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外汇资讯

股票底部出现“九种形态”,是强势上攻信号,准备资金抄底!

一、红日喷薄

此种形态的股价经长时间横盘整理后,底部已经构筑得十分坚实了,向上突破只是时机问题。可以说该K线形态是低位长期盘整后的突破信号,预示后市股价将大涨,投资者在见到突破后可大胆跟进。如下图:

主力抄底信号_低位突破形态_股票基本趋势形态

二、气吞万里

此种形态的股票的股价在低位持续小幅无量滑落,当某一日正常开盘后却拔地而起,报收大阳线,并且吃掉前期近10根K线,成交量也放出巨量。这表明往往是受某些突发性消息的刺激,主力机构急忙抄底的表现。如下图:

低位突破形态_股票基本趋势形态_主力抄底信号

三、春潮带雨

此种形态的股价在低位连日高开低走,并拉出多条小阴线,给人恐惧的感觉,但实际上并未下跌多少,甚至反而有所上升,这往往是股价见底的重要图形之一,投资者一定要记住。如下图:

主力抄底信号_低位突破形态_股票基本趋势形态

四、朝阳掩月

在连续下跌行情中,空方全力打压,在低位收出中长阴线,由于短期内下跌过快,空头战线拉得太长,补给不济,终于遭到多头拼死抵抗,稍低开后即转盘向上,以接近当日最高价收盘,将前一日的阴线完全包住。此种形态一旦出现,后市的上涨值得期待。如下图:

股票基本趋势形态_主力抄底信号_低位突破形态

五、寒江独钓

在低位盘整过程中,某一日股价被大幅打低,但收盘却仍然回到开盘价附近,收出一根极长下影的小K线。这往往是主力资金有意所为,暗示此股已经有资金暗中收集筹码,后市反弹值得期待。如下图:

低位突破形态_主力抄底信号_股票基本趋势形态

六、三阳开泰

股价在经过较长时间的低位整理后,连续走出三根小阳线,形成“红三兵”走势,这是一波行情启动的信号。此K线组合的三根小阳线的收盘价逐日向上移动,且多半属于当天的较高价格为,武士勇往直前的形象跃然纸上,底部趋升的形式甚为明显,故称“三阳开泰”。如下图:

股票基本趋势形态_低位突破形态_主力抄底信号

七、出水芙蓉

这是庄家展开大反攻的突出标志,庄家拿出了拼命的架势,做多意图完全暴露,是一次难得的进场良机。这根一举穿越三线的K线,称之为“一阳穿三线”,也叫出水芙蓉。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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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天射日

这是由一根长上影的阴K线组成,也称为弓形线。另外,5日均线(白线)处于股价上方,连起来像射弓一样。而且,阴k线开盘价比前一天股价收盘价高,称为跳空阴k线。如下图:

股票基本趋势形态_主力抄底信号_低位突破形态

九、喜鹊闹梅

一是必须有一个涨停板,这是前提条件;二是涨停板的第二日收出一棵高开小阳或小阴线,第三、第四个交易日再次连续两天继续收小阴小阳线,三棵小阴小阳线在同一个平台上;三是成交量有所萎缩,主力并没有出货。如下图:

股票基本趋势形态_低位突破形态_主力抄底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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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时应审慎评估)

证券从业考试成绩几天出来查分流程是什么

证券从业考试成绩几天出来查分流程是什么

证券从业考试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出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进入成绩查询平台进行相应证券从业考试成绩的查询。

证券从业考试成绩几天出来

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考生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登录协会网站查询证券从业考试成绩。各类资格考试测试满分均为100分;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的考试测试成绩,视为证券从业合格成绩。

证券从业成绩合格证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打印,一般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长年有效。如对考试有异议,考生应当在证券从业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证券从业成绩查询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证券从业考试需要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

第二步,进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访问“当次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查询”栏。

第三步,输入“考生姓名、证件号码、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证券从业成绩。

证券从业成绩有效期是多久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实行分类管理,考试分为三个类别,其中,一般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取得证券从业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后,应当每年参加并完成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相应业务培训。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要求完成相应业务培训的,合格成绩不再有效。

证券从业管理类资格考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维持3年不变。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的内容,可以在下面预留相关信息,将为您提供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查分时间等更多有用信息!

