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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他人将他人以外币购买的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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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协助他人将他人以外币购买的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如何定性?

2020年9月,被告人颜某康通过互联网结识专门从事通过泰达币(USDT)兑换人民币的尼日利亚人A*。

该尼日利亚人称,在银行或者外汇公司买卖外汇费用高,想通过颜某康把当地的法定货币奈拉兑换为人民币。

双方遂谋划以虚拟货币为兑换媒介,以绕开外汇监管。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期间,颜某康伙同被告人林某城、谢某威按虚拟货币交易所币商当日泰达币的人民币行情价格,降低1分或者2分向尼日利亚人报价收购。

尼日利亚人确认报价后,将其用本国货币奈拉购买的泰达币转至颜某康等人控制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账户上,再由颜某康等人按挂牌价出售变现为人民币,并根据尼日利亚人的指示将变现的人民币支付至中国境内的银行账户。

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颜某康与林某城共同从尼日利亚人处接收3275396.3个泰达币,向国内币商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1293872.33元(币种下同),获利至少32753.96元,颜某康与林某城按6:4比例分成。

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颜某康、林某城、谢某威共同从尼日利亚人处接收1290342.1个泰达币,向国内币商销售,金额计8380182.78元,共获利至少12903.42元,颜某康、林某城、谢某威先后按4:4:2和4:3:3的比例分成。

案发后,被告人颜某康、林某城、谢某威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颜某康、林某城、谢某威分别退出6万元、3万元、1万元。

其后,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颜某康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林某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三、被告人谢某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与非法买卖外汇人员事前通谋,或者明知他人非法买卖外汇,协助他人将以外币购买的虚拟货币兑换为人民币,实现货币转换的,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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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二十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我的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

一笔合同多次对外支付,仅需首次付汇备案

近日,为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减少备案次数,切实便利备案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19号公告明确,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

宁波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因为业务需要,公司与境外单位签订了委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性质的合同,根据开发、服务进度定期向境外公司支付服务费。

“原本每次对外支付超过5万美金都需要备案,像我们这样根据服务进度分批付款的公司,一年下来差不多要对外支付备案20-30次。”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安波说,“现在改为仅需要在首次付汇前备案,预计全年可以减少三分之二的备案量,大大减少了我们的备案次数,极大地缩减了我们的办税时间和成本。”

与此同时,公告还明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渠道和流程,备案人可自主选择线上办理,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如今办理非居民代扣代缴和对外支付备案只要在电子税务局上点一点,足不出户就能办好,办税效率大大提高了,真的是太方便了。”陈安波在宁波市电子税务局网站不到10分钟便办完了从非居民代扣代缴到对外支付备案。

为实现“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目标,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为适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非接触式”办税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

人民币,大消息!

9月7日至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出席国际清算银行行长例会期间分别与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拉加德、瑞士国家银行行长施莱格尔和匈牙利国家银行行长沃尔高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以及双边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中欧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协议有效期三年。中瑞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170亿瑞士法郎,协议有效期五年。中匈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400亿元人民币/1.9万亿匈牙利福林,协议有效期五年。

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_外币自由兑换人民币_中国人民银行本币互换协议

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指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与另一国(地区)的央行(货币当局)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任何一方可以一定数量的本币交换等值的对方货币,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或为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到期后双方换回本币,资金使用方同时支付相应利息。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陆续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多年来,双边本币互换在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提供流动性支持、支持双边贸易和投资等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双边本币互换有利于促进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双边贸易发展,并有效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大公国际国际合作部分析师李冰晖表示,双边本币互换可使贸易双方相互获得对方货币的流动性并直接应用于贸易结算,便利双边贸易的开展;同时,双边本币互换可使贸易双方在大宗商品的交易结算中无需兑换美元,减少汇兑成本,降低双方本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风险,减少美元依赖。

外币自由兑换人民币_中国人民银行本币互换协议_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推进国际沟通合作。9月4日,央行官网消息显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与阿塞拜疆共和国中央银行行长卡兹莫夫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与阿塞拜疆共和国中央银行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加强两国金融合作,促进双方在货币政策、金融部门、支付系统、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业务与信息交流。

8月28日,央行官网消息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与新西兰储备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50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为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与印度尼西亚银行、巴西中央银行、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分别为4000亿元人民币/878万亿印度尼西亚卢比、1900亿元人民币/1570亿巴西雷亚尔、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

《2025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6月末,在中国人民银行与境外货币当局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下,境外货币当局动用人民币余额807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动用外币余额折合人民币约4亿元,对促进双边贸易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

综合中国人民银行、经济日报(记者勾明扬)、中国基金报微信

期货专家连线:棕榈空单持有 鸡蛋暂不做多

和讯期货消息 11月23日中州期货分析师团队和格林大华期货分析师团队做客和讯期货专家连线,对网友的盘中提问做出即时回答,以下是问答精彩内容汇总:

和讯网友:老师豆粕空单怎么看 谢谢

中州济南部:继续看空做空(11-23 09:11)

和讯网友:青石老师,豆粕1605会不会跌到2100以下?谢谢

中州济南部:很有可能(11-23 09:11)

和讯网友:青石老师,玻璃01在275左右能做空吗?怎么操做?谢谢。。。

中州济南部:玻璃总体是震荡,不要花太多精力(11-23 09:12)

和讯网友:棕榈油空单怎么看

中州济南部:棕榈周五收了长下影线,没有破新低,空单暂且不入(11-23 09:14)

梦与乌托邦:请问:铁矿05在305空单,怎么看?谢谢!

