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5年11月6日

去银行换外币的手续

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可以办理外汇兑换业务的银行办理兑换手续,填写有关单据,有金额限制的(每天兑换不可超过2000美元)

注意:记得带上身份证件需要提醒的是,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目前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额度内兑换外币,境内个人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境外个人请携带护照、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如果超过兑换额度,还需要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1)买入外币的手续

⑴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士手中持有的可自由兑换货币需要兑换成人民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营业部办理兑换;

2)卖出外币的手续

⑴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士手中持有未用完的人民币要求兑回外币,可凭自开出起6个月内有效的外币水单准予一次性兑回外币;

3)卖出外币的手续

⑴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士可以将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

个人购汇业务

业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持中国护照的中国自然人。

业务种类

1)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居民个人出境旅游、朝觐、探亲访友、境外就医、自费留学、其他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境外培训、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外派劳务。

2)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的、境外邮购的、境外直系亲属救助。

⒊办理旅游及自费留学的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

1)旅游:出境旅游的,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持团体签证者,可持经旅行社盖章确认的团体签证复印件)办理。前往对中国实行落地签证、免签证的国家及地区而无法再出境前提供签证的,银行可凭境内居民个人的因私护照直接办理。

2)自费留学(含保证金)

a.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学费,持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费用证明(如无法提供录取通知书及费用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传真或网上下载件)办理。

b.自费留学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持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相应年度或学期的费用证明办理;对于已在境外学习,继续转往其他学校就读的,在购买拟就读学校的学费时,可以参照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以后的学费的要求办理。

外汇兑换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规定,一切汇入的外汇,携入的外币票据,除另有规定者外,都必须交中国银行,兑换成人民币。一切对个人或单位批准供给的外汇,必须按照外汇牌价,持等值人民币交中国银行兑换成外汇。外宾、华侨入境后,未用完的人民币,也必须持交中国银行,兑换成外币携出国境。

如何将银行账户里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

银行账户里的外币怎么换成人民币

1.如果钱在卡里,则可以先在ATM机上自助兑换,之后到银行柜台直接取现即可。

2.网银购汇:登录网银,选择投资理财,点击结售汇,选择人民币结汇即可操作,然后到银行即可取现。

1、如果想直接兑换成人民币,那么必须到中国银行兑换,银行按照当日的外汇牌价,以“现钞买入价”,给您兑换成人民币。虽然单纯的兑换外汇是不收取手续费的,但银行是要赚差价的。因为汇率的波动,银行的外汇报价也是波动的,而且彼此的价格会有一点差异。

2、如果想兑换成其它流通外币,既可以到中行,还可以到开办外币兑换的其它银行直接兑换成其它流通外币的!兑换外汇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也可,但不是所有网点都承办兑换业务,可以兑换外汇的银行网点会有绿色的货币兑换标示,如果不确定可以询问工作人员。

如果是小额外汇,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到附近任意一家银行取号,直接到柜台兑换就行,柜台员工会按照当天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返回给你。如果是大额外汇,需要带上外汇正规的来源证明,例如劳务所得,或者是佣金等,然后到银行柜台办理个人结汇即可。

3、当然其它的银行,也可以间接的把您的外币兑换成人民币,不过较为麻烦,需要您先开户存入外币,然后给您办理“结汇”业务,所以我建议您想兑换成人民币的话,直接到“中国银行”办理,即可。国内目前的外汇兑换额度是每人一年最多兑换5万美元或其它形式的外币,若是超过数量,需要办理一些特别的申请手续。当然,也可以使用其他人的额度进行兑换。

4、许多银行都可以办理,中国银行是可以,把流通外币直接兑换成人民币的唯一银行的!其它的比如:工行、交行、招行等,可以间接办理,属于“结汇”业务。当然,开办外汇业务的很多银行,可以将一种流通外币,直接兑换成另外一种流通外币的!

5.通过网上银行也可以足不出户兑换外汇,招行、中行有相关业务,但前提是需要开通网上银行。

怎么把外币换成人民币?

