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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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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换产品

一、产品定义

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外币兑换产品,指个人客户在我行指定交易时间内,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按照我行发布的买入/卖出价格,将客户资金账户中的一种外币兑换成另一种外币的产品。

外币兑换产品的风险级别为PR1,即本金和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且具有较高流动性。我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产品风险管理需要、自身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对本产品的风险级别作出调整。

二、适用客户

本产品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充分了解本产品的产品特点及相关风险,愿意且有能力承担相关风险的个人客户。

我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产品风险管理需要、自身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对本产品的适用客户准入标准作出调整。

三、交易品种

本产品交易品种为以下不同外币组成的币种对(以“外币A/外币B”表示):美元、日元、港币、英镑、欧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新西兰元、挪威克朗、瑞典克朗等。

四、交易方式

外币兑换按照交易方式不同,分为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

(一)实时交易指客户按照我行交易报价实时买卖外币的交易。

(二)挂单交易指客户提交挂单指令,当我行交易报价满足挂单条件时,按挂单价格成交的交易。挂单交易包括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循环挂单、一对多挂单和追加挂单,以电子银行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交易页面展示或者营业网点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为准。

获利挂单指挂单价格优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买入价低于当前银行卖出价或客户挂单卖出价高于当前银行买入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

止损挂单指挂单价格劣于实时交易报价的挂单,即客户挂单卖出价低于当前银行买入价或客户挂单买入价高于当前银行卖出价,当交易报价达到客户挂单价格时按挂单价格成交。

双向挂单指同时订立的一个获利挂单和一个止损挂单组合。双向挂单中的任意一项挂单成交,另一项挂单即自动失效。

循环挂单指客户同时订立交易品种相同、挂单金额相同、交易方向相反、以及挂单买入价低于挂单卖出价的首笔和次笔两笔挂单。当我行相应报价达到首笔挂单价格时,首笔挂单成交,同时次笔挂单生效,之后当我行相应报价达到次笔挂单价格时,次笔挂单成交,同时首笔挂单再次生效,依次循环。挂单到期或客户撤销挂单,循环挂单失效。

一对多挂单指客户同时订立币种对中一方为同一外币、交易方向相同、按选择顺序排列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一系列挂单。当我行相应报价达到其中一笔挂单的挂单价格时,该笔挂单成交,其他挂单失效;当相应报价同时达到多笔挂单的挂单价格时,排序最前的挂单成交,其他挂单失效。一对多挂单最多只能同时订立6个挂单。

追加挂单指客户在获利挂单、止损挂单、双向挂单(统称主挂单)的基础上附加另一挂单,该挂单可以为获利挂单、止损挂单或双向挂单之一。追加挂单买卖方向须与主挂单买卖方向相反。追加挂单属于或有挂单,既可与主挂单一并订立,也可在主挂单订立后再进行单独追加,并仅在主挂单成交后生效,当主挂单为双向挂单时,客户仅可选择在获利或止损一方追加挂单,双向挂单成交时,只有在主挂单成交方向追加的挂单才能生效。

挂单有效期包括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当周有效和30天,其中当周有效的失效时间为当周六早4点,30天的有效期为720小时。循环挂单和一对多挂单不支持当周有效和30天两种挂单有效期。获利、止损、双向、循环、一对多挂单的有效期从挂单订立之时开始连续计算,追加挂单的有效期从追加挂单订立之时起连续计算,均不区分我行交易时间与非交易时间,超出挂单有效期而未成交的挂单将自动失效。客户可在挂单有效期内撤销尚未成交的挂单,如主挂单附有追加挂单的,则主挂单撤销时追加挂单一并撤销,如单独撤销追加挂单时,主挂单不受影响。挂单生效后,客户完成挂单交易所需的外币资金即被冻结(一对多挂单冻结所需资金最多的挂单金额)。在挂单指令成交、撤销或自动失效前,相应账户冻结的外币资金不能用于办理其他事项。

五、交易起点数量和最小递增单位

客户单笔卖出外币的交易起始金额:日元为500单位外币,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1单位外币;挪威克朗、瑞典克朗为100单位外币,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01单位外币;美元等其他币种为10单位外币,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01单位外币。

我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产品风险管理需要、自身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对交易起点数量与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作出调整,同时有权设置单笔交易上限或其他交易限额,具体以实际交易为准。

