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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券商单方面撤稿 新湖期货IPO戛然而止

6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日前,新湖期货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销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新湖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企业主动撤回上市申请叫停IPO皆是由企业本身和保荐机构同时分别提交上市材料和保荐资格的撤回申请,但此次新湖期货IPO的叫停是由海通证券单方面发起。

2024年以来,沪深两市企业在审核过程中因主动撤稿而被终止的企业并不少,但由保荐人单方面提交撤回申报材料终止上市的仍较为少见。

IPO撤回上市申请材料和被保荐机构申请撤销保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上市终止方式。前者一般是企业与保荐机构达成了一致意见,皆同意撤回相关的申请材料,后者则一般是因出现了特殊情况,但企业与中介机构意见可能未能统一,而中介机构在综合各情况分析后对于该项目已经没有信心,于是中介机构则可单方面冒着得罪企业的风险选择申请撤销对该项目的保荐。

新湖期货主板IPO于2023年3月4日获得受理,同年3月21日进入问询阶段。不过,排队超一年时间,新湖期货IPO撤单。

业绩方面,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新湖期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48亿元、73.64亿元、77.6亿元、13.87亿元;同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29.23万元、7708.03万元、1.66亿元、4972.13万元;分别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18亿元、0.73亿元、1.66亿元、0.5亿元,2020年和2021年的增速分别高达217.3%、115.23%。从业绩来看,新湖期货2022年上半年有减速的迹象。

另外,期货行业与证券行业类似,同质化竞争激烈。对于行业波动大、周期剧烈的特征,还需要各家期货公司不断探索应对良策。

招股书显示,新湖期货还存风险管理业务的风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又具体分为基差贸易业务、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其中,基差贸易贡献了绝大部分收入。

基差贸易是指公司在与客户进行现货交易的同时,判断不同基差的偏离,再对市场趋势予以分析后,通过利用期货、场外衍生品等工具对冲风险,以获取风险较低、期现结合收益的业务。基差贸易是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高度融合的一种贸易方式,根据两个市场的波动不同,通过对基差强弱的判断获取基差变化带来的收益。

但期货公司做基差贸易业务,也是凭借比散户具备全面精准的信息优势,在期现两个市场间套利。只要在期货、期权等市场上进行多空操作,期货公司仍摆脱不了风险收益框架下的零和博弈守恒定律,通俗讲就是有盈必有亏。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的风险管理业务不仅包括基差贸易业务,还包括做市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且都是由新湖期货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进行。因此,新湖期货及新湖瑞丰是否会通过相对弱势的客户为公司增利,这需要很多方面的约束。

股权稳定性遭质疑?新湖期货IPO遇监管“38”问,万元发家的传奇能否再添“贵子”

财联社2月17日讯(编辑 陈侃迪)黄伟,一个在资本市场既传奇又神秘的人物,白手起家一路创办“新湖系”。在去年,“新湖系”版图下的公司新湖期货开启了A股IPO上市之路,但在上月证监会的反馈中共提出了38问,涉及股权业务、业务纠纷、投资者举报等等,2月初新湖期货再次递交首发说明书,目前仍在待审。

据悉,此次新湖期货冲刺上交所主板IPO上市,预计发行不超过1.2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如能成功上市,则是续新湖中宝、湘财股份后的再一家“新湖系”旗下上市公司,同时也将是A股的第五家期货上市公司。

证监会IPO反馈意见,含38项提问

在今年1月份证监会对于新湖期货IPO申请的反馈意见中有多处重点。例如新湖期货实际控制人为黄伟,其通过新湖集团、众孚实业等多家公司合计控制新湖期货91.67%股份的表决权。

而黄伟持有的新湖集团部分股权存在质押,其中11.28%股权为奋华投资对新湖集团享有的本金及其对应的投资收益提供质押担保,7.90%股权为光大信托投资新湖集团享有的对差额补足义务人/股权远期回购义务人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黄伟妻子李萍持有新湖集团22.76%的股权、间接持有新湖期货5%以上的股份。

