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风险管理

股指交割日是什么时候

股指交割日期货市场中一个重要的日期,它标志着期货合约的最终结算。在这一天,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投资者必须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以履行合约义务。了解股指交割日的具体时间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

在中国,股指期货主要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提供。以下是两个主要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信息:

交易所合约名称交割月份交割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股指期货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证50股指期货

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如上表所示,沪深300股指期货和上证50股指期货的交割日都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合约的月份是1月,那么它的交割日将是1月的第三个星期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一天是非交易日,交割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投资者在接近交割日时,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自己的持仓情况。对于不希望进行实物交割的投资者,通常会选择在交割日前平仓,以避免交割带来的复杂流程和额外成本。此外,交割日前后市场波动可能会加大,因此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总之,了解股指交割日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规则,对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来说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有助于投资者合理安排交易计划,还能有效规避潜在的市场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还应关注交易所发布的最新公告和规则变动,以确保自己的交易行为符合最新的市场要求。通过持续学习和实践,投资者可以更好地把握股指期货市场的脉搏,实现投资目标。

杰美特: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0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

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

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

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

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

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

预测,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实际需求总额。同时,针对发生

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外汇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

以保障外汇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 1 页 共 5 页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后方可进行。各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限定在经审批的外汇套期保值方案内

进行,不得超范围操作。

第十一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如下: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必须经董事会审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需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包括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对

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比较

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框架方案;

部门,负责向财务中心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

料;

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收益情况及账务处理等,并将审查结果

第 2 页 共 5 页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

息披露;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十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的外币币种、金额及到期期限,对未来外汇趋势进行分析比较,并提出开展或终止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按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权限

报送批准后实施;

择具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申请书;

相关协议;

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董事会秘书进行备案。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遵守

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

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

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内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

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订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

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

第 3 页 共 5 页

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 防止因重大差错、舞

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第十八条 公司必须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

程中,财务中心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

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九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中心应及时进行分析,做出对策,

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必要时

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第二十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

险时,财务中心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

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

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 当公司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

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外汇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消后,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

币1000万元时,财务中心应立即向总经理、董事长、内审部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报

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

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中心负责保管,保存至少十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 4 页 共 5 页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解释和修订。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5 页

万顺新材(300057)拟开展2026年套期保值业务 涉5000万元铝期货及2亿美元外汇额度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顺新材,证券代码:300057)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称,为规避铝价波动及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拟在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铝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分为铝期货与外汇两大类别,具体操作细节如下:

业务类型交易品种及范围业务规模资金来源交易场所/对手方

铝期货套期保值

仅限于铝期货品种,严禁投机交易

保证金最高额度5000万元,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自筹资金

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外汇套期保值

主要结算货币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交割期与回款期匹配

累计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美元,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自筹资金

经批准具备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据公告披露,江苏中基及其子(孙)公司生产经营中需大量铝原材料,且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通过期货及外汇衍生工具,锁定原材料成本与外汇收益,减少铝价剧烈波动及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冲击,增强财务稳健性。

公司表示,本次业务具备可行性:一是严格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交易;二是已制定《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额度审批、风险管控等流程;三是现有资金规模可支撑业务开展,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现金流压力。

公告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价格波动)、系统风险(全球经济波动)、技术风险(系统故障)、操作风险(人为失误)及违约风险(对手方违约)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已采取多重防控措施:

制度保障:通过《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各部门权责; 组织架构:成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配备专业团队负责决策、操作与风控; 市场监测:实时跟踪铝价及汇率走势,动态调整操作策略,确保套期保值效果与实际经营需求匹配。

本次议案经公司2025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同时披露,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202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者可查阅相关文件了解详细内容。

(完)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业务背景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随

着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种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

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

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

在此背景下,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集团造成不良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本

集团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本集团外

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日常贸易项下及资本项下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不进行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外汇衍生品交易,聚焦主业,以“保值”而非“增值”

为核心,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本集团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型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

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

(二)交易金额、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

交易金额: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或等

值其他货币;

交易保证金及权利金:本集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日止,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3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3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

(五)交易对手

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信用良好的国内和国际金融机构。

(六)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原则上与

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

(七)交割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

三、交易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

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

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

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

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

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

需求。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

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正常执行仍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风控措施

(一)本集团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

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

公司审慎、安全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二)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本集团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

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

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

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7月22日挂牌交易 金融衍生品市场继续完善

中证1000股指期货期权交易_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条款_股指期货交割日期

近日,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相关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

股指期货和期权是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工具,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位居全球第二位,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随之增加。

此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经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和1个股指期权产品,分别为沪深300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和上证50股指期货,以及沪深300股指期权。

据记者了解,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合约标的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的中证1000指数。中证1000指数由A股中市值排名在沪深300、中证500指数成份股之后的1000只股票组成,是宽基跨市场指数,与沪深300和中证500等指数形成互补。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表示,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交易是资本市场的一件大事。近年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快速,但是产品结构性上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推出,弥补了股市之前对中型股票的风险管理工具不足的短板,将满足机构投资者对于中型股票和成长股的风险对冲和投资组合的需求。中证1000指数成份股与已上市股指期货品种的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上证50指数、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不重叠。上市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将有助于形成覆盖大、中、小盘股的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产品体系,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避险需求,健全和完善股票市场稳定机制,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认为,时隔7年,监管层批准开展新的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交易,充分说明了监管层对于金融衍生品市场和衍生品工具发挥风险管理功能的认可。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基础资产是波动性较大的股票,市场覆盖面广,且是很多交易策略的投资标的,因此,拟推出的新产品是对现有金融衍生品体系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有利于缓解现有衍生品市场的对冲压力,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管理风险的需求,促进股票市场稳定,更加充分地发挥金融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

据悉,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200元,以当前中证1000指数约7000点计算,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面值约为140万元。目前已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合约规模约在90万元—130万元之间,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规模与现有已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合约规模相当。中证1000股指期货合约的其他主要条款与现有已上市3个股指期货产品基本保持一致。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设计为0.2点。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交易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到期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设计为合约价值的8%。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中证1000股指期货的合约交易代码为IM。

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100元,与已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一致。以当前中证1000指数约7000点计算,中证1000股指期权的合约面值约为70万元,略高于沪深300股指期权(约45万元)。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的其他主要条款与已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权产品基本保持一致。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中证1000指数收盘价的±10%。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个月及随后3个季月。行权价格覆盖中证1000指数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浮动10%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方式为欧式。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3个星期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中证1000股指期权合约看涨期权交易代码为MO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看跌期权交易代码为MO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下一步,证监会将督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做好各项工作,保障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经济日报记者 祝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