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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毓静:从资金池演进视角探索本外币一体化管理

资金池,也称现金总库,是企业集团集中和管理资金的常用工具。随着中资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向纵深发展,全球资金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急需更加高效、便利、低成本的本外币跨境资金运营模式。2021年3月,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在深圳落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中支”)按照政策统一部署,不断探索跨境资金池政策的迭代创新,助力市场主体实现“两增两减一打通”(增加业务规模、增加财务收入、减少人工、减少税费、打通意愿购汇路径),显著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营效能,成效显著。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已成为促进人民币跨境双向流动的重要载体。

跨境资金池政策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资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为便于境外资金管理,它们在境外搭建了资金池。伴随着境外经营规模日益扩大,“集团国际化步伐迈得越快,资金集中度越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上述难题,我国跨境资金池管理政策不断演进,总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点及面,局部开展外币资金集中运营

先是个别企业开展探索。20世纪90年代,经外汇管理局批准,中石化集团等跨国公司开始开展境外资金归集试点。其后,个别区域实施改革。2005年,上海浦东新区推出“浦东九条”,允许跨国公司在现行委托贷款框架下对境内成员企业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同时可开立离岸账户集中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再后来,境内外币资金池初步构建。2009年,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明确了境内外币资金池的基本管理原则、业务结构、数据统计和审核程序等内容,助力境内企业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竞争优势。杜邦集团是深圳最早一批开展境内外币资金池业务的跨国公司,2011年开展业务以来,年度平均资金调拨量约14亿美元。

第二阶段:逐步拓展,本、外币资金池政策分别推进

一是跨境外币资金池试点全面铺开。2012年12月,外汇管理局正式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2013年5月,深圳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落地,华为集团、中兴通讯、中集集团等跨国公司获得试点资格。二是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政策正式出台。2013年12月,上海自贸区率先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2014年6月,试点推广至全国,深圳辖内企业积极响应,创维集团、中广核集团等多家跨国公司参与试点。

虽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和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在成员企业要求、业务门槛、备案手续、账户架构、规模控制等方面有一些不同,但总体思路都是将境内资金池与境外资金池有限联通,实现经常项下与资本项下资金的集中收付,政策设计理念与监管框架大体趋同,为实现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奠定了一定基础。

第三阶段:持续优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取得积极进展

一方面,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进一步完善。201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出台,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及资金净流入上限。另一方面,外币资金池初步实现本外币合一管理。2015年8月,外汇管理局下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通知》并于2019年3月进行修订,进一步简化登记管理,优化账户结构,允许跨境本外币资金同时入池,初步探索本外币合一管理,成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管理政策演进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至此,跨境资金池政策形成了本外币多种模式并行的管理格局。其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建设进入快速发展轨道:2021年3月,北京、深圳获批首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2022年7月,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展至上海、广东、陕西、北京、浙江、深圳、青岛、宁波等地,扩大了政策覆盖面,并允许跨国公司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的深圳实践

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支持“走出去”企业全球化经营,充分发挥深圳作为“双循环”重要交汇点作用,深圳中支广泛调研企业需求,深入参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顶层方案设计。2020年10月,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纳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2021年3月,深圳获批首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截至2022年6月末,试点业务规模达318.6亿美元。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

金融市场改革创新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圳充分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以“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突出受益导向”为原则,重点聚焦辖内信用等级较高的优质、大型实体制造业跨国公司,行业涵盖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通讯设备等,对实体经济精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有效降低资金调配成本,实现集团内资金调拨无需通过委托贷款框架,显著提升企业境内资金运用效能,畅通国内“大循环”。从实施效果来看,试点已累计为深圳试点企业增加财务收入、节约税务成本约4000万元人民币。推进池内异地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主办企业代异地成员企业完成备案后,异地企业业务可“统一归口”在深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办理,且统一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等便利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有效提升试点企业获得感。此外,支持主办企业代境外成员集中收付。2022年7月,第二批试点在首批试点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允许主办企业依据真实贸易背景,直接与境外成员企业的交易对手方开展资金收付业务,切实回应了跨国公司提升跨境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更高要求,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探索新途径。

