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银行办理企业外汇业务结汇?

如何在银行办理企业外汇业务结汇?

在银行办理企业外汇业务结汇是企业日常运营中的重要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及相关要点。

首先,企业需要在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在开户时,应准备好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法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银行会对企业的资质和信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企业开设外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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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结汇业务前,企业要了解外汇市场的汇率情况,并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结汇时机。

接下来,企业需向银行提交结汇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外汇收入的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以证明外汇收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还需要填写银行提供的结汇申请表,注明结汇的金额、币种、用途等信息。

银行收到企业的结汇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外汇收支情况、交易背景的真实性、资金用途的合理性等。审核通过后,银行会按照当日的汇率为企业办理结汇,并将结汇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存入企业指定的人民币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银行可能在办理企业外汇业务结汇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下为您列出部分常见银行的结汇手续费和办理时间对比:

|银行名称|结汇手续费|办理时间||—-|—-|—-||中国银行|按结汇金额的 0.1%收取,最低 50 元,最高 1000 元|1-2 个工作日||工商银行|按结汇金额的 0.1%收取,最低 50 元,最高 1000 元|1-3 个工作日||建设银行|按结汇金额的 0.1%收取,最低 20 元,最高 300 元|1-2 个工作日|

此外,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结汇时,还应遵守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如实申报外汇收支情况,不得进行非法的外汇交易和资金转移。

总之,办理企业外汇业务结汇需要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并选择合适的银行和结汇时机,以确保业务的顺利办理和资金的安全使用。

完成收汇是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的必经程序

本文转自:中国税务报、深圳税务第二分局

现行政策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原则上均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完成收汇。为帮助纳税人更加高效、快捷地完成收汇程序,顺畅办理出口退(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明确,自今年6月21日起,进一步简化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出口企业应该注意哪些税务处理的细节呢?

收汇时间:关注两种特殊情况

通常情况下,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完成收汇。现行政策规定,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为货物报关出口的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的最后一天。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绍红出口退税专家工作室”负责人李绍红提醒出口企业,应尤其关注两种特殊情况。

第一种情况,相关主体虽然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但是存在9号公告附件1《视同收汇原因及举证材料清单》中所列的特殊情况。对此,9号公告明确,纳税人留存9号公告附件2《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及举证材料,即可视同收汇。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策法规科干部吴南介绍,这些原因包括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出口商品质量原因、自然灾害等。举证材料则包括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等。

第二种情况,出口合同明确约定的最终收汇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后。这种情况下,根据9号公告,相关主体以合同为准,在合同约定的收汇日期前完成收汇。举例来说,2022年8月1日,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如果销售合同内未做收汇时间约定,那么根据现行规定,对该批货物,A公司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的最后一天之前完成收汇。如果销售合同约定A公司应在2023年8月1日完成收汇,那么根据9号公告,A公司应于2023年8月1日完成收汇。

收汇资料:特殊情况下需报送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无须报送收汇材料,留存举证材料备查即可。

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政策法规科干部吴南提示,特殊情况下,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逾期申报以及被发现用虚假材料申报退(免)税的纳税人,需要报送收汇材料。收汇资料包括银行收汇凭证、结汇水单凭证、人民币的收款凭证等。

实务中,企业如果存在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海关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等情形,其分类管理类别会被认定为四类,海关会在审单、查验、核查等环节实行严密的监管措施。对此,9号公告规定,这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

实务中,少部分纳税人为骗取出口退税,会提供虚假收汇材料,或冒用其他公司收汇材料。当被税务机关发现时,企业需要自税务机关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同时,税务机关对相应的货物照章征收增值税。如有其他证据共同证明企业骗取退税款,企业可能面临罚款、停止出口退税等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醒:未按规定处理无法退税

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万春生提醒,纳税人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收汇并留存收汇材料,将无法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在税务机关的后续检查中,企业如被发现未按规定留存备查收汇材料,且已经办理出口退(免)税,应在发生相关情形的次月,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当期退(免)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举例来说,B外贸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不含税价格为100万元(退税率为13%),全部收汇后办结该批次货物的出口退税。后续查验收汇情况时,税务机关发现B公司未按规定留存收汇材料,B公司应在出口退税系统中调整申报数据,负数冲减已申请的13万元(100×13%)出口退税。

值得注意的是,待纳税人收齐收汇材料、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仍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也就是说,当B公司收齐收汇材料后,可再次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此外,9号公告还明确,纳税人如存在进口商违约等特殊情形,导致确实无法收汇且无法提供合理佐证材料,出口货物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万春生表示,9号公告旨在进一步提升税务机关服务质效,以出口退税的资金“活水”,护航外贸经济稳健有序发展。广大出口企业应全面掌握收汇管理方面的最新要求,按规定收汇并留存收汇材料,以便及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2年8月26日第6版

如何在银行办理个人外汇账户的资金证明?

