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外汇资讯

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是多少?股指期货保证金计算公式

一、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股指期货有三个品种分别是沪深300IF股指期货、上证50IH股指期货以及中证500IC股指期货,目前它们的最低保证金比例分别是合约价值15%、15%、17%。

二、股指期货保证金计算公式

期货保证金计算公式=股指期货成交价格×交易单位×保证金率;

(1)上证50股指期货(IH)保证金:

1、价格:3300;

2、交易单位:300元/点;

3、最低保证金率:15%;

做一手上证50股指期货最少需要保证金:3300×300元/点×15%=148500元;

(2)沪深300股指期货(IF)保证金:

1、价格:4800;

2、交易单位:300元/点;

3、最低保证金率:15%;

做一手沪深300股指期货最少需要保证金:4800点×300元/点×15%=216000元;

(3)中证500股指期货(IC)保证金:

1、价格:6500;

2、交易单位:200元/点;

3、最低保证金率:17%;

做一手中证500股指期货最少需要保证金:6500×200元/点×17%=221000元;

所以,做一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大概需要21万元、上证50股指期货大概需要15万元、中证500股指期货大概需要22万元。股指期货是有报撤单手续费的,报单一次撤单一次都分别收费1块钱/手,无论是否成交。

央行、外汇局: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

5月23日,据央行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最新要求,起草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征求意见稿称,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及时调回境内。如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应在境外上市发行结束或超额配售完成之日前获得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并应符合相关跨境资金管理规定。

《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完善并统一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境内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最新要求,起草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持续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完善本外币一体化的跨境资金管理。目前,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的人民币和外币跨境管理政策不统一,有必要基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起草本外币一体化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对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以及H股“全流通”的管理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后,也有必要同步更新汇兑环节的资金管理政策。同时,54号文实施已逾10年,经营主体反映,现有管理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存在不便利,为顺应市场需求,结合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试点情况,拟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支持境内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高效融资。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二是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三是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除上市企业回购、境内股东增持外,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在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30个工作日。将减持登记时限由拟减持前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放宽企业信息变更、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

四是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明确境外发行可转债和将可转债转为股票相关管理要求。此外,考虑到企业存在境外使用的合理诉求,明确如果在境外上市前已拿到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

齐鲁银行成功落地首批“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 登记业务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于6月1日开始实施。齐鲁银行积极响应,新政实施首个工作日以来在多家分支机构落地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让外贸企业切实享受政策改革带来的便利。

在齐鲁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当某新材料公司向工作人员咨询开立外汇账户时,银行工作人员主动介绍了名录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的新政,并指导企业填写并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高效为客户办理了名录登记业务。企业财务总监表示:“名录登记办理非常顺利,极大节约了时间,为齐鲁银行一站式服务点赞。”

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齐鲁银行主动加强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的对接,梳理业务流程,吃透政策内容,全方位做好名录登记准备工作:一是提前做好系统功能配置,确保实施后及时受理业务;二是扩大宣导渠道,通过厅堂LED、宣传物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政策宣传;三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培训,确保员工充分掌握新政内容,熟悉操作流程。首批落地业务的分支机构均积极主动挖掘企业需求,向进出口企业宣讲外贸便利化政策,同时指导其办理名录登记。企业提交申请后,分支机构仅用时几分钟即高效顺利完成企业名录登记工作,帮助企业尝鲜政策“红利”,以实际行动助力提升跨境贸易业务办理效率。

下一步,齐鲁银行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帮助企业更高效实现名录登记和信息变更处理,积极推动各项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深化外汇业务和产品创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央行、国家外汇局拟完善企业境外上市跨境资金管理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

张琼斯

中国人民银行5月23日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日前起草了《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以完善并统一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境内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

