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

根基概念

进口付汇,首要是共同国度的外汇管束政策,经由过程“电子底帐+联网核对”的体例,避免犯警企业捏造报关单或者操纵报关单进行反复付汇。用于外汇、银行、企业;首要数据有进口报关单、银行核注了案信息。

对外付汇进口单元

进口单元该当凭以下材料到地点地外汇局打点列入“对外付汇进口单元名录”手续:

1、对外经贸部的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

2、工商经管部分颁布的营业执照;

3、手艺监视部分颁布的企业代码证书;

4、外汇挂号证

不在名录上的进口单元不得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打点进口付汇。

进口付汇存案

进口付汇存案是外汇经管局根据有关律例要求企业在打点划定监视规模内付汇或开立信用证前向外汇局核销部分挂号,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的事前存案营业。

1、进口单元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元名录”内的;

2、到地点地外汇局管辖的市、县之外的外汇指定银行开证付汇的;

3、进口单元已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元名单”内的;

除上述3款外其他采取出格体例的进口付汇。

企业在打点上述存案营业前,须对应报审已签发的估计到货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存案表的到货环境;不然,不予打点。

打点存案材料

1、盖有公司公章的进口付汇存案申请函;

2、进口合同正本及首要条目复印件;

3、开证申请书;

4、进口付汇通知单及复印件;

5、电汇申请书;

6、进口货色报关单正本、复印件及ic卡;

7、结汇水单/收账通知单或转口所得的信用证;

8、预付款保函;

9、特别存案环境下,外汇局要求供给的其他凭证、文件。

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需清楚、完整、精确、真实。

进口单元打点开证或购付汇手续

1、进口单元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

2、进口付汇存案表;

3、进口合同、发票;

4、正本进口货色报关单。

在打点异地开证或付汇时,进口单元应事前持存案表到付汇地外汇局打点确认手续。付汇地外汇局确认无误并加盖“进口核销监管营业章”后,进口单元方可持经确认的存案表及上述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开证或付汇。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元名单”的进口单元,不予打点异地付汇存案。

深加工结转项下进口单元打点进口核销报审手续

1、商业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商业进口付汇核销单;

3、进口付汇存案表为“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业体例为“进料深加工”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6、运抵国为“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业体例为“来料结转”的正本出口报关的复印件。

深加工结转项下进口单元打点进口核销报审手续

1、商业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商业进口付汇核销单;

3、进口付汇存案表为“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业体例为“进料深加工”、加盖有海关“验讫章”并经查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

6、运抵国为“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业体例为“进料深加工”、加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7、转出方企业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

深加工结转项下进口单元打点进口核销报审手续

1、商业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

2、商业进口付汇核销单;

3、进口付汇存案表;

4、合同;

5、起运国为“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商业体例为“来料料件内销”或“来料制品内销”,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报关单;

6、外经贸主管部分核准内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