整合本外币政策,助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应有之义。试点吸收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外币资金池业务中富有成效的做法,制定统一规则,并实现有机融合。一是池内资金划转、结算、融资等多个业务条线币种均可以自由选择,给予企业更大自由空间。二是依托深圳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实现多币种账户合一,有效减少企业开户数量,节约管理成本。三是通过调整汇率风险折算因子,鼓励试点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开展跨境双向融资,着力提升人民币融资货币功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为切实满足企业对于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的多元化需求,使试点政策更加精准直达,深圳中支通过“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宣讲“本币优先”理念,推动资金池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大幅提升,企业财务成本和管理成本有效降低。以深圳某试点企业为例,该企业在全球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在深圳中支的引导和推动下,目前已实现95%以上跨境交易使用人民币结算,年度结算量约400亿元人民币。

深化“放管服”改革,渐序推进资本项目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深圳中支基于试点政策,深化落实跨境投融资改革创新,推动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要素流通循环。一是落地意愿购汇业务。在资本项目结汇已全面实现便利化管理的基础上,试点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在一定额度内自主选择购汇时机,为企业加强汇率管理、提升汇率风险能力提供重要政策工具。2021年6月,深圳试点企业开展了首笔意愿购汇业务,金额为5亿港元,为企业节约成本达308.4万元人民币。二是扩大企业跨境双向融资空间。根据试点政策,深圳中支为试点企业适度调增双向跨境融资额度,进一步满足企业跨境本外币资金的余缺调剂和归集需求,赋予企业在跨境资金管理层面更多、更大的自主权,实现了限额内的跨境双向融资可兑换。截至目前,深圳试点企业已累计开展跨境双向融资140亿美元。三是持续优化账户架构,取消委托贷款框架,大幅简化业务流程和手续,企业资金汇划路径有效缩短三分之一,提交材料由“一大摞”简化为几张纸,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银行审核业务时间也大大缩短,跨境资金调拨速度从以往的按天计算缩短至以分钟计,最快仅需5分钟即可到账。

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改革的展望

探索建立“普惠型”本外币资金池管理政策

按照“兼容并包、高低互补、因势利导”的基本原则,将更多便利化政策纳入资金池政策管理框架,进一步改变本外币多种模式并行的跨境资金池业务管理格局。具体来说,可调低入池企业营收规模、国际收支规模等准入门槛,建立低门槛、高水平的“普惠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更大程度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激活深层次发展动力。

打通跨国公司全球财资中心回归境内路径

当前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一些跨国公司将境外财资中心迁回境内的需求愈加强烈。在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基础上,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跨境资金管理、税收政策、金融基础设施等规则制度与国际更加接轨,打通跨国公司全球财资中心回归境内路径,稳步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更高水平的金融开放创新。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的落地实施和顺利运行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跨境投融资改革创新迈出了关键一步。未来,深圳中支将继续按照“稳中求进”总思路,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根本,坚持服务金融双向开放,对标国际通行标准,兼顾我国实践,继续探索推进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改革创新,为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和“双区”建设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资本项目改革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 | 温信祥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

要点: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将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民营经济活力强,集聚多,民营经济是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资本项目改革大方向的指引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聚焦民营经济的迫切诉求,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资本项目改革创新。通过不断探索直接投资模式,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深圳利用外资金额已由1980年的0.33亿美元提升至2022年124亿美元,涌现出华为、比亚迪等全球领先的优质民营企业;持续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企业外债从无到有,2022年末余额170.9亿美元;积极回应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诉求,助力民营企业全球竞争力提升。目前,民营企业占深圳资本项目办事主体九成左右,充分享受了外汇改革红利,见证了深圳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东方风来  双向投资新模式蓬勃发展

深圳位于珠江东岸,与香港山水相连,具有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结合改革开放初期人工、土地低廉的优势,主动探索出一条从“三来一补”—引进外资—双向投资的发展之路。据统计,深圳外商直接投资(FDI)业务开办主体民营企业占比95%以上,在整个过程中,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一直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早期探索(1979年—1993年)

1978年“国门甫开”,外资对采取何种模式进入中国、如何进行经贸合作均没有明晰的渠道和路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主动探索大力引进外资,并辐射全国。

引进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1978年12月,深圳宝安落地全国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上屋怡高电业厂,与中国香港形成“前店后厂”模式,探索出外资进入中国的通道。1993年,深圳“三来一补”企业超过了8000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就业人数超过了100万人,出口总额、工缴费结汇均占全省40%左右。就此打下了深圳外向型经济基础,提振了外资投资中国信心。

