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人民币汇率

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从目前中国外汇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出发,外汇市场发展的难点在于人民币尚未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不能照搬发达国家外汇市场的发展模式;结售汇制度决定了中国外汇市场改革必须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相对稳定。结售汇体制的改革直接决定着外汇市场的改革。我们不仅要考虑在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如何改革外汇市场,还要考虑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实际进程 。

1、加大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力度

目前,国有外汇银行所有权的根本症结在于产权不清,导致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与交易商制度的建立不相适应。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进一步实施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适时将国有银行推向股票市场,逐步降低国有股比例,从而明晰国有银行的产权归属。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规则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使每个人都能有效地约束和激励管理者。这类银行是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运作的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发挥外汇市场交易商的作用。

2、逐步放松对外汇存货管制

目前对结汇周转比例限额的管理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和外汇短缺时期的痕迹。随着中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用汇范围越来越大,国家外汇资金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中国的国际收支顺差逐渐改变了过去外汇短缺的局面。新形势下,结算外汇周转比例限额管理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更重要的是,这一规定损害了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不符合建立交易商制度的要求。

因此,改革外汇银行的外汇库存管理势在必行。在进一步的外汇体制改革中,可以考虑逐步放宽外汇周转率在结算中的浮动限度,使外汇银行有更大的自由选择外汇资产存寸;同时,改革现行的每日平盘制,放宽强制平盘期限,使外汇银行能够在更长时间安排外汇资产组合。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应最终放弃外汇管制,确保外汇银行具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为建立交易商制度做准备。

3、促进外汇银行的竞争,防止垄断

在资本流动不完全的条件下,中国外汇市场的大部分交易集中在中国银行等少数国有银行,导致垄断的可能性。一方面也是历史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管制。为了建立有效的交易商制度,这种情况应该改变。打破中国银行等国有外汇银行的优惠政策,对外汇银行和从事外汇交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视同仁,使银行在平等的基础上自由竞争。同时,我们可以考虑有条件地开放资本项目增加外汇供应弹性,增加垄断难度。

4、人民币汇率机制与外汇市场的发展相结合

从某种意义上说,外汇市场的运行就是汇率生成的过程。因此,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是外汇市场运行的核心问题。灵活汇率生成机制可以调节外汇供求,为央行宏观调控提供信号。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是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外汇制度。汇率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但汇率的形成机制并不完善。由于对国内企业结售汇实行严格控制,中央银行负责每日外汇供求平衡。

目前,人民币汇率与美元挂钩。近年来,美元汇率变化较大,而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较小,形成了与外汇供求不一致的事实上的官方汇率。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扩大银行间市场的汇率浮动范围,例如,允许汇率每天上下波动一到两百个点。根据结售汇的周转情况,调整本行的外汇头寸管理政策。近期内,考虑调整银行外汇结算和银行销售周位的下限为零,允许银行持有零位;在中期,我们应该逐步扩大银行外汇头寸的上限,最终取消对银行外汇头寸的限制。改革强制结汇制度,如扩大允许企业在经常项目下保留外汇收入的范围,提高可保留外汇的限额,延长结汇宽限期。

5.完善中央银行外汇干预机制

作为外汇市场的宏观调控者,中央银行不应过度或过于频繁地干预市场,让市场参与者自由决定交易。鉴于中国国际储备相对充足,对国内外汇投机风险的抵抗力较强,央行应放宽外汇指定银行结转外汇额度的限制,扩大银行自由外汇交易的额度范围,使其真正成为外汇交易市场的主体,发挥其在外汇市场中的缓冲和调节作用。

这对外汇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央行往往采取一些间接的干预手段,即如果在外汇市场上买入外汇,卖出本币,就会在国债市场上卖出短期国债,以回收本币,为使本币的流动性不因外汇市场的运行而扩大,为了有效干预外汇市场,中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相应的人民币公开市场,配合外汇市场的公开运行,增加外汇干预的缓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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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与美元互换

