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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资金盘:披着“去中心化”外衣的击鼓传花骗局

“百天回本,三百天翻三倍”“去中心化,绝对安全,永不关网”……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这些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旗号的资金盘,像幽灵一样在互联网的角落游荡,吞噬着渴望一夜暴富的普通人的积蓄。

尽管国家明令禁止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但改头换面的“资金盘”骗局仍在利用民众对新技术的认知盲区野蛮生长,从“空气币”到“云养币”,从“杀洋盘”到“互助盘”,这些骗局不仅让参与者血本无归,更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负责人李旭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资金盘热衷于挂钩虚拟货币,核心目的在于利用其技术特性和监管空白,实现更隐蔽的欺诈与收割。国家对此已展现出全链条高压打击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但彻底根除仍需跨部门协同、技术创新赋能和国际合作的持续推进。

“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唯有不信高息诱惑、不参与非法交易、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心存侥幸幻想,并在关键时刻勇于举报,才能从根本上筑牢防线,守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和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他说。

当资金盘披上虚拟货币的外衣

去年年中,百亿资金盘鑫慷嘉崩盘,引发社会对于资金盘的普遍关注。与此同时,还有一个资金盘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这就是奥拉丁,其表现形式同为“虚拟货币+资金盘”。

奥拉丁打着“全球首个隐私匿名金融生态”的旗号,向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用户将奥拉丁代币LGNS质押至智能合约,每8小时结算一次收益,并宣称日化收益率达1.2%。

所谓代币质押,指的是在区块链网络中,将持有的加密货币代币锁定一段时间,以支持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交易验证,从而获得奖励,类似于将钱存入银行赚取利息。

据透露,当时还有人晒出“10万本金三个月变200万”的截图,这种简单粗暴的财富承诺,击中了无数人对快速致富的渴望。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收益,依赖的是新进资金的兑付。

为了增信,项目方公布了所谓的“CertiK审计报告”,CertiK是全球顶级区块链安全审计机构,但据业内人士表示,并未在官方渠道找到这份报告。另外,奥拉丁还搭建了“蛛网计划”,长达15层传销结构,拉新可获得3%-15%的奖励。

去年以来,多地警示奥拉丁风险,比如,去年8月,“欧潭融媒”微信公众号发布提示,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等名义,通过各种方式,诱骗投资者参与交易炒作“奥拉丁”等虚拟货币,涉嫌非法集资、传销、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去年11月,包头市财政局发文称,近期,在排查中发现,疑似“奥拉丁”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有所露头,这类虚拟货币交易没有任何合法保障,还藏着财产损失、违法犯罪的大隐患。

类似的“虚拟货币+资金盘”还有Pi币(又称“π币”“派币”),其声称由三个斯坦福大学毕业生创办手机“挖矿”项目,用户不需要投钱,便可以通过手机挖掘并赚取派币。它以“拉人提升挖矿效率”的模式裂变传播,不少人为此动员全家注册,甚至动用多部手机参与“挖矿”。

去年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7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实际上是“击鼓传花”的套路

事实上,资金盘和虚拟货币结合,早在多年前就已出现。2020年,公安部指挥破获了首起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Plus Token平台”网络传销案。该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Plus Token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被称为币圈第一大骗局。

然而,相同的骗局还在持续上演。今年2月,李旭在一篇涉“虚拟币”骗局的文章中,结合近期咨询量激增的涉虚拟货币虚假投资理财项目,列举了一串长长的警示名单。包括奥拉丁、派币、MICRO微易交易所、微比特、Finanx AI、ARAVALI、GEC环保币2.0、OTM公链和Vebit交易所、Linkf链上银行、鑫升团队“DFound基金”等等。

多地法院的判决书和公安机关的侦破案件涉及“虚拟货币+资金盘”。湖北襄阳高新区检察院去年底公布的一起案件中,朱某等人开发了一款名为“星探”的APP,上架财经类短视频,对外宣称用户用200“USDT”币购买“NFT”数字卡片一张即可成为会员,每天观看平台推送的短视频,就能获得“TT币”奖励。平台承诺,100天回本,300天翻三倍,出局自由。此外还设置拉人头加成机制,邀请新人或者购买多张“NFT”,会员等级提升,“TT”币产出翻倍。

同样在2025年的另一起案件中,吴某以推广刷脸支付设备为噱头,打着“元宇宙”的幌子,通过发行“XD通证积分”和“GDFC虚拟币”,向投资人画饼“三倍收益”和“纳斯达克上市股权”。当GDFC币价崩盘后,吴某又推出“GM融合”项目,诱导投资者将旧币换成新币,继续实施二次收割。

“现在的资金盘,张口就是去中心化的幌子,实际上全是‘击鼓传花’的套路。”一位用户在社交平台上说,骗子们只是给古老的庞氏骗局披上了“智能合约”和“去中心化金融”的科技外衣。