六、交易报价

我行在综合考虑全球相关外汇市场走势、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向客户提供交易报价,并可根据市场情况、成本控制、风险控制和战略调整需要等对交易报价的策略和机制进行调整,且不承诺本交易报价与其他有可能被认为是外汇市场的报价保持一致。具体交易报价以实际交易为准。

外币兑换的交易报价包括银行买入价和银行卖出价,交易报价以“外币A/外币B”表示,指外币A兑换为外币B的外币汇率。

银行买入价指我行向客户买入外币A卖出外币B(即客户向我行卖出外币A买入外币B)的交易报价。

银行卖出价指我行向客户卖出外币A买入外币B(即客户向我行买入外币A卖出外币B)的交易报价。

七、交易时间

外币兑换的交易时间如下:

(一)营业网点

周一至周五:各营业网点对外公示的营业时间,具体以营业网点实际情况为准。

(二)电子银行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周一:07: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0~24:00。

周六:00:00~04:00。

遇主要国际市场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规定调整后的实际休息日,或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行可暂停全部或部分外币兑换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或在可行的合理时间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icbc.com.cn)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户。暂停期间,实时交易和挂单交易无法办理,已生效的挂单指令不能执行,但挂单指令的有效期计算不受影响。

八、账户管理

个人客户开办外币兑换产品须持有或开立我行个人多币种借记卡 (以下简称资金账户),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客户外币兑换资金的收付。

九、费用

客户按照交易报价买卖外币,我行不收取手续费。

十、风险揭示

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交易之前应充分认识并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以下仅为我行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和外币兑换产品特点列举的主要风险种类和对风险因素的客观分析,并不保证涵盖外币兑换产品的全部风险种类,同时也不代表我行对市场情况的预测。

(一)政策风险:外币兑换是根据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设计的产品,如遇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客户正常买卖外币,并可能造成业务暂停或停办,进而导致客户受到损失。

(二)市场风险:受全球相关外汇市场影响,如外币兑换交易价格发生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客户受到损失,假如客户买入的币种贬值,客户损失为目前汇率相较于发生交易时汇率的贬值程度,贬值程度越高,客户损失越大。

(三)流动性风险:如因市场流动性原因我行交易报价价差扩大,客户可能面临不利情况。

(四)操作风险:客户向我行提交交易指令时,应确保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因客户泄露身份识别信息、错误使用身份认证方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损失。

(五)系统风险:客户应充分认识软件或网络故障、黑客入侵、系统病毒感染、数据传输延迟、系统不兼容、操作不当、交易及资金账户密码遗失或被盗用等风险,客户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交易时间内,客户的未成交委托交易可能因通讯网络速度等原因无法及时撤销或成交,客户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六)合规风险:本产品交易须遵守国家及我行关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及制裁合规管理等相关规定,交易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出现涉嫌从事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或违反制裁合规等管理制度的可疑交易行为,客户的交易指令可能受到限制,且客户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不可抗力及突发事件风险:受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或受通讯故障、系统故障、电力中断、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客户正常办理外币兑换交易造成影响,进而可能使客户受到损失。

(八)业务暂停、停办风险

本产品可能因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产品风险管理需要、我行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全部或部分暂停、停办,我行有权立即或分阶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协议等措施,客户可能无法正常买卖并需要自行承担损失。业务暂停或停办计划、措施、业务暂停或停办后安排等具体事项,均以我行通知内容为准。

(九)其他风险:本产品介绍无法揭示本产品的所有风险和市场全部情形,除上述各类风险外,本产品可能受到其他或有风险的影响,对客户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客户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本产品作仔细的研究,谨慎交易,客户需自行确认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确保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因本产品介绍中未揭示的风险而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

本产品介绍所列标题仅为便于参考之目的,并不影响本产品介绍的结构且不应被用来解释本产品介绍的任何内容。

(一)日期及时间

本产品介绍中所述日期及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二)产品介绍修改

我行有权基于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产品风险管理需要、自身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对本产品介绍进行修改。除特殊情况外,对本产品介绍所做的任何修改,我行将尽可能提前通过官方网站通告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客户。客户对产品介绍的修改有异议的,可在新版产品介绍生效前通过95588客服电话咨询或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外币兑换的协议终止手续。具体协议终止规则请见《中国工商银行外币兑换交易规则》。通告期满,客户未终止协议或继续进行外币兑换交易的,视为理解并接受新版产品介绍。