截至2025年12月下旬,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现持续升值态势,在岸、离岸汇率均创近一年新高,央行强调保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基本稳定。

一、近期汇率走势核心数据

1. 在岸人民币(USD/CNY):

• 12月25日盘中升破7.01关口,最高触及7.0058;

• 12月27日最新报价7.0063,较前一交易日微涨0.01%;

• 11月下旬以来累计升值超900个基点。

2. 离岸人民币(USD/CNH):

• 12月23日升破7.02关口,盘中最高升至7.01505;

• 12月25日突破7.0整数关口,创2024年9月以来新高;

• 11月下旬以来累计升值超1000个基点。

3. 汇率中间价:

• 12月25日中间价调升79个基点至7.0392,为2024年9月30日以来最高。

二、汇率升值的主要驱动因素

1. 美元指数走弱:

• 美联储12月降息后,市场预期2026年继续降息,美元指数跌破100关口,带动非美货币普遍升值。

2. 企业结汇需求:

• 年底季节性结汇需求增加,尤其是前期出口高增累积的结汇需求加速释放。

3. 国内市场吸引力:

• 国内权益市场表现亮眼,吸引外资流入,进一步支撑人民币汇率

三、政策与市场展望

1. 央行政策取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第四年强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既防范过度贬值也防范过度升值。

2. 机构预测:

• 中金公司预计2026年人民币汇率将平衡经济增长、国际收支稳定和人民币国际化目标,走势相对平稳;

• 东方金诚指出,汇率升值会增强国内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但需关注汇率波动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3. 风险提示:

• 美元指数反弹、全球经济波动等因素可能导致汇率短期波动,但长期仍以稳为主。

2025年12月22日人民币汇率更新了,人民币汇率跌 今日汇率

2025年12月22日人民币汇率更新 兑美元创14个月新高

2025年12月22日,人民币汇率迎来显著变动,在岸、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同步走强,创下近14个月以来的新高,打破此前窄幅震荡格局。

人民币汇率走势分析及对经济影响_2025年12月22日人民币汇率更新 兑美元创14个月新高_人民币 港币 汇率 现汇

当日主流银行外汇牌价(以中国农业银行9时更新数据为准) :

– 美元:现汇买入价703.07元/100美元,现汇卖出价705.89元/100美元;

– 欧元:现汇买入价822.26元/100欧元,现汇卖出价828.03元/100欧元;

– 英镑:现汇买入价939.83元/100英镑,现汇卖出价946.44元/100英镑;

– 日元:现汇买入价4.46元/100日元,现汇卖出价4.49元/100日元;

– 港元:现汇买入价90.32元/100港元,现汇卖出价90.68元/100港元。

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盘中升至7.0378,单日升值表现亮眼 。此次汇率变动对普通民众和市场主体影响直观:有出境旅游、留学需求的居民,换汇成本有所降低;海淘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可享受一定实惠;进口企业则有望降低采购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银行会根据市场波动微调汇率,现钞买卖价与现汇价存在差异,实际交易以网点实时报价或手机银行显示为准。

温馨提示:汇率实时变动,换汇前查询最新报价,本文数据仅供参考不承担责任。

央行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6日,央行发布通知,《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银行间外汇市场秩序和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报价计算、形成并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按照相关规则计算并发布人民币汇率收盘价、参考汇率等重要数据指标。

参与中间价报价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中间价报价信息。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交易价格实行日最大浮动幅度管理机制,报价与成交不得超过相应货币对中间价的上下波动幅度。上下波动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原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防范相关风险,促进外汇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进行修订,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3号),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立足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变化和监管实践,统筹整合有关制度规定,形成系统性的监管框架和监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从交易场所、资质条件、报价规范、交易清算规则、信息管理、数据服务、自律管理等领域明确相应要求,实现业务监管全覆盖。二是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规范银行间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境内外金融机构、货币经纪公司、金融信息服务商权利和义务,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三是推动银行间外汇市场高质量发展,支持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交易和清算品种、币种、方式等,便利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健全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13号(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的市场。