巧用期权“锁”盈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目前上证50ETF期权已平稳运行近一个月,相信投资者对期权已经有了直观感受。作为典型的非线性衍生品,期权在价值投资和风险管理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上证50ETF期权上市初期,对习惯于买涨买跌的大多数国内投资者而言,之前没有接触过期权,面对期权无所适从。笔者认为,以股票、ETF、期货等线性衍生品为交易主线,辅以期权作为风险管理工具更合乎逻辑。下面笔者以买入上证50ETF期权为例,讨论一下如何利用期权管理交易盈亏。

持有标的头寸的心理挣扎

投资者长期看好后市,购入标的资产,以待价格单边上涨获取暴利,然而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持有过程是痛苦的,其间要经历无数次的涨跌洗礼。

例如,投资者以2.5元/份的价格购入10000份上证50ETF期权,一个月后,如果价格上涨至4元/份,即产生60%的收益,那么投资者是否应该以4元/份的价格将其获利平仓呢?

此时若坚持持有,可能会因价格回调而回吐收益,甚至产生亏损。若选择获利平仓,则可能失去因价格继续上涨带来的超额收益。这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及时平仓,那么盈利是确定的,小额的。如果等待下去,而上证50ETF期权并没有持续上涨,不仅占用了资金成本,更承担了价格下跌的潜在风险。最悲惨的情况是,投资者无法忍受价格回调带来的心理压力,决定获利平仓,赚取小额利润,平仓后不久,价格再次飙升,投资者扼腕顿足,痛失利润,这样的情景在投资领域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

以前如果没有很好地制订交易计划,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尤其是中长期持有),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损失,然而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了,我们有了全新的风险管理工具期权。下面以上证50ETF期权为例,说明如何有效利用期权稳固盈利,在减少亏损的同时,减轻投资压力。

巧用期权锁定盈亏

在没有期权产品可用之前,常常听到“锁仓”一词,这是指在拥有头寸的情况下,做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开仓交易,从而达到无论价格涨跌,都不影响持仓盈亏的操作方法。这种方法虽然直接明了,但缺点是灵活性不够。然而利用期权,则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这是因为期权具有时间价值和盈亏非线性两个特征。

卖出期权“锁”盈亏

时间是期权定价的核心因素之一,时间价值权利金是期权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标的资产价格如何涨跌,时间价值权利金都会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衰减,这是卖出期权者的利润来源,同时也是卖出期权能够“锁”盈亏的关键所在。

例如,投资者以2.5元/份的价格购入10000份上证50ETF期权,一个月后,如果价格上涨至4元/份,即产生60%的收益,此时若以0.07元/份的价格卖出1手3月份到期的上证50ETF期权的Call@4(以4元/份为执行价格的认购期权),未来组合盈亏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若后市上证50ETF期权继续上涨,此时认购期权空头开始亏损。不过,上证50ETF期权的盈利可以同步抵消认购期权实值部分的亏损,同时保留了时间价值权利金,在到期日,认购期权行权后与10000份标的上证50ETF期权形成对冲,交易结束,最终获利为上证50ETF期权上涨盈利和认购期权时间价值权利金之和,本例中,共计1.57元/份。

若上证50ETF期权价格盘整,这也是令人愉悦的状况,不仅前期盈利基本维持不变,随着到期日的临近,时间价值权利金也会收入囊中,双重红利,岂不乐哉。

相反,若上证50ETF期权价格下跌,这是比较糟糕的状况,上证50ETF期权前期盈利开始缩水,而认购期权空头有所获利,最大收益为权利金0.07元/份,该收益可以部分抵消上证50ETF期权的亏损,相当于摊低50ETF期权的持有成本,从而达到“锁”盈利的效果。

买入期权“锁”盈亏

时间既然是卖出期权的朋友,便是买入期权的敌人,无论价格涨跌,随着到期日的临近,期权都会丧失时间价值权利金,从而给买入期权者带来亏损。既然如此,买入期权凭什么锁定盈亏呢?因为买入期权亏损有限,收益无限。