(三)产品动态调整

我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或监管规定调整、应对市场极端情况需要、产品风险管理需要、自身业务调整需要、系统变更或突发事件等情况,持续动态调整本产品的相关规则,并有权适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停办部分或全部外币兑换交易品种、终止协议等措施,或在修改本产品的客户协议、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前,对本产品相关交易规则、系统设置等采取临时性或紧急调整,并尽可能提前或及时通过官方网站通告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客户调整的具体内容。上述通知内容与本产品的客户协议、产品介绍或交易规则冲突的,以通知内容为准。客户应密切关注我行的通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客户未能及时阅读有关通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通知方式

本产品介绍中所述及的有关调整及其他重要事项,我行可通过官方网站(www.icbc.com.cn)发布通告或视情况采取其他适当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融e联、手机银行等方式,对客户进行通知或提醒。除通过官方网站及时获取有关通告之外,客户还应自行确认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能及时接收我行可能通过手机渠道发送的相关通知。如客户未密切关注我行官方网站,或者未预留有效手机号码、将我行提示信息或电话设置为拒收、免打扰或因通讯网络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知悉通告内容或无法接收我行的相关通知,由此产生的损失及不利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一般怎么收取多少费用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一般收取的费用包括代理费和报关费,具体费用取决于货物情况、是否垫付退税款以及代理模式等因素。

一、代理出口费用构成

外贸代理公司在代理出口时,通常会收取代理费和报关费。代理费是代理公司为客户提供出口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而报关费则是与海关申报、查验等流程相关的费用。

二、影响代理费用的因素

货物情况: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出口目的国等因素都会影响代理费用的高低。一般来说,货物越复杂、价值越高,代理公司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资源就越多,相应的代理费用也会增加。

是否垫付退税款:代理出口分为垫付退税款和不垫付退税款两种模式。在垫付退税款模式下,代理公司会提前为客户垫付出口退税款,这通常需要额外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一般在货值的1.2%~2.5%之间。而在不垫付退税款模式下,代理公司收到外汇后会扣除退税款再支付给工厂,这种模式下的代理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在货值的0.8%~1.5%之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代理协议:在委托外贸代理公司出口前,双方应签订详细的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代理范围、费用承担、手续费率、外汇划拨等条款。

费用协商:虽然上述给出了代理费用的一般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费用仍可根据双方协商进行调整。特别是对于大额出口业务,客户可与代理公司协商更优惠的费用方案。

综上所述,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收取的费用因多种因素而异,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检察院的神逻辑–关于商贸企业骗取出口退税金额的认定

昨天拿到了某商贸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一案的刑事判决书。本案属于“案中案”,与笔者参与的一件行政诉讼有关,故特别关注。但对于其中骗取出口退税金额的认定方面,笔者对检察院的计算方法不敢苟同。下图是判决书中检察院的观点,被法院采纳。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争议_收汇核销是什么意思_骗取出口退税金额认定

从上图可以看到,该公司实际出口销售收入是293万余美元,申报出口销售收入471万余美元,虚增178万余美元,共获得出口退税额444万余元人民币。那么,到底骗取了多少出口退税额呢?检察院用了个小学数学计算公式:

骗取出口退税额=出口退税总额*(虚增出口销售额/申报出口销售额)=444*(178/471)=169(万元)

从上述公式来看,逻辑清晰,堪称完美。但骗取的出口退税金额能这么计算吗?我们来梳理一下相关规定。

一、在刑法上:

《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一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二)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涉案公司的出口报关单金额与实际订单金额不符,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假报出口”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二、在税法上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六)项: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5目: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下列规定及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的,不适用退免税政策,视同内销征税。因此,理应先将退税全额追缴,岂有部分追缴的道理?

其一,“骗取”是一项整体上只有唯一评价的行为,不可能认定其“还有部分诚实的成分”。就如一个骗子用成本10元的假古董骗了你10万元,不会只追回99990元、还要认定其中的10元是诚实的。

其二,商贸企业出口退税退还的是进项税,如果虚报出口金额,理论上进项一定有问题。如果查实了进项虚开,则更为确凿;如果进项不易查实,也不影响根据出口环节的虚假来认定整个行为的性质。

三、简单的结论

本案中,该公司骗取的出口退税金额应认定为444万元,而非169万元。也许有人认为,刑法和税法的评价标准不同,不能简单套用。那么,按照这个逻辑,刑事判决的认定也不能否定税务机关按照全额追缴并以此为基础的罚款。

质押套现48亿!“资本大鳄”刘益谦家族的钱要去向何方?