中州济南部:设5日均线为止损可继续持有(11-23 09:26)

和讯网友:请问铁矿石01、05怎么看?谢谢

中州济南部:建议做空单止损控制5个点(11-23 09:26)

和讯网友:老师: 白糖可以跟多吗

中州济南部:白糖夜盘已经释放出冲高力量 短线在做多不一定会涨了(11-23 09:27)

和讯网友:老师,淀粉的做多理由是什么?

中州济南部:淀粉做多暂时并不看好 毕竟60均线未过(11-23 09:28)

和讯网友:塑料买1601和卖1605 价差拉到770点 套利可行

中州济南部:可以尝试(11-23 10:14)

和讯网友:老师鸡蛋1601怎么看,可以买多吗

中州济南部:鸡蛋不建议做多 60均线冲高回落05更是弱势下跌(11-23 10:15)

和讯网友:老师豆粕现在05能不能空

中州济南部:可尝试做空单 止损控制20点(11-23 10:15)

和讯网友:老师pp塑料现在能不能空

中州济南部:可以尝试做空石化品(11-23 10:15)

sgntcsgntc:请问老师玻璃怎么还上涨呢?是不是回光返照?敢空吗?

中州济南部:阳线别做空 明天的日线出现上涨无力动态阴线再进(11-23 10:29)

和讯网友:老师,请问沪铜1603合约今早在34320开盘的时候,保证金加手续费15457.73元。但是我如果挂单在34000卖出1手,账户里只有15313.6的资金——刚好在34000这个价位所需的保证金加手续费。请问我的单子可以在34320成交吗?谢谢指点!

中州济南部:那就不够(11-23 10:29)

和讯网友:老师,正常情况下,塑料是不是09比01价格高?我批正常情况下

中州济南部:理论是这样但不一定呀 期货走势非理性太远的价格影响因素很多(11-23 10:37)

和讯网友:老师橡胶能不能空现在

中州济南部:可以做空单(11-23 10:37)

和讯网友:老师我问你沪镍能不能空,你不回答我已经跌停了。

中州济南部:没注意 多个品种都可以有机会继续做空单 橡胶铁矿石螺纹焦炭(11-23 10:59)

和讯网友:老师:请问甲醇1601空1812可持有吗

中州济南部:保护止盈现价放上方20点持有(11-23 11:08)

和讯网友:老师好!请问可以做多TA吗?

中州济南部:今天工业品都不要做多 哪怕是抗跌的ta(11-23 11:09)

和讯网友:老师,玻璃01在什么价位做空?请指点怎么操作?

格林研发中心:870附近做空(11-23 13:25)

梦与乌托邦:请问:铁矿05现在可以继续空吗?谢谢!

格林研发中心:可以,趋势向下,反弹即为较好的加空机会(11-23 13:26)

和讯网友:老师好!05淀粉2130可以空么?谢谢老师!

格林研发中心:不建议空(11-23 13:44)

和讯网友:老师鸡蛋1601怎么看,可以多吗?谢谢

格林研发中心:目前点位较高,做多风险较大(11-23 13:46)

和讯网友:老师棕榈油空单怎么看

格林研发中心:趋势向下,空单继续持有(11-23 13:47)

和讯网友:老师豆粕能不能抄底

格林研发中心:左侧交易风险较大,建议顺势而为,做空为主要方向(11-23 13:47)

和讯网友:老师,请问沪铜1603合约今早在34320开盘的时候,保证金加手续费15457.73元。 但是我如果挂单在34000卖出1手,账户里只有15313.6的资金——刚好在34000这个价位所需的保证金加手续费。请问我的单子可以在34320成交吗?谢谢指点! 再问下,如果不能成交,我的挂单还有效吗?谢谢!

格林研发中心:钱不够不能成交(11-23 13:50)

和讯网友:格林研发中心:钱不够不能成交13:50 老师,请问挂单还继续有效吗?如果就像上午的走势,我不动的话,当价位走到34000的时候会成交吗?谢谢!

格林研发中心:已经挂单 价位到34000 资金够的话就可以成交(11-23 14:08)

jingxin911:老师,菜粕跌停了,向下空间还有多大?可以跟么?

格林研发中心:已有空单继续持有,弱者恒弱(11-23 14:12)

和讯网友:老师豆粕要不要平

格林研发中心:减仓(11-23 14:29)

phone0304649:螺纹05可以加空单吗老师?

格林研发中心:需谨慎,如果加空,以5日线位止损(11-23 14:40)

lhose:老师:焦炭1601反弹,可以开空吗?

格林研发中心:空建议选择5月合约,目前01贴水60块,到12月期现回归会很被动。(11-23 14:44)

和讯网友:老师 棕油现在可以开空吗,空几月的,望指点 多谢

格林研发中心:空1月(11-23 15: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199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3号发布 根据1997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