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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保证金

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外汇保证金交易有两种形式:外汇期货和外汇现货。

其中在外汇期货交易中,客户向经纪人支付的或经纪人向清算所交付的作为交易担保的款项。外汇期货交易一般不进行实际交割,而是由买卖双方在期货合约到期日前卖出或买进相反的合约予以冲销,只须支付价格涨落差即可。由于清算所为交易双方提供担保,保证期货合同到期得到清算所的清偿,因而,如果交易一方因价格出现不利的变动而不愿或不能以相反的合约冲销原合约,清算所就会因此蒙受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为保障清算所的正当权益,外汇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凡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都必须通过经纪人向清算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依据交易货币的汇价变动率及其每日交易盈亏概率分布确定。汇价变动率越大,规定交存的保证金数额也越大。保证金一般可协商认定,不同经纪人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也不尽相同,并且没有最高限额规定。但整个期货市场有一个最低限额,即由清算所会员经纪人向清算所交存的保证金数额。清算所会员经纪人在同清算所签约时一般要表明其向客房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不低于上述最低限额。

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清算程序

客户买进(做多)或卖出(做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委托指令一旦得到执行,交易所的清算机构(清算所)必须记录成交合约数量、成交价格和接受客户委托的经纪商所属清算公司的名称,并于当日交易收盘时按清算价格进行清算。

按照清算所规则,清算所只为清算会员进行清算。非清算会员的交易所成员必须将其当日成交的合约提交清算会员,后者将其自己的交易以及其客户的交易一起提交给清算所,由清算所完成清算。清算所首先要做的,是记录和核实交易双方的交易账目是否一致。若出现差错,则必须向有关清算会员核实校正。差错的校正通常要经过几个回合,直至核对无误,有关各方才签字确认,随后清算所予以清算。

完成清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1)全部清算会员的交易经过充分清算后,不同的清算会员或持有净多头合约头寸,或持有净空头合约头寸,但所有清算会员的净头寸理论上应等于零,不会存在轧多或轧少的问题。(2)按清算价格对清算会员保证金账户余额进行调整,即贷记盈利方账户,借记亏损方。各经纪商的客户保证金账户也同样作出相应的调整。这里,清算价格并非收盘价格,而是交易收盘前规定的时间内各笔交易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3)清算会员要对其账目下的合约头寸负履行合约的义务。该项义务直至其期货头寸了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