在银行办理个人外汇账户资金证明的详细指南

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个人外汇业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办理个人外汇账户的资金证明是其中一项常见的业务。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在银行办理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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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建议选择规模较大、服务完善、外汇业务经验丰富的银行。在选择银行时,可以考虑银行的信誉、服务质量、手续费等因素。

准备好所需的材料是至关重要的。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 外汇账户的相关凭证,如存折、银行卡等。

3. 可能需要提供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收入证明、投资收益证明等。

接下来,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向工作人员说明您的需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在填写表格时,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银行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可能会因银行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审核过程中,银行可能会与您进行沟通,核实一些信息。

审核通过后,银行会为您出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的形式可能有纸质证明或者电子证明,具体形式可根据您的需求和银行的规定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对于办理个人外汇账户资金证明的规定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有些银行可能对资金的存入时间、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有特定的要求。

下面以表格的形式为您对比几家常见银行办理个人外汇账户资金证明的手续费和办理时间:

银行名称手续费办理时间

银行 A

50 元/份

3 个工作日

银行 B

免费(首次办理),后续 20 元/份

5 个工作日

银行 C

30 元/份

2 个工作日

此外,办理个人外汇账户资金证明时,还需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您的操作合法合规。

总之,办理个人外汇账户的资金证明需要您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选择合适的银行,并按照银行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顺利获得所需的资金证明。

出口退税相关事项申报提醒!要注意时间节点哦~

原创张培楠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网2025年03月20日 00:02山东

马上四月了,为帮助小伙伴们准确把握出口退税相关政策措施,淡然退税结合出口退税相关文件,从实操角度,对出口退税相关办理期限梳理了一下,希望有所帮助。

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

出口企业2024年度出口的货物劳务,应于2025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收齐出口退(免)税凭证、收汇材料及相关电子信息后也可以申报。

提醒

目前并没有政策“取消出口退税的申报截止期限”,有的是“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超期也可以申报”。出口企业2024年出口的报关单,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前申报,虽然超过这个期限也可以申报,但需要录入收汇情况表,录入的工作量大大增加。

《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

及举证材料的准备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一、二、三类的出口企业,未收汇可以先申报出口退税,但需要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汇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文规定的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出口企业管类别四类的出口企业需要报送收汇材料后才能申报出口退税。

2024年出口业务已申报出口退税,未收汇但符合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的,需要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填写《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准备举证材料留存备查。

出口企业已申报出口退税,但未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收汇,且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文规定的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的,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收汇后可重新申报。

下面通过淡然退税5个原创案例,了解一下出口退税和收汇的关系吧!

点开看大图

出口免税申报

出口企业2024年度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于业务发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办理免税申报(可以理解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免税收入)。

因为种种原因出口退税调整为出口免税的,应于确认调整的次月申报免税收入。免税收入需要企业自主备案,留存被查,备案资料如下: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购货发票(属于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

免税收入对应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已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用”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出口征税申报

出口企业2024年度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出口视同内销)政策的货物劳务,申报缴纳增值税,按内销货物缴纳增值税的统一规定执行。

对于外贸企业而言,出口征税货物所对应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选择”抵扣勾选”,进项应参与抵扣。属于原出口退税和出口免税不退税收入转征税的情形,如原对应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没参与抵扣,应及时操作误勾或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出口退税收入和出口征税收入原材料进项税额都应参与抵扣。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出口企业2024年度委托出口的货物,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取得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也可申请开具。实操中,出口企业如未取得应催促,取得后信息齐全应及时申报出口退税。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

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2024年度在海关办结来料加工委托加工核销手续的,应于2025年5月15日前,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虽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作废了未按期申报需要征税处理的规定,但出口企业也应及时申报。

年度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

出口企业2024年度在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应于2025年4月20日前办理税务进料加工核销。未在4月20日前核销的,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暂不办理,待核销后再受理。

出口卷烟免税核销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2026年度应届生公开招聘公告

作为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始终坚持从长期、战略角度进行储备资产配置,致力于审慎、规范、积极的投资运作,形成了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构建了24小时连续经营的全球化管理架构,确保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我们始终秉承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培育合规文化,鼓励深耕专业和求真务实,营造生动活泼和积极协作的团队氛围,建设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优秀员工队伍。

我们欢迎具有坚定的家国情怀、出众的才智、强烈的责任感、不懈的进取心、快速的学习能力并能不断践行创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欢迎具有多元化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申请我们的职位。我们将为您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内容、具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和系统化专业培训。无论您在我单位哪个岗位工作,我们都会为您提供发挥特长、施展才华并创造非凡价值的平台。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26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

(二)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间毕业,留学期间和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报到时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因在京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应聘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类型,具体详见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2026年度应届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有志于从事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五)非京籍人员需符合在京落户有关要求;

(六)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七)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还在禁考期或影响期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2026年度应届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以最高学历应聘,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学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在报名时注明主要课程和学习内容等,我单位根据相关度等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

2. 报名方式:登录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https://safeic.hotjob.cn/)进行报考人员注册,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考信息并报名。

3.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系统要求的全部信息,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8: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减少岗位计划招聘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有关事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8: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入围比例不足8:1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入面试。

2. 面试:以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面试分为两轮,每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 笔试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按50%:20%:30%权重汇总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1.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并按同比例进行体检。

2. 考察综合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座谈、函调等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了解。该阶段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3. 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五)公示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到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负责解释。我单位保留可能根据岗位需求变化等因素调整、取消和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的权利。

(二)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填报的联系方式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六、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mail.rmd-safe.gov.cn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2026年度应届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