从皮具作坊到“资本大鳄”,刘益谦的每一次股权运作都牵引着市场的神经。

11月12日晚,长江证券(000783.SZ)公告显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理益集团将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交易分两笔进行,质押起始日均为2025年11月10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两笔股权质押的用途都是“投资合作”。

具体来看,第一笔质押的质权人是旻穹有限,质押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5.18%,占长江证券总股本比例的5.24%;第二笔质押的质权人是庄斌有限,质押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4.81%,占长江证券总股本比例的2.2%。

两笔合计质押约4.12亿股,合计占新理益集团持股比例的49.99%,占长江证券总股本的7.44%。按公告日收盘价计算,新理益集团质押的股份市值约为36.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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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长江证券公告

天眼查显示,新理益集团的实控人就是“资本大佬”刘益谦,持股比例88.63%。如今刘益谦正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在变幻的市场中继续他的财富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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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天眼查

01

资本大佬“梦碎”长江证券

新理益集团是刘益谦在2000年成立的投资平台,其业务范围很广,涵盖投资管理、医药、房地产等多个领域。还曾有媒体将新理益集团比作刘益谦的伯克希尔·哈撒韦。

刘益谦与长江证券的渊源便始于2015年4月新理益集团的一次收购。当时,新理益集团斥资100亿元,受让长江证券原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尔投资持有的全部14.72%股份,成为长江证券第一大股东。

当晚,刘益谦在朋友圈写道:“鸡缸杯证券有限公司成立了”。刘益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入股长江证券是一种战略层面的布局,“长江证券叫做长证,对我来说,就好像一个新的长征开始”。

然而,这场百亿投资并未完全按照刘益谦的预期发展。新理益集团刚成为第一大股东,就遭遇了长江证券管理层的强烈反应。2015年5月,长江证券启动了120亿元的定向增发。增发完成后,三峡资本、武汉地产开发等国有背景股东进入,新理益集团持股被稀释。

当时媒体报道将刘益谦视为“门口的野蛮人”,而定增被认为是长江证券管理层应对收购的防御性措施。

股权之争暗流涌动,随后,刘益谦为实际控制人的国华人寿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期间增持长江证券股份2.37亿股,占总股本的4.99%。

此后长江证券一直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三足鼎立的局面。直到2024年3月,格局被彻底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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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2024年3月,湖北国资旗下的长江产业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8.2元/股的价格受让了湖北能源和三峡资本持有的长江证券合计15.6%股份。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长江证券28.22%表决权,成为新任第一大股东。

新理益集团则退居第二大股东。

与股权变更同步的是人事调整:2024年7月,湖北国资出身的刘正斌出任长江证券党委书记,随后正式当选董事长。

刘益谦在长江证券的话语权随之减弱。

值得注意的是,从纯粹的投资回报角度看,刘益谦对长江证券的百亿投入无疑是一笔失败的投资。其旗下新理益集团2015年入主,意图获取控股权并整合其金融版图。然而,历经九年,不仅控股权旁落,其投资本身也处于账面亏损状态。截至11月14日,长江证券报收8.8元/股,总市值487亿元,较2015年15.53元/股的高点缩水超40%。

这场曾被寄予厚望的“长征”,最终在财务上蒙受损失,在战略上亦未达成初衷,成为这位资本大佬近年来一次代价高昂的折戟。

02

刘益谦儿女

质押亨迪药业股份套现11.5亿

刘益谦近期的资本运作颇为频繁。除了旗下新理益集团质押长江证券的股份外,刘益谦家族在其他上市公司也进行了股权质押行动。

11月11日,亨迪药业(301211.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刘妍超、刘雯超、刘思超、刘天超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质押股份总数达7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6%。以公告当日收盘价15.88元/股计算,这笔质押市值高达约11.51亿元。算上最近对长江证券的股权质押,刘益谦家族近期质押套现48.3亿元。

