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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黑市,浮出水面!用行李箱装满现金交易 仅警方缴获赃款点钞机点了7个小时…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国家实行对个人结购汇年度总额管理,每年总额为每人5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但在现实中一些人却认为每年5万美元的额度不够用,希望多换一些外汇。但是又受制于国家规定,于是就四处托人换外币,这样一来就催生了一个非法倒卖外汇的“地下交易网”。

对外汇进行管理是保证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进行获利,就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所以非法买卖外汇一直是我国政府在金融领域严厉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

小伙子银行账目一个月交易上亿 地下外汇交易露出马脚

2016年国庆节刚过,青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在对当地各金融机构的日常巡查中,一家银行的员工向警方反映了一个异常的情况:一个账户,在一个月时间里,有将近一个亿的交易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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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料

在银行协助下,警方很快掌握了这个账户开户人的基本信息,这是一名年仅31岁的男子,名叫杨鹏,青田县本地人。此人并没有公司,但为什么会有上亿元的资金往来呢?警方随即进一步查询了交易明细和账户余额,发现了更多疑点。

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 徐剑:这个账户的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第一天打到账户的资金,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全部转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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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徐剑

快速进账,快速取出,交易额度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民警立即将这一可疑情况上报,并对这个账户详细检查。这时,另一个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不到一周的时间,这个账户的余额就成了零元。警方立即对开户人杨鹏进行外围调查,发现杨鹏平时在一个服装厂打工,住在县城的一个老旧小区。杨鹏没有企业,也不做生意,这个资金链巨大的账户,跟他的身份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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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所住小区

根据种种异常行为,警方分析,杨鹏有可能利用手上的银行账户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活动。经过几天的跟踪调查,警方发现,杨鹏的账户在近期有过几笔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的记录,经过比对交易凭单和柜台监控,来取钱的共有两人,叶某和杨某,两人是夫妻关系,杨某是开户人杨鹏的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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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监控

警方查到,叶某和杨某有犯罪前科记录,2013年2月,夫妇俩因为非法买卖外汇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警方分析,杨鹏那个异常的银行账户,实际使用者应该是叶某和杨某夫妻二人,他们有可能继续从事地下买卖外汇等不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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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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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

2016年10月17日上午,叶某和杨某从县城的住所里出来,步行去了附近的一家高档酒店。在酒店的咖啡吧里,他们与一名中年女子见了面。中年女子从包里拿出了一沓钞票,递给他们。办案人员注意到,这些钱都是欧元,有几万元左右。

接过钱后,杨某进行清点后装到了自己的包里,随后二人和中年女子一起离开了酒店,整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从言谈举止来看,双方应该不是第一次见面。办案人员判断,中年女子向叶某和杨某提供欧元之后,并没有现场给他们相应的人民币,可能是通过另外途径,比如银行汇款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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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和杨某收取外汇现金

从这家酒店出来之后,叶某和杨某分别去了银行门口、咖啡馆、街心公园、火车站等地,先后与十多名男女见面。这些人也把不同数额的欧元、美元等外币交给了叶某和杨某,同样没有当场收取人民币现金就离开了。而警方却发现,叶某和杨某收取外汇以后,并没有存进自己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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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某和杨某在公园收取外汇现金

根据以往侦办此类案件的经验,像叶某和杨某这样通常被称为“黄牛”的买家,会以高于当日银行外汇牌价几个百分点的价格,从私人手中收购外汇现金,之后“黄牛”把这些外币再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自己的上家。

每天交易金额超4000万元 浙江侦破“地下钱庄”大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叶某和杨某每天都在青田县城从不同身份的人手中收购外币,然后由叶某送到温州机场交给王某和马某。此外,办案人员还掌握了另一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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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马某在机场交易外汇现金

在调查时警方发现,与王某和马某在机场进行交易的有6人,其中两名女子住在青田,其他四人都在温州市区居住,这些人都是非法倒卖外汇的“黄牛”,他们每天从个人手中收购大量欧元、美元等各类外币,数额巨大。

警方迅速对王某和马某进行调查,发现他们平时都住在广州,两个人每次从温州拿到外币返回广州后,立即送到一个叫马某斌的人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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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斌