买入认沽期权,随着标的物价格下跌,认沽期权多头盈利随之增大,而标的物价格上涨,认沽期权多头最多亏损权利金,该特性使得利用买入期权“锁”盈亏有其独特魅力。

例如,投资者以2.5元/份的价格购入10000份上证50ETF期权,一个月后,如果价格上涨至4元/份,即产生60%的收益,试想此时若以0.07元/份的价格买入1手3月份到期的上证50ETF期权的Put@4(以4元/份为执行价格的认沽期权),会对未来组合盈亏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若上证50ETF期权价格持续上涨,只要涨幅超过认沽期权权利金,那么组合头寸收益无上限,最多损失0.07元/份的权利金而已。

若上证50ETF期权价格盘整,前期原有盈利基本维持不变,只是损失了权利金,具体数额依照价格波动状况而定,最多是0.07元/份。

相反,若上证50ETF期权价格下跌,认沽期权多头的效力会得到最大发挥,除损失0.07元/份的权利金外,认沽期权的盈利可同步抵消50ETF的亏损,从而达到“锁”盈利的目的。

表为不同“锁”盈亏方式的对比

以上简要介绍了在标的物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利用期权“锁”盈利的交易方法。而在标的物价格下跌,持仓产生浮亏时,同样可以利用这两种方法“锁”亏损,从而改善持仓,尤其是买入期权,在行情大幅波动时,甚至可以起到转败为胜的效果。

(作者单位:永安期货)

期指集体跳水 IF与IH跌幅逼近4%

期指今日走势分化,沪深300期指走势震荡,上证50期指震荡下挫,中证500期指走高。午后期指集体走低,跌幅均超3%。截止收盘:

沪深300期指IF1506报4934.0点,跌幅3.72%;沪深300报4930.55点,跌幅4.05%。

上证50期指IH1506报3085.4点,跌幅3.95%;上证50报3068.49,跌幅4.46%。

中证500期指IC1506报10672.6,跌幅3.23%;中证500报10731.38,跌幅3.33%。

股指走势方面,今日两市低开后震荡回升。10:25过后,两市跳水,沪指逼近4900点,随后两市涨幅有所收窄。午后,两市低位震荡后跳水,沪指失守4800点,创业板暴跌逾6%。个股方面,近2000只个股下跌。截至收盘,沪指跌3.67%,报4785.36点,成交7858亿元;深成指跌3.85%,报16734.8点,成交6754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本周五期指当月合约将迎来交割日,从过去5年的期指表现看,移仓一般都较为平稳,不会对趋势形成太明显影响,本周开启的移仓同样较为平静,不过从周三的移仓数据看,空方有在次月加码的迹象,或许暗示短期走势仍将不稳。

光大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任静雯认为,“目前来看,价差并没有出现上一次交割周那样大的偏离,且持仓也有所下降,在这一情况下,本周前两个交易日行情波动变大与股指价格关系不大,更多的与本周IPO申购冻结资金,以及半年度资金面收紧预期等因素有一定关系。”

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外币业务)(3)

【准则原文】第七十七条 小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

(一)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前款所称货币性项目,是指小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解读】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外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日会计处理的规定。

条文背景

与第七十六条主要解决交易日的记账问题相对应,本条主要解决期末的记账问题,本条参照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有关外币交易在资产负债表日会计处理的规定。

条文解读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本条规定应用的时点:资产负债表日,通常是月末

二、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的内涵

为了便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交易的结果进行会计处理,本准则将小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分为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一)货币性项目

货币性项目又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

1.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还包括应收票据和长期债券投资等。

2.货币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二)非货币性项目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这些项目有一个共同特点是:都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三、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

(一)折算所采用的汇率: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二)汇兑差额的处理

汇兑差额,是指对同样数量的外币金额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差额。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其中,属于汇兑收益,计人营业外收入;属于汇兑损失,计人财务费用。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可能产生的汇兑差额,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情况是在外币交易发生当年,由于外币交易的交易发生日与资产负债表日通常不是同一天,汇率就可能不同,因此,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货币性项目的余额进行折算时就可能会产生汇兑差额。即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与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即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当期平均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比如,甲小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13年12月1日出口商品实现销售收入的金额为100万美元,假定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20人民币元,该笔美元收入折算为人民币为620万元(100×6.20)。在资产负债表日(2×13年12月31日)对该笔银行存款100万美元进行折算时,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10人民币元,该笔美元收入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为610万美元(100× 6.10),与初始确认时的折算金额620万人民币元之间的差额-10万人民币元(610 -620),其经济意义为银行存款人民币金额的减少,属于汇兑损失,应当计人2×13年的财务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的即期汇率,如果初始确认当时采用的平均汇率,则在计算汇兑差额时,为简化核算,也可以按照汇率与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算进行比较。