这四人都是刘益谦家族成员,其中刘天超为刘益谦之子,刘妍超、刘雯超和刘思超均为刘益谦之女。公告显示,四人的股份质押用途均为投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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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亨迪药业前身成立于1995年,最初由金狮集团和中天集团合资设立。2000年刘益谦成立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前身)后,通过其控制的上市公司天茂集团,在2000年5月至2012年11月期间,逐步收购合资方股权,将亨迪药业变为天茂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天茂集团以1.8亿元将亨迪药业100%股权,转让给同由刘益谦控股的上海勇达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勇达圣”)。

亨迪药业实际控制人为刘益谦本尊,他通过上海勇达圣,间接持有公司38.25%股权。

亨迪药业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以非甾体抗炎类原料药为核心,心血管类、抗肿瘤类等特色原料药为辅助的产品体系,同时结合自身产业链优势向制剂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延伸。

2020年5月,在上海勇达圣收购亨迪药业不到一年后,刘益谦的四名子女通过股权转让,直接获得了亨迪药业合计34%的股权。同年10月,亨迪药业就递交了创业板IPO申请。

2021年亨迪药业在创业板挂牌上市,上市首日以37.32元报收,涨幅达44.65%,总市值达89.57亿元。

如今4年过去,亨迪药业的市值已经缩水近3成,截至11月14日,报收15.28元/股,总市值64亿元。

市值缩水的同时,公司业绩表现也不理想。亨迪药业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主营收入3.19亿元,同比下降4.52%;归母净利润2093.34万元,同比下降71.96%;扣非净利润54.38万元,同比下降99.14%。第三季度,公司扣非净利润亏损387.23万元,同比下降156.27%。

拉长时间来看,亨迪药业2020年后业绩高增长停滞,归母净利润还多次出现下滑。业绩持续承压,或许也是刘益谦家族寻求其他资金运作途径的背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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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wind

03

天茂集团退市

刘益谦资本版图收缩

在两家上市公司质押股份的同时,刘益谦旗下*ST天茂(000627.SZ)(下称“天茂集团”)刚刚退市。

天茂集团的前身是1996年上市的”湖北中天”,后更名为”百科药业”。2001年至2002年间,新理益集团先后从原股东手中,以约2.06亿元的总价收购了百科药业大量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3年,刘益谦正式出任公司董事长。

2006年,百科药业更名为天茂集团。在刘益谦治下,公司逐渐形成化工、医药、金融保险三大业务板块。2011年,刘益谦因”身体原因”辞去天茂集团董事长职务。但作为实际控制人,他通过新理益集团依然牢牢掌控着公司的发展方向。

2014年,天茂集团非公开发行募资98.5亿元,主要用于收购国华人寿43.86%的股权并对其增资,收购后合计持股51%,国华人寿成为控股子公司。此后,保险业务贡献了97%以上的营收,天茂集团实质上已转型为一家保险主体上市公司。

转型保险后,天茂集团的业绩深受国华人寿表现影响。2024年上半年,受国华人寿增提准备金等因素影响,天茂集团净利润亏损约3.65亿元。后又由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

在退市风险高企的背景下,天茂集团于2025年8月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主动终止上市的议案。为保护异议股东权益,刘益谦方面提供了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1.6元/股。最终,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30日终止上市并摘牌。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认为,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在A股鲜少见到,即使是根据退市规则需要被强制退市时,往往企业会尽力争取保壳,或被动退市,而不会主动选择退市。沈萌认为天茂集团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被动退市可能会有更多监管措施,增加额外成本;另一方面,大股东也不认为继续维持会有任何积极变化,选择主动退市可能更有利于大股东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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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罐头图库

最近在资本市场动作频繁的刘益谦1963年出生于上海,他的资本之路堪称传奇,初中肄业的刘益谦早年创业起点是一个生产皮包的家庭作坊,后来,他做过出租车司机,开过百货商店。1990年,中国证券市场初建,刘益谦以每股100元的价格买入100股豫园商城。一年后,这批股票竟以每股1万元的价格卖出,净赚近100万元,完成了最初的资本积累。

企业评论员杨建远曾表示,刘益谦的这100万,与其说是第一桶金,其实更像是天降横财。

身处上海,近水楼台,此后刘益谦又开始炒卖国库券、收购股票认购证、涉足股票一级市场、还做过国债期货。

直到2000年初,他成立了上海新理益投资,开始专注二级市场的投资,主要涉足的领域是国有股和法人股。用刘益谦自己的话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用新的理念获得收益”。