落地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1981年,正大康地集团正式落地深圳,成为中国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除了带来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生产和管理经验,大力推动当时我国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国家外汇管理局1983年制定《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规范了FDI外汇审批、账户开立、外汇留存、利润汇出等事项,改善了我国投资环境,增强了对外资的吸引力。至1993年,深圳进出口贸易总额已居全国第一,共有外商投资企业9214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48%。

规范发展(1994年—2012年)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快速增长,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进入全新阶段,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对外汇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外汇管理改革思路由“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服务“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为外资企业。1996年外汇局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逐步建立起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制度。彼时,“三来一补”企业面临着融资受限、缺乏自主品牌、贸易摩擦加剧等困局,转型迫在眉睫。面对深圳来料加工企业的转型需求,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印发《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转型设立法人企业有关外汇支付管理规定》,实现深圳来料加工企业可原地不停产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988年,富士康乘着“三来一补”的东风,在深圳设立第一个生产基地,20世纪90年代由“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为外资企业,并抓住时代机遇,从简单加工向电脑、手机等高端制造转型,发展成为全球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3C)产品代工巨头,2005年首次入选为世界五百强企业。

精简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手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目光投向国际市场,外汇局于2002年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2009年,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以登记为核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将资金来源和汇出核准由事前审批改为登记,深圳分局合理引导境外直接投资(ODI)有序流动,有力支持国内企业全球化发展。如华为1996年开始正式实施国际化战略,开展多个跨国投资,业务遍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华为海外市场收入首次超过国内市场。

灵活便利(2013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便利化和防风险,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直接投资基本实现可兑换。为进一步便利企业,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2012年外汇局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大幅改革,构建了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批子项,并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核要求。以2015年由银行直接办理直接投资登记为里程碑,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辅以取消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基本实现了直接投资可兑换。

首批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2018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深圳前海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不仅大幅简化了企业业务办理手续,显著提高了办理效率,同时也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有效降低了市场经营主体成本,有效提升了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2020年,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广至全国,进一步简化资本项下流入资金结汇和使用流程,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深圳辖内已有1317家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办理了试点业务,支付金额合计189.95亿美元,为民营经济带来极大的便利。

开拓跨境双向私募股权投资新模式。2012年、2014年,深圳先后启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均属全国首批。2021年以来,在总局的指导下,外汇局深圳市分局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优化QFLP/QDIE试点,简化办理流程,拓宽投资范围,灵活资金使用,有效支持跨境双向私募股权投资。截至2023年9月末,深圳设立QFLP基金规模约75亿美元,主要投向国内生物医药、消费、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企业。批准境外投资额度20.45亿美元,主要投向境外未上市公司股权。深圳QFLP/QDIE试点创新跨境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加强境内外创投市场互联互通。

以“科汇通”试点开辟科研资金入境新通道。外汇局深圳市分局高度重视和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合作区)发展建设。近年来,行领导多次带队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地调研,针对区内机构反馈的科研开办资金跨境调拨难题,主动研究解决方案,积极请示汇报,河套科研机构“科汇通”试点获总局正式批复。2023年9月6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河套“科汇通”试点为区内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提供“绿色通道”,为深港两地科技创新要素流动和科技产业协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潮起珠江  跨境融资试验田硕果累累

企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国际通行做法,适时借用境外资金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0世纪80年代,我国正式确立了外债登记制度,允许境内机构在较为严格的规模控制下举借外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2003年,针对不同主体开始进行差异化外债管理,外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较为宽松的“投注差”管理模式,但中资企业借用外债事前资格审核则相对严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外债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圳积极抢抓改革窗口期,以多项“试验田”助力境内企业扩大跨境融资空间,探索出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有效路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在全国率先启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支持深圳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2015年3月,深圳前海作为全国三个试点地区之一,正式启动以企业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允许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试点首周,即有华讯方舟等三家中资企业成功办理外债登记,金额合计1.2亿美元,平均融资成本仅为2%。企业表示,试点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也大幅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2016年5月,该项试点升级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范围推广。

率先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深圳企业跨境融资自主性和灵活性大幅提升。2020年2月10日,深圳开立医疗作为全国首家试点企业参与了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深圳正式在全辖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时值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该企业作为生物科技企业,疫情爆发后第一时间建立起了新冠免疫应答检测平台。通过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企业外债登记流程大幅简化,实现资金随借随用随还,为企业后续科研布局提供了有效支持。截至2023年9月末,已为53家企业办理一次性登记外债,金额合计47亿美元。

