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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违规通报21案:有人境外刷POS机3个月换走679万

时隔仅20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再度对外汇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

在国家外汇局8月16日通报了21个案件中,其中3家银行涉及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4家银行涉及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另有一家银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4家企业涉及逃汇案被罚、1家非法结汇,此外,8个个人因非法买卖外汇或分拆逃汇被国家外汇局通报。

其中,金额最大的是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和河南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被罚超过800万元。

国家外汇局表示,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市场秩序。

案例1:恒丰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1月,恒丰银行温州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46.4万元人民币。

案例2: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2月至7月,交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售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400万元人民币,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3: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

2016年3月至4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凭企业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贷款资金用途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842.22万元人民币。

案例5:招商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招商银行厦门嘉禾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433.19万元人民币。

案例6: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645.4万元人民币,责令追究负有直接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案例7:企业银行(中国)天津西青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企业银行(中国)天津西青支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预计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及第二十八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没款102.2万元人民币。

案例8: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

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建设银行连江支行违规为个人分拆办理售付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案例9:索尔维生物化学(泰兴)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索尔维生物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使用作废合同,对外支付预付货款227.68万欧元和5.05万美元,无对应进口货物。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92.39万元人民币。

案例10:烟台平瑞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烟台平瑞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单和虚假合同、发票,对外付汇1706.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45万元人民币。

案例11:青岛中霖永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8月,青岛中霖永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使用第三方公司提单,对外付汇9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10万元人民币。

案例12: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山东恒景置业有限公司安排30个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年度购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88.7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4.42万元人民币。

例13:常熟市中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结汇案

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常熟市中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出口报关单办理贸易融资并结汇4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非法结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

案例14:河南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1年4月至2014年9月,郭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0492.92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35万元人民币。

案例15:浙江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1800.60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2万元人民币。

案例16:广东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赵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金额合计2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78万元人民币。

案例17:四川籍杜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6年7月至9月,杜某违反银行卡管理规定,利用境外销售终端(POS机)多次刷人民币卡兑换港币现金,金额合计679.11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1.87万元人民币。

案例18:福建籍王某私自买卖外汇案

2017年1月,王某为实现非法获利目的,通过他人账户收款1129.26万元人民币,私自卖出港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7万元人民币。

案例19:四川籍王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4月,王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6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产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784.76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0万元人民币。

案例20:江苏籍张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1月至12月,张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41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18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61.52万元人民币。

案例21:江苏籍邱某分拆逃汇案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利用69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折349.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60万元人民币。

汇兑和转账有什么区别

汇兑和转账的区别

汇兑与转账是金融业务中常用的两个概念,虽然它们都与资金转移有关,但在实际操作和用途上存在一些差异。

汇兑是一种汇款方式,主要通过银行将款项汇至指定账户。它涉及两个不同地点的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转移。汇兑可以是现金汇款或账户间的转账,通常用于异地支付、跨境支付或大额支付等场景。由于涉及到手续费和中间环节,汇兑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此外,使用汇兑方式汇款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如收款人的姓名、账户号码和开户行信息等。同时也要注意,在某些情况下,汇兑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或规定的影响。

转账则是一种更为便捷的资金转移方式,主要在银行内部进行电子化的资金划转。转账通常在同一个银行的系统内部完成,操作简便快捷。例如,个人网上银行转账、ATM机转账等都属于转账的范畴。这种方式适用于同一银行内的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比如支付工资、偿还贷款等场景。转账不需要像汇兑那样涉及手续费和中间环节,因此通常更为经济高效。此外,通过电子渠道进行转账还可以提供详细的交易记录,方便对账和查询。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之间的转账可能会受到跨行转账时间、手续费等因素的影响。

总的来说,汇兑和转账都是实现资金转移的方式,但在应用场景和操作上有明显差异。汇兑更适用于异地或跨境支付等场景,涉及手续费和一定的时间成本;而转账则适用于同一银行内的不同账户之间的资金转移,操作更为简便快捷。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和场景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银行汇兑业务什么意思

银行汇兑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办理的资金转移和支付结算业务。

汇兑业务是银行的一项基本服务,主要帮助客户进行跨地区、跨银行的资金转移。以下是详细解释:

1. 银行汇兑业务的定义:银行汇兑是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其资金清算网络,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这种业务可以使客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资金的即时转账,是一种非常便捷的资金转移方式。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拥有银行账户,都可以进行汇兑业务。

2. 银行汇兑的业务流程:客户首先需要前往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发起汇兑请求。银行会核对相关信息,如账户余额、收款人信息等,确认无误后将款项从客户的账户中划出,并转入收款人的账户。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但现代化的清算系统已经大大缩短了这一时间。

3. 银行汇兑的作用和意义:对于个人而言,银行汇兑业务可以方便地进行工资支付、生活费用缴纳等;对于企业而言,可以用于采购、销售、投资等资金的转移。更重要的是,汇兑业务有助于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外,由于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应用,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资金的汇兑操作,大大提升了业务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总的来说,银行汇兑业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高效、便捷的资金转移和支付结算服务。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该业务的效率和便捷性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