第三条 具有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应通过外汇交易中心进行。

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四条 境内金融机构可选择双边清算或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进行集中清算。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第六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银行间外汇市场秩序和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章 市场参与机构管理

第七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下,在规定范围内分别组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和清算,制定业务规则,提供设施和服务。

第八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加强业务协作,开展数据交互,保障业务和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提升设施服务水平。

第九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如发生重大异常、系统故障等,对外汇市场正常秩序和市场公平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第十条 境内金融机构以法人身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并应先取得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分别负责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资格、清算资格管理,并履行相应的市场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实行前中后台分离机制。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指派具备必要能力的交易员代表其开展银行间外汇市场报价、交易,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在交易达成后以安全高效的方式尽快完成交易确认,自主决定参与交易冲销、同步交收等风险缓释服务,提升结算效率,缓释交易风险。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开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与交易对手签署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

第十六条 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可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等提供经纪服务。

金融机构通过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协商达成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意向后,应即时通过外汇交易中心确认后方可达成交易。

第三章 业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报价计算、形成并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按照相关规则计算并发布人民币汇率收盘价、参考汇率等重要数据指标。

参与中间价报价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中间价报价信息。

第十八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交易价格实行日最大浮动幅度管理机制,报价与成交不得超过相应货币对中间价的上下波动幅度。上下波动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外汇交易中心应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丰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品种、币种、方式,完善交易时间安排。

(一)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

(二)交易方式包括询价、竞价、撮合,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第二十条 上海清算所应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拓展清算品种、币种,合理计量风险资源,计算保证金和清算基金规模。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实行做市商或报价行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或报价行应承担持续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交易买、卖价格义务。

第二十三条 境内金融机构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结售汇业务敞口,并合理开展做市或自营交易,积极向市场提供流动性,调剂外汇市场供求余缺。

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坚持审慎原则,符合管理跨境交易人民币汇率敞口等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央行类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应妥善保护交易相关信息。

(一)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式交流交易信息,遵循可追溯、可审核、有记录、有访问控制的原则。

(二)按照规定妥善、完整地保存交易、清算的相关记录。

第二十五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履行外汇市场交易和清算的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公布基础行情、清算信息等。

第二十六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履行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义务。

第二十七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可按照商业化原则向金融机构、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提供银行间外汇市场数据服务。

(一)数据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遵守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相关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进行数据加工脱敏处理,不得损害参与机构利益。

(二)数据服务涉及数据出境的,应遵守数据出境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机构向市场分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数据,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第二十九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向金融机构收取交易、清算相关费用,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履行自律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外汇市场准则和实施自律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内金融机构、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加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

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其他机构及相关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等处罚;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境内金融机构经允许参与具有离岸性质的人民币与外币交易,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二)境外金融机构,是指境外央行类机构、境外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境内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境内设立的,专门为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交易活动提供经纪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金融信息服务商,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及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市场信息或数据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同时废止。

本文编选自“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智通财经编辑:蒋远华。

外汇市场供求平衡韧性足

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增强,对一篮子货币总体稳定;外贸保持较强韧性,经常账户顺差处于合理均衡水平;跨境投资更趋活跃,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处于较高水平……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充足,在复杂严峻形势下运行总体平稳。

对于下阶段汇率方面的主要思路,近日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季度例会建议,增强外汇市场韧性,稳定市场预期,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双向波动弹性增强

今年以来,受美国经济转弱影响,叠加特朗普关税政策冲击,美元指数大幅走弱,其他主要非美货币普遍走强。其中,欧元区经济延续向好态势助欧元较大幅升值,日元一度也大幅走强,但受日债标售遇冷的影响有所承压。受美元走弱的影响,人民币汇率保持双向波动,有所升值。