当前,我国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存在人民币和外币跨境管理政策不统一等问题。

“中国证监会对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以及H股‘全流通’的管理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后,有必要同步更新汇兑环节的资金管理政策。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已逾10年。经营主体反映,在登记时间要求、账户使用、资金汇兑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为回应市场诉求,结合前期银行办理境外上市登记业务试点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共同起草了《通知》。

《通知》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和外汇风险管理更为灵活便利;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其中,在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为让企业募集资金境内使用更灵活便利,《通知》提出,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通知》简化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管理程序,放宽了登记时限要求。《通知》明确,除上市企业回购、境内股东增持外,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的办理方式,由在国家外汇局办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

时间上,《通知》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由15个工作日延长为30个工作日;将减持登记时限由减持前20个工作日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放宽企业信息变更、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通知》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此外,考虑到企业存在境外使用的合理诉求,明确如果在境外上市前已获得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

股指期货再度松绑 私募:有助于长期市场资金入市

12月1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做好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的各项准备。但是没有想到来得这么快,12月2日,中金所发布了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的公告。

对此,有私募人士指出,恢复期指市场的流动性,减少交易阻力和交易环节干预的措施,有助于保险、社保等各类机构投资者这些股市长期资金积极入市。

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

12月2日,中金所发布了调整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标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制度的基础上,稳妥有序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

一是自2018年12月3日结算时起,将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

二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三是自2018年12月3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点六。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上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是有迹可循的,12月1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14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做好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的各项准备。实际上,方星海此前已就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做过表态。2018年7月23日,在中国期货业协会主办的期货公司高管人员培训班上,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会上他表示,要抓紧恢复股指期货常态化交易,满足境内外投资者股票市场风险管理需求。

上海千波资产总经理束其全告诉火山君,此次监管层恢复股指期货的常态化交易,这是期货发挥正常功能的重要一步。期货保证金比例基本调整到2015年大跌前的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尤其是平今仓交易手续费的调整,将促进投资者探索新的交易手段,推动对冲等衍生投资技术的发展。

深圳前海乾元资始交易总监李正也告诉,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对市场传达了积极的信号,这会进一步提升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发挥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的作用,对股市投资策略的多元化有重大意义。

私募:有助于长期市场资金入市

对于此次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有私募人士指出,实际上目前市场上股指期货的成交量出现大幅萎缩,不及高峰时候的2%,而目前从监管层的动向来看,恢复股指期货常态化交易,有助于恢复股指市场的流动性。而保险、社保等这些股市长期资金,也需要功能发挥正常的金融对冲工具。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从长期看,投资者需要行之有效的套期保值和管理风险工具。在此时对股指期货管控措施进行适度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期指市场功能发挥。本次适度降低了交易保证金和手续费,适度调整了日内开仓量限制,此举是顺应市场风险管理需求的表现,是发挥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必举之措。

亿信伟业首席顾问江明德表示,

“当前股指期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投资者交易理性,但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市场功能发挥受限。这次对股指期货交易安排进行优化调整,可以说是非常及时,响应了市场中有关促进股指期货功能发挥的呼吁。”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

“此次对股指期货市场的适度调整,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调整,一方面将降低持仓者,特别是套期保值者的资金成本,促进投资者积极运用股指期货进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可适度提高市场流动性,解决交易成本过高、对手盘难找、转仓困难等问题,满足合理的交易需求,进而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恢复及良好发挥。”

中航证券研报认为,用好股指期货其实能为股票市场带来诸多好处,其中之一就是相当充沛的流动性,有助于加快探明市场底部。股市涨跌有自身规律起作用,期指被严格限制的三年多时间里,市场该跌的时候一点都没犹豫,可见市场大跌本质上与股指期货无关。借鉴其他重要金融市场的经验,用好股指期货反而能为股票市场带来诸多好处,其中之一就是相当充沛的流动性,而流动性充沛起来,则有助于加快探明市场底部,这对于对外金融开放日渐加深的今天尤为意义重大。

有业内人士表示,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利好那些拥有期指业务的期货公司和券商。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