打击虚拟货币资金盘仍存难点

近年来,监管部门在持续警示虚拟货币投资风险。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界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去年11月底,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要求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今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再度定性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李旭认为,资金盘与虚拟货币的“联姻”,本质是利用后者的特性为非法活动披上“高科技”外衣,以更隐蔽、更具诱惑性的方式进行欺诈和收割。

一是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去中心化”等前沿技术概念进行包装,将其伪装成“未来趋势”,利用公众对新技术的不熟悉和认知偏差,降低警惕性;二是虚拟货币的匿名性、链上交易等特点,为资金盘的组织者提供了跑路、洗钱、转移资产和逃避境内监管的通道和操作空间;三是通过人为操控代币价格,制造短期内“暴涨”的财富效应,刺激贪婪心理,吸引接盘者;四是将虚拟货币作为资金盘内部结算、返利、分账的核心工具,配合“拉人头”“层级计酬”等典型传销模式,形成“投资-拉新-获客-分利”的传销闭环,实现快速扩张和资金聚集。

近年来,监管层面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并全链路管控,精准狙击。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的通知

京政发9号

各区、县革命委员会(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

国发〔1980〕2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维护人民币的统一市场,禁止一切外币在国内市场计价流通,维护社会主义的金融秩序,这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大问题,在筹集资金、引进外资工作中必须引起足够注意。决不能为了多得到一些外汇,而本末倒置,因小失大,破坏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各省、市、自治区如有流通外币的,要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极少数单位有必要直接收取外币的,应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要把收取外币的单位压缩到最小限度。本年内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后,应即停止直接收取外币。

国务院

一九八〇年一月五日

关于维护人民币统一市场禁止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的报告

国务院:

今年初,外贸部报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几个大城市办理外国烟、酒的寄售业务,直接以外币标价和计收外币。此后,使用外币的业务范围日益扩大,其中以广东省一些单位的情况最为突出,已经发生不少问题,值得引起注意,需要尽快研究解决。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情况

目前仅广州市一地,经过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批准,在业务经营中直接收取外币的有:广州外贸中心出售的商品和提供的各项服务;中国图片社广东办事处代销美国柯达摄影胶卷和自营的洗印业务;省外文书店代销的美国《时代周刊》等杂志;省土产、茶叶、食品进出口公司经营的寄售外国香烟、咖啡、酒和汽水;省航运局所属单位出售广州、江门至澳门的客轮票;广州铁路局客运段穗港线直通列车的餐车、小卖部等。经广东省革委会批准直接收取外币的有:广州市友谊公司经销的商品,广州市小汽车服务公司与香港羊城“的士”服务公司、新威汽车公司合作经营的汽车服务业务,广东省对外体育服务公司组织的多项体育表演,广州曙光无线电厂销售以留成外汇进口配件装成的三用录音机,广州市轻工进出口公司代售的天鹅牌电子计算机,省轻工进出口公司代销香港海燕唱片有限公司的录音带,东方宾馆餐厅对外营业等。最近,宝安、珠海、汕头、肇庆、佛山的友谊商店等单位,也都直接收取外币。

正在报批准备收取外币的单位还有:广州东方宾馆、流花宾馆,准备将利用外资进行改造的二百二十个房间对外出租收取外币;广州市广播设备器材厂和广东省、广州市的轻工进出口公司,准备用留成外汇或向银行贷款,进口零配件装配电视机、电子计算机等,在市场上出售收取外币;广东省航运局要求在洲头嘴客运站设小卖部,办理行李搬运和国内外水陆联运业务等。另外,广州市有一些单位,未经批准也擅自收取外币。例如,解放北路有一间卫生院诊病收外币,光明大戏院和文化公园红星剧场售前座票收外币,有的三轮车载客人也收外币。

二、引起的问题

一是影响了人民币的统一市场,损害了国家的威信。全国解放后,我国禁止了一切外币在国内市场流通,发行了全国统一的人民币,建立了独立自主的、统一的人民币市场,这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也是我们党在政治上和经济工作上的一项重要成就。三十年来,我国人民币已成为世界上少有的稳定的货币。现在,一些单位在业务经营中直接收取外币,实际上就是允许外币在我国内市场流通,这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是对我不利的。

据了解,目前在世界各国,像我国在国内市场上这样大范围地使用外币的情况是很少见的。西方国家虽然在银行可以自由兑换外国货币,但市场上只准本国货币流通。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只在机场和大旅馆设有免税商店,可以使用外币。苏联和东欧国家,也只是在少数特设的外币商店使用外币。现在,广东省一些单位在业务经营中不但用外币标价,直接收取外币,有的还贴出“持外币购票优先”、“凭外币坐车优先”的通告,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