首批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开辟科创企业跨境融资新渠道。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2022年6月,深圳在前期已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的基础上,启动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企业不囿于净资产规模借入外债。深圳舒糖科技专注于无创血糖测试,正处于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的关键阶段,在净资产不满足现行借用外债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该项试点顺利从境外融入500万美元。截至2023年9月末,深圳共29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参与试点,金额合计2亿美元。行业涉及电子机械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领域。

首创“前海港企贷”,以制度创新强化深港融通衔接。前海作为深港合作最紧密的地区之一,已吸引超过1.1万家外资企业落户,其中港资企业占比达85%。为有效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2023年8月,“前海港企贷”正式推出,极大便利了原来因净资产不足,不满足借用外债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顺利牵手境外银行资金。在助力港企港人在前海创业创新的同时,也有利于境外银行,特别是港资银行,基于原有的长期授信和合作,将贷款服务延伸至前海。

目前,深圳外债业务的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以上。外汇局深圳市分局通过持续推进外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建立本外币一体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并不断完善,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持续提升。

先行先试  企业资金双循环高效畅通

近年来,随着中资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向纵深发展,全球资金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亟需更加便利、高效、低成本的本外币跨境资金运营模式。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密切跟踪市场经营主体创新需求,深度参与、推动资金池相关创新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本外币资金池政策不断迭代升级。在深圳跨境资金池搭建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达85%。

迭代创新

2012年12月,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正式启动,深圳华为集团、中兴通讯等跨国公司获得试点资格。2014年6月,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推广至全国,深圳辖内创维集团等多家跨国公司参与试点。

2019年3月,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通知》,进一步简化登记管理,优化账户结构,允许跨境本外币资金同时入池,初步探索本外币合一管理,成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管理政策演进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圳于2021年、2023年先后率先落地高、低版本资金池试点,通过“币种自选、划转自由、资金混用、自主购汇、使用便捷、部分归集”等优惠政策,切实回应跨国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更高要求,继续领跑跨境资金池政策创新。

服务实体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以“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突出受益导向”为原则,重点聚焦辖内信用等级较高的实体制造业跨国公司,行业涵盖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通讯设备等,助力企业“两增两减一打通”,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已累计为深圳企业增加财务收入、节约税务成本约1亿元人民币。

提升资金归集度,增加财务收入。传音控股业务范围覆盖非洲、南亚、东盟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年度结算量约400亿元人民币,资金池政策下资金归集效率大幅提升,全球资金归集率可达到90%,平均每月沉淀资金约10亿元人民币,试点比分散存放多获得财务收入约3000万元人民币。取消分账管理,增大资金池规模。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取消了分账管理要求,财务公司开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账户得以和资金池主账户有效联通,资金无需在两个不同的账户体系间流转,效率大幅提升。取消委托贷款,减少税务成本。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允许主办企业无需通过委托贷款模式向成员企业划拨资金,免除了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的繁杂手续,切实降低了企业因委托贷款产生的相关税费成本,目前已为多家企业节约税费成本超1000万元人民币。简化业务流程,减少人力成本。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大幅简化了资金的划转审核材料和流程,企业只需发出指令即可办理业务,提高支付效率。目前,创维集团跨境资金调拨速度从以往的按天计算缩短至以分钟计,平均5分钟即可完成1笔业务,人员配置已由原来的四名减少为两名。打通意愿购汇路径,有效管理汇率风险。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自主意愿购汇业务,更为灵活地管理汇率风险。2021年6月,深圳落地了首笔意愿购汇业务,金额5亿港币,为企业节约成本达308.4万元人民币。

目前,深圳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已初步建成,对支持深圳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形成总部聚集地,建设国际资金结算中心,进而打造与经济中心城市相匹配的金融中心有重大意义。

奋楫笃行  区域改革新征程扬帆起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下一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将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接高标准,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我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彰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应避免正面清单模式导致的碎片化、管道式开放现象,从顶层设计、制度开放的角度统筹考虑下一步改革的思路。一方面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稳妥有序推进以金融市场开放为核心的资本项目开放。另一方面提升可兑换项目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流程和账户管理,让更多企业享受到高水平开放的政策红利。

打造新高地,构建深港金融合作新格局。2023年2月,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其中包含20条在外汇管理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领域的具体改革措施,对于已落地项目持续扩面增效。如持续推动开展大豆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扩面增量,积极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进一步丰富前海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应以此为契机,加快推动落地正在推进的项目,如财资中心、QFLP总量管理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