金融产品。公募基金过去十多年的产品创新主要体现在产品形式上,比如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或者指数基金从普通场外指数基金到LOF和ETF。而基于投资策略的核心创新仍显不足。期权的推出有利于构建不同风险水平的多样化投资策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需求。期权合约代码怎么看?三大交易所的期权合约条款,主要内容包括合约代码、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割方式等。事实上,投资者从合约代码中就可以获取一些基本信息,合约代码包含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沪深交易所的股票期权合约代码是一致的,以“300ETF购1月4500”为例,“300ETF”为标的物;“购”为合约类型,此处代表认购期权;“1月”为到期月份,此处代表2020年1月;“4500”为行权价格,保留三位小数,此处为4.5元。这一合约代码意味着,买入该合约的投资者,有权在2020年1月以4.5元的价格买入沪深300ETF。中金所的股指期权合约代码逻辑类似,具体编码方式略有不同。其代码的通用模式为IOYYMM-C/P-XXXX,其中“IO”为合约标的,沪深300指数;“YYMM”为年份和月份;“C/P”为合约类型, C为看涨,P为看跌;“XXXX”为行权价格。以“IO2003-P-3800”为例,其含义为:买方有权在2020年3月到期时以3800点的价格卖出指数。个人投资者要满足什么门槛?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股指期权交易有一定的门槛。三大交易所对于股票股指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基本类似,可以总结为“三有一无”,即有资产、有经验、有知识,无不良记录。沪深交易所规定,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七项条件:(一)申请开户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三)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四)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五)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六)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中金所规定,个人开户需符合六项标准,其中资产方面要求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经验方面要求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股票股指期权如何投资?锐汇(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培丽介绍,股票股指期权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套期保值策略,比较常见的操作方式如在持有股票的情况下,卖出看涨期权以获得额外收益,这在长线投资者中较为流行,其认为所持有的股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涨幅不会很大。另一种是方向型价差策略,简单地买入看涨或者看跌期权,或者买入看涨看跌期权价差组合,但要求预测方向正确才能获利,较为受到散户欢迎。陆培丽表示,三大股票股指期权利于投资者实现更为精细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投资者需注意的是,沪深交易所将投资者分类制定了不同的持仓限额标准:最低的为新开合约账户,权利仓持仓限额为100张、总持仓限额为2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400张;最高的为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0张、自有资产余额超过300万元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权利仓持仓限额为5000张、总持仓限额为10000张、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10000张。成交金额方面也有限制。投资者持仓数量超出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将被强制平仓。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张彦君

10月18日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A净值增长1.70%,今年来累计上涨24.98%

金融界2024年10月18日消息,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A(002851) 最新净值2.0984元,增长1.70%。该基金近1个月收益率17.17%,同类排名296|619;近3个月收益率9.47%,同类排名212|618;今年来收益率24.98%,同类排名16|607。

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A股票持仓前十占比合计58.68%,分别为:美的集团(8.44%)、景津装备(8.31%)、格力电器(8.17%)、凌霄泵业(6.76%)、渝农商行(5.55%)、春风动力(5.19%)、招商银行(5.08%)、济川药业(3.91%)、羚锐制药(3.70%)、伟星新材(3.57%)。

公开资料显示,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A基金成立于2016年8月1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南方品质优选灵活配置混合A规模12.34亿元,基金经理为袁立。

简历显示:袁立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国籍。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理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6年1月加入南方基金,曾任权益研究部助理研究员、研究员,负责通信、汽车、食品饮料等行业研究;2021年4月调入权益投资部;2021年8月6日至今,任南方优享分红混合基金经理;2022年11月18日至今,任南方品质混合基金经理;2024年1月12日至今,任南方产业活力基金经理。

证券投资品种——金融衍生工具

1、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四个显著特征:

(1)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点上的现金流,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

(2)杠杆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一般只需要支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

(3)联动性。这是指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

(4)不确定性或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后果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变量)未来价格(数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程度。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决定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这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

2、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有哪些?

金融衍生工具可以按照基础工具的种类、风险-收益特性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

(1)根据产品形态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独立衍生工具和嵌入式衍生工具。

(2)按照交易场所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分为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和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3)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金融衍生工具可以划分为股权类产品和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以及其他衍生工具。

(4)按照金融衍生工具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可分为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和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3、什么是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4、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有哪些?

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是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制度保证,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最大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该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

5、金融期货的种类有哪些?

按基础工具划分,金融期货主要有三种类型: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权类期货。

6、金融期货的有哪些基本功能?

金融期货具有四项基本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利用金融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就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建立相反的头寸,从而锁定未来现金流或公允价值的交易行为。

(2)价格发现功能。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

(3)投机功能。与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相同,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也会利用对未来期货价格趋势的预期进行投机交易,预计价格上涨的投机者会建立期货多头,反之则建立空头。

(4)套利功能。严格意义上的期货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合约在不同市场上可能存在的短暂价格差异进行买卖,赚取差价,称为跨市场套利。

7、什么是金融期权?

金融期权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权交易形式。

8、金融期权有哪些特征?

与金融期货相比,金融期权的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就获得了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即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工具的权利,但并没有必须发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期权的买方可以选择行使他所拥有的权利;期权的卖方在收取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该期权合约的义务。即当期权的买方选择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无条件地发行合约规定的义务,而没有选择的权利。

9、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基础资产不同。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履约保证不同。现金流转不同。盈亏特点不同。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10、金融期权有哪些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金融期权划分为很多类别。

(1)根据选择权的性质划分,金融期权可以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2)按照合约所规定的履约时间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

(3)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股权类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等。

11、金融期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有着类似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金融期权是金融期货功能的延伸和发展,具有与金融期货相同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控制风险的工具。

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6.9228 调升93个基点

今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9228,较前一交易日调升93个基点。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6年2月26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9228元,1欧元对人民币8.1462元,100日元对人民币4.4208元,1港元对人民币0.88557元,1英镑对人民币9.3391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9024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126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4618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8.9211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0382元,人民币1元对1.1637澳门元,人民币1元对0.56308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2045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2975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207.37韩元,人民币1元对0.53307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4441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5.9816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1690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174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085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864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6.36080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4838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5165泰铢。

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波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

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即期外汇、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

期权、货币互换、货币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

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境

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不得与前述金融

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

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银行外币借款、可能的对外投资/

并购外汇付款等的外汇收支预算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

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应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且严格按照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公司

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

会审议标准的,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一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对未来 12 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

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

间点的金额(含使用交易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四章 业务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 在经过有权决策机构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范围内,由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

体方案。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风险管理、计划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业务资料保管。财务总监

负责组织部门经办人员按照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进行具体实施操作。

第十五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为:

(一)业务部门根据采购和销售合同/订单等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外币收付款

预测,将相关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报送财务部门用于汇率风险防范的分析决策;

(二)公司财务部门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通

过外汇市场调查、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究和判断,对拟进行的外汇交易的汇

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并根据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

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具体交易计划,按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与合作

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并进行资金划拨及其他业务操作。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登记每笔合约的成交日

期、成交价格、交割日期、盈亏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

况持续关注。

第十六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

责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案,同时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根据项目的进度进行收付款的预测,并报至财务部

门。

(三)公司审计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外汇相关业

务的实际操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

况等。

(四)董事会秘书负责根据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组织履行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交易内容、结算情况、资

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

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

结算。

第二十条 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

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经审慎判断后下

达操作指令。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

风险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

对于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由董事长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商讨应

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

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

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

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档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保

存期限为十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股票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公司股票上市地不

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自本

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