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信用证结算

商品出口的主要业务环节

我国提倡以CIF条件、信用证结算方式成交,主要环节如下:

1.催证、审证、改证→2.备货、包装、刷唛→3.出口报检→4.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5.租船订舱→6.投保货运险→7.出口保管→8.货物装船与发运→9.制单结汇→10.办理出口收汇核销→11.办理出口退税

(一)催证、审证、改证

1.催证: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开证最迟日期,而对方还没有开出信用证,则买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要电告买方,并催促其尽快开出信用证。

2.审证:银行和卖方共同承担审证任务。其中,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卖方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

3.改证:在审证过程中如发现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提醒开证申请人修改,在同一信用证上如有多处需要修改的,应当一次提出。对通知行转来的修改通知书内容,如经审核不能接受时,应及时表示拒绝。如一份修改通知书中包括多项内容,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而拒绝另一部分。

(二)备货、包装、刷唛(略)

(三)出口报检(了解)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是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商品检验主要分为法定检验和贸易检验两类。

列入法定检验目录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口或出口。

贸易检验具有非强制性:合同有规定才进行检验,并且要按合同规定处理。

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法定检验检疫货物,原则上应坚持产地检验检疫。

商品检验的程序:①申请检验→②抽样→③检验→④签发商检证书

(四)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是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制发,出口企业填写、传递,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

由存根、正本(范围内左、右两联)共三联构成。存根联由出口单位在货物报关时填写,正本左联由银行、海关、外汇管理局填写并盖章,右联是出口退税专用联,由出口企业填写。

租船订舱

1.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进行有规律的、反复的航行,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它的服务对象是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主,具有公共承运人的性质。

班轮运输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班轮运价包括装卸费用。

2.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船舶所有人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的商业行为。

(1)定程租船

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其特点:

①船舶的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②规定一定的航线和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装卸港口;

③船方除对船舶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④运费按所运货物数量计算,有时也采用整船包干运费;

⑤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提示】

滞期费: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货方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失,货方对超过的时间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速遣费: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货方提前完成装卸作业,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应向货方支付一定的奖金。

(2)定期租船

简称期租船,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其特点:

①租赁期间,船舶的经营管理由租船人负责;

②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③可以装运各种合法货物;

④不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⑤租金按租期每月每吨若干金额计算。

3.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凭证,是海洋运输中的主要单证,具有货物收据、物权凭证和运输契约证明的作用。

投保货运险

备货包装刷唛出口报检程序_出口收汇核销_CIF信用证结算出口业务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_备货包装刷唛出口报检程序_CIF信用证结算出口业务流程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七)出口报关

进出口货物的种类包括一般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暂准进出口货物。

一般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的步骤包括申报、查验、缴纳出口税、出口放行四个环节。

出口货物申报时间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八)货物装船与发运

制单结汇

出口收汇核销_备货包装刷唛出口报检程序_CIF信用证结算出口业务流程

(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出口收汇管理,保证国家的外汇收入,防止外汇流失,指定外汇管理等部门对出口商贸易项下的外汇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

我国的核销工作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海关、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具体实施。

(十一)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降低出口产品成本、增强出口竞争力、鼓励出口而制定的一项政策措施,即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不是所有商品都有退税,退税商品的退税率也不一样,国家通过调整退税商品范围和退税率可以调控出口贸易发展的速度和结构。

(二)商品进口的主要业务环节

我国商品进口业务中,一般按FOB条件,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成交,一般程序如下:

1.申请开立及修改信用证→2.租船订舱→3.投保货运险→4.缴款赎单→5.进口报关→6.进口报检→7.付清运费,换取提货单→8.提取货物→9.进口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