去银行兑换

外汇兑换指定银行经国家批准可以经营外汇兑换业务的各类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在外汇兑换指定银行和法定外币兑换点之外的地方进行外币兑换属于违法行为。

在我国可兑换的外币主要包括:英镑、港币、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麦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欧元、澳门元、菲律宾比索、泰国铢、新西兰元、韩国元等。除此以外的外币在我国是不能兑换的。

所以,在生活中特别要警惕一些不法分子在市场上兜售一些不能使用的旧外币,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秘鲁、智利等拉美国家的旧币,千万不能购买,以免吃亏上当。

中国大陆所有商业银行不兑换的外币现钞,包括停止流通的外币、轻微破损的外币和部分小币种国家的外币。在中国大陆,民间有大量有价外国小面额、轻微破损、小币种纸钞沉淀下来。

通过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公司担保交易的功能,使这些有价纸钞通过合法渠道回流到发行国,从而减少民众不必要结汇损失。

德国马克,奥地利先令,比利时法郎,卢森堡法郎,法国法郎,西班牙比赛塔,爱尔兰镑,荷兰盾,意大利里拉,芬兰马克,葡萄牙埃斯库多,希腊德拉克马等欧元区停止流通的纸钞。

外汇在国内哪里兑换

在其他窗口兑换,比如机构候机区、大型旅行社等。

除了银行可以兑换外币之外,国内的国际机场候机区通常也有货币兑换窗口,还有一些旅行社也有设立兑换窗口。

最好的方式就是在银行兑换,一般国有五大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美国银行等都可以兑换。

国务院新闻办就202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贾宁,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介绍202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答记者问。

2025年7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_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斌讲话_202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赵一帆 摄)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邢慧娜: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进行经济数据的例行发布。我们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2025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的还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贾宁先生,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先生。

现在,先请李斌先生作情况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李斌:

各位媒体朋友,下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利用今天这个机会,我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2025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的有关情况,然后和我的同事一起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5年以来,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升,全球经济和跨境贸易增长动能减弱,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加快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有效应对外部挑战,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活力,表现好于市场预期。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涉外收支规模稳步增加,这是从总量的角度来看。上半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7.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0.4%,规模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人民币在跨境收支中的比重达到了53%。上半年,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合计2.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规模为历史同期次高。这些数据表明,我国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继续保持活跃。

二是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这是从收入和支出的差额看。上半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273亿美元,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净流入态势,其中,二季度净流入环比增长46%。分项目看,上半年货物贸易项下净流入保持高位,外资总体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债券,服务贸易、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平稳有序。

三是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上半年,银行结售汇逆差253亿美元,但是从月度看表现出明显的变化。其中,1月结售汇为逆差,2—4月趋向基本平衡,5月和6月结售汇转为顺差,企业、个人等主体的交易行为总体理性有序。上半年,衡量结汇意愿的外汇收入结汇率为60%,同比保持稳定;衡量购汇意愿的外汇支出售汇率为65%,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四是外汇市场交易活跃。上半年,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量总计达到2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0.2%。其中,即期和衍生品交易量分别是7.4万亿和13.6万亿美元,占比分别是35%和65%。

五是外汇储备规模稳定。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3174亿美元,较2024年末增加了1151亿美元。上半年非美货币对美元升值,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估值变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有力有效应对外部冲击风险,运行总体平稳。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持续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以上就是我向大家简要通报的上半年外汇收支情况。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非常乐意一起来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谢谢!

邢慧娜:

现在请大家举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证券报记者:

刚才李局长提到,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表现好于预期,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外汇局在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

李斌:

谢谢您对外汇形势的关注,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今年以来,外汇形势复杂多变,风险挑战明显增加。面对外部冲击,我国外汇市场顶住压力,运行平稳,表现出较强韧性。刚才,我介绍了外汇收支五个方面的特点,下面我再补充三方面内容。

首先,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今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1.9%,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7.15—7.35之间双向浮动,既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了基本稳定,也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其次,外汇市场预期保持平稳。从远期、期权等外汇市场指标来看,当前市场对人民币没有明显升值或者贬值的单边预期。市场交易理性有序,人民币走弱时,企业主体逢高结汇增多;人民币走强时,企业逢低购汇增多,总体上看,没有追涨杀跌这些非理性交易行为。

第三,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今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稳中有增,总体处于合理均衡水平。与经常账户顺差相对应,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呈现逆差,与经常账户顺差规模大体相当,国际收支呈现出自主平衡格局。来华各类投资总体向好。1—5月份,股权性质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311亿美元,同比增长16%;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约330亿美元,逆转了去年下半年净流出态势。对外投资有序推进。1—5月份,股权性质的对外直接投资519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对外证券投资保持活跃。

外汇管理部门积极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平稳健康运行。我们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通过价格机制来促进市场供求平衡。我们持续优化外汇政策供给,深化外汇领域的改革和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同时,也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坚决防范市场单边预期发散,严厉打击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上半年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超过400起,配合公安机关处罚地下钱庄交易对手案件180多起,切实维护良好的外汇交易秩序。总体看,稳市场、稳预期等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我们知道,作为开放的大型经济体,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受到了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情况呈现出哪些特点?谢谢!

