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金融乱象

多部门联合,坚决整治金融乱象!与外汇打交道不注意这些,你的钱很可能打水漂!

有钱赚的地方,就常有人“钻空子”。

多年来,因迎合某些人贪图方便实惠等心理、洗钱投资等需求,非法外汇经营一直“偷偷”游走。

近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座谈,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整治金融乱象,其中重点打击对象包括互联网金融风险、地下钱庄以及非法外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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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

地下钱庄有哪些“搬钱”伎俩?

从事非法外汇经营会有什么后果?

个人违规换汇有什么风险?

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又有哪些?

今天小侨盘点清楚,提醒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地下钱庄伎俩多

在涉及地下钱庄的案例中,最常见的“搬钱手法”包括:

“对敲型”,即“跨境汇兑型”模式;

境内汇集人民币境外ATM机取汇;

通过虚假贸易进行“公转私”的“支付结算型”模式;

此外,还有进行黑市买卖赚取汇率差价的“黄牛”。

“对敲型”

这种兑换方式最为直接。

一种操作方式是,直接拿现金去地下钱庄兑换外币现金;

而另一种方式,则是兑换双方在银行开通账户进行转账汇款操作。简单来说,就是兑换人把钱存在地下钱庄境内账户,地下钱庄境外再把钱汇入兑换人境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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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汇集人民币境外ATM机取汇

在境内银行开立数百个账户,然后通过境外的ATM机取出外汇,再倒卖牟利。

这种方法主要利用了,离岸和在岸人民币的兑换价差,以及境内很多银行都提供境外取现免手续费的服务。

3.通过虚假贸易洗钱出境

这种方式具体运作为:由地下钱庄成立假的贸易公司,将资金转入这家空壳公司中,然后通过虚假进出口贸易的方法,进口一批货物,用远超货物实际价值的钱付款转出,通过这种方法,将资金弄出境。

4.“黄牛”换汇

在各大银行门口或大厅,经常活跃着一些人,遇到前来兑换外币的客户,就主动凑上前去,以高出银行公布汇率的价格,“诱惑”客户私下换汇。

从事非法外汇经营后果严重

毫无疑问,地下钱庄的以上伎俩严重扰乱外汇管理秩序,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提供了可乘之机,涉嫌非法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现身说法:

十年前,河南村民开设地下钱庄,非法倒卖外汇近亿元,被判刑5年的新闻轰动一时。

张某本是孟州市南庄镇某村的普通村民,家里开着杂货店,平时靠做点小买卖维持生活。

后来,不知是什么契机,让他做起了“国际买卖”。法院查明: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短短两年时间里,他通过外汇黑市,共为沁阳市某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换取1000余万美元。

2008年7月18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宣判,张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张某所涉非法经营数额达8979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判处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个人违规换汇风险大

开设地下钱庄,所从事的任何业务都没有法律保障。不管是被查出还是地下钱庄主携款潜逃,违规换汇者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去年12月,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对5家企业、6家银行、2家非银金融机构和7名个人的外汇违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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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案例主要包括:企业虚构贸易背景逃汇、银行不尽真实性审核义务纵容企业虚假交易、非银行金融机构转让QDII额度或利用QDII违规跨境套利、个人以分拆方式逃汇或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典型违规行为。

个人案例现身说法:

河南籍褚某非法买卖外汇

2016年9月至10月,河南籍褚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3000万元人民币分3次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加拿大账户,金额合计591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95万元人民币。

此外,不通过地下钱庄,利用本人及亲友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分拆逃汇,一经查处,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内蒙古籍宋某分拆逃汇案

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宋某为实现非法转移资产目的,利用本人及其亲属、朋友共计54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以出国留学费、就医、境外旅游等虚假名义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其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349.2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68.3万元人民币。

非法外汇交易平台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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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具体内容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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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称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中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互联网金融协会还提出,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

去年12月,央行公示了40家涉嫌非法的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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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身说法:

去年9月,一家名为“万象国际外汇(MIXG)”的短线外汇交易平台突然跑路,投资者损失数十亿元。该平台自称是澳大利亚注册公司,受到澳洲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监管,并在纽约、澳大利亚、日本等地全球四大交易所取得认证。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平台指出,部分外汇理财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声称自己受权威机构监管或授权,实际上涉嫌牌照信息造假。此外,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外汇交易监管机构有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美国期货业协会(NFA)、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除此之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也会颁发相关牌照,但监管效力较低。

小侨提醒:

“一时大意,害人害己。”

不管您是从事外汇经营还是有个人换汇需求,小侨都希望大家,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进行,千万不要因侥幸心理,换来“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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