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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银行日报:银保监开展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行动成效几何,十万亿招行“答卷”2022

今日关注:历时三年 银保监开展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行动成效几何

1、公司动态

十万亿招行“答卷”2022:涉房类敞口压降近10%,ROAE反弹至17.06%,理财余额曾经受考验

3月24日晚,“零售之王”招商银行发布2022年年报。报告显示,去年招行实现营业收入3,447.83亿元,同比增长4.08%;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380.12亿元,同比增长15.08%;实现净利息收入2,182.35亿元,同比增长7.02%;

招行董事长缪建民表示,去年归属于招行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持续提升至17.06%的高位,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在1%以下,拨备覆盖450.79%,风险抵补能力强健;在量的合理增长方面,招行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余额突破12万亿元,存款增量突破万亿元,零售客群增至1.84亿户,公司客群252.61万户,客群基础进一步夯实。

盛京银行去年净利9.8亿增143.8%,不良率降至3.22%

盛京银行去年在营收小幅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却实现大幅增长。

根据盛京银行2022年年报,截至2022年末,盛京银行资产总额为10824.13亿元,较年初增长7.6%;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6133.62亿元,较年初增长4.7%;吸收存款总额7715.66亿元,较年初增长4.7%;实现营业收入161.53亿元,同比增长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亿元,同比增长143.8 %。

2、行业动态

主动or被动离场?净值化时代,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将持续存在

自去年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转型后,陆续有多款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近期,为了“避免造成投资损失”,或“为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等原因,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布公告,提前终止旗下理财产品。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4个月:四大类型产品共654款 渠道不畅让选购有点难

在北京工作的朱晴(化名)开立了个人养老金账户,也在某银行开立了资金账户,她想买国民养老的一款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不过她发现,最后一步走不通,买不了。

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4个月以来,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丰富投资产品,可投资产品持续扩容。不过,在实际运作中,目前还面临一些问题。例如,不少人开立了资金账户,等到想购买产品时却发现未必能买到自己想要的。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可探寻打通参加个人养老金的最后一步。

3、监管政策

全面降准正式落地!6000亿资金入市,影响多大?

今日(27日),央行降准正式落地,预计释放中长期资金6000亿元。

专家表示,央行通过此次全面降准意在向银行体系释放低成本、长期限的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重点新兴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促进消费和内需加快恢复。

历时三年 银保监开展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行动成效几何

银保监会开展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收尾。

据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2020年至2022年,银保监会聚焦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等突出乱象,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

三年来,在对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股权管理、治理主体履职能力、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数据显示,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向社会公开124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责令机构内部问责六千多人次。2020年至2022年,推动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

4、国内宏观

房地产信贷放松靠公积金接力?株洲、深圳多地出台新政,“降利率”、“降首付”浪潮暂告段落

开年至今,在房地产信贷首付比率、利率调整浪潮暂告段落的情况下,各地公积金信贷政策的放松仍在持续。3月24日晚间,株洲市官方消息称,《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流程的议案》已审议通过,6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策将于4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3月24日深圳市也出台了类似政策,并引发市场关注。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整的基调与此前类似,发力点聚焦最高额度、与二孩政策挂钩等。以株洲新政为例,其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政策生育二孩以上(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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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建民 保险 银行 证券_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行动成效_招行2022年财务报告分析

招行2022年财务报告分析_缪建民 保险 银行 证券_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行动成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取消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系误读

“取消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系误读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涉及房地产的相关政策包括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以及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通知》出台后,不少网友对政策产生误解,误以为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甚至以为境外个人境内限购房令已经取消。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强调,此次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化调整,仅针对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的审核程序进行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境外个人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也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因此,此次印发的《通知》缩减了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李斌说。

与此同时,《通知》还优化了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政策,这将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士在境内购房提供付款便利。李斌介绍,此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

为解决实际困难,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即购房者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可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再补交备案证明文件,相关试点取得积极反响和效果。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提示,“先结后补”政策重在“便利结汇支付”,并非放松购房门槛,也不改变购房资格、数量与房屋用途等规定。(经济日报记者 勾明扬)

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迎来便利,对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25〕43号,简称《通知》),推出了一揽子便利化政策,其中房地产相关政策调整引发关注。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新规,房地产相关的政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境外个人凭购房合同可先行办理外汇结汇支付,备案证明后补;二是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

有效提升房产交易效率

在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方面,《通知》明确,境外个人在满足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各地购房资格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不改变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

李斌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出台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或二手房出让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办理网签。为解决业务实际办理中的困难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试点实施“先结后补”便利措施,相关试点取得积极反响和效果。

李斌表示,为满足更多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等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此次将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

房地产中介机构安居客分析认为,一二线城市和重点区域的房地产市场可能会因此获得结构性利好。由于支付效率的提升,境外人士在境内购房的流程变得更加顺畅,这可能会刺激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入市购房。

需要强调的是,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仅是在银行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的审核程序优化,并未改变现行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个人符合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各地购房资格条件。

以上海为例,境外个人仍需满足在沪合法工作或学习满一年以上的条件,提供有效居留许可及劳动合同或在读证明,并且仍需遵守限购一套住宅的规定,仅限自住,不得出租或用于商业用途。同时,还需要提供近24个月内至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据上海链家黄浦区交易管理负责人梁欢介绍,境外个人境内购房政策并未改变,此次新政仅对结汇支付方式进行了便利化。

以往,境外人士买房,需要签署购房买卖合同后办理结汇手续,若选择的银行流程顺利,整个过程大概一周能完成,兑换时的利率按结汇当天的外币结算利率执行。资金到账后,后续流程会根据是否贷款有所区分:没有贷款的情况下,资金到账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若涉及贷款,则需等贷款审批通过、拿到贷款合同后,再推进过户。“从我们一线接触的情况来看,由于新政刚发布不久加之当前整体购房决策周期拉长,对市场的实际影响还未显现。相信新政将有效提升房产交易效率,降低交易不确定性。”

企业购房限制放宽:有利于盘活商业地产市场

此外,《通知》还提及,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限制。

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出,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中,包括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该项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企业和行业的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等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已发生变化,房地产行业相关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基于此,相关外汇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优化调整,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安居客上海认为,这意味着外资企业可以更灵活地配置经营性房地产资产,有利于盘活商业地产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外汇管理改革,是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它既提升了跨境投融资效率,也释放出鼓励外资合理参与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信号。由于购房资格政策未发生改变,预计不会引发外资大规模涌入房地产市场。但对于那些真正想在中国安家置业的境外人士来说,支付流程的简化无疑是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