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实施股票收盘集合竞价机制 其间可申报不可撤单

扬子晚报网8月20日讯(记者 范晓林)今天起,上交所正式调整收盘交易机制,采用收盘前最后3分钟集合竞价机制,即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

实际上,在今年6月1日,上交所正式公布《上交所就收盘交易机制相关规则修订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指出上交所拟调整收盘交易机制,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价,并就收盘交易调整相关规则修订。随后在8月6日,上交所再发通知,正式确定了新的收盘交易机制以及实施的具体时间。

收盘集合竞价是国际证券市场收盘价产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上交所采用连续竞价方式结束收盘阶段,每日收盘价由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的成交量平均加权价决定,在现有机制下,收盘价易受尾盘大额订单集中申报影响,大幅偏离当日正常价格水平,使收盘价失去基准计量价格作用。经长期认真研究,认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有助于维护收盘阶段的价格平稳。并对上交所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

调整后,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系统将对已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简而言之,对于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股票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在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机制后,收盘价由14:57~15:00集合竞价产生。这意味着投资者在14:57~15:00间就只能挂单,不能撤单。编辑:李燕