李斌:

这个问题涉及国际收支,请贾宁司长来回答。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 贾宁:

感谢您对国际收支的关注。国际收支是对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各类经济交易的汇总和记录。其中,经常账户记录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情况,资本和金融账户记录跨境投资和融资情况。通过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可以全面反映一国对外经济发展和经济内外部平衡状况。围绕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变化,我与大家交流两方面的情况:

第一,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运行稳健。首先,货物贸易顺差是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的主要来源。2020年以来我国货物贸易顺差增加,与外内部因素变化有关。近年来全球商品需求增加,2020—2024年全球商品进口年均增长5.8%,高于2015—2019年年均0.7%的增长水平。受此带动,我国出口增长较快,进口亦呈现增长态势。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进出口同比增长2.4%。其次,服务贸易更加活跃,逆差总体收窄。我国计算机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扩大签证便利化,外籍来华旅行热度提升。受此支撑,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收入稳步扩大,支出平稳增长,逆差总体收窄。今年上半年,服务贸易收入同比增长13%,其中跨境旅行收入增长42%,服务贸易支出增长2%,服务贸易逆差下降14%。再就是,我国投资收益逆差从2022年高位逐步回落,也有助于促进经常账户稳定。今年1—5月,投资收益表现继续向好,外资在华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7%,我国对外投资收益增长12%,投资收益逆差基本稳定。

近三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在2%左右,今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为1654亿美元,初步估计二季度顺差有所收窄,经常账户顺差与GDP的比值总体看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第二,我国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相应形成对外资产积累,国际收支保持自主平衡。经常账户顺差意味着我国通过出口商品等从境外获得资金流入,境外机构来华直接投资(FDI)以及购买境内股票和债券等也会带来资金流入。同时,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也会有对外投资等资金应用,由此形成对外资产。从宏观整体和国际收支平衡的视角看,经常账户顺差增长,必然会对应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扩大,因此不能将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扩大简单地理解为资本流出压力增大。从我国的情况来看,近年来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扩大主要是境内主体对外投资增加,外资来华投资投资总体仍然保持净流入。

境外机构各类来华投资形成了我国的对外负债,而国内各类主体对外投资又形成了我国的对外资产。截至今年3月末,我国对外负债7.1万亿美元,反映了我们利用外资和吸引境外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成效。同期,我国对外资产10.7万亿美元,资产类型和持有主体多元,资产与负债相抵后,净资产为3.6万亿美元,这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发展成果的反映。

展望未来,我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内外部平衡态势更加稳固,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将支撑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我先介绍这么多,我们每年3月末和9月末会在国家外汇局官网发布《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欢迎大家查阅,谢谢!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我们了解到,外汇局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请问上半年的成效如何?给企业带来的便利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李斌:

谢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您刚才的问题涉及到很多外资外贸企业,我们一直在努力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融资便利性。近年来,国家外汇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加强高质量外汇政策供给,促进外贸和外资稳健发展。我想围绕您刚才问的问题,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上半年的工作情况。

第一,扩大贸易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和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将更多“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纳入到便利化政策范畴,上半年全国共办理相关便利化业务达到7000多亿美元,同比增长11%。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的发展,鼓励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转变传统贸易审核方式,通过科技赋能,批量自动审核电子订单,为中小微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来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外汇资金结算服务。上半年全国办理了上述相关业务达到5.1亿笔。

第二,推进跨境投资和融资便利化。这里面有这么几个方面,首先,提升外商来华投资便利性。2024年末,我们在19地试点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惠及600多家企业,有效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取消外商来华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可以直接在银行开立账户接收前期费用资金,由此大幅缩短资金周转时间,加快投资落地,有关政策已经公开征求意见。其次,便利跨国公司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调配、管理资金。今年3月,将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到天津、湖北、新疆、厦门等16个省市。并允许跨国公司在银行直接办理部分资本项目变更业务,据反馈,可以缩短约50%的业务办理时间。我们还在6月发放了30.8亿美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投资境外金融产品的需求。