办案人员发现,每次马某斌收到从温州拿回来的外币后,都会立即派另外几人把钱送到深圳。每次送达的地点都是深圳市内一家宾馆的同一间客房。经查询,这套客房被一家商贸公司长期租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叫林某俊,常年在深圳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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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长期租用的宾馆客房

林某俊本人住在深圳的一个高档小区,平时很少在公司露面,每次外币从广州运到深圳,都由他公司的几个雇员进行交接。警方侦查发现,林某俊是整个案件的最终老板,他通过一些非法手段,将外汇现钞流向了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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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俊

从林某俊的银行转账记录中可以看到,林某俊的账户几乎每天都有从海外转入的巨额人民币,而这些钱里的一部分又会很快转给广州的马某斌等人。警方说,这些犯罪嫌疑人通过外汇汇率差从中赚取利润。

至此,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缜密侦查,这个非法买卖外汇的团伙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已经被专案组详细掌握。

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副大队长 游小明: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外汇聚少成多的情况。最底层的人员是青田当地的一些散户,在他们之上是“黄牛”,从这些散户手里把外币现钞搜集起来,相应的“马仔”从“黄牛”手里把现钞带往深圳、广州等地,交给中间商;中间商再通过上线,把外币现钞带往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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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的团伙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

2017年12月4日,专案组在青田、温州、广州、深圳、兰州五地精心部署了警力,择机同步收网。晚上10点多钟,当马某和张某携带外币准备登机的时候,警方开始了抓捕。两人落网后不久,王某在广州也被警方抓获。警方在三个人携带的行李箱和背包里查获了大量外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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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外汇现金被收缴

警方透露,青田县一家银行的多名工作人员用了7个多小时,才将专案组收缴的外币全部清点完毕。其中欧元602.9万元,港币110万元,美元8.2万元。按照当日的银行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共计5000多万元。这次行动中,青田警方在温州、广州、深圳、兰州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成功摧毁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团伙。这个案件也是浙江省内地下钱庄案件里,涉及外币量最大的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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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清点收缴的外币

收购外币的中间商马某斌交代,自己原来在广州开饭馆,2016年由于经营不善饭馆倒闭,赔了一百多万元,之后他经熟人介绍,干起了买卖外汇的生意。

平时马某斌自己并不抛头露面,他雇了几个人打理所谓的生意。在买卖外币的交易过程中,他支付给下线的、上线支付给他的人民币现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完成的。

犯罪嫌疑人 马某斌:我从浙江温州几个“黄牛”手里收欧元,然后由我的小弟来青田拿,再送到深圳交给一个姓林的老板。价格都是按当天的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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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马某斌

马某斌交代,通过不法交易,他每天能赚取近万元人民币的利润。马某斌所说的老板,就是林某俊,根据证据及多名嫌疑人指认,警方认定林某俊就是该犯罪团伙的头目。但是在多次审讯中,这个林某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直矢口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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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林某俊

青田警方初步查实,这个非法买卖外汇的团伙每天的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均在4000万元以上。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团伙累计的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200多亿元。目前此案的进一步侦查仍在进行中。

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 徐剑:大部分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嫌疑人供述的内容,也跟我们前期侦查员掌握的犯罪架构、犯罪模式基本相符。

半小时观察

非法买卖外汇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非法兑换外汇使外汇交易脱离了国家监管,且资金流向不经过银行监管,可能出现走私、腐败、逃脱的非法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国家金融秩序,甚至还对国家的安全造成了影响。

通过不法商行转移资金是违法行为,不仅面临资金被诈骗等损失的风险,甚至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牢记一点,只要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就是所有人都绝对不能去触碰的底线。

“打假”非法期货!警惕境外交易噱头,中期协教你四招识破

又一年3.15,期货市场也“打假”。

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投资者对国际期货品种关注度增加,不少非法国际期货交易平台就开始“玩花招”。“假平台”、“假代理”、“假大师”等层出不穷。

国内一些非法机构在推广“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自己可以代理做外盘期货,原油、黄金、恒指、外汇,等境外期货品种。噱头为“大师带路”,专业配资,杠杆巨大,回报惊人。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向任何机构颁发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且尚未出台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的办法。且境内投资者通过非法平台网站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切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跨境诈骗重灾区

从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披露的案例信息来看,近期非法期货案件中跨境诈骗是重灾区。