一些华侨对这种做法也很有意见。一位日本华侨商人说,代销外国烟酒收外币还情有可原,但卖广州生产的雪糕也要港币,这不同香港差不多了吗?许多爱国人士认为,国内市场大量使用港币,港币假票就会乘机流入,现在连香港的银行职员对港币假钞都难以识别,何况国内的年轻售货员!有的人还说,广东每天有几千名港澳同胞入境,携入大量的港币,港英当局正无法解决的通货膨胀问题,你们帮助他们解决了。

不少外宾对这种做法也有反映。一位日本商人说,在中国买东西用人民币不行,非用外币不可,实在不可理解。一位华侨商人同一位日本朋友到交易会小吃部去喝茶,因只带人民币没有港币而未能喝成。那位日本朋友不满地说:“这是在你们的祖国啊!”有些外国朋友担心中国也会出现象苏联和东欧国家那样到处向外国人乞讨外币的情况。

二是影响了人民币对外币的比价,造成了外币买卖黑市。开办直接收取外币业务,原来说是指定地点,范围很小,但由于持有外币可以买到廉价的、市场上买不到的东西,有的人就想方设法换取外币。由于有的单位希望得到外汇分成,乐意收取外币,这样,外币流通的范围也就愈来愈广,比价也愈来愈高。例如,现在港币的牌价是三十元五角人民币换一百元港币,但市场上有的人用四十至七十元人民币换取一百元港币,最近还发现有用一百元人民币换一百元港币的。有的地方已出现了外币的黑市买卖。

三是腐蚀了干部群众,败坏了社会风气。据计算,在广交会内用港币买一只国产手表,一转手就能赚取人民币几十元;用几元港币购买一盘卡式录音带,转手倒卖可得人民币八元。由于外币在市场上吃香,用外币购买商品可以牟取暴利,有的人就不择手段地套取或索换外币。人民银行东莞县支行一个营业所副主任,利用职权非法套取收兑入库的港币。拱北海关一关员和深圳铁路一民警,在执行任务中向旅客索兑港币;广州东方宾馆一个服务员,抢着为客人提行李,然后要求用人民币同客人兑换外币;有的人在广州外贸中心小卖部购买商品,开好票再去拦住客商索换外币。最近,广州市有些待业青年,在外币商场抢购商品进行倒卖,还有一些不法之徒,在路上、宾馆门口和银行外面阻拦外宾和侨胞,强行要求兑换外币。有的甚至以武力相要挟,对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香港报刊对此已有反映。

四是这种做法也给华侨、外宾带来了不方便。开办直接收取外币的业务,目的是方便华侨、外宾,增加外汇收入,但这样做实际上反而给华侨、外宾带来了不方便。日本北海道华侨总会会长曲学礼说,他们回国时把外币换成了人民币,使用起来很方便,现在不知道什么地方要用什么货币,必须随身携带人民币、日元、港元,太不方便了。一位日本商人说,他们从银行把日元换成了人民币,现在又要将人民币换成日元,实在麻烦。许多外宾反映,中国这样办,他们在香港购买中国的旅行支票和在深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都是多此一举了。

我们认为,这样做实际上是使一部分原来由银行直接收兑的侨汇、其他非贸易外汇和外币,分散到各个收取外币的单位去,从国家整体上看,并不能增加多少外汇收入。据反映,由于外币可以在国内市场流通以及存在外币买卖黑市,从香港带进一台价值一百港元的计算器,出售收取外币再套成人民币,要比汇入一百港元多得一倍半到两倍的人民币。因此,套汇、逃汇和以物代汇的情况大量增加,有些侨区的侨汇大幅度下降。例如,今年四月至六月,广州市越秀区的一个侨汇点侨汇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了百分之七十一点八,中山县一个区侨汇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了百分之八十二点六。福建省的一些侨区也有类似的情况。

三、我们的意见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的意见是:

(一)必须维护人民币的统一市场,不能允许外币在国内市场计价流通。这是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四化建设的一个大问题,切不可因小失大。我们需要努力增加外汇收入,但不能置国家的主权于不顾,破坏统一的人民币市场。

(二)如果为了发展旅游业,有些地方非直接收取外币不可,也应尽量缩小范围,并且要经过国务院批准。现在对竞相收取外币的问题需要进行清理和整顿,除经国务院批准的专门接待外宾的宾馆和机场设立的外币商店外,其他地方一律不得以外币计价和收取外币。明年中国银行发行“外汇兑换券”以后,所有现在经过批准可以直接收取外币的单位,也不得以外币标价和计收外币,应改用人民币标价,收取外汇兑换券。

(三)中国银行应加强口岸的外币兑换工作,办好发行旅行支票和外汇兑换券的工作,以方便华侨、外宾。

(四)外币的黑市买卖,必须严格取缔。未经批准擅自用外币标价和在交易中直接收取外币的,应以扰乱金融论处。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省、市、自治区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