第三,稳步拓展外汇展业改革成效。通过外汇展业改革,把银行识别客户、审核资料、监测风险等业务“前置”,支持银行对优质的一类客户实行凭企业指令即可办理外汇业务,改变了以往需逐笔审核单证的办理方式,业务办理平均时间缩短50%以上,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并减轻了银行事中审核压力。今年上半年,新增6家银行启动外汇展业改革,到目前为止,参与改革的银行总数已经达到22家,机构类型覆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拓展到全国。参与银行目前共评定出一类客户2万多家,这比2024年末增加23%,今年以来,为客户凭指令即可办理跨境收支业务超过2000亿美元。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加强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赋予诚信合规主体更高便利度,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我先回答这么多,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最近我们关注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能否请您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以及后续的安排?谢谢!

李斌:

这个问题请资本司肖胜司长回答。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 肖胜:

谢谢您的问题。近日,朱鹤新局长宣布了多项支持性的改革政策。您问到的通知也是落实上述政策的举措之一,包括投资、融资和支付等三个方面9项措施,其中部分措施前期已经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次改革将推广到全国。这里我重点介绍以下3项政策情况。

第一个政策是便利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我们通常简称为“科汇通”。就是允许境内科研机构在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即可接收境外汇入的资金并使用。前期,北京、合肥、武汉、深圳等16个城市实施“科汇通”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这次改革将会把改革的试点进一步推广到全国,进一步畅通境外资金汇入渠道,为推动国际科研合作提供有效政策支持。

第二个政策是便利科创企业跨境融资。前期,我们在全国针对科创企业实施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其中广东、四川等17个省市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可以在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他省市的额度为500万美元。这次改革将科创企业自主借用外债的额度统一提高到1000万美元,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优中选优企业的便利化额度提升至2000万美元。这将进一步便利科创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支持科创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第三个政策是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境内再投资登记,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将再投资资金直接划转至相关账户,减少企业的操作成本和资金的流转时间,提高投资效率。

目前,这个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已经结束,我们正在抓紧梳理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后续将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尽快正式发布。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网记者:

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推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政策,我们感受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成为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一个方向,请问在推进本外币一体化方面有什么考虑?谢谢!

李斌:

谢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来回答您的问题。近年来,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更加活跃,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增多,对本外币交易协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企业等经营主体而言,本外币跨境收付都是计价结算工具,只是币种选择不同,本质上都是国际偿付手段,明确“相同业务、相同管理”要求,可以让银行、企业更好理解执行政策,也可以让跨境资金运营管理更加高效便捷。为此,国家外汇局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积极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和业务流程整合。

第一个方面,在政策制定中体现本外币一体化思路。我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比如,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我们逐步构建起标准和规则一致的资金池政策,以整合本币和外币资金池,更好满足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管理需求。比如,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政策,允许企业对在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股份减持和转让所得可以自由选择以人民币或者外币调回,由此可以助力企业高效融资、灵活用资。再比如,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也就是QFII、RQFII,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熊猫债等业务的资金管理政策,均实现了本外币管理规则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第二个方面,在跨境业务流程中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我们通过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实现“一套规则、一站办理”。所谓“一套规则”就是,对本外币跨境业务构建统一规则,实现数据标准、跨境规则的统一,由此降低银行账户开立、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操作难度。“一站办理”是指,无论是使用本币或外币,在办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债权债务业务登记时,均可在外汇局或银行实现一站式办理,有效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在更大范围内逐步深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助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涉外营商环境。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我们了解到,上半年外资购买人民币债券和股票总体是增多的,想问一下,您能否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另外,对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走势有什么判断?谢谢!

贾宁:

谢谢您的提问,我先介绍一下近期外资配置人民币股票和债券的总体情况。2025年以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总体较为稳定。外资投资人民币债券规模上升,目前外资持有境内人民币债券存量超过6000亿美元,处于历史较高水平。近期外资投资境内股票总体向好,上半年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基金101亿美元,扭转了过去两年总体净减持态势。尤其是五六月份,净增持规模增加至188亿美元,显示全球资本配置境内股市的意愿增强。

我们判断,未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仍具有较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空间。目前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债券、股票的市值占比约为3%—4%左右,受多重积极因素支撑,预计外资仍会逐步增配人民币资产。