第二种情况是在外币交易发生后的各个年度,由于外币交易所产生的货币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与前一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接上例,假定2×14年12月31日,该笔银行存款的余额仍为100万美元,该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15人民币元,则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615万元(100×6.15),与前一资产负债日(2×13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 610万元之间存在差额,该差额+5万人民币元(615-610)为汇兑收益,应当计人2×14年的营业外收入。

四、非货币性项目的会计处理

(一)折算所采用的汇率

本准则规定,对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即采用历史汇率进行折算。

(二)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的即期汇率(如果当时采用的是当期平均汇率,则指当期平均汇率)进行了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会产生汇兑差额。这是因为,这些项目在取得时已按取得时的汇率进行了折算,从而构成这些项目的历史成本,如果再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就会导致这些项目的价值处于不断变动之中,从而使这些项目的折旧费、摊销额随之不断变动。这与这些项目的实际情况不符。

比如,甲小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13年3月1日进口机器1台,价款为100万美元已经支付,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30人民币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该机器属于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购人时已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630万元。2×13年3月31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25人民币元。由于固定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项目,因此,2×13年3月31日,不需要按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调整,不会产生汇兑差额。

本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小企业应当根据本条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置“5603财务费用”和“5301营业外收入”等两个会计科目。

本条规定应用举例

【例8-2】承【例8-1】,2×13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为1欧元=9.61人民币元。

甲公司计算期末产生的汇兑差额:

(1)银行存款欧元户余额=200 000+300 000=500 000(欧元)

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500 000×9.61=4 805 000(人民币元)

汇兑差额=4 805 000-(1 938 000+2 862 000) =5 000(人民币元) (汇兑收益)

(2)应收账款欧元户余额=600 000-300 000=300 000(欧元)

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300 000×9.61=2 883 000(人民币元)

汇兑差额=2 883 000-(5 646 000-2 862 000)=99 000(人民币元)(汇兑收益)

(3)应付账款欧元户余额=400 000(欧元)

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400 000×9.61=3 844 000(人民币元)

汇兑差额=3 844 000-3 8556 000=-12 000(人民币元)(汇兑收益)

(4)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5 000+99 000+12 000=116 000(人民币元) (汇兑收益)

借:银行存款——××银行(欧元) 5 000

应收账款——××单位(欧元) 99 000

应付账款——××单位(欧元) 12 000

贷:营业外收入——汇兑差额 116 000

【准则原文】第七十八条 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解读】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会计处理的规定。

条文背景

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都对企业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会计法第十二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企业少计或者多计前款规定的所得的,应当按照检查确认补税或者退税时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将少计或者多计的所得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补缴或者应退的税款。”本条规定体现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要求和体现。本条所称的“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即指本准则月末或季末当日的即期汇率。即对应纳税所得额亦即利润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本准则为了简化核算,便于小企业执行,对于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折算作了大大简化,全部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这一点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相一致,但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有很大差异。小企业对这一差异应引起注意。

条文解读

本条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小企业需要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的原因

如果小企业在日常记账中采用了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记账,即采用非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如美元、欧元、日元、港元等,但是在年末,按照会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以人民币反映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以供商业银行、税务机关等方面使用,就涉及到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问题或转换问题。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主要涉及两个会计问题:首先,选用何种汇率对外币财务报表项目进行折算;其次,对由于外币财务报表各项目采用不同的折算汇率而产生的报表折算差额应如何处理。

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当日的即期汇率去乘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所有项目的外币金额,从而将各项目的外币金额全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即相当于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同时扩大相同的倍数,三张报表中合计额、总计额和差额也都会扩大相同的倍数,不会由于同一张报表的不同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和不同报表采用不同汇率折算所带来的报表折算差额问题。本准则作这样的规定,一是考虑到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对绝大多数小企业来说不是一项普遍业务,比较符合小企业的实际,二是可以大大减轻小企业的工作量,三是不会改变原来外币财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和财务指标的相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