证监会表示,黄伟所持新湖集团的股权存在质押,是否对新湖期货股权结构和控制权的稳定性存在不利影响;是否会导致新湖期货实际控制人负有较大的债务,从而影响控制权的稳定性。另外,还应说明报告期内未将李萍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是否存在通过未认定李萍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从而规避实际控制人变动、同业竞争等发行条件或股份锁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在业务方面,对于公司的发展监管也提出了9个问题,分别为增速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资管业务发起设立产品是否有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风险管理业务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的波动原因,与行业变动趋势、幅度是否一致以及差异原因,及各项目的波动原因等。

不过由于行情变动原因,去年期货行业整体业务收入都出现下滑,新湖期货表示,鉴于期货行业盈利模式特点及激烈的市场竞争状况,若未来资本市场波动程度进一步加剧,市场不景气及客户大量流失等将可能引起期货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程度进一步加大,或者交易所大幅减少减收手续费的比例或取消减收政策,或者产业客户对冲需求减弱导致风险管理业务收入下降,不排除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涉及三起大金额诉讼及仲裁

此外,监管还提到了新湖期货三起标的金额较大的诉讼、仲裁及投诉事件。首当其冲的便是浙江万孚投资集团与新湖期货资产管理合同纠纷。该事件是2016年浙江万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与新湖期货、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新湖期货荣华15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浙江万孚以2亿元资金认购2亿份份额。

但资管计划到期后,浙江万孚仅取得剩余款项1.16亿元,本金剩余的8440.06万元全部亏损。 目前法院已结案,未支持浙江万孚主张的赔偿。

第二第三起则是分别为销售合同纠纷和采购合同纠纷,截至招股书提交之日法院尚未判决。

另外,证监会还特别点明了“举报信”一事,该事件是在2022年3月份,网上公开了一份针对新湖期货的风险管理子公司新湖瑞丰的“实名举报信”,信中称,厦门纳百圆、福建聚航等多家公司在新湖期货开户,进行期货、期权交易。但新湖瑞丰擅自修改交易结算规则,伪造上千倍的权益及交易记录,合谋骗取客户数千万资金,信中还指责新湖瑞丰高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证监会表示,这反映新湖期货子公司新湖瑞丰与其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客户之间存在纠纷,要求说明举报事项是否属实,以及新湖期货及新湖瑞丰的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存在骗取客户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教师到亿万首富

根据资料显示,新湖期货的实际控制人黄伟曾在浙江瑞安城关一中做过教师。90年代初凭借温州人的生意头脑先开始了眼镜柜台买卖的生意,赚到第一桶金后开始进入股市,重点买入新股,随后在股市赚足了资本又在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上大展手脚。

有了巨额的资本后,开始涉足黄金、房地产等实业项目,并创办了新湖集团。

1994年新湖集团在杭州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黄伟个人一度控股新湖中宝、新湖创业、哈高科、湘财证券等多家金融机构。2022年黄伟以13亿美元财富位列《2022年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2190位,夫妇两人则以200亿人民币财富位列《2022年衡昌烧坊·胡润百富榜》第279位。

新湖期货马文胜:期货市场从以品种扩容的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转型新阶段

中证网讯(记者 林倩)11月21日,由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期货)主办的申城论剑第十三届衍生品对冲投资(国际)论坛暨中国绝对收益投资管理协会第十一届年会在线上举办。新湖期货董事长马文胜表示,今年中国期货市场发展非常迅速,市场从以品种扩容的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阶段,市场功能在本轮大宗商品保供稳价的过程当中得到了很好体现,期货资管作为对冲基金开始融入到大财富管理中。

马文胜表示,在财富管理市场中,净值化产品今年最大的变化就是赛道的变化,从证券、债券现货市场单一的赛道向现货、期货、期权、场外衍生品四个赛道转变。首先是工具的多元化,继而投资标的的丰富化,推动了策略的多样化,形成的效果就是投资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收益变得更加的稳定,促进了净值化产品规模在今年快速成长。

根据马文胜介绍,新湖期货近两年发展迅速,从2018年推出“1+6”的综合衍生品市场服务模式,到2019年“五线四板块”专业投研体系的形成,新湖期货正在从单一的卖方业务向卖方+买方,以买方专业化业务促进卖方服务型业务发展的模式转型,这两年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无论是资管、场外衍生品、期现业务、做市商业务都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同时促进了经纪业务服务能力的提升,在近几年服务实体、服务三农中创新了很多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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