自上海新理益投资成立后,这家公司也成了刘益谦资本运作的重要载体,而法人股则是被刘益谦最先被选中的沙场。

早在2000年10月,新理义投资便通过竞拍的方式拿下琼能源(现“绿景退”)的约950万股法人股,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北大车行(已退市)、盛达资源(000603.SZ)、安琪酵母(600298.SH)、百科药业(已退市)等上市公司的股权也接连被其收入囊中。

刘益谦的广撒网布局很快就迎来了收获。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通过后,法人股流动性好转,股价大涨,刘益谦的身家也水涨船高。次年,刘益谦就以12亿元的身家迈入胡润百富榜。如今,刘益谦家族的财富已经积累到390亿元,并在2025胡润全球富豪榜中位列第675位。

刘益谦持有的股票_刘益谦亨迪药业股份套现_刘益谦长江证券股权质押

图源:胡润富豪榜

回看刘益谦长袖善舞30余年的资本生涯,金融和实业均属于“新理益系”中浓墨重彩的两笔,尤其是在新理益集团收购天茂集团之后。

随着刘益谦涉足保险,他通过旗下新理益集团和天茂集团联合上海益科创业投资、海南浦海实业等多家公司成立了天平汽车保险(后称:安盛天平保险),获得了财险资质。三年后,二者又联合上海汉晟信投资、上海日兴康生物工程、海南博伦科技等资本玩家,发起国华人寿,再下一城,收获寿险牌照一张。

此后,“财寿”双全的刘益谦还将目光转向长江证券,并表示,不同于以往财务投资的角度,这次是出于战略投资介入长江证券。

在全方位布局金融版图期间,刘益谦的定增脚步也并未停歇。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2015年间,刘益谦曾参与包括东方电气、保利地产、金地集团、浦发银行、首开股份、京东方A、五矿稀土、天齐锂业等20余家上市公司的定增,涉及总资金约160亿元.

2018年,刘益谦还以个人投资者身份,向云从科技(688327.SH)投资5000万元,并在2019年继续追投5000万元。

在资本市场中,刘益谦是一位独树一帜的人。他并非是蒙眼狂奔的侥幸者,反之,他是在那个独有政策盲点和市场机会下抓住“法人股受让”和“定向增发”时代机遇的人,而这期间积累的财富与投资经验,为其后续打造自己的金融、实业两手抓千亿商业版图埋下伏笔,也让其区别于其他豪赌金融的民营资本系族“掌门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刘益谦的资本版图似乎正在呈现收缩的态势。

刘益谦亨迪药业股份套现_刘益谦持有的股票_刘益谦长江证券股权质押

图源:罐头图库

天茂集团的退市是其版图收缩最直接的表现。此外,刘益谦旗下新理益集团在云从科技的股份已经减持至1.58%,位列第五大股东。

除了云从科技外,2023年,刘益谦个人还在国民技术(300077.SZ)、广晟有色(600259.SH)两家上市公司持股。但如今,这两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列表里,已看不见刘益谦的身影。

刘益谦近年来的一系列资本运作,显示其正在重构自身的资本版图。资本市场的潮起潮落,这位曾经开创无数资本传奇的“法人股大王”,正面临其资本生涯的重大转折点。

你怎么看刘益谦家族连续在两家上市公司质押股权?评论区聊聊吧。

港币可以在哪个银行兑换成人民币

在中国大陆,您可以在多家银行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银行及其兑换方式:

1. 中国银行:

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中国银行各网点进行兑换。兑换时需要填写相关单据并交付现钞。

您也可以通过中国银行的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线上兑换。

2. 中国工商银行:

提供银行柜台兑换和线上兑换两种方式。柜台兑换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结汇申请书。

3. 中国建设银行:

同样提供柜台兑换和线上兑换服务。您可以前往银行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兑换。

4. 中国农业银行:

支持柜台兑换和线上兑换。柜台兑换时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线上兑换则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完成。

5. 交通银行:

您可以前往交通银行的柜台进行兑换,也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线上兑换。

6. 招商银行:

提供外币兑换服务,您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进行自助购汇和结汇业务。

7. 其他银行:

除了上述银行,其他大型银行如光大银行、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等也提供港币兑换人民币的服务。

在兑换港币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汇率波动:不同银行的汇率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查询并比较。

手续费:部分银行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建议提前了解清楚。

身份证件:兑换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营业时间:银行的营业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7:00,部分分行周六也提供服务。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兑换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