首先,经济基本面稳健为外资投资中国创造了稳定宏观环境。随着扩内需政策效果显现,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有望进一步巩固。近期,多家国际投行表示看好中国发展机遇,将中国资产评级由中性上调至超配。

其次,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为外资投资中国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我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拓展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外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便利性明显提升。同时,我国已建成比较齐全和有深度的金融市场体系,债券、股票市场的市值均位居全球第二,金融产品丰富、流动性强,为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提供了多样化选择。

第三,全球资产多元化配置需求为外资投资中国创造了良好发展机遇。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投资者普遍认为,需要在全球开展更加多样化、分散化的资产配置。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比较独立的收益表现,已成为全球投资者分散风险的重要资产和增厚收益的重要配置标的。近期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官方论坛对全球75家央行调研结果显示,30%的央行表示将增配人民币资产。

总体看,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持续推进,境内金融市场将进一步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人民币资产将更具吸引力。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近期国务院部署自贸试验区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工作,请问外汇局在这方面下一步还有哪些举措?谢谢!

李斌:

请肖胜司长来回答这个问题。

肖胜:

谢谢您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工作的关注。国家外汇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的相关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高水平开放政策举措。2022年,国家外汇局在上海、广东、海南、宁波等四地自贸试验区的部分片区开展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之后又将部分试点政策扩大至北京、江苏等省市。

近期,为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国家外汇局计划将一批创新政策推广至全国更多自贸试验区。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方面,进一步扩大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试点。这方面政策主要包括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等5项政策,主要是优化业务审核方式,减少单证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支持企业更加便捷地开展跨境贸易。

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跨境投资和融资高水平开放。这方面政策包括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等5项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进一步丰富跨境投融资渠道,提高投融资效率,助力稳外资和推动高水平开放。比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管理试点政策,主要是进一步支持和便利境外长期资金通过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来华开展产业、实业投资,从而更好助力我国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发展。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继续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外汇创新政策,引领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持续提升金融外汇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开放条件下的跨境监管能力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谢谢!

邢慧娜:

继续举手提问,最后一个问题。

证券时报记者:

请问,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外部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如何看待下半年我国外汇市场走势?谢谢!

李斌:

感谢您的提问。在开放条件下,一国外汇市场会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总的来看,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外汇市场韧性不断增强,这三个有利因素将支持我国外汇市场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人民币汇率有条件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首先,我国经济基本面稳健,外汇市场稳定运行基础坚实。今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3%,经济结构更加优化。二季度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等内需对国内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为77%,环比提高17个百分点。我国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国内经济保持稳中向好,将为外汇市场稳定运行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收支自主平衡格局稳固。我国坚持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经贸合作伙伴遍布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将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投融资渠道持续拓宽,有助于推动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协调发展,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

第三,我国外汇市场韧性不断提升,应对外部冲击能力增强。从宏观层面看,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增强,可以及时释放外部压力,促进供求平衡。从微观层面看,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断提高,人民币跨境交易稳步增长,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均达到30%左右,都是历史新高。外汇风险敞口降低,有助于市场保持理性交易。从政策层面看,外汇市场积累了比较丰富的逆周期调节经验,也有丰富的政策工具储备,外汇领域监管效能稳步提升,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继续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大家!

邢慧娜: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李斌副局长和两位司长,感谢各位媒体的参与。大家再见!