Wind数据显示,上半年,美元指数累计下跌10.79%。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上涨1332个基点,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上涨1796个基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数据显示,上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累计调升298个基点。市场分析认为,美元指数走弱是重要外部因素,国内经济恢复向好、宏观政策持续发力、人民银行灵活稳汇率操作以及客盘结汇需求释放等,共同构成了人民币汇率韧性增强的坚实支撑。

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表示,近期行情显示,人民币汇率进一步摆脱2022年以来的调整。6月,境内中间价和即期汇率(即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下午四点半交易价)继续小幅走强,升至7.16比1附近。中间价与境内即期汇率以及境内外交易价的偏离大幅收敛,“三价合一”的趋势更加明显,中间价的基准性进一步得到加强,市场汇率预期基本稳定。同期,境内银行间市场月均即期询价外汇成交397亿美元,环比减少17%。

“市场对美元信心不足,加之国内强化逆周期调节,为人民币汇率提供了有力支撑。”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

展望下半年,王青认为,从外部环境看,美元指数还会承受一定压力,这意味着因美元升值给人民币带来的被动贬值压力可控。中金公司研究报告称,在美元偏弱的环境中,人民币汇率将保持温和的升值幅度。从内部因素看,国内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将是稳汇率的最大确定性因素。下半年财政和货币政策有望加力,从而对冲外部波动对宏观经济运行造成的影响,对人民币汇率形成支撑。

“综合来看,在经济基本面温和复苏的情况下,下半年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大部分时间或将保持在7.1至7.3区间内双向波动。尽管美元指数可能继续走弱,但下行趋势已明显放缓,人民币汇率升破7的可能性较小;虽然中美贸易摩擦仍会给汇率带来阶段性扰动,但也基本不可能突破7.35左右的政策底线。”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说。

外汇储备保持增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7月7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174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322亿美元,升幅为0.98%。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已连续19个月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并连续6个月保持增长。

王青认为,在外部环境波动加大的背景下,适度充裕的外储规模将为保持人民币汇率处于合理均衡水平提供重要支撑,也将成为抵御各类潜在外部冲击的压舱石。

在管涛看来,6月份,我国新增外汇储备322亿美元至33174亿美元,录得月度“六连涨”,上半年累计增加1151亿美元,这主要是受主要经济体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经济增长前景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加速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非美元货币对美元升值和资产价格上涨产生的正估值效应。“到6月底,中国外汇储备余额创2016年1月以来新高,开放条件下防范化解各种冲击的能力得到加强。”管涛说。

黄金储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6月末黄金储备报7390万盎司(约2298.55吨),环比增加7万盎司(约2.18吨)。数据还显示,截至6月末,中国持有黄金储备余额增加9亿美元至2429亿美元,黄金储备余额相当于同期外汇储备余额的7.32%,环比回落0.04个百分点,仍然明显低于15%左右的全球平均水平。

“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贸易体制受阻的背景下,国际货币体系多极化加速,黄金作为避险资产,其最后国际清偿能力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中国国际储备资产多元化将继续稳步推进。”管涛表示。

展望下一阶段我国外汇储备形势,温彬分析,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发展动能减弱,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依然较大。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对外贸易保持韧性,全球投资者看好中国资本市场新机遇,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

为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对外发布《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涉及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三方面共9项具体政策。其中多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通知发布后,这些政策将推广至全国。

业内人士介绍,本次通知涵盖投资、融资、支付等一揽子便利化政策,综合体现外汇管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引资稳资导向。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在自贸试验区实施一揽子外汇创新政策,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仍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朱鹤新认为,一是经济运行将延续回升向好态势。我国正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把发展的战略立足点更多放在扩大内需、做强国内大循环上,同时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将有力促进经济稳中向好。二是国际收支将保持基本平衡。我国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加大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力度,有序扩大金融市场开放,这些因素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三是外汇市场韧性将持续增强。参与主体更加成熟理性,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例和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均提升至30%左右,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我们也积累了丰富的风险应对经验,虽然外部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们有能力有信心保持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朱鹤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