例如2020年12月10日,上海警方破获一例非法期货案件,涉案金额700亿元。具体为吴某团伙所利用非法期货交易软件,为跨境期货交易搭建了一条非法通道,使得投资人得以在境内开立境外期货交易账户进行投资交易。

经查,吴某在网上发现本市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门研发了一款具备境外期货交易、分仓管理账户、清算提成等功能的交易软件。通过该软件,吴某可以招揽客户从事境外期货投资,进而赚取交易手续费。吴某便通过该公司客服获取了交易软件的下载链接、登陆账号和密码,并在不具备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伙同他人不断发展下游代理和客户。

再看另一跨境诈骗案例,2020年1月,上海公安机关侦破一起以从事证券、期货交易为幌,跨境诈骗境内投资人,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的案件。

经查,发现一条盘踞在境外多国,以从事证券、期货交易为幌,跨境诈骗境内投资人的犯罪产业链。犯罪嫌疑人饶某、夏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深圳开设成立一科技公司,组织20余名公司成员分批出境,在境外租赁犯罪场所、购买电脑、手机等作案设备。随后,饶某、夏某指使团伙成员利用微信、QQ等方式揽觅境内投资人进入所谓“股指期货交流群”,并假扮投资人、专业导师、导师助理等角色,开设语音课程,营造境外股指期货交易高收益氛围,取得境内投资人信任,诱骗投资人入金交易。

境外平台端犯罪团伙汤某等人,受饶某委托,在多国注册成立公司,将公司包装成持有美国NFA期货牌照的交易平台,并组织团伙成员扮演开户专员等角色指导客户开户入金,向客户提供交易软件。犯罪团伙诱骗投资人入金到其控制的境内银行账户后,诱导投资人使用交易软件从事境外股指期货的虚拟交易,从而直接骗取投资人投资资金。

非法经营境外期货犯罪除了严重侵害境内投资人财产安全,也扰乱了国家外汇、期货管理秩序,易产生叠加危害。

据警方提示,不法分子利用私自开发的交易软件逃避我国行政部门监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期货交易业务,严重破坏境内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同时,不法分子将投资人通过非法跨境期货交易软件入金的人民币汇兑成美元,造成资金非法跨境流动,严重破坏我国外汇管理秩序。此外,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投资人境外市场信息缺失的盲点,诱骗投资人从事虚假股指期货交易,非法经营或向网络诈骗犯罪变异升级。

外盘交易损失难追回

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加快,投资者对国际期货品种关注度增加,不少非法国际期货交易平台就开始“玩花招”。

国内一些非法机构在推广“外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期货交易提供渠道,代理中国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外汇等期货投资。而当前外盘期货之所以成为不法分子坑骗投资者的手段,一方面是利用大多数的国内投资者无法开外盘户的心理,另一方面则是外盘期货缺乏监管。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含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向任何机构颁发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并且尚未出台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的办法。

且境内投资者通过非法平台网站参与境外证券市场交易,切身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证券、期货、保险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17条之规定,境内个人进行境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金融投资,应当按相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期货代理的机构及人员通常在国内无实际经营机构,投资者参与此类交易造成的损失,一般难以追回。由于开户的投资公司不是期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在查处非法期货交易中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凡涉及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外的机构非法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案件,由工商部门牵头查处。投资者应当直接向该投资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如果涉案的金额较大,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招辨识非法期货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花样翻新快,隐蔽性强,欺骗性大。

近年来,随着对非法期货活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期货活动的隐蔽性越来越强。投资者在入市交易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非法期货活动。

对此,中期协提示,可根据以下四点做出识别。

一是辨识主体资格。按照规定,开展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否则即为非法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

目前,境内只有4家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期货品种是合法期货交易,即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此外,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的广州期货交易所正在筹建中,不过目前没有上市期货品种。

二是辨识营销方式。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以“老师”、“期神”自居,以只要跟着他做,就能赚大钱的说法吸引投资者。投资者需要知晓,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得进行此类虚假宣传。投资者遇到这种情况请勿相信。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特点,不可能稳赚不赔。

三是辨识互联网网址。非法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采用仿冒方法在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期货网站。投资者请勿登录非法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上当受骗。

四是辨识收款账号。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而非法机构往往以个人的名义开立收款账户。如果有人要求投资者把钱打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投资者即可果断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