个人外汇兑换规定.docx

个人外汇兑换规定个人外汇兑换规定个人外汇兑换规定个人外汇兑换规定AIOFX金狮汇整理一、因私出境兑换外汇的标准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的详细标准依据因私活动的不一样而有差别。1、出境探亲、会亲和旅行兑换外汇的标准是:去香港、澳门地域可兑换1000美元的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地域之外的国家或许地域(含台湾)可兑换2000美元的等值的外汇。2、出境定居兑换外汇的标准是:离休金、退休金、辞职金、离职金、抚恤金可所有兑换外汇,此中辞职金不足兑换1000美元的,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在境外定居后,其离休金、退休金、离职金、抚恤金每半年归并后,可所有兑换外汇汇出;无薪资收入的境内居民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的外汇;未满十周围岁的少儿,每人可按上述标准的一半兑换外汇。3、自费朝觐人员和自费留学人员出境时可一次性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4、其余需要兑换外汇的标准: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被聘用教等,如邀请方不负担旅途零用费,去香港、澳门的,可兑换500美元等值外汇;去香港、澳门之外的国家或地域(含台湾)可兑换1000美元等值外汇;缴纳国际学术集体组织的会员费,按其学术集体规定标准兑换外汇汇出;从境外邮购药品、医疗器具等特别用汇,可兑换500美元(含500美元)之内的等值外汇;出境定居后,如因患病或其余事故,其境内家属最多可兑换500美元等值外汇汇出。对前述未列入的其余用汇,可直接到银行购置500美元之内(含500美元)的等值外汇。上述兑换外汇的标准也会有变化。二、因私兑换外汇需要办理的手续对限额内的因私用汇,境内居民只需按规定拥相关文件即可到银行办理兑换。1、出境探亲、会亲、定居、自费留学、朝觐、出境旅行的用汇,应该供给工作单位的证明文件、前去国家或许地域的有效入境签证的护照和出境证明,自费留学人员还须供给学校录取通知书,定居须供给前去国家居住证等;2、自费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被聘用教,应该供给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缴纳国际学术集体组织的会员费,供给邀请函电、工作单位证明及出境文件;对未列入的常常项下的其余用汇,应该供给工作单位相关文件和相关证明。三、因私兑换外汇的银行当前,境内居民因私兑换外汇只受权中国银行一家办理。个人外汇兑换新规定为规范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的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做出新的规定。新的管理规定对个人因私用汇作了比较详尽规范的说明,可操作性较强详细。内容以下:一、不论居民在何地办理的护照及签证,一定凭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购汇。二、因私出境的,均按年度因用汇标准供汇一次。(港澳1000美元,其余国家和地域2000美元)三、凡因私出境购汇的均需在出境前办理,过后不予补办。四、外籍来华工作人员的合法人民币收入需兑换外汇的,除需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外,还一定供给完税证明、就业证及聘用合同。五、14周岁以下少儿出境的,供汇标准减半。六、关于在边疆地域办理出境旅行,持公安部门签发的同意出境旅行护照的人员,暂不予供汇。七、同一城市(地域)原则上只指定一家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个人因私兑换业务。为了增强对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现特做以下规定: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经同意的外汇存款业务章程规定,为各国驻华外交机构、领事机构、商务机构、驻华的国际组织机构和民间机构(以下简称“驻华机构”)开立外币存款帐户或人民币特种存款帐户,并监察开户单位的收付。该帐户不可以代其余单位办理收付。驻华机构从其帐户中提取外汇兑换券时,开户行须在水单上加盖“不行兑回外币”戳记。对其未使用的外汇兑换券不得兑回外币,只好在中国境内持续使用。各银行应按经同意的外汇存款业务章程规定,为上述机构所属常驻人员(以下简称“常驻人员”)开立外币存款帐户和人民币特种存款帐户。常驻人员从其帐户中提取外汇兑换券时,开户行须在水单上注明“常驻人员存款户”。离境时,如要求将未用完的外汇券兑成外汇汇出或携出境外,银行凭自己出境证明或飞机票和有效期内的兑换水单方予兑给部格外汇(最多不超出原兑换数的百分之五)。常驻人员不出境者,对未用完的外汇券不可以兑回外汇,只好在中国境内持续使用。各银行对短期来华的外国旅行者、华侨、港澳台同胞办理外币兑换外汇券时,须在水单上登记其自己姓名及护照号码;未用完的外汇券要求

2025年9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2025年9月22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5年9月2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1106元,1欧元对人民币8.3516元,100日元对人民币4.8060元,1港元对人民币0.91499元,1英镑对人民币9.5841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6911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165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5.5370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8.9370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1626元,人民币1元对1.1262澳门元,人民币1元对0.59122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7301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4358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96.35韩元,人民币1元对0.51619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2709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6.7496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1081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8937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233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952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5.81880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5892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4.4771泰铢。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可以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所有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和2022年9月2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的客户适用范围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A类基金份额具体费率如下: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1)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30日(含)但少于9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90日(含)但少于18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长于180日(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不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1﹢申购补差费费率×折扣)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能互相转换。

(3)本基金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

(4)其他转换基础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的相关说明。

(5)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和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智能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民生银行等借记卡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相关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投资的起点及定期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具体以代销机构安排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葛长伟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网址:www.gf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和直销中心(仅限机构客户)销售本基金,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

(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9日

股票型基金 赎回费用_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规则_广发资源智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