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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2024年重点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等工作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2024年,外汇管理工作重点放在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稳步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等方面,以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推动贸易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完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持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支持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支持高水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二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坚决对顺周期、单边行为进行纠偏,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三是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依法全面监管外汇业务,加强常态化监管,运用科技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完善“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跨境交易管理机制,稳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

四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科技司等8个职能司(室)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外汇研究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副省级城市设立分局(外汇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设立中心支局,在部分县(市)设立支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与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署办公。

(一)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二)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五)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六)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七)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八)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九)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主要领导

局长潘功胜

副局长郑薇 